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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论哲学论文9800字_循环经济论哲学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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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论哲学论文9800字_循环经济论哲学毕业论文范文模板循环经济论哲学论文9800字(一):论循环经济的本质与政策启示论文摘要:循环经济是全面模仿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机制和能量梯级利用规律而重构经济系统,使经济活动的环境影响和寿命周期成本最小化、价值最大化,从而以最低的资源和环境代价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技术经济模式。

分别从资源经济学、环境经济学、生态学、系统论、经济学、价值工程、哲学和技术进步等角度来看,循环经济都表现出一定的特质,从而使其在本质上成为:(1)以资源循环利用为核心的自循环经济;(2)环境友好型经济;(3)全生态仿生经济;(4)良性超非线性经济;(5)实现技术资源、自然资源与环境资源综合优化配置的可持续性经济;(6)全功能、低周期寿命成本(高价值)经济;(7)方法论经济;(8)消除技术进步非对称性的理想路径,人类技术经济思维方式革命、技术经济范式革命和环境保护范式革命。

对于循环经济本质的认识能够使我们获得许多有益的政策启示。

关键词:循环经济;自循环;生态仿生经济;非线性经济;技术进步非对称性工业经济是经济形态演化的必然结果,也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然而,与传统工业经济(简称传统经济)创造巨大财富的贡献相伴随的是日益严重的资源与环境问题——这使人们似乎很符合逻辑地将资源环境问题归罪于工业经济。

其实,工业经济或工业化并不必然导致资源环境问题。

如果我们采取循环经济的技术经济模式,则将能够有效地解决或消除工业经济的资源环境问题。

循环经济之所以具有不同于传统经济的特殊功能,完全是由循环经济的本质决定的。

一、循环经济是以“废物”资源循环再利用为核心的自循环经济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不同(笔者将二者用图1和图2作形象的比较)。

从物质流的流径来看,传统经济是一种按“资源→生产→废物→排放”和“资源→生产→产品→消费→废物→排放”的流程运作的非循环或单向直线式的技术经济模式,图1所示的是对其抽象简化的情况。

《2024年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及其政策措施研究》范文

《2024年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及其政策措施研究》范文

《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及其政策措施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全球资源紧张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传统的线性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其高效利用资源、减少污染排放等优势,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对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及其政策措施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推动我国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概述循环经济,又称为循环型经济或生态经济,是以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为原则,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基本行动准则,以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一种经济发展模式。

其核心在于将传统经济模式中的“资源-产品-废弃物”单向流动变为“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动,以此达到节约资源、降低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

三、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现状与问题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是缺乏全面、科学的评估体系,无法对各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有效评估和监督。

二是缺乏关键技术支撑,一些关键的回收技术和再利用技术尚待突破。

三是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四是公众参与度不高,缺乏对循环经济的认识和意识。

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政策措施:(一)建立健全评估体系建立全面、科学的循环经济评估体系,包括资源消耗、污染排放、再生资源利用等方面,以此为依据对各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同时,通过定期发布评估报告,提高公众对循环经济的认识和意识。

(二)加强技术研发与推广加大对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突破回收技术和再利用技术的瓶颈。

同时,加强技术推广和培训,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包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绿色信贷等政策工具,以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循环经济活动。

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法律约束机制。

(四)提高公众参与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循环经济的认识和意识。

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论文

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论文

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论文循环经济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模式,旨在实现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保护,同时也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

该模式基于“废物即资源”的理念,通过循环和重复利用资源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着重探讨循环经济的概念、原则、实施方案及其在中国的应用,旨在呼吁全社会重视并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

一、循环经济的概念循环经济是指通过改变传统的线性经济模式,构建循环闭环,实现资源合理利用,减少环境污染和废弃物数量,并通过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循环经济的原则1.资源循环利用:通过资源回收和再利用的方式,达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2.协同发展:以产业链为纽带,采用信息共享、合作开发、共同管理等方式,实现各环节之间无缝衔接。

3.减少浪费:通过减少资源和能源的浪费,降低对环境的负担,实现生态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循环经济的实施方案1.生产过程类优化生产流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有害物质排放,建设环保工厂。

2.产品设计类以产品设计为导向,通过实现产品生命周期的延长,实现产品的循环利用,降低环境污染。

3.回收利用类设立回收体系,推广资源共享,建立废弃物再利用机制,达到减少废弃物数量、提高资源利用率的目的。

四、循环经济在中国的应用2009年,中国提出了“十二五”规划,其中明确提出了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方针,加强循环经济立法,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多个领域在实施循环经济,如节能减排、绿色物流、农业循环经济等。

