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用款报销审批制度(修订版) 2
医院财务报销制度

医院财务报销制度
一、对原始单据的一般要求:
1.发票需是发票联和报销联,用复写纸复写或计算机打印,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存根联、发货联、记帐联不能作报销单据。
2.内容要齐全:台头、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要一致,涂改无效。
3.印章要齐全:须有收款单位公章(或收款专用章)及收款人签字(章);事业单位的收据,要有财务专章;企业和个体户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4.自制单据:购买农民的农副产品而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时,可使用财务处印制的自制单据(现金支出单),自制单据要用墨水笔填写,内容要填齐全。
5.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车、船、飞机票等),因保管不善,被盗、遗失,后果自负,不予受理。
二、对各项支出报销的审签,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医院规定的签字程序签字后,财务处方可付款。
三、差旅费报销单,须用蓝(黑)墨水笔填写。
数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张差旅费报销单时,要将每个人的姓名都填上,内容填写要齐全,要有结算人、负责人的签章。
四、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采购及设备
管理中心按计划统一购买,办理入库手续,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院领导批准,由采购及设备管理中心验收入库。
五、临时工的工资、保健费,由人事劳资处填制临时工工资花名册,有领酬人、经手人、院领导的签章。
医院财务报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财务报批行为,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透明度和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报批范围1. 各科室、部门及分支机构的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收入、药品收入、设备购置、维修、租赁、捐赠、捐赠款使用、基建项目、科研项目、专项资金等。
2. 各科室、部门及分支机构的一切财务决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预算编制、资金申请、费用报销、成本控制、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
三、报批程序1. 各科室、部门及分支机构应按照财务报批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填报财务报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财务报批表由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送财务部门。
3. 财务部门对报批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报批事项予以退回,并要求重新填报。
4. 审核通过的报批事项,由财务部门报送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
5. 院长审批通过的报批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执行。
四、审批权限1. 各科室、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对本科室、部门及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活动及决策事项有初步审批权。
2. 分管院长对分管范围内的财务报批事项有最终审批权。
3. 院长对全院范围内的财务报批事项有最终审批权。
五、审批时限1. 财务报批事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特殊情况需延期审批的,需经分管院长或院长批准。
2. 财务报批事项的审批时限为:一般事项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重大事项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六、监督检查1. 财务部门对财务报批事项的审批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审批程序的合规性。
2. 院长对财务报批事项的审批结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审批决策的科学性。
3.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医院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报销流程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医院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的财务报销。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费用报销范围(1)公务接待费用:包括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2)业务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教材费、住宿费等。
(3)设备购置费用:包括设备购置费、维修费、安装调试费等。
(4)其他合理费用:包括办公用品费、交通费、通讯费等。
2. 费用报销程序(1)报销人填写《医院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原始凭证。
(2)部门负责人对报销单及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签字确认。
(3)财务部门对报销单及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签字确认。
(4)医院领导对报销单及原始凭证进行审批,签字确认。
(5)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支付报销款项。
3. 费用报销注意事项(1)报销人需在报销事项发生后的次月5日前提交报销申请。
(2)报销单及原始凭证需完整、清晰、真实。
(3)报销人不得重复报销,不得虚报冒领。
四、报销流程1. 填写报销单报销人填写《医院费用报销单》,包括报销事项、费用金额、报销日期、部门负责人签字等。
2. 提交报销单及原始凭证报销人将填写好的报销单及相关原始凭证提交给部门负责人。
3. 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对报销单及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
4. 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对报销单及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
5. 领导审批医院领导对报销单及原始凭证进行审批,签字确认。
