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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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五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五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五篇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1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入学新生或新转入学生。

二、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

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

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

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学校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21、每学年开学初,针对初一新生,做好接种证的查验和统计、上报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认真做好登记。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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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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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工作实施(三)
• (三)安排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预防 接种单位及时做好无证、漏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并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 经 核实无误后给予补证。对漏种儿童, 按卫生部、教育 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 验工作通知”要求标准补种, 并填写《福建省入托入 学儿童预防接种证/补种反馈单》, 将补种或补证信息 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 做好无证、漏 种儿童补证、补种工作。
-年全市查验接种证抽查情况
年督导抽查情况: 抽查学校(托糼机构)23所,组织培 训有18所(占78.26%),查验接种证有21所(占 91.30%),调查232名新生,经查验接种证并按要求 登记新生191名,查证率为82.33%。(详见表5)
年督导抽查情况: 调查23所小学(幼稚园)中,有接收 培训有15所,有查验接种证有16所,查证后有得到补 种有12所(详见表6)。鲤城区于年秋季开学前教育 部门与卫生部门一起做好全区63家小学(幼稚园)培 训工作,并在查验接种证过程中联合教育局一起开展 全部小学(幼稚园)督导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小学 (幼稚园)查验接种证工作有序进行。
• 预防接种单位负责指导、帮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 验证工作;实施儿童补证、补种工作;及时汇报相关 情况。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第6页
查验工作对象及判定标准
• (一)查验对象 • 1.全县托幼机构、小学每年新入托、入学和学期中转学儿童。 • 2.在校(托幼机构)未查验预防接种证儿童。 • (二)责任区域 • 查验接种证工作严格按辖区管理,分别由各辖区卫生院(小区卫

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

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

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简介在我国,预防接种是保障公共卫生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保护儿童的健康和安全,学校要求所有入学的学生必须完成预防接种。

为此,教育部门制定了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以确保学生完成预防接种工作,防止疾病的传播。

实施内容1. 检查学生预防接种证为了保证每个学生都完成了预防接种工作,学校在入学前需要检查学生们的预防接种证。

检查时间为入学前两个月,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在检查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计划进行检查,确认学生是否完成了体检和预防接种工作。

如果学生没有完成相关工作,学校应当及时通知家长,并为学生提供相关的健康教育和预防接种服务。

2. 建立预防接种档案为了做好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学校应当建立学生的预防接种档案,记录学生的预防接种情况,并在学生入学后及时更新档案。

档案应当包含学生的姓名、性别、年龄、身高、体重、预防接种情况等信息。

同时,学校还要建立相应的文书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等规定,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

3. 加强预防接种宣传为了让更多的家长了解到预防接种的重要性,学校应该加强对预防接种知识的宣传。

可以通过家长会、班会、网站等多种途径,向家长介绍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性、流程、注意事项等。

同时,学校还应该在学校内设立预防接种宣传栏,发布有关预防接种的宣传资料,让更多的人了解这项工作。

4. 加强监督管理为了确保这项制度的落实,学校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并通过定期检查、归档、审核等方式,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旦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另外,学校也应该定期进行对预防接种工作的评估和检查,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

总结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制度对于维护学生健康、防止疾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应当认真落实相关规定,确保每个学生都完成了预防接种工作,为学生的健康和安全保驾护航。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为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防范疫苗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四、查验内容:1、有无预防接种证;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完成情况。

五、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开学前必须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补种,并取得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该要求同样适用于新接收的转学儿童)。

开学后学校应督促取得预防接种补种/补证通知单的学生及时到学校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补种合格后预防接种单位补发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方可作预防接种查验合格依据。

六、托幼机构、学校要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二):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七、对因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对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免疫的入学儿童给予尽早进行补种的机会,防止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防备接种证制度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防备接种证工作制度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疫苗流通及防备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备掌控工作,认真执行接种证查验制度,规范学校内防备接种工作,特订立本制度。

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您正在浏览的文章由.glwk8.om(管理文库)整理,版权归原、原出处全部。

一、在新生招收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凭防备接种证入托、入学的实在要求和有关事项,每年秋季开学报名时,要对新入托、入学的幼儿和同学进行防备接种证查验工作,平常还需对新转入的幼儿和同学开展查验工作。

二、防备接种证所查验的疫苗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目前包含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二联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今后随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范围的扩大而加添相应查验的疫苗种类。

三、幼儿、同学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其家长或其监护人必需出示防备接种证。

四、开学报名时,要将幼儿、同学各种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的免疫程序,判定幼儿、同学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将有关信息放入学籍档案或健康档案,查验完毕,防备接种证交还儿童家长保管。

五、对无防备接种证或未完成国家免疫疫苗全程接种的幼儿、同学将其接种信息适时登记,并告知无防备接种证的孩子家长或监护人到原接种的防备接种单位补办防备接种证,有证但未完成免疫规划全程接种的孩子家长或监护人到当地防备接种单位补种。