一方面,政府在循环经济发展中加大政策和财政支持,推出了一系列刺激措施,如优惠政策、环境税收等,扶植循环经济产业发展。

另一方面,民间组织和企业方面也加大了循环经济的投入,通过合作、共享等方式实现资源高效利用。

五、结论循环经济不仅能够有效促进经济发展,还能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循环经济将逐渐成为未来经济模式的重要内容。

因此,我们应该鼓励人们加入到循环经济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循环经济发展论文6篇

循环经济发展论文6篇

循环经济发展论文6篇第一篇:循环经济发展对策研究一、河南省经济发展现状近年来,河南省国民经济实现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和较高的增长质量,GDP总量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五,主要经济指标连续多年位居中西部地区首位。

近年来,河南省粮食生产能力基本稳定在5000万吨以上,2012年达到5638.6万吨。

作为新兴工业大省,河南省的工业生产持续快速增长,增长质量显著提高。

2012年全省实现工业增加值16672.2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2654.83亿元。

依托优越的矿产资源和农业资源,河南已成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和农副产品生加工基地,初步建成门类比价齐全的工业体系。

以传统产业型、资源开发性工业为主的模式,、决定了较高的能源消费。

2012年河南省能源消费量再创新高,达到23647万吨标煤。

同时河南省环境形势非常严峻。

2012年河南省工业废水排放量达到13.74亿吨,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达到15250.4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达到127.59万吨。

河南省在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所面临的资源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

如何实现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资源环境状况得到改善是当前束缚河南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如今国家高度重视发展循环经济,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通过试点示范带动循环经济发展,全国范围内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早已启动,河南省整体也被列入国家循环经济第二批试点省份。

国家也将从多个方面对河南省循环经济发展给予有力支持。

所以,河南省应利用这次契机,将循环经济的观念渗入到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形成河南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二、河南省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一)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要求发展循环经济。

河南省产业结构总体上是资源型、初加工型和原材料工业展主导地位,推动发展方式转变需要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外延增长向内涵增长转变,也即由传统的主要依靠增加资源投入带动向主要依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带动的转变。

循环经济理论和方法研究[五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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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理论和方法研究[五篇范文]第一篇:循环经济理论和方法研究课题描述:循环经济理论和方法研究点评专家:段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国家清洁生产中心主任)“个体的先进技术对于经济和社会等发展来说非常重要,但是整体理论和方法研究同样、甚至更为重要,因为这关系到对国家资源和环境等形势的整体客观把握,对基本形势的判断,避免战略,甚至是国策的失误。

比如,过去各国科技之争的制高点之一在于如何更好、更高效地把不可再生的矿物质挖出来,提高其利用率。

但现在不同了,发达国家科学研究的重点转向了如何把已经挖出来的物质资源回收再利用等。

正是通过循环经济理论和方法等研究,使我们对当今国内外的总体形势有了一些新认识。

”在明亮的会议室里,段宁语重心长地告诉记者,我国在循环经济领域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在扩大。

三大定理构建理论框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物质代谢总规模的发展趋势是上升还是下降,各国科学家们长期以来重点研究和争论的这一问题,不仅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的基本理论问题。

”段宁说,课题组在对国内外大量数据和事实广泛分析的基础上总结了过去6年左右循环经济科研实践的经验,通过理论提炼和数学推导,提出了赶不上定理、上升多峰原理和物质减项定理和完全循环原理,比较系统地从自然科学层面解答了这一重要问题。

赶不上定理是指一个正常的经济体系,在时间足够长的增长过程中,人均物质消费量上升的充分必要条件是物质强度下降的速度赶不上人均GDP增长的速度;上升多峰原理是指在人类发展历史中,总的趋势是人均经济总量不断上升,人均物质代谢规模永远随其上升而上升,尽管在这一过程中两者不同程度的、相对的或绝对的脱钩会反复发生;物质减项定理是指停止使用不可循环利用的不可再生物质,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充分必要条件。

课题组通过研究,认识到了污染物排放量与物质消费总量密切相关,如果不减少我国的生产物质消费总量,污染排放量难以削减,国务院的“十一五”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中“主要污染物要下降10%”的刚性指标就难以实现。