6. 办理报销手续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支付报销款项。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报销费用审核制度

报销费用审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内部的费用报销流程,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透亮度和合法性,提高医院内部费用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报销费用审核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员工参加的报销费用。
第三条基本原则1.公正、公开、平等的原则;2.经济合理和节省的原则;3.依法合规的原则;4.检查、监督和问责的原则。
第二章报销费用范围第四条报销费用范围报销费用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差旅费:包含员工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留宿费、餐饮费等; 2. 交通费:包含员工因公出行的交通工具费用; 3. 通讯费:包含员工因公所产生的电话、传真、快递等通讯费用; 4. 办公费:包含员工因公办公所需的办公用品、耗材等费用; 5. 培训费:包含员工因公参加培训活动所产生的培训费用; 6. 会议费:包含员工因公参加会议所产生的交通费、留宿费、餐饮费等; 7. 其他费用:医院认可的其他合理费用。
第三章报销费用的申请与审核第五条报销申请1.员工在使用费用时应填写《费用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费用发生凭证;2.费用报销申请表应包含以下内容:–报销费用明细:认真列明费用发生情况和金额;–相关凭证:附上与费用发生相关的票据、票据等;–备注:对费用发生的具体情况进行说明。
第六条费用审核流程1.费用审核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2.财务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划分,设立费用审核组,负责对报销费用逐项审核;3.费用审核组应严格依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认真记录审核过程和结果;4.若费用审核组对某项费用存在疑义或需要增补料子时,应及时与报销人员联系,要求供应相关增补料子;5.经过费用审核组的审核和确认后,将费用报销申请表交于财务部门主管审批;6.财务部门主管审核通过后,将费用报销申请表交于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支出。
第七条紧急费用报销1.在特殊情况下,出差人员因身体不适或突发事件,需要紧急报销费用时,可以提出紧急费用报销申请;2.紧急费用报销申请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备,并在出差结束后补齐相关料子进行审核。
医院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医院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疗机构财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范围内所有财务报销活动,包括医疗、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费用报销。
第三条财务报销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财务部门是财务报销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全院财务报销工作。
第二章报销范围与标准第五条财务报销范围包括:(一)医疗业务费用:包括药品、医疗设备、医用材料、诊疗项目等费用。
(二)公共卫生业务费用:包括预防保健、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传染病防治等费用。
(三)教学费用:包括教学器材、教材、教学活动、实习等费用。
(四)科研费用:包括科研项目、科研器材、科研活动等费用。
(五)行政管理费用:包括办公用品、水电费、通讯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六)后勤保障费用:包括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医疗设备维修等费用。
(七)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的费用。
第六条财务报销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医院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的费用不得报销。
第三章报销流程与审批第七条报销流程:(一)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填写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原始凭证。
(二)部门负责人对报销单据进行初审,确认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三)财务部门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核对费用的金额、类别、发票等,确认是否符合医院规定。
(四)财务部门将审核后的报销单据提交给院长或授权审批人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的付款流程进行付款。
第八条审批权限:(一)单笔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单笔报销金额在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院长或授权审批人审批。
(三)单笔报销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报销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报销单据、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
医院用款审批、报销制度

医院用款审批、报销制度为贯彻执行XX市XX区医院管理办公室《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特针对我院具体情况,特修订用款审批、报销制度如下:一、严格执行《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等各类法律法规,按照内部控制机制的原则办理各项业务开支,保证在经济管理和业务活动中的合法性、真实性,预防经济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廉政建设。
二、认真执行财会制度和上级要求,报销费用经办人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
坚持院长“一支笔”审批,同时分管院长或经办部门必须在报销单上签注审核意见,才能到财务科办理报销。
三、进出人员,临时工资和职工福利费用等开支,由院办公室和人事科请院长签发报销单后通知财务科办理。
四、严格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管理。
采购物资,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申请后方可购买。
