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不良预后处置管理制度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学习《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及实施办法》,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五项义务。
(2)、严格遵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规定的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的各项规定,严格做到本章所规定的一个必须,一个严禁和二十三个应当履行的职责。
(3)、牢固树立“医疗安全第一”的观念,坚持医疗管理中安全有效的原则,杜绝事故,减少差错和缺陷。
(4)、努力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强化观念。
严格执行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基本医疗制度、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落实医疗安全责任目标。
(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会诊转诊制、危重病人抢救制、值班、交接班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术前谈话制度、手术分级和手术审批制度,重大手术、疑难、死亡病例讨论等医疗制度。
(6)、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及时、真实、完整、正确书写病历。
严格执行知情同意的原则,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健全和执行患方签字制度,尊重患者或家属的知情权、选择权、决定权。
(7)、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定期门诊,主治、高年资医师门诊把关。
科室要制定相应的安全医疗防范措施,强调岗位责任制,人人在岗在位,随叫随到。
(8)、急诊科按各科抢救常规进行抢救,抢救常规图表上墙。
做好急诊登记,保管好留观病历。
(9)、护理部、药房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严防发错药、配错药、用错药、打错针、搞错剂量、贴错标签、写错用法,不发配伍禁忌或不符合规定、皮试阳性或需做皮试而未经皮试的药物。
发现错误的处方或医嘱要退回,由医师更正后方能发药。
(10)、保障抢救药品供应。
急救器材、药品定量、定位、定人管理,使之处于应急状态。
(11)、麻醉、剧毒、贵重药品按规定保管。
(12)、严格执行院感的有关规定。
(13)、严格执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发血、输血等相关规定,避免和减少医源性的事故发生。
(14)、医技科室必须做好室内、室间质控。
加强与临床联系,避免因缺乏沟通而造成纠纷。
儿科危重患者管理制度

儿科危重患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儿科危重患者的管理工作,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存率,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儿科危重患者的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及时有效地救治患者,提高医疗质量和护理水平。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儿科危重患者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原则1. 患者至上: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2. 专业技术:医院全体员工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3. 协作配合:医护人员之间必须密切协作,发挥团队合作精神。
4. 保密原则:对患者的信息和病情必须保密,避免泄露患者隐私。
5. 质量控制:严格控制医疗质量,确保患者得到最优质的医疗服务。
五、管理机构1. 儿科危重患者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危重患者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2. 儿科危重患者管理科室:负责具体管理危重患者的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措施,提高医疗质量和护理水平。
六、管理职责1. 医生:负责对危重患者进行诊疗,制定治疗方案,并监督实施治疗过程。
2. 护士:负责协助医生进行护理工作,保证患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3. 技术人员:负责进行各种检查和操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 行政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保证危重患者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七、管理流程1. 接诊:医生及时接诊危重患者,制定治疗方案。
2. 诊断: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确诊,明确患者的病情。
3. 治疗:按照治疗方案进行治疗,监测病情变化。
4. 护理:护士负责进行患者的护理工作,保证患者的生活质量。
5. 康复:配合康复科进行康复训练,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
八、管理要求1. 护理质量:护士必须负责任地履行护理工作,保证患者的基本需求。
2. 医疗质量:医生必须严格按照治疗方案进行治疗,确保患者得到最佳治疗效果。
3. 安全保障:医护人员必须确保患者的安全,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4. 信息记录:所有医护人员必须及时记录患者的信息和病情变化,方便随时进行沟通和交流。
危重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危重新生儿安全管理,保障危重新生儿生命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危重新生儿的救治、护理和管理。
三、组织与管理1.成立危重新生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危重新生儿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各科室设立危重新生儿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危重新生儿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管理制度1.救治制度(1)各科室应严格按照危重新生儿救治流程进行救治,确保救治措施及时、有效。
(2)对危重新生儿进行评估,制定个体化救治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3)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危重新生儿救治能力。
2.护理制度(1)严格执行新生儿护理操作规范,确保护理质量。
(2)加强对危重新生儿的巡视,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和处理。
