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辽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辽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辽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辽宁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交强险18万的赔偿范围

交强险18万的赔偿范围
交强险18万元的赔偿费是指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十二项。
1、丧葬费:指因受害者死亡而产生的合理必要的丧葬支出;
2、死亡补偿费:指因受害者死亡而给其法定继承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3、受害者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付的交通费用:指因受害者死亡而由其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他亲属从外地前往受害者所在地办理丧葬事宜所支付的合理必要的交通费用;
4、残疾赔偿金:指因受害者残疾而给其本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5、残疾辅助器具费:指因受害者残疾而需要购买或者更换合理必要的辅助器具所支付的费用;
6、护理费:指因受害者残疾或者住院治疗而需要护理服务所支付的合理必要的护理费用;
7、康复费:指因受害者残疾或者住院治疗而需要进行康复治疗所支付的合理必要的康复费用;
8、交通费:指因受害者残疾或者住院治疗而需要往返医院或者康复机构所支付的合理必要的交通费用;
9、被扶养人生活费:指因受害者死亡或者残疾而给其被扶养人造成的生活困难所支付的生活费用;
10、住宿费:指因受害者残疾或者住院治疗而需要在医院或者康复机构以外的地方住宿所支付的合理必要的住宿费用;
11、误工费:指因受害者残疾或者住院治疗而造成的工作收入损失;
12、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指因受害者死亡或者残疾而给其本人或者其法定继承人造成的精神损害,经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认,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抚慰金。
2018年辽宁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辽宁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辽宁工伤赔偿标准2018年辽宁省工伤赔偿内容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
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
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交强险赔偿如何计算

交强险赔偿如何计算所谓交强险就是强制购买的一种车险,每位车主都会购买的一个保险。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免责情况除外,那么交强险赔偿计算是怎么样的?一、交强险赔偿计算是怎么样的?我例举了以下三个案例进行说明。
案例一(有责任情况下)甲、乙两车互撞,甲车承担70%责任,车损3000元,乙车承担30%责任,车损2500元,则甲、乙两车强制责任险的赔偿分别为:甲车赔偿:2500元>2000元,故赔款=2000元。
乙车赔偿:3000元>2000元,故赔款=2000元。
其中,甲车在强制险中未获赔偿的损失1000元,乙车未获赔偿的损失500元,纳入商业保险对应险种,按照责任比例,另行理算。
案例二(无责任情况下)甲、乙两车互撞,甲车损失3000元,乙车损失5000元,交警认定甲车无责任,乙车承担100%责任,则甲、乙两车强制责任险的赔偿分别为:甲车赔偿:损失5000元>无责任限额1000元,赔偿1000元。
乙车赔偿:损失3000元>限额2000元,赔偿2000元。
案例三(涉及人员伤亡情况下)甲、乙两车相撞,若造成甲车1人死亡,医疗费用3000元,死亡赔偿各项费用60000元,乙车1人受伤,医疗费用30000元,残废赔偿各项费用48000元,甲车主责,乙车次责。
则甲、乙两车强制险赔偿分别为:甲车赔偿:医疗费用30000元>限额8000元,赔偿8000元。
死亡伤残赔偿48000元50000元,赔偿50000元,其中10000元未在强制险中赔偿,在商业保险对应险种中按照责任比例,另行理算。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06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保险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赔偿项目:交通师傅中的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
2018年辽宁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辽宁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辽宁误工费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1. 引言在劳动关系中,工人因为意外或疾病而无法正常工作,造成工资的减少或完全停止。
为了保护工人的权益,各地都制定了相应的误工费赔偿标准。
本文将介绍2018年辽宁省误工费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包括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
2. 赔偿项目根据辽宁省相关法规,2018年辽宁省误工费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项目:2.1 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是指因工伤导致劳动者身体残疾,享受的一种经济补偿。
根据辽宁省的相关规定,伤残津贴的赔偿金额由伤残等级和误工时间来决定。
不同等级的伤残津贴赔偿标准是不同的。
2.2 医疗费用根据辽宁省的相关规定,工人因误工造成的医疗费用,应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
具体的赔偿金额和范围需要按照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是通过劳动者提供的相关医疗费用凭证来核实。
2.3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工人因意外或疾病而无法正常工作,所造成的工资损失。
根据辽宁省的相关规定,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标准、误工时间和误工天数来确定。
3. 计算方式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方式,辽宁省遵循以下公式:误工费 = 误工天数 × 日平均工资其中:误工天数是指工人因意外或疾病而无法正常工作的天数。
日平均工资是指工人的日工资除以当地的工作日个数。
举例来说,若某个工人的日工资为200元,当地的工作日个数为22天,误工天数为10天,则他的误工费计算如下:误工费 = 10天 × (200元 / 22天) = 90.91元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辽宁省的规定,误工费的计算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 总结本文介绍了2018年辽宁省误工费赔偿标准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