报销时必须凭合法的原始凭证,按程序办理入库手续,验收合格后,由经手人、库房保管、会计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查,院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五、外出进修、因公出差、探亲等费用的报销须由经办人填写报销单,注明事由、用途,并按审批权限和程序,取得审签意见后,财务科按规定报销。
六、严格车辆管理、维修开支和汽油使用。
实行定点加油、定点洗车、定点维修、统一结算。
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责任自负。
七、凡属超预算或计划外经费开支,要由有关科室提出书面报告,按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
经办人持签字完整的费用报销单和、合法票据及附件齐备后财务科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一)(5000元)以内的计划外经费支出,由科室提出申请,职能部门签署意见,分管院长审查,院长签字后,方可购买。
(二)(10000元)以内的计划外经费支出,由科室提出申请,分管院长签署意见,院长审查,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购买。
八、各种费用报销,必须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原始凭证核实报销,不得以借代报,严守财经纪律。
医院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医院财务报销审批制度根据《XX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为适应当今市场经济的复杂状况及医院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推进医院经济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进程,对资金的安全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特对医院财务报销审批程序作如下规定。
1.对于各项支出,经办人必须凭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收费票据、收据),填制付款通知单,经科主任、财务审核、主管院长,最后由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2.对于各种费用性支出,需预先领用转账支票的,填制支票借取单((必须注明用途、收款单位及预计金额)。
购买各种物资的凭使用科室的请购单,或经批准的采购计划单、购货合同,经科主任、主管院长,最后由院长审批签字后方可领取,业务完成后按第一条办理报销手续。
3.对于各项物资采购本着采购人、使用人、审批人责权分离,层层把关共同监督的原则,在各项实物采购完成后,无论是否付款,均须办理验收入库或使用人签收确认手续。
需办理入库手续的,由保管人、采购人、材料会计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按第一条办理报销手续;对于采购后直接交到使用部门的,由使用人(科主任)、采购人、材料会计在直拨单上签字确认,按第一条办理报销手续。
4.对于外来施工的维修、需要安装的大型设备购置及各项基建工程支出,凭项目预算、决算(合同)及由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工程验收单,按第一条办理报销或付款手续。
5.凡涉及进修、上学人员报销相关费用,除按第一条办理报销手续外,还需经科教科主任签字。
6.报销职工文章费、子女托儿费、学费、月票、计划生育费,仍按原审批手续执行(文章费由科教科主任、主管科教科的副院长签字;职工子女托儿费、学费由生活科主任签字;计划生育费由计划生育主管及医保科主任签字),但须填制当事人科主任签字的付款通知单。
7.对于各项差旅费、进修费借款、购货预付款,必须于业务完成后一个月内,按第一条办理报销手续,一个月后仍不办理报销手续的,各项借款将在借款人工资中逐月扣除,直至扣清为止。
医院财务开支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开支审批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医院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财务开支审批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开支合法、合规。
2. 逐级审批:根据财务开支金额和性质,逐级上报审批。
3. 节约高效:合理控制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透明公开:财务开支情况应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审批权限第四条医院财务开支审批权限分为以下级别:1. 日常开支:由各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审批,报财务部门备案。
2. 一般性支出:单笔支出在10万元(含)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单笔支出在10万元以上(含)的,由分管院领导审批。
3. 大额支出:单笔支出在100万元(含)以下的,由院长审批;单笔支出在100万元以上(含)的,由院务会议审批。
4. 特殊支出:涉及医院重大决策的支出,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三章审批程序第五条财务开支审批程序如下:1. 提出申请:各部门、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医院财务开支申请表》,附相关资料,提交给部门负责人。
2. 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
3. 分管院领导审批:分管院领导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院长。
4. 院长审批:院长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5. 财务部门执行: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报销手续。
6. 财务部门备案:财务部门将审批结果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六条医院设立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财务开支审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财务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1. 监督财务开支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2. 检查财务开支的真实性、合规性。
3. 对违反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能够规范财务开支审批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提高医院整体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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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山医院财务用款、采购及报销审批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统一财务用款、采购及报销标准,规范财务报销程序,明确经济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增强依法理财的意识,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合法,更好地为医院健康发展服务。