(3)加强母婴同室管理,确保母婴安全。
3.出入院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新生儿出入院手续,确保新生儿身份信息准确无误。
(2)新生儿入院时,医护人员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检查,评估病情。
(3)新生儿出院时,医护人员应告知家属注意事项,确保新生儿安全。
4.身份识别制度(1)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如有损坏、丢失,应及时补办。
(2)新生儿出入病房时,工作人员应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5.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2)加强医护人员手卫生管理,确保新生儿安全。
6.应急预案(1)制定危重新生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五、监督与考核1.各科室应定期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危重新生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全院危重新生儿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将危重新生儿安全管理纳入医院年度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2、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3、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4、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
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与管理,构建区域性危重新生儿救治体系,提高新生儿疾病救治能力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是指医疗机构内独立设置的,以新生儿病房和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为依托实体,具有危重新生儿监护诊疗能力,承担区域内危重新生儿救治、转运、会诊和新生儿专科技术培训、指导任务的临床单位。
第三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管理的指导和检查,促进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章区域组织管理第四条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按照服务能力基本要求(附件1)分为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三级。
各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认定由本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建立由上级专家参加的评审委员会,采用材料审核和现场评估的方式确认。
第五条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设置应当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遵循择优确定、科学布局、分级诊疗的原则。
(一)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新生儿诊疗需求,对区域内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数量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
(二)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区域医疗服务需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结合自身功能定位确定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服务能力的层级目标。
(三)原则上所有的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行政区域应当至少设立1个服务能力不低于相应层级的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
第六条各级行政区域应依托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立健全危重新生儿救治协作网,参照新生儿转运工作指南开展转运工作。
所有开展危重新生儿医疗服务的机构,超出技术能力范围或床位满员时,应当及时将患儿转运至适宜的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以保证区域内每个新生儿均能及时获得适当的医疗与护理服务。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管理制度

危重新生儿管理制度每天(至少隔一天)必须有主治医师查房记录,随时有主任查房记录,每天值班医师必须完成所有患者值班时段病情记录。
每周大查房规则:每周三大查房,由科主任主持。
1)、值班医师负责记录查房要点(配有专门查房记录本)2)、每病床主管医生必须准备的工作:三分钟内汇报病例完毕,内容包括:A、病例特点:病史、体查、实验室检查、影像学及其它检查结果;B、主要治疗措施;C、病情变化特点,所处阶段;D、存在问题:提出自己见解,寻求上级医师解决的要点。
值班医师的基本工作(1)、全面了解所有患者的基本情况:A、内环境:酸碱(血气)、水电解质,血糖(禁食者、未正规饮食者、TPN者、肠内营养患者);B、基本病情:主要诊断、有几个脏器功能失调;C、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主要的治疗方案;D、正在进行的特殊治疗、需要观察的主要指征和观察方法;E、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分析最致命的特点,拟出治疗方案并预测该方案可能出现的变化趋势和对策。
(2)、观察所有患者症状和体征的变化,作出相应的诊断,善于发现病情变化的趋势,而不是等待发生明显变化时才处理。
仔细分析其特点、诱因,判断与原发病的关系,明确是否为新出现的另一种病抑或是原发病的进展和并发症、合并症,给出恰当的治疗。
(3)、开出第二天早上所有患者需要检查的基本观察项目:血常规、生化、电解质和特殊需要追踪观察的项目,以利于第二天交班后准确及时判断病情,为上级医师查房准备材料。
(4)、值班时所作检查必须及时追回结果,以便及时准确判断病情,给予及时治疗。
其中胸片,一定要要求放射科及时发出报告。
特别关注威胁生命的指征,随时制定治疗观察计划(血糖、凝血机制、电解质、气胸、酸碱等)。
(5)、值班时患者有情况应及时书写病情记录,平稳者应于次日下班前写完整本值班过程中患者的概况,并交班给主管医师。
落实值班时所开医嘱是否已经签名。