关于循环经济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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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循环经济的论文循环经济思想萌芽于环境保护兴起的20世纪60年代,它与知识经济共同组成了国际社会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它的产生被看作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经济体现。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推荐的关于循环经济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循环经济的论文范文一:循环经济论文摘要:发展循环经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

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然而我国目前相关立法却还存在诸多不足。

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分阶段、分层次地构建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并确立合理的基本法律制度。

关键词:循环经济;立法;法律体系;基本法律制度0前言所谓循环经济,就是指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

与由“资源——产品——废物”构成的传统线性经济不同,循环经济运用生态学规律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可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抑制废物的产生并对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利用,从而通过物质的不断循环追求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人类对可持续发展理念认识的逐渐深入,发展循环经济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并成为世界经济的发展潮流,特别是发达国家已经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引进国外的先进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人口众多、人均资源贫乏、生态环境脆弱的中国来说,无疑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

可喜的是,由于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发展目前在我国正处于一个由理念倡导向试验示范及至全面推进的重要转折时期。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主导、市场推动、法律规制、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运行机制,而其中法律因其固有的规范性、稳定性、强制性特点,又成为稳定有效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手段。

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强循环经济立法,为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实有必要。

1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立法的考察系统出台循环经济法律,明确政府、企业和公民的权利义务是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普遍做法,其中德国和日本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极具代表性。

关于循环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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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循环经济论文推荐文章•有关林下经济论文热度:•当前中国经济论文参考热度:•优秀博士经济论文热度:•经济政治相关论文2000字范文热度:•关于信息经济论文热度:关于循环经济论文循环经济思想萌芽于环境保护兴起的20世纪60年代,它与知识经济共同组成了国际社会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它的产生被看作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经济体现。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循环经济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循环经济论文篇一《浅谈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对策》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既不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模式,也不是以牺牲经济增长为代价的生态平衡模式,而是强调生态系统与经济系统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和相互协调的生态型经济发展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先进的经济形态,是集经济、技术和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方式。

现阶段,我国的循环经济进程,还更多地停留在概念层次上。

要把理论转变为行为的实施,发展我国的循环经济,需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在政府、企业、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推行国民经济绿色核算制度,推广绿色消费,引导企业开发绿色工艺和技术,进行生态设计和清洁生产,实行产品的双绿色认证。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措施主要体现在法律、经济、教育、技术及市场等方面。

1.法律措施德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发展循环经济,并制定出相关法律的国家.上个世纪70年代,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导致垃圾的大量排放,使垃圾的处理问题日益突出.1972年,德国联邦政府颁布了《联邦废物管理法》,将各种废物的收集和处置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该项法律的颁布改变了西德人的生活习惯,一般生活垃圾,塑料容器以及纸类等开始被分门别类地回收。

随着西德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1986年联邦政府制定了“避免产生废物、废物再利用及安全处理原则”,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废物的认识从“怎样处理”上升到了“怎样避免产生”的高度。

循环经济论文(热点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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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论文(热点范文10篇)循环经济以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为特征、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

强调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一产品_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

本篇文章就向大家介绍几篇循环经济论文的范文供给大家作为一个参考方向。

循环经济论文热点范文10篇之第一篇:基于循环经济模式的生态煤炭产业区规划研究摘要:论述了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和生态煤炭产业区的概念和规划理论,为生态煤炭产业区的系统特性、循环结构、综合利用方面提出规划研究的思路。

关键词:循环经济;生态煤炭产业区;规划研究;Abstract:Thispaperdiscussestheconceptandplanningtheoryofcirculareconomyindu strialparkandecologicalcoalindustrialarea,andputsforwardthethinkingofpl anningandresearchforthesystemcharacteristics,circulationstructureandco mprehensiveutilizationofecologicalcoalindustrialarea.Keyword:circulareconomy;ecologicalcoalindustryzone;planningresearch;1引言我国自从实施改革开放政策,经济飞速发展,但是,这个经济增长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原始且粗放,导致现阶段的经济发展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所以,实施循环经济很关键。

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产业是工业,所以,基于循环经济模式规划和评价以煤为主的工业园区作用重大且意义深远。

2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理论2.1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的概念循环经济工作园区的构建原则为:(1)整体性原则。

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是一个内部资源互生互利,相互关联的一个闭合循环系统。

必须从整体上综合考虑园区各个循环主体和客体及其之间的关系,如确立煤炭产业在园区的主导地位,考虑下游及周边产业的发展情况,衡量地方经济水平及外运通路的问题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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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循环经济的论文摘要:发展循环经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

