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范本(3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安全,规范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校设立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查验工作计划、开展培训、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学校加强与相关卫生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享预防接种信息,确保查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程序与要求第五条新生入学时,必须提交有效的预防接种证明,学校将对预防接种证进行阅览及记录。
第六条学校在每学期开始时,进行批量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对已经查验的学生,需在学生档案中记录查验情况,并注明是否合格。
第七条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通过公告、通知等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查验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第八条学校对未按时提交预防接种证明的学生,将予以警告,并督促其尽快补办。
第九条学校配备专门的查验员,负责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查验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接种证查验档案,定期汇总、统计和分析查验情况,并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
第三章应急处理第十一条学校在发现未完成预防接种的学生时,应顶格禁止其参加集体活动,并通知家长进行补种。
第十二条学校应妥善处理查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投诉,严禁私自处理或泄露个人隐私。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追究第十三条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其有效开展。
第十四条学校相关部门要定期检查和评估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改进。
第十五条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处并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管理制度由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或修改,由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小组进行决策。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范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2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学生的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管理制度的概述:1. 目的和适用范围- 目的是为了确保学生接种预防接种证。
- 适用范围是指所有学校的学生。
2. 接种证查验要求- 学校要求每位学生提交有效的预防接种证明。
- 接种证明中应包括学生的姓名、出生日期、疫苗接种信息等必要信息。
- 接种证明必须由合格的医疗机构或医生签发,并加盖公章或医院专用章。
3. 查验流程- 学校在每学年开始时,通知学生及家长需提交预防接种证明。
- 学校为每位学生建立档案,并定期审核和更新预防接种证明。
- 学校可以通过互联网或邮寄方式进行查验,也可以要求学生亲自携带预防接种证明到学校进行查验。
4. 验证结果和处理措施- 学校将验证结果记录在学生档案中,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
- 如果学生没有提交有效的预防接种证明,学校要求其补交或接受补种。
- 如果学生拒绝补交或补种,学校要采取相应措施,如禁止进入学校或参加课程活动。
5. 监督和评估- 学校将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并邀请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评估。
- 学校将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
以上是一份关于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的基本概述,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二)一、目的为了确保学生的健康和预防传染病的扩散,对学生的预防接种证进行查验工作进行管理,保障学校的卫生与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的师生和管理人员。
三、职责1. 学校管理人员负责确保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
2. 学校医务人员负责对学生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和记录,并向学校管理人员汇报查验情况。
3. 班主任负责收集学生预防接种证的信息,并保证预防接种信息的及时更新。
4. 学生和家长负责提供正确和完整的预防接种证,并协助学校进行查验工作。
四、流程1. 学校入学注册:学生入学时,班主任向家长要求提供学生的预防接种证,并将证件信息录入学生档案。
查验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查验预防接种工作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为了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确保接种对象的免疫效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等预防接种工作单位。
三、工作原则1. 依法依规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保障接种对象的合法权益。
2. 坚持预防为主,实行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疾病防控策略。
3. 落实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预防接种工作单位职责和任务。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参与度。
四、工作内容1. 建立预防接种档案:各级预防接种工作单位应建立健全接种对象的预防接种档案,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接种日期、疫苗名称、剂次、生产企业等信息。
2. 查验预防接种证:在接种对象前来接种时,工作人员应认真查验预防接种证,确认接种对象是否已按规定的剂次和时间完成疫苗接种。
3. 疫苗接种:根据预防接种证上的记录,为接种对象提供相应的疫苗接种服务,并做好接种部位的消毒工作。
4. 疫苗接种记录:在预防接种证上记录疫苗接种情况,包括疫苗名称、剂次、生产企业、接种日期、接种部位等信息。
5. 疫苗接种证明:在接种对象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后,为其出具疫苗接种证明。
6. 疫苗接种禁忌症筛查:在接种前,对接种对象进行疫苗接种禁忌症筛查,如有禁忌症者不得接种。
7. 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对疫苗接种对象进行不良反应监测,发现疑似不良反应者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8. 疫苗接种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疫苗接种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认识和参与度。
五、工作流程1. 接种对象持预防接种证到预防接种工作单位进行接种。
2. 工作人员查验预防接种证,确认接种对象是否符合接种条件。
3. 对符合接种条件的接种对象进行疫苗接种,并做好接种记录。
