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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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1. 目的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对学生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确保学生接种疫苗的合规性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3. 责任部门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负责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4. 工作流程4.1 学生入学前,家长需提供学生预防接种证原件或复印件。

4.2 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对学生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4.3 工作人员应仔细核对学生预防接种证上的内容与学生个人信息的一致性,并进行记录。

4.4 若学生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或接种情况不明确,学校应通知家长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或要求学生完成疫苗接种。

4.5 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应建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妥善保管。

5. 员工培训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认识和技能。

6. 监督与考核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应定期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7. 处理措施对于未按要求提供预防接种证或接种情况不明确的学生,学校应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要求家长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或要求学生完成疫苗接种。

8. 法律责任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学生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安全。

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其他其他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相关的事项,按照相关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以上为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操作细则,并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

查验接种证工作制度

查验接种证工作制度

查验接种证工作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教育机构)的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学校应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学生的免疫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2. 学生及家长负责,学校协助。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负责办理预防接种证,并保证接种记录的真实、完整。

学校应协助家长或监护人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3. 分工明确,协同配合。

学校应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确保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程序1.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应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预防接种证》。

2. 学校保健室负责检查新生是否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

3. 当发现无预防接种证的幼儿时,应告知家长到预防接种单位去补办预防接种证。

4. 对必须接种而尚未接种的幼儿要求及时进行补种。

5. 学校对学生的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对疫苗漏补种的资料进行登记记录,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五、工作措施1. 学校应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向家长或监护人宣传预防接种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预防接种意识。

2. 学校应定期组织预防接种知识讲座,提高师生的预防接种知识水平。

3. 学校应加强与当地预防接种单位的联系,了解疫苗接种政策和接种时间安排,协助家长或监护人按时完成疫苗接种。

4. 学校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进行。

5. 学校应定期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工作保障1. 学校应明确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2. 学校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保健人员,负责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和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五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五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五篇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1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入学新生或新转入学生。

二、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

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

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

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学校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21、每学年开学初,针对初一新生,做好接种证的查验和统计、上报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认真做好登记。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模版(4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模版(4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提高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是指对所有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件的查验和记录工作。

第四条学校要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等相关卫生部门的合作,共同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

第五条学校要确保每位学生都及时、全面接种疫苗,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宣传,提高接种率。

第六条学校要定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评估,及时调整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学校要加强对相关标准和政策的学习,不断完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章接种证查验工作的人员第八条学校要设立专门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负责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流程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专业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其积极参与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流程第十二条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分为三个环节:登记、查验和记录。

第十三条学校要在新生入学时要求家长提供学生的预防接种证件,由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对学生提供的预防接种证件进行查验,核实疫苗接种情况。

第十五条查验合格的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在学生个人档案中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查验不合格的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协助其完成补种手续。

第十七条学校要及时将查验结果报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等相关卫生部门,保持工作信息的及时更新和沟通。

第十八条学校要定期组织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审核和检查,确保工作流程的规范和工作质量的有效性。

学生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学生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学生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学生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旨在保护学生的健康,预防传染病的传播。

为了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学校应制定详细的规定和流程,同时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免疫接种率,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一、制度目的学生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生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预防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学生,包括小学、初中、高中、职校、大学等。

三、查验内容1. 查验学生预防接种证,确认学生是否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2. 查验学生是否患有传染病,如乙肝、肺结核、水痘等。

四、查验流程1. 学校在学生入学时,要求学生家长提供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并对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进行查验。

2. 学校应根据预防接种证上的记录,确认学生是否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3. 对于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学生,学校应通知家长,并指导家长带孩子到医疗机构进行补种。

4. 学校应定期对学生预防接种情况进行查验,确保学生疫苗接种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五、补种工作1. 对于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学生,学校应通知家长,并指导家长带孩子到医疗机构进行补种。

2. 学校应密切关注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对未完成补种的学生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学生完成疫苗接种。

六、宣传教育1.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健康教育,提高家长对免疫接种的认识和重视,引导学生按时完成疫苗接种。

2. 学校可组织预防接种知识讲座,邀请专业医生讲解疫苗接种的重要性、注意事项和补种方法等。

3. 学校应利用校园网、宣传栏等形式,宣传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提高学生的健康素养。

七、制度管理与维护1. 学校应设立预防接种管理员,负责对学生预防接种证的查验、管理及补种工作的协调与指导。

2. 学校应定期对预防接种管理员进行培训,提高管理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 学校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工作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进。

学校预防接种查验管理制度

学校预防接种查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在校学生身体健康,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特制定本制度。

二、查验范围及对象1. 查验范围:学校新生入学、转学、插班等情况。

2. 查验对象:15岁以下在校生和入托儿童。

三、查验内容及方法1. 查验内容:依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及接种程序》核查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

2. 查验方法:(1)家长或监护人在学生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必须出示儿童预防接种证。

(2)学校对学生的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并填写《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

(3)学校每年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上报区疾控中心。

四、补办预防接种证及补种工作1. 预防接种记录完整无缺的接种证,查验登记结束后应交由家长妥善保管,但学校、托幼机构须留有查验登记。

2. 有接种证,但接种项目不全的,应及时补种。

3. 对于无接种证的儿童,学校应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尽快补办预防接种证,并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进行疫苗接种。

五、工作要求1. 学校应建立健全预防接种查验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制度落实。

2. 学校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家长和学生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3. 学校应与疾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国家免疫规划和传染病防治政策。

4. 学校应定期开展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确保学生预防接种率达到国家要求。

5. 学校应加强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普及,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3. 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是指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前,对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的规定和程序。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生的健康和减少传染病在学校的传播。