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然而我国目前相关立法却还存在诸多不足。

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分阶段、分层次地构建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并确立合理的基本法律制度。

关键词:循环经济;立法;法律体系;基本法律制度0前言所谓循环经济,就是指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

与由资源产品废物构成的传统线性经济不同,循环经济运用生态学规律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可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抑制废物的产生并对再生资源进行回收利用,从而通过物质的不断循环追求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人类对可持续发展理念认识的逐渐深入,发展循环经济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并成为世界经济的发展潮流,特别是发达国家已经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引进国外的先进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人口众多、人均资源贫乏、生态环境脆弱的中国来说,无疑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

可喜的是,由于d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发展目前在我国正处于一个由理念倡导向试验示范及至全面推进的重要转折时期。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主导、市场推动、法律规制、政策扶持、科技支撑、公众参与的运行机制,而其中法律因其固有的规范性、稳定性、强制性特点,又成为稳定有效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手段。

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强循环经济立法,为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实有必要。

1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立法的考察系统出台循环经济法律,明确政府、企业和公民的权利义务是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普遍做法,其中德国和日本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极具代表性。

1.1德国德国循环经济立法一直居于世界前列。

早在1972年德国就制定了《废物处理法》,1986年又将其修改为《废物限制及废物处理法》,把避免废物产生作为废物管理的首要目标。

1991年德国制定了《包装废弃物处理法》;又于1996年颁布了作为发展循环经济总方案的《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该法侧重于强调生产者的责任,要求生产者对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包括从原料的加工到产品运输再到废物处理,并把避免废物产生作为优先原则。

接着德国针对不同的废弃物,分别设立了单独法案或条例,如1998年的《废旧汽车处理条例》、《废电池处理条例》,1999年的关于处理电子废物和电力设备的条例、2000年的关于市政垃圾的填埋条例、2002年的关于废木材的处理条例。

1.2日本日本是循环经济立法最为完善的国家。

1997年日本修改了《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要求工业废物的生产部门公布废物的处理说明,同时负责废物的流向和确保合理处理;又于2000年修改了《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案》,严格约束大企业和商业机构向外界排放工业废物和使用过的物质。

在此基础上,日本于2000年6月颁布了建立循环型社会的基本法《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确立了21世纪日本经济社会的发展方向,并系统规定了循环型社会的概念、基本措施、基本要求、建立循环型社会基本计划的制定和政府、地方公共团体的对策等内容。

此后,日本又相继制定了《食品废物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建筑材料回收法》、《汽车循环法》等,最终构建成以《推进形成循环型社会基本法》为第一层次,以《固体废弃物管理和公共清洁法》和《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为第二层次,以《促进容器与包装分类回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食品废物循环法》、《绿色采购法》、《建筑材料回收法》等为第三层次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2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现状及不足从立法内容上看,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制定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循环经济的某些内容。

例如《环境保护法》第25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3条、第4条、第17条、第18条,《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5条,《水污染防治法》第22条,都规定生产者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回收并综合利用产生的废物。

此外,《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85年)、《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1996年)都直接规定了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及优惠政策。

但是由于对循环经济概念的引入和认识尚停留于初级阶段,我国目前真正意义上的专门立法还非常有限。

据不完全统计,迄今只有《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地方性的《辽宁省发展循环经济试点方案》、《江苏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和《贵阳市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城市条例》。

由此可见,较之发达国家,我国循环经济立法还很不健全,离循环经济的要求还相距甚远。

笔者认为,我国目前循环经济立法主要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来源:互联网)(1)未凸显循环经济理念,科学性差。

这一点集中体现在针对废物处理的法律规制上。

基于对由资源产品废物构成的传统线性经济的根深蒂固的认识,长期以来人们只看到废物污染环境的一面,却忽视了它的可利用性,因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条就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作为立法的首要目标,而不重视对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废物的回收利用。

这就助长了资源的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现象,使得环境与资源不堪重负。

这完全不符合循环经济的基本理念,亦有悖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

(2)内容不全面,完备性差。

国民经济活动包括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大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产生废物、污染环境的可能.尤其是生产、消费两大环节。

《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的清洁生产重视在生产过程中削减废物的产生,而其他环节却缺乏系统性的法律规制。