4. 接种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后,领取疫苗接种证明。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五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五篇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1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是确保全体新生完成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重要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入学新生或新转入学生。
二、在新生入学报名时,学校在办理相关报名手续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出示该新生的《预防接种证》,已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学生,应尽快到原预防接种单位补办《预防接种证》。
外地来的学生,应出示原籍办理的《预防接种证》。
三、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将出具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通知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学生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发证单位)补证。
将其接种信息登记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学校建立新生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档案。
四、学生在完成补种(补证)后,将补发正规的查验证明(补种单上有医生签字,标明接种日期,疫苗的批号)交学校验证登记。
学校在《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疫苗完成情况记录表》中备注中予以说明。
对于不能及时补证或补种的学生,学校应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完成补证、补种。
五、在完成新生入学验证工作后,学校建立专门资料管理档案,存档备查。
六、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七、查验原则国家规定在16岁内应完成接种的疫苗共8种(包括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种1针,乙肝疫苗3针,脊髓灰质炎糖丸4次,百白破4针,精白破2针,麻疹疫苗2针,乙脑疫苗4针,流脑4针。
学校应按照县级以上人民学校或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决定,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21、每学年开学初,针对初一新生,做好接种证的查验和统计、上报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认真做好登记。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查验工作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政策,提高疫苗接种率,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等预防接种查验工作。
三、工作原则1. 依法依规开展预防接种查验工作,确保疫苗接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疫苗接种情况,做到查验工作可追溯、可核查。
3. 注重人性化服务,积极宣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提高人民群众的疫苗接种意识。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预防接种工作。
四、工作内容1. 查验对象:辖区内小学一年级新生、新转入学生、所有学前幼儿和学龄幼儿,包括外地儿童在本区借读或转入学生。
2. 查验内容:查验每名儿童是否持有预防接种证,是否按规定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将其他疫苗纳入验证范围。
3. 查验时间:查验预防接种证原则安排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时进行,学期中只对转学的儿童、学生实施查验预防接种证。
4. 查验流程:(1)学校、托幼机构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2)对未持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规定完成疫苗接种的儿童,学校、托幼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补办预防接种证、补种疫苗。
(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对相关儿童进行疫苗接种,并将疫苗接种情况记录在预防接种证上。
(4)查验结束后,预防接种证交还给儿童家长或监护人。
5. 疫苗补种原则: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
五、信息登记与报告1. 查验预防接种证及疫苗补种的有关信息应放入学生学籍档案或健康档案。
2. 学校、托幼机构每年在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将预防接种查验情况上报区疾控中心。
六、疫苗补办与补种1. 对预防接种记录完整无缺的接种证,查验登记结束后应交由家长妥善保管,但学校、托幼机构须留有查验登记。
小学查验接种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学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和意义1. 目的:通过查验接种证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2. 意义:提高学生群体免疫水平,降低传染病发病率,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及教职工。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学校成立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疫苗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协调处理。
2. 校医室负责具体实施疫苗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定期汇总、分析疫苗接种情况,并向学校领导报告。
3. 各班主任负责督促学生按时接种疫苗,收集和整理学生接种证,协助校医室完成疫苗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4. 家长(监护人)负责监督孩子按时接种疫苗,配合学校做好疫苗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五、接种证查验程序1. 新生入学时,由家长(监护人)提供孩子的预防接种证,校医室进行查验。
2. 每学期初,班主任组织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校医室负责汇总、分析疫苗接种情况。
3. 对于未完成国家规定疫苗接种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家长(监护人),并督促其尽快完成疫苗接种。
4. 对于已完成国家规定疫苗接种的学生,班主任负责收集、整理接种证,并上交校医室。
六、疫苗接种管理1. 学校应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提高教职工的疫苗接种意识和能力。
2. 学校应与当地卫生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疫苗接种政策、疫苗供应情况等信息。
3. 学校应建立疫苗接种档案,详细记录学生的疫苗接种情况。
4. 学校应定期开展疫苗接种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家长(监护人)对疫苗接种的认识。
七、监督检查1. 学校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疫苗接种工作落到实处。
2. 校医室对疫苗接种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分析,并向学校领导报告。
3. 各班主任对疫苗接种情况进行定期自查,确保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模版(4篇)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提高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各级各类学校。
