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会计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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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款——已减值 贷:贷款——本金——利息调整 同时,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 确定的利息收入金额,作会计分录:
借:贷款损失准备 贷: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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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需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约定的名 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 登记。
收回减值贷款时,作会计分录: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借款单位户 (实际收到的金额)
第三章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核 算
学习要点与要求:
了解贷款的种类及风险防范方法 掌握贷款发放和收回的会计处理方法 掌握贷款减值准备的核算办法
第一节 贷款业务概述
一、贷款业务的意义和种类 二、商业银行贷款政策 三、商业银行贷款业务风险的控制
一、贷款业务的意义和种类
贷款的意义:
金融企业向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 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一)抵押贷款发放的核算 抵押率=1-抵押物预计贬值率抵押物现值×100%
会计部门收到信贷部门转来的有关单证,经审查 无误后,根据有关规定及借款人的要求办理转账 ,并作会计分录: 借:抵押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借款人存款户
(二)抵押贷款收回的核算 抵押贷款到期,借款人应主动提交还款凭证,
一、贷款业务的核算要求
商业银行发放贷款主要遵循安全性、流动性 和盈利性原则。在进行贷款核算时,尤其是 中长期贷款核算,主要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本息分别核算 (二)商业贷款与政策性贷款分别核算 (三)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分别核算 (四)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应分别核算
二、信用贷款的核算
(一)贷款发放的核算 借:贷款——短期(或中长期)贷款——借款
连同银行出具的抵押品代保管收据,办理还款 手续,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借款人存款户 贷:抵押贷款——借款人贷款户
利息收入——抵押贷款利息收入户 同时销记表外科目,原抵押申请书作为表外科目
付出传票的附件, 付:代保管有价值品
4、按贷款的保障条件分,贷款可以分为 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是指银行完全凭借客户的信誉 而无须提供抵押物或第三者保证而发放 的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的财产或信用作 为还款保证的贷款。根据还款保证的不 同,具体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 证贷款。
票据贴现是持票人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 的票据转让行为。
贷款的种类:
1、按贷款期限划分: 短期贷款 中期贷款 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是指金融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发 放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 贷款;
中期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期限 在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各种贷款;
长期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期限 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各种贷款。
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贷:贷款——已减值
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2.贷款到期,由银行主动扣收。 3.贷款展期。 4.贷款逾期。
借:逾期贷款——借款单位逾期贷款户 贷:贷款——短期(或中长期)贷款 ——借款单位贷款户
三、抵押贷款的核算与管理
抵押贷款是担保贷款的一种,是银行对 借款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抵押而发放的一 种贷款。
5、按照自主程度不同,贷款可以分为自营 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6、按贷款的质量和风险程度,贷款可分 为正常类贷款、关注类贷款、次级类贷 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五类。
二、商业银行贷款政策
(一)贷款业务发展战略 (二)贷款审批的分级授权 (三)贷款的期限结构和品种结构 (四)关系人贷款政策 (五)信贷集中风险管理政策 (六)贷款定价政策 (七)贷款的担保政策
2、贷款按还款方式划分,可以分为一次 偿还的贷款和分期偿还的贷款。
3、按贷款对象不同,可以将贷款分为公司 贷款和个人贷款。
公司贷款具体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 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住房信贷和综合 授信等信贷品种。
个人贷款又分为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住 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品种很多, 如个人质押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小额短期信用 贷款和个人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 款和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等。
(二) 借款人财务状况评价
财务状况评价就是商业银行对借款人财 务报表中的有关数据资料进行确认、比 较和研究分析,以便掌握借款人的财务 状况和还款能力,为银行的贷款决策提 供依据。
(三) 做好已发放贷款的跟踪监督和到 期催收工作
第二节 贷款业务的核算
一、贷款业务的核算要求 二、信用贷款的核算 三、抵押贷款的核算与管理 四、质押贷款的核算与管理 五、下贷上转贷款的核算 六、贷款利息的核算
单位户(合同本金) 贷:吸收存款——借款单位户(实际支付的 金额) 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
(二) 贷款收回的核算 1.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贷款。 (1)未减值贷款的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 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的 金额。 借:应收利息 贷:利息收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 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的金额) 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
(八)贷款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政策 (九)贷款的分类政策 (十)贷款的日常管理和催收政策 (十一)不良贷款的管理政策 (十二)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和损失
类贷款的核销政策 (十三)贷款规模控制政策 (十四)贷款档案管理政策
三、商业银行贷款业务风险的 控制
(一)借款人资信状况评价 “5C”原则 1.借款人品质(Character) 2.借款人能力(Capacity) 3.借款人的资本(Capital) 4.借款人贷款担保情况(Collateral) 5.借款人的环境条件(Condition)
收回未减值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作 会计分录: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借款单位户 贷:应收利息 贷款——短期(或中长期)贷款——借 款单位户
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2)减值贷款的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减值贷款按应减计的金 额,作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贷款损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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