另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只原则性地规定了包装物、农用薄膜的回收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法》也只从清洁生产实施的角度规定了企业、农业生产者要实现废物资源化的义务,然而诸如其他农业废物、废塑料、废玻璃、废旧家电、废旧电子产品、建筑废物、厨房垃圾等废物的专业性循环利用问题,却尚未被纳入立法视野。

立法上的这一缺失导致以上废物被随意丢弃或不合理的利用,不仅浪费了有限的资源,而且严重污染了环境。

因为缺乏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市场准入制度,浙江台州的家庭作坊采用最直接和原始的方式拆解电子废物,严重污染了当地的空气、土壤和地下水,正重蹈20世纪90年代初广东贵屿的覆辙。

(3)立法效力层次偏低,权威性差。

以规制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行政法规规章为例,《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1985年)、《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的通知》(1991年)、《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1996年)等.大多以暂行规定通知意见决定等形式出现,缺乏权威性、规范性、稳定性。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施行后,上述有些部门规章失去了效力,规范资源综合利用的管理空白势必会更多,这显然与资源综合利用在循环经济体系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很不相称。

(4)立法过于原则和抽象,可操作性差。

由于我国向来有宜粗不宜细的立法传统,因而在循环经济立法中普遍存在着法条规定过于原则和抽象、可操作性差的问题。

以《清洁生产促进法》为例,该法主要笼统地规定了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应然模式以及国家给予其鼓励和指导的政策,从法律规则的视角看,绝大多数属指导性规则或标准性规则,而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如《清洁生产审核办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清洁生产的技术与工艺标准、清洁生产的表彰奖励的具体措施等等,却迟迟没有出台,这给《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实施无疑增加了难度,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清洁生产的推行和落实。

3对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具体建议基于对发达国家循环经济立法的考察和对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现状的分析,为确保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科学性、完备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笔者试提出两点具体建议:3.1分阶段、分层次构建法律体系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是以《宪法》、《环境保护法》中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规定为基础,并由综合性循环经济基本法和单行性专门立法以及其他部门法中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规定共同组成的,因而笔者以为构建我国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应当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修改、补充或废止现行相关立法,另一方面制法。

前者具体包括:修改《宪法》,增加国家实施发展循环经济战略的规定;修改《环境保护法》,在分则中增设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倡导可持续消费的专章规定;修改《水法》、《矿产资源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对资源的节约、回收利用作出特别规定;修改《商业银行法》、《政府采购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增加政府扶持和经济刺激的内容等等。

考虑到后者在构建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笔者认为有必要从内容、步骤两个维度对具有普遍意义的全国性循环经济专门立法问题进行系统论述:(1)内容维度。

即应当专门制定哪些循环经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自效力层次的问题。

日本循环经济法律体系最健全、层次最合理,而且实施效果很好,对同属大陆法系的中国具有参考价值。

我国适宜借鉴日本的成功经验,将循环经济专门立法分成3个层次:第一层次,制定作为基本法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来统领所有单行性专门立法,于该法中规定循环经济的概念、实施原则及在我国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循环经济在农业、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以及生产、消费等环节中实施的主要措施及其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二层次,以《循环经济促进法》为依据,针对循环经济的主要实施领域,即三大产业的资源循环利用和生产、消费两大环节制定《资源循环利用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可持续消费法》。

第三层次,是在第二层次的基础上具体制定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包括《家电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建筑材料回收管理条例》、《农业废弃物回收管理条例》、《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容器包装回收管理条例》等。

(来源:互联网)(2)步骤维度。

即依据怎样的步骤制定循环经济法律法规规章。

对此学者们同样借鉴德国和日本的立法经验,提出了两种根本对立的立法模式:一是自上而下模式,即为保证各单行性专门立法的协调一致、避免重复、矛盾甚至冲突,先制定基本法再制定单行性专门立法;二是自下而上模式,考虑到循环经济的发展在我国尚处于理论研究和试点阶段,还不具备制定基本法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应当先制定单行性专门立法再制定综合性基本法。

毋庸讳言,以上两种模式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采用绝对的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模式都未免有失偏颇。

前文已对德日循环经济立法作了比较全面、动态的考察,实际上德、日在制定循环经济基本法之前已经出台了几部单行性专门立法,而且在基本法出台后,又陆续制定了好几部单行性专门立法。

由此可见以上两种模式都是在片面、静止地认识德、日循环经济立法的基础上提出的。

笔者主张将德日的立法步骤概括为分阶段、分层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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