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卷帘门消防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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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5。

4 工程验收5。

4。

1 一般规定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 系统竣工表;2)系统竣工图;3)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5)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6)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1) 本规范5.4。

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3)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

2 防火卷帘1 本规范5。

4。

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2 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1) 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1条要求。

2)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

3。

2-2条要求。

3)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符合本规范5。

3。

2-3条要求.5.4.3 防火门1 本规范5.4。

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2 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消防的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建筑消防的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建造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5.4 工程验收5.4.1 普通规定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 系统竣工表;2) 系统竣工图;3)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调试记录或者调试报告;5) 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6)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1) 本规范 5.4.1 条要求的技术文件;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2 防火卷帘1 本规范 5.4.1 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1) 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含 5 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 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 5 个。

检验时每一个功能应重复 1~2 次,且符合本规范5.3.2-1 条要求。

2) 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含 5 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 5 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 5 个。

检验时每一个功能应重复 1~2 次,且符合本规范 5.3.2-2 条要求。

3) 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 5 樘(含 5 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 5 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 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 5 樘。

检验时每一个功能应重复 1~2 次,符合本规范 5.3.2-3 条要求。

5.4.3 防火门1 本规范 5.4.1 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完整版)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完整版)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5.4 工程验收5.4.1 一般规定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 系统竣工表;2) 系统竣工图;3)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5) 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6)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2 防火卷帘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1) 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1条要求。

2) 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2条要求。

3) 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符合本规范5.3.2-3条要求。

5.4.3 防火门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完整版)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完整版)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完整版)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5.4 工程验收5.4.1 一般规定在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以下技术文件:系统竣工表、系统竣工图、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和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验收内容包括:本规范 5.4.1 条要求的技术文件、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2 防火卷帘验收前,应确保本规范 5.4.1 条要求的技术文件齐全、完整。

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检验: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含 5 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 5 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 20% 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 5 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 1~2 次,且符合本规范5.3.2-1 条要求。

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 5 个(含 5 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 5 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 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 5 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 1~2 次,且符合本规范 5.3.2-2 条要求。

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 5 樘(含 5 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 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 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 5 樘。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 1~2 次,符合本规范 5.3.2-3 条要求。

5.4.3 防火门验收前,应确保本规范 5.4.1 条要求的技术文件齐全、完整。

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防火卷帘门消防验收规范(仅供参考)

防火卷帘门消防验收规范(仅供参考)

防火卷帘门消防验收规范1、防火卷帘门应满足的技术要求1.1平均升降速度:3米/分钟。

1.2耐火时间:240分钟。

1.3漏烟量:0.18m3/分钟。

1.4电动上下,自动闭锁,手动开启。

1.5接到烟温感信号,卷帘自动迫降。

1.6接到消防控制中心信号,可迫降到底或停在任意位置。

2、主要原材料的厚度应满足下列规定:3、外观要求3.1帘板、导轨、门楣、卷轴等部位的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压坑及较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空洞等缺陷。

3.2相对运动在切割、弯曲、冲钻等加工处,必须清理毛刺。

3.3构件或零部件的组装、拼接处不允许有错位。

3.4焊接处应牢固,外观平整、不允许有夹渣、漏焊等现象。

3.5零部件的外漏表面,必须做防锈处理,其涂层、镀层应均匀,不得有斑剥的现象。

3.6所有紧固件必须紧牢,不允许有松动现象。

4、卷帘启闭、运行平均噪音应满足下列要求:5、主要质量要求(1)、帘板1.1相邻互锁帘板串接后转动灵活,摆动±900不允许脱落,对具有防烟性能的重叠形帘板串接后,摆动±900不允许脱落。

1.2帘板两端挡板或防窜机构装配要牢固,装配成卷帘后,帘板窜动量不得大于2mm。

1.3帘板要平直,帘板直线度每米不得大于1.5mm,全长直线度不得超过0.12%。

1.4帘板装配成卷帘后,不允许有空洞和缝隙存在。

1.5具有防烟性能的帘板,内外鼻钩窜接后的接触面成弧面接触,弧度角在300范围内必须接触。

1.6帘板装配成卷帘后,在运行时不允许有倾斜,应当平行升降,卷帘的不平直长不大于洞口高度的1/300。

(2)、导轨2.1帘板嵌入导轨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2.2导轨的顶部应成圆弧形,其长度应超过洞口至少75mm。

2.3具有防烟性能的导轨,必须有防烟装置,使用材料应为不燃材料,隔烟装置与卷帘表应均匀紧密贴合,贴合面不应小于80%。

2.4导轨的滑道应光滑、平直,直线度每米不得大于1.5mm,全长直线度不得大于0.12%,不允许有扭曲、凹凸、毛刺等。

GB 50877-201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877-2014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fire resistant shutters, fire resistantdoorsets and fire resistant windowsGB 50877—2014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时间:2014年1月9日施行日期:2014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9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877—2014,自2014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7、4.1.1、4.2.1、4.3.1、4.4.1、5.1.2、5.2.9、7.1.1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1月9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一~二〇〇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向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在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入调研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的生产、设计、施工及运行现状,认真总结丁平里应用实践经验,积极吸纳消防科技成果,并广泛征求有关科研、设计、生产及消防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完成规范报批稿,最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进场检验,安装,功能调试,验收,使用与维护等。