根据《会计法》、《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财经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用款、采购及报销审批制度:
医院财务用款、采购及报销实行院长“一支笔”签批制度。
二、财务审批程序:
1、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拆改建)项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议,提出可行性方案,经院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报院长审批后,方可购置和实施。
2、购置一般设备、仪器、家具时,单价在500元以上,各科室负责人根据业务需要,按规定作出购置申请计划,经分管院长审核签字,报院长审批后方可购置。
3、购置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根据各科室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并结合库存情况,各科室负责人合理作出采购申请计划,经分管院长审核签字,报院长审批后方可购买。
4、购进药品、医用耗材,由药剂科主任根据医疗需求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申请计划,提交采购部主任审核,经分管院长审核签字,报院长审批后方可采购。
5、工资、福利及业务提成,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各项福利费、业务提成等。
此类费用按照医院工资、福利及业务提成有关规定执行。
1)工资支付流程:每月5日人力资源部统计医院人员出勤、人员变动、各项扣款等信息资料交给财务部,财务部根据支付标准编制工资表,报分管院长审核签字,院长审批后于每月20日由财务部发
放工资。
2)社会保险支付流程:每月20日人力资源部认真核实医院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后的花名册报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后报分管院长签字,院长审批后财务部方可购买当月社会保险。
6、修理费:医院医疗设备、办公设备等修理费支出。
首先各部门负责人将需修理设备报后勤部,由后勤部安排在医院内部进行修理,如确实内部修理不了的,由维修人员说明情况,找出原因,提交外送设备修理申请,提交后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院长审批后方可外送修理。
7、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支出,业务接待费应事前征得院长同意,大额业务招待费需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长审批。
8、培训费:各部门根据医疗需要制定培训申请计划,及时报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并编制培训计划,报分管院长审核签字,院长审批。
9、车辆使用费:包括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保险费、车辆使用维修费,但不包括违规违章罚款、交通事故罚款及赔偿等(特殊情况除外)。
其中燃油费实行限额报销或实报实销或每公里按多少报销或业务车外包,行政车自用等?(待定),但费用开支必须实事求是,一经查出弄虚作假,取消报销,并处2倍罚款。
车辆维修费由司机人员提出申请计划,提交后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院长签字,院长审批。
10、电话费:医院为相关科室提供工作需要的固定电话,费用由医院统一支付,但不允许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
11、办公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堤下,尽量节约成本,尽量利用网络信息资源共享,该费用按工作需要后勤部合理编制申请计划,报分管院长审核签字,院长审批。
12、水电费:另按医院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13、食堂费用:另按医院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1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财务报销流程办理。
三、财务用款及报销流程:
1、一般的用款、采购及报销流程(经审批的费用)
申请人提交“用款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批→分管院长审批→常务院长审批→院长审批
申请人提交“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批→分管院长审批→常务院长审批→院长审批→采购部负责采购→物管部验收入库签字→财务部负责核算→院长签字
对于员工已垫付的因公产生的相关费用,申请人提交“报销单据封面”→部门负责人审批→分管院长审批→常务院长审批→财务审核→院长审批→出纳处报销
2、特殊的报销流程(没有经审批的用款、采购)
原则上没有经审批的用款、采购是不予报销支付的,如确属医院正常经营和业务需要而发生的开支,可按以下流程报批:
部门负责人提交“报销单据封面”并补用款、采购申请单→分管院长审批→常务院长审批→财务部负责审核→院长签字→出纳处报销
四、财务报销规定:
1、报销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
2、发票必须是发票联或报销联,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日期、品名、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晰,金额准确,大小写相符,不得涂改、挖补。
3、印章要齐全,外部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
行政事业性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4、为提高工作效率,医院规定每周三,周日下午为集中办理报销时间,其余时间恕不办理。
五、财务用款及报销原则:
1、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和“五笔会签”相结合,各责任人对职权范围内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对同一经济事项取得的原始凭证不得利用领导审批权限之便,分批分次拆分报销。
3、对领导未签批或签批不全或越权签批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报销。
4、财会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对违反规定或手续不全的报销有权拒绝。
珠海中山医院财务部 2014年6月25日
附:1、用(付)款申请单
2、采购申请单
3、采购询价记录及选择意见表
珠海中山医院用(付)款申请单
年月日
备注:①用款申请原则上需要完成四级审批,对于金额小于2000元的用款可由总经理完成三级审批。
②审批流程完成后请将本单交至财务部进行用款准备,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报销凭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