通过查验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学校可以了解学生的接种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身体健康。

具体的制度和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查验对象:学校通常会查验包括新生入学和升级年级学生在内的所有学生的预防接种证。

2. 查验时间:一般是在学期开始前的报到注册环节进行查验,确保学生入学前已完成相关的接种工作。

3. 查验方式:学校会要求学生出具预防接种证原件或复印件,教师或医务人员会对证件进行核对。

4. 查验内容:学校会关注每位学生所接种的疫苗种类、接种时间和接种地点等信息。

5. 处理措施:对于未能提供预防接种证明的学生,学校可能会要求补齐接种证明或进行相应的接种。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的实施需要学校管理部门、卫生部门和家长的密切合作,以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学校也需要定期更新和宣传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学生和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学校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学校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学校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为了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一、目的通过查验预防接种证,及时发现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疫苗接种的学生,督促其补种,提高学生的免疫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流行。

二、查验对象每年新入学的所有儿童,包括小学一年级新生、初中一年级新生以及转入我校的插班生。

三、查验内容1、儿童预防接种证上的疫苗接种记录,包括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疫苗批号、生产企业等信息。

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完成情况,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疫苗、A 群流脑疫苗、A+C 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

四、查验时间1、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在入学报名时进行查验。

2、转入我校的插班生在转入时进行查验。

五、查验流程1、学校在招生通知中明确告知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入学报名时需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

首先,核对儿童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是否与预防接种证一致。

然后,逐一检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记录,判断是否完成了相应的接种程序。

3、对于预防接种证遗失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到原接种单位补办。

无法补办的,应到原接种单位开具接种证明。

4、对于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学校应向家长或监护人发放《补种通知单》,告知需要补种的疫苗名称、剂次、时间和地点,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

5、学校应将查验结果进行登记,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登记表》,记录儿童的基本信息、预防接种证情况、补种情况等。

6、学校应定期将《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登记表》上报给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六、补种工作1、家长或监护人应按照《补种通知单》的要求,及时带儿童到当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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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篇一
为做好我校传染病预防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一、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

验证时根据接种证上的接种记录,认真逐项填写附表。

如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预防接种证》。

如果学生是外地来的,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二、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

在完成工作1周内将无证或未完成相关疫苗接种学生的名单向当地的接种单位进行报告。

三、儿童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的接种证或补种完成的接种证交学校验证登记。

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四、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五、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

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1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

流脑4针。

4六、这个预防接种证,一个是为了保证孩子的健康,另外也是同是保证了别的孩子的健康不受侵害。

是国家控制的一种方式。

希望家长们要配合好政策。

篇二
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学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少年儿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职责分工
校长是负责建立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第一责任人;负责指导督促卫生老师制定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计划;负责无证和漏种学生补证、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与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工作关系、责任分工、确定业务流程;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共同组织开展校内学生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

督促卫生卫生老师及以班主任为主的全校师生认真落实;负责将该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考评,定期督促检查。

卫生室负责安排部署全校开展补种、补证工作;召开班主任会议,具体组织相关培训,讲解有关操作规程,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指导档案的建立完善,负责将学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纳入班主任工作考评,定期督促检查。

招生时,行政部门负责在《入学通知书》上告知新生报名须携带预防接种证以备查验。

学校卫生保健教师(卫生室负责人)负责具体指导班主任通过给学生家长发放通知等方式督促无证和漏种学生及时补证、补种;按要求及时汇总情况和数据资料并按时上报;负责分发市区疾控中心提供的查验预防接种证有关报表和宣传资料;接受区疾控中心对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补种、补证工作进行的技术指导;接受查验预防接种证相关培训。

学校卫生老师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全数收集学生预防接种卡,据此填写《学前教育机构、学校入托、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并妥善保存;对照“判定标准”,对需补证、补种学生的家长,填写发放《学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补种通知单》书面通知(需家长在存根联签字),督促家长在接通知后2周内带学生到学校所在地接种单位按程序要求完成补证、补种工作。

对新生要求查验工作在9月份内完成,对转入学生的查验工作要求在开学一个月内完成。

三、查验对象
1、学校每年新入学和学期中转学的学生。

2、在学校中未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学生。

四、补种及登记
漏种学生完成补种、补证后4周内及时将预防接种证交班主任查验,未完成的向班主任说明原因并由班主任做好原因记录。

班主任要督促未完成补种的漏种学生及时补种。

学校收齐补证、补种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后,将补证、补种信息补填《学前教育机构、学校入托、入学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并存档,同时将学生的预防接种信息汇总填入《学前教育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情况汇总表》,并在规定时间上报。

五、学校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要接受区教育局和卫生局的督导检查,包括学校实施入学学生预防接种证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数据保存和上报情况,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接受区疾控中心等技术指导、工作培训等。

篇三
1、为依法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疫苗可预防传染的预防控制工作,制定本制度。

2、查检预防接种证对象包括辖区内小学一年级新生、新转入学生、所有学前幼儿(含么幼儿园)和学龄幼儿,包括外地儿童在本区借读或转入学生。

3、查验预防接种内容主要包括每名儿童是否持有预防接种证、是否按规定完成国家免疫划疫苗的接种。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将其它疫苗纳入验证范围。

4、疫苗补种原则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

5、查验预防接种证及疫苗补种的有关信息应放入学生学籍档案或健康档案。

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交还儿童家长保存。

6、查验预防接种证原则安排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时进行,学期中只对转学的儿童、学生实施查验预防接种证。

曹庄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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