六、我校渐渐将查验防备接种证列入常常性工作,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督导检查,对因落实查验防备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篇2:防备接种查验工作制度防备接种查验工作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防备接种工作制度,特订立本制度。

1、凡小班幼儿入学,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需同时查验其防备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防备接种卡,则应拒绝其报名登记。

2、凡外校中途转入本校就读的,班主任在查验相关材料时,必需同时查验其防备接种卡是否具备,如无防备接种卡,则应拒绝其转入。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
小学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是指对小学入托入学的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的规定和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儿童的健康和预防传染病的扩散,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以下为该制度可能包括的内容:
1. 查验目的:确保儿童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完成了必要的预防接种,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2. 查验对象:小学入托入学的儿童,包括新生儿和转学生等。

3. 查验时间:儿童入学前或入学后的一段时间内进行查验。

一般会规定在儿童入学前的一段时间内,要求家长提供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或接种记录。

4. 查验方式:可以通过查看纸质或电子版的预防接种证明、接种记录等来进行查验,也可以通过查询相关接种信息系统进行核实。

5. 查验内容:主要包括儿童已经完成的预防接种种类和接种时间等信息。

6. 查验结果:对于已经完成预防接种的儿童,可以继续入托入学;对于未完成或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需要通知家长及时补充接种。

7. 备注事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家长提供相关的医学证明或申请豁免的证明材料,则可要求家长提供相应的文件。

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制度可以确保儿童的健康与安全,有效预防传染病的扩散,促进学校的卫生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同时,需要家长和学校共同配合,确保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2)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2)

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市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环境的安全与健康,提出以下方案:
一、目标
确保市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件真实有效,增强学校疫情防控能力,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二、程序
1. 学校在每学年开始前,要求家长提供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并将证明以图片或扫描件等形式上传至学校管理系统。

2. 学校在开学前两周内组织专门的查验工作,核实每个学生的预防接种证明。

查验工作由学校卫生保健部门负责。

3. 针对未提供预防接种证明的学生,学校将要求家长补充提供。

同时,学校将协助家长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儿童进行预防接种。

4. 查验结果将在学校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并告知家长。

如有发现伪造或虚假的预防接种证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三、配套措施
1. 学校卫生保健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学校内环境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确保学校的健康环境。

2. 要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家长的预防意识和接种率。

3. 学校应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常态化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儿童预防接种情况。

四、监督与评估
1. 学校卫生保健部门将定期对学校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回访和评估,督促学校落实相关工作。

2. 监督机构将定期对学校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行抽查和督导,对查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学校进行通报和处理。

以上是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旨在加强管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并加强学校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合作,共同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督导检查标准

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督导检查标准

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督导检查标准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是保障儿童健康的重要举措,确保儿童接种疫苗及时、全面,防范传染病的流行和爆发。

为了加强对该工作的督导检查,制定相应的标准是必要的。

一、工作主体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主要由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联合负责,分工协作。

二、工作目标1.保障儿童入托、入学前的预防接种工作得到贯彻执行;2.确保儿童的疫苗接种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3.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流行和扩散。

三、管理机制1.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确保信息传递和资源共享;2.设立专门机构或委派专人负责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督导检查。

四、工作程序1.儿童入托、入学前,学校或托幼机构应告知家长需带齐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2.家长应及时带齐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由学校或托幼机构进行查验;3.学校或托幼机构应建立详细的儿童预防接种档案,确保每位儿童的接种情况都能准确记录;4.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应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核实学校或托幼机构对儿童预防接种证明查验的情况。

五、督导检查内容1.检查学校或托幼机构是否明确告知家长需带齐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2.检查学校或托幼机构是否建立了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内容是否完整准确;3.检查学校或托幼机构对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的查验工作,是否认真细致;4.检查学校或托幼机构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和家长提供的证明是否一致;5.检查学校或托幼机构是否及时将儿童预防接种情况上报给卫生部门。

六、督导检查要求1.督导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包括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2.检查过程要做好记录,如有不合格情况,应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3.定期对督导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报告,提出改进建议;4.及时将督导检查结果向相关单位通报。

七、责任与奖惩1.对于工作质量好、疫苗接种率达标的学校或托幼机构,应予以表扬和奖励;2.对于工作质量较差、疫苗接种率不达标的学校或托幼机构,应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整改要求;3.对于故意虚假报告或敷衍塞责的学校或托幼机构,应认真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实施相应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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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儿童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镇儿童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辖区内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辖区内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普及率达100%,学生建卡率达100%,查漏补种率达95%。

二.入托.入学时,必须向幼儿园.学校交预防接种证。

三.如儿童.学生的预防接种卡已遗失,应尽快到原来的预防接种单位根据其预防接种信息补办。

四.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如果儿童.学生未完成国家规定全程免疫程序的,要求其及时到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免费进行补种。

五.拒绝完成国家规定的预防接种程序的对象,学校.托幼机构不准其入学.入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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