交班时交代清楚患者的变化规律并指出必须延续的关键治疗措施,病情变化特点和趋势,重点观察项目。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工作制度(仅供参考)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工作制度1、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工作制度 (2)2、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3)3、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9)4、危重新生儿救治专家组工作制度 (11)5、危重新生儿管理制度 (12)6、危重新生儿转运制度: (15)7、入院管理制度 (21)8、出院管理制度 (22)9、转科(转出、转入)制度 (23)10、母乳喂养保障制度 (24)11、产、儿科合作制度 (25)12、医疗设备操作、管理制度 (26)13、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27)14、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28)15、安全管理制度 (31)16、不良预后处置管理制度 (33)17、医疗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制度 (34)18、医疗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41)19、定期随访制度 (45)20、探视制度 (46)21、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47)22、死亡报告卡管理制度 (48)23、死亡新生儿遗体处理制度 (48)2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50)25、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57)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制度1、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工作制度(1)、建立健全危重新生儿救治登记各项管理制度和监测系统;(2)、掌握危重新生儿发病动态和流行趋势;了解危重新生儿相关危险因素在不同人群和地区的分布;实施危重新生儿救治监测报告工作。
(3)、评价危重新生儿预防控制效果,为防控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对辖区内危重新生儿调查和随访调查,负责掌握本单位危重新生儿新发病例信息的收集。
(4)、负责对危重新生儿救治登记处反馈新患者和死亡病人核实,并及时登记上报。
(5)、组织院内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内部考核评估。
(6)、参加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召开的例会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基于生命健康科学和创新的生物技术所取得的快速发展,面对医疗、科学技术、卫生政策迅速发展所带来一系列生命伦理问题,医院伦理委员会在提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和在涉及人体生命的道德与伦理问题的实践中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加强医学伦理道德建设,促进生命伦理学原则与现代生物医学实践紧密结合,是医院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管理制度及流程

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管理制度及流程一、目的为了提高危重新生儿的救治水平,确保新生儿的生命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管理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2. 设立救治中心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三、管理制度1. 救治中心工作制度(1)救治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随时应对紧急情况。
(2)救治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医疗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救治中心应当配备完善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4)救治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救治中心工作流程(1)接诊:新生儿出现危重症状时,立即进行接诊,并做好相关记录。
(2)评估:对新生儿的病情进行快速评估,确定救治措施。
(3)救治:根据新生儿的病情,进行紧急救治,包括药物治疗、器械支持等。
(4)转运:根据新生儿的病情和距离,决定是否需要转运至其他医疗机构。
(5) follow-up:对新生儿进行后续的跟踪和随访,确保病情稳定。
四、救治中心工作流程详细说明1. 接诊(1)新生儿出现危重症状时,立即进行接诊,并做好相关记录。
(2)接诊医生应当立即对新生儿的病情进行快速评估,确定救治措施。
2. 评估(1)医生应当根据新生儿的病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生命体征、意识状态等。
(2)医生应当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救治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3. 救治(1)医生应当根据新生儿的病情,进行紧急救治,包括药物治疗、器械支持等。
(2)救治过程中,医生应当密切观察新生儿的病情变化,并做好相关记录。
4. 转运(1)根据新生儿的病情和距离,决定是否需要转运至其他医疗机构。
(2)如需转运,应当立即联系转运车辆,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 follow-up(1)对新生儿进行后续的跟踪和随访,确保病情稳定。
(2)如有需要,及时联系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的救治。
五、培训和演练1. 救治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救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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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预后处置管理制度
(1)、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当时科室和当事人必须在24小时内就事实经过写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主管领导或主管职能部门。
(2)、医疗体系的纠纷由医务科、医疗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适时组织本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纠纷原因做出初步鉴定。
(3)、非医疗体系的纠纷由其主管职能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4)、医院根据本院初步鉴定对医疗纠纷、当时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理。
(5)、患方、当时科室或当事人对本院初步鉴定有异议的,可申请进行医学鉴定或司法鉴定,医院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
(6)、当时科室和当事人必须配合完成医院或鉴定机构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