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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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

2024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

2024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方案一、背景预防接种是控制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为了保障儿童健康,提高疫苗接种率,我国实行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1. 提高儿童疫苗接种率,构建群体免疫屏障,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2. 规范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疫苗接种安全、有效。

3. 加强部门协作,提高查验工作效率,保障儿童入学权益。

4. 提高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增强疫苗接种意识。

三、查验对象和时间1. 查验对象:各级各类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小学、初中)的所有新入托、入园、入学、转学、插班儿童。

2. 查验时间:每年的9月1日至10月31日。

四、查验内容1. 查验预防接种证:查看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否齐全,有无未完成或未按时接种的疫苗。

2. 查验疫苗接种记录:核对预防接种证上的疫苗接种记录,与疫苗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记录进行比对,确保疫苗接种信息的准确性。

3. 查验疫苗接种证明:对于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要求其家长提供疫苗接种证明,证明儿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接种。

4. 查验疫苗接种禁忌症:查看儿童是否有疫苗接种禁忌症,如有禁忌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查验流程1. 家长准备:家长提前准备好儿童预防接种证,确保疫苗接种记录完整、准确。

2. 查验环节:(1)儿童入托入学时,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

(2)查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沟通,督促其尽快完成疫苗接种。

(3)对于未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要求其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疫苗接种证明或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材料。

3. 汇总上报:各查验单位将查验结果汇总,按时上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4. 督导检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查验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查验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查验工作落实到位。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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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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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工作实施(三)
• (三)安排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预防 接种单位及时做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并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 经 核实无误后给予补证。对漏种儿童, 按卫生部、教育 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 验工作通知”要求标准补种, 并填写《福建省入托入 学儿童预防接种证/补种反馈单》, 将补种或补证信息 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 做好无证、漏 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年全市查验接种证抽查情况
年督导抽查情况: 抽查学校(托糼机构)23所,组织培 训有18所(占78.26%),查验接种证有21所(占 91.30%),调查232名新生,经查验接种证并按要求 登记新生191名,查证率为82.33%。(详见表5)
年督导抽查情况: 调查23所小学(幼稚园)中,有接收 培训有15所,有查验接种证有16所,查证后有得到补 种有12所(详见表6)。鲤城区于年秋季开学前教育 部门与卫生部门一起做好全区63家小学(幼稚园)培 训工作,并在查验接种证过程中联合教育局一起开展 全部小学(幼稚园)督导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小学 (幼稚园)查验接种证工作有序进行。
• 预防接种单位负责指导、帮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 验证工作;实施儿童补证、补种工作;及时汇报相关 情况。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第6页
查验工作对象及判定标准
• (一)查验对象 • 1.全县托幼机构、小学每年新入托、入学和学期中转学儿童。 • 2.在校(托幼机构)未查验预防接种证儿童。 • (二)责任区域 • 查验接种证工作严格按辖区管理,分别由各辖区卫生院(小区卫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为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防范疫苗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四、查验内容:1、有无预防接种证;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完成情况。

五、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开学前必须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补种,并取得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该要求同样适用于新接收的转学儿童)。

开学后学校应督促取得预防接种补种/补证通知单的学生及时到学校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补种合格后预防接种单位补发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方可作预防接种查验合格依据。

六、托幼机构、学校要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二):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对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免疫的入学儿童给予尽早进行补种的机会,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防备接种证制度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防备接种证工作制度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防备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备掌控工作,认真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规范学校内防备接种工作,特订立本制度。

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您正在浏览的文章由.glwk8.om(管理文库)整理,版权归原、原出处全部。

一、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凭防备接种证入托、入学的实在要求和有关事项,每年秋季开学报名时,要对新入托、入学的幼儿和同学进行防备接种证查验工作,平常还需对新转入的幼儿和同学开展查验工作。

二、防备接种证所查验的疫苗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目前包含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二联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今后随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范围的扩大而加添相应查验的疫苗种类。

三、幼儿、同学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其监护人必需出示防备接种证。

四、开学报名时,要将幼儿、同学各种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的免疫程序,判定幼儿、同学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放入学籍档案或健康档案,查验完毕,防备接种证交还儿童家长保管。

五、对无防备接种证或未完成国家免疫疫苗全程接种的幼儿、同学将其接种信息适时登记,并告知无防备接种证的孩子家长或监护人到原接种的防备接种单位补办防备接种证,有证但未完成免疫规划全程接种的孩子家长或监护人到当地防备接种单位补种。

六、我校渐渐将查验防备接种证列入常常性工作,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导检查,对因落实查验防备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2:防备接种查验工作制度防备接种查验工作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防备接种工作制度,特订立本制度。

1、凡小班幼儿入学,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需同时查验其防备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防备接种卡,则应拒绝其报名登记。

2、凡外校中途转入本校就读的,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需同时查验其防备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防备接种卡,则应拒绝其转入。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是指对小学入托入学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的规定和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儿童的健康和预防传染病的扩散,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以下为该制度可能包括的内容:
1. 查验目的:确保儿童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完成了必要的预防接种,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2. 查验对象:小学入托入学的儿童,包括新生儿和转学生等。