第三条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是指对所有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件的查验和记录工作。
第四条学校要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等相关卫生部门的合作,共同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工作。
第五条学校要确保每位学生都及时、全面接种疫苗,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宣传,提高接种率。
第六条学校要定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评估,及时调整工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学校要加强对相关标准和政策的学习,不断完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章接种证查验工作的人员第八条学校要设立专门的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负责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流程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高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专业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其积极参与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流程第十二条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分为三个环节:登记、查验和记录。
第十三条学校要在新生入学时要求家长提供学生的预防接种证件,由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对学生提供的预防接种证件进行查验,核实疫苗接种情况。
第十五条查验合格的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在学生个人档案中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查验不合格的学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人员要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协助其完成补种手续。
第十七条学校要及时将查验结果报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等相关卫生部门,保持工作信息的及时更新和沟通。
第十八条学校要定期组织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审核和检查,确保工作流程的规范和工作质量的有效性。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和安全,合理履行学校的疫情防控职责,制定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
该制度根据中国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传染病防控技术指南》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的所有师生以及校外人员,包括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家长、访客等。
三、职责分工1.学校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接种要求和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实施情况。
2.学校卫生保健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接种证查验工作,记录和管理相关数据。
3.教职员工负责接种证的携带和更新。
4.学生及其家长负责提供接种证的复印件并按要求接种相应的疫苗。
5.校外人员需提供相关的接种证明或健康证明。
四、接种证查验流程1.学校卫生保健部门提前通知学生及其家长在开学前提交接种证明的复印件。
2.学生及其家长按照通知要求将接种证明的复印件提交给班主任或学校卫生保健部门。
3.学校卫生保健部门核对接种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期,并记录相关信息。
4.若有接种证明不合格或者过期的情况,学校将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重新接种相应的疫苗,并提供相关的接种服务信息。
5.校外人员进入学校时需提供相关的接种证明或健康证明,并由学校卫生保健部门核对和记录。
6.学校卫生保健部门每学期进行一次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总结和评估,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五、违规处理1.学生及其家长未按时提交接种证明的复印件的,学校将停止其上课和其他校内活动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2.学校教职员工未按要求携带和更新接种证的,学校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3.校外人员未提供相关的接种证明或健康证明的,学校将拒绝其进入校园,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宣传和培训学校将定期组织有关疫情防控政策和接种证查验流程的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师生和家长的知识和意识。
七、附则1.对于特殊情况,如接种证丢失或损坏等,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2.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制度将及时进行修订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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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所镇罗马小学
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局和教育局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对学生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为了做好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工作,促进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开展,防止相关传染病在学校爆发与流行,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有关事项认真贯彻落实。
一、依法开展查验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要求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包括民办小学和民办幼儿园)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接种的儿童,应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因此,开学时,要依法开展学生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要将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个人健康档案管理。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预防接种的认识。
举办乙肝查病补种培训班和查验接种证工作培训班,要上好公共卫生教育课,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的宣传、动员、组织和实施工作。
四、建立制度,强化区域管理。
要建立健全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按照学校所在行政区域,接受本辖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并定期报告本单位儿童实施预防接种工作情况。
五、未经同意不得在本校内组织学生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疫苗接种,如需接种疫苗,也要到正规的防疫部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