通过了解伤残津贴、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等赔偿项目以及误工费的计算公式,工人可以了解自己在意外或疾病导致误工时应该获得的赔偿金额。
同时,用人单位也可根据相关规定来确定应该支付的赔偿金额,以保护工人的权益。
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2023年新规

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2023年新规【最新版】目录1.交强险的定义和作用2.交强险的赔偿范围3.交强险赔偿金额的规定4.交强险赔偿的限制和特殊情况5.2023 年交强险新规的内容正文一、交强险的定义和作用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必须购买的一种强制性保险。
其主要作用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降低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经济责任。
二、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人身伤亡赔偿: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发生死亡、伤残、医疗费用等损失,交强险会根据规定进行相应的赔偿。
2.财产损失赔偿: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遭受的财产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财物损失等,交强险也会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3.医疗费用赔偿: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等,交强险也会在规定范围内进行赔偿。
三、交强险赔偿金额的规定交强险的赔偿金额是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来确定的。
具体的赔偿金额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受害人的身份、事故的责任认定、赔偿项目的种类等。
在实际操作中,交强险的赔偿金额会根据具体的损失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四、交强险赔偿的限制和特殊情况交强险的赔偿有一定的限制,例如赔偿金额的最高限额、赔偿项目的范围等。
此外,在特定情况下,交强险可能不予赔偿,例如受害人是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机动车的驾驶员、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外等。
五、2023 年交强险新规的内容根据相关报道,2023 年交强险新规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整:1.提高赔偿限额:2023 年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将会有所提高,更好地保障受害人的权益。
2.扩大赔偿范围:新规将扩大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增加对受害人的保障。
3.优化理赔流程:新规将简化交强险的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为受害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总结来说,交强险是一项为了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权益的强制性保险制度。
在购买交强险时,车主需要了解其赔偿范围、金额规定以及限制和特殊情况,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交强险赔偿标准明细表

交强险赔偿标准明细表交强责任险是一种责任财产险,是实施交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赔付车辆及受损第三者财产损失,其赔偿标准由《全国统一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标准明细表》来确定,其中包含了赔偿损失项目明确、赔偿损失最高金额规定。
一、赔偿标准明细表中记载的损失项目包括:(1)汽车损失项目:1、车辆的基本损害:(a)车辆及其附属装置的完整性和结构性损害,如发动机、变速器仓、车轮等损坏或失效;(b)车辆外观美观度损失;2、车辆财产损害:(a)车辆内部财产损失,如室内装饰物品、音响系统、导航系统等;(b)车辆的外部财产损失,如行李柜等;3、车辆精神损失:(a)按碰撞程度评估的车辆精神损失;(b)车辆驾驶员的心理损害。
(2)个人损失项目:1、死亡:被保险人死亡的损失;2、伤残:身体伤残损失;3、财产损失:受害人支出的与事故有关的财产损失;4、精神损失:主观上对事故造成的不安和痛苦。
二、赔偿损失最高金额规定1、车辆损失:(1)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为车辆购入价格的70%;(2)车辆因事故主观原因或者对事故结果无影响的原因导致的损失,最高赔偿金额为车辆购入价格的50%。
2、个人损失:(1)因事故受伤后被保险人死亡,可获得最高500万元的赔偿金额;(2)被保险人在事故受伤后,经医疗机构诊断,可获得与伤情程度相符的赔偿金额,最高赔偿金额为500万元;(3)因受害人支出的与事故有关的财产损失,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赔偿金额;(4)因受害人心理损失,可获得最高50万元的赔偿金额。
三、其他赔偿标的除上述标准外,赔偿标准明细表还纳入了车辆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后产生的有关支出,如治疗费用、护理费用、医疗交通费用等,以及事故发生后拖车和修复等服务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为50万元。
综上所述,《全国统一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标准明细表》旨在准确、公正地确定赔偿标准,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实施交强险保障功能。
受保人对赔偿标准的理解与运用是实现保险赔偿的基础,希望受保人能够正确理解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合理地运用赔偿标准,使交强险赔偿标准明细表起到最大限度的保障作用。
交强险赔偿范围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交强险赔偿范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2017年3月1日国务院第12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实施后,受害一方的权利得到了极大的保障,但是,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很多人不明确。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只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只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有关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的规定,就是本条所说的有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辽宁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辽宁交强险赔偿标准