3. 查验时间:儿童入学前或入学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查验。

一般会规定在儿童入学前的一段时间内,要求家长提供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或接种记录。

4. 查验方式:可以通过查看纸质或电子版的预防接种证明、接种记录等来进行查验,也可以通过查询相关接种信息系统进行核实。

5. 查验内容:主要包括儿童已经完成的预防接种种类和接种时间等信息。

6. 查验结果:对于已经完成预防接种的儿童,可以继续入托入学;对于未完成或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需要通知家长及时补充接种。

7. 备注事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家长提供相关的医学证明或申请豁免的证明材料,则可要求家长提供相应的文件。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制度可以确保儿童的健康与安全,有效预防传染病的扩散,促进学校的卫生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同时,需要家长和学校共同配合,确保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

入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入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入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入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是指对入园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和审核的一项制度,旨在确保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得到有效开展,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扩散。

下面是一份针对入园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制度,包含要求、流程和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一、目的和依据1.目的:确保入园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得到有效开展,维护儿童群体健康。

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卫生健康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

二、范围和对象1.范围:适用于所有托幼机构、学校和其他入园入学机构。

2.对象:适用于所有入园入学儿童。

三、职责和义务1.托幼机构、学校和入园入学机构:1.1.建立健全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妥善保存儿童的接种记录。

1.2.定期组织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接种的及时性和全面性。

1.3.向儿童家长提供有关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和信息,并加强宣传教育。

1.4.定期对儿童的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儿童家长。

2.儿童家长:2.1.提供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原件或复印件,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2.2.定期对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进行了解和跟踪,并及时接种疫苗。

2.3.配合托幼机构、学校和入园入学机构的查验工作。

四、查验流程1.入园入学机构将接种证查验工作列入新生报名所需材料之一2.儿童家长需提供儿童的原件或复印件,确保内容真实有效。

3.入园入学机构的工作人员需对接种证进行审核,包括确认儿童基本信息、预防接种疫苗种类和接种时间等。

4.对于查验不通过的情况,入园入学机构将及时通知儿童家长,并要求其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或进行补种。

五、处罚措施1.对于故意提供虚假接种证明或不按规定进行接种的儿童,入园入学机构有权拒绝其入学入园申请。

2.教育主管部门将对入园入学机构的查验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查验不力的机构将给予相应处罚。

六、宣传教育1.托幼机构、学校和入园入学机构应积极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知识水平。

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一、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实行属地化管理。

查验对象为区县辖区内各级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校等所有新入托、入园、入学儿童,包括流动幼儿、学生,外籍幼儿或本区县借托、借读儿童和新转学的儿童。

查验内容为除卡介苗外的其他所有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情况。

二、查验工作在幼儿、学生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或者转园、转学后办理新入园、入学手续时进行。

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在新生招收入托、入园、入学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其凭《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三、验证工作由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补种、补证、补卡工作由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负责。

四、托幼机构、学校建立验证工作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将验证工作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

对无接种证的或没有按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各托幼机构或小学应及时通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督促其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

五、预防接种单位实施疫苗接种、补种或补证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学校复验预防接种证后,将补种情况汇总上报至当地的预防接种单位和上级行政教育部门。

六、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学校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学校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学校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为了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检查制度。

一、目的通过查验预防接种证,及时发现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疫苗接种的学生,督促其补种,提高学生的免疫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和流行。

二、查验对象每年新入学的所有儿童,包括小学一年级新生、初中一年级新生以及转入我校的插班生。

三、查验内容1、儿童预防接种证上的疫苗接种记录,包括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疫苗批号、生产企业等信息。

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完成情况,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疫苗、A 群流脑疫苗、A+C 群流脑疫苗、甲肝疫苗等。

四、查验时间1、小学一年级新生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在入学报名时进行查验。

2、转入我校的插班生在转入时进行查验。

五、查验流程1、学校在招生通知中明确告知新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入学报名时需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

首先,核对儿童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基本信息是否与预防接种证一致。

然后,逐一检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记录,判断是否完成了相应的接种程序。

3、对于预防接种证遗失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到原接种单位补办。

无法补办的,应到原接种单位开具接种证明。

4、对于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儿童,学校应向家长或监护人发放《补种通知单》,告知需要补种的疫苗名称、剂次、时间和地点,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

5、学校应将查验结果进行登记,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登记表》,记录儿童的基本信息、预防接种证情况、补种情况等。

6、学校应定期将《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登记表》上报给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六、补种工作1、家长或监护人应按照《补种通知单》的要求,及时带儿童到当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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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防范疫苗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全市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每年新入托入学新生及中途转学儿童(包括外籍借托、借读儿童)。

三、查验时间:查验工作在幼儿、学生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或者转园、转学后办理新入园、入学手续时进行。

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在新生招收入托、入园、入学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其凭《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四、查验内容:1、有无预防接种证;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完成情况。

五、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开学前必须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补种,并取得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该要求同样适用于新接收的转学儿童)。

开学后学校应督促取得预防接种补种/补证通知单的学生及时到学校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补种合格后预防接种单位补发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方可作预防接种查验合格依据。

六、托幼机构、学校要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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