消防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消防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消防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篇一:最新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篇二: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5.4 工程验收5.4.1 一般规定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 系统竣工表;2) 系统竣工图;3)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5) 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6)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2 防火卷帘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1) 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1条要求。

2) 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2条要求。

3) 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符合本规范5.3.2-3条要求。

5.4.3 防火门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消防工程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5.4 工程验收5.4.1 一般规定1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应提交下列技术文件:1) 系统竣工表;2) 系统竣工图;3)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调试记录或调试报告;5) 系统检验报告(含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6) 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内容: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2)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包括防火卷帘控制器、按钮盒、卷门机、火灾探测器组等)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等;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及相关设备的基本功能、系统控制功能。

3 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工程验收前,建设和使用单位应对其操作、管理、维护人员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5.4.2 防火卷帘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系统中各设备的设置、型号、类别、数量及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系统中各设备的基本功能及系统控制功能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1) 防火卷帘控制器及手动控制按钮盒等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1条要求。

2) 卷门机实际安装数量在5个(含5个)以下的,应全部进行功能检验;超过5个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个。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且符合本规范5.3.2-2条要求。

3) 防火卷帘实际安装数量在5樘(含5樘)以下的,应全部进行运行、控制功能检验;超过5樘的,应按实际安装数量20%的比例进行抽检,但不应少于5樘。

检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符合本规范5.3.2-3条要求。

5.4.3 防火门1 本规范5.4.1条要求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完整。

2 防火门的型号、规格、类别、数量、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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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卷帘门消防验收规范
1、防火卷帘门应满足的技术要求
平均升降速度:3米/分钟。

耐火时间:240分钟。

漏烟量:分钟。

电动上下,自动闭锁,手动开启。

接到烟温感信号,卷帘自动迫降。

接到消防控制中心信号,可迫降到底或停在任意位置。

2、主要原材料的厚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3、外观要求
帘板、导轨、门楣、卷轴等部位的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压坑及较明显的凹凸、锤痕、毛刺、空洞等缺陷。

相对运动在切割、弯曲、冲钻等加工处,必须清理毛刺。

构件或零部件的组装、拼接处不允许有错位。

焊接处应牢固,外观平整、不允许有夹渣、漏焊等现象。

零部件的外漏表面,必须做防锈处理,其涂层、镀层应均匀,不得有斑剥的现象。

所有紧固件必须紧牢,不允许有松动现象。

4、卷帘启闭、运行平均噪音应满足下列要求:
5、主要质量要求
(1)、帘板
相邻互锁帘板串接后转动灵活,摆动±900不允许脱落,对具有防烟性能的重叠形帘板串接后,摆动±900不允许脱落。

帘板两端挡板或防窜机构装配要牢固,装配成卷帘后,帘板窜动量不得大于2mm。

帘板要平直,帘板直线度每米不得大于,全长直线度不得超过%。

帘板装配成卷帘后,不允许有空洞和缝隙存在。

具有防烟性能的帘板,内外鼻钩窜接后的接触面成弧面接触,弧度角在300范围内必须接触。

帘板装配成卷帘后,在运行时不允许有倾斜,应当平行升降,卷帘的不平直长不大于洞口高度的1/300。

(2)、导轨
帘板嵌入导轨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导轨的顶部应成圆弧形,其长度应超过洞口至少75mm。

具有防烟性能的导轨,必须有防烟装置,使用材料应为不燃材料,隔烟装置与卷帘表应均匀紧密贴合,贴合面不应小于80%。

导轨的滑道应光滑、平直,直线度每米不得大于,全长直线度不得大于%,不允许有扭曲、凹凸、毛刺等。

导轨现场安装应牢固,安装后垂直度每米不得大于5mm,全长垂直度不得大于20mm.卷帘在导轨内运行应平稳、顺畅,不允许有碰撞、冲击现象。

(3)、门楣
门楣的结构必须有效的阻止火势蔓延。

具有防烟性能的门楣,必须设置防烟装置,有效的阻止烟气外溢,防烟装置所有的材料应为不燃材料。

门楣的防烟装置与门楣密封面和卷帘表面的均匀接触,接触面不应小于门洞口宽度的80%,非接触面缝隙不得大于2mm。

门楣现场安装应牢固,预埋钢件间距不得大于600mm。

(4)、座板
座板与地面的接触应均匀、平行。

座板宜采用角钢组成,角钢尺寸应根据洞口宽度决定,铆钉连接或用螺栓连接,间距不大于300mm.
(5)、传动装置
卷门机的安装必须留有检修的空间,安装应牢固,不得漏油。

支座安装牢固,轴承无异样,加油充足。

各个旋转轴的链轮中心应同轴一致,无破损。

卷门机有电动式和手动式两种,防火卷帘必须配用防火卷帘门机或普通卷门机加防火隔热装置,并应取得耐火测试合格证明。

(6)、电气安装
电气按钮启动操纵灵活,集中控制和联动控制的动作灵活准确。

自动控制的保险装置应安装在卷帘附近2m范围的暴露部分及随时能监控的部分。

防火卷帘门里门外均设控制按钮。

自动控制的电源、备用电源或蓄电池应能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所用的电器线路不允许裸露,应埋入墙内或有穿线管。

钢质防火卷帘与墙体的安装要求:
钢质防火卷帘安装在建筑物墙体上,应采用焊接或预埋螺栓连接,对原有建筑可以在混凝土墙或混凝土柱上采用膨胀螺栓装配,并应保证安装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其他未尽事宜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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