2018年辽宁省交强险赔偿主要内容有:
1、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必须支出的费用。
大致有以下几种: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用,医疗
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
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治疗、休养而不能正常上班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
无固定收入
的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1年
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城镇居民或城镇无固计算时间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伤残的可计算
至应当定残日前一天。
按法定劳动年龄从16周岁计算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
3、护理费用:
不分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
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也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人数;
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为交通事故伤残1-5级或工伤残疾1-4级)或治疗后死亡的,护理人数
为2人。
护理期限:计算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一般按住院时间、按日计算;伤残的可按医院证
明或司法鉴定计算至定残日前1天、按日计算。
定残后仍需长期护理的,应根据司法签定
确定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比例为:全部(1级)护
理依赖(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共5项均需护理)的50%,大部分(2级)
护理依赖(5项中的三项)的40%,部分(三级)护理依赖(5项中的1项)30%;最长不超过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按五年。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营养时间,最高不超过年平均生活费的2倍。
按365天/年计算
8、残疾赔偿金
1级伤残按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2-10级伤残的按等
级比例相应按90%-10%递减。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
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当加害人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或者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致使其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不仅受害人本人遭受了直接侵害,而且在受害人对第三人负有扶养义务的时候,因受
害人已经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该扶养义务,所以享有被扶养权利的该第三人也必然遭受损害,此种损害与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具有相当因果关系,自然也应由加害人或其他赔偿义务
人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种损害的赔偿在我国法律上称为“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
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
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
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
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
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3、财产直接损失
交通事故财产直接损失,是指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包括车辆、财物、
道路、设施和牲畜等。
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是间接经济损失。
交通事故
财物损失的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交通事故财物损失的赔偿,是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
折价赔偿。
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
评估。
因此,对交通事故财物损失,应当首先采用恢复原状的方式承担责任,如果财产不
能修复的,再折价赔偿。
所谓折价赔偿,就是按照被损坏财产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行赔偿。
如果原物的价值全部丧失的,以原物的原有价值进行赔偿,如果原物恢复原状后,价值减
少的,则要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行赔偿。
14、车辆减值损失
车辆由于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坏,虽然经过修理,但其整体的安全性、操控性都有所下降,
这样的就造成了其价值的减损。
15、车辆停运损失费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
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
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
失进行的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
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
际发生的损失为限。
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
16、精神损害赔偿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的六项因素,由法官自由裁量。
具体可参照伤残等级予以量化:10级伤残3000-5000元,每增1个
伤残等级加3000-5000元,1级伤残或死亡30000-50000元。
还应当按该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综合考虑受害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予以酌减,按侵权人的主观恶意程度及受损后果的
严重程度等因素予以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