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强化常规工作的检查、评比制度,调动学生积极性及自我管理意识,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巩固市县级的“文明单位”的创建成果。
2、安全教育
深化拓展安全教育,进一步联合派出所、村队等有关部门,以“安全伴我行”活动为载体,开展预防少年儿童意外伤害,保护少年儿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活动。深入宣传,讲明道理,学习自护知识、消防知识、交通知识,并在各班积极开展争创“平安班级”的活动,在活动中培训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十一月份:快乐成长月
1、引导队员开展“我的期中报告”主题活动,让队员认真总结半学期里自己各方面的表现,学会客观的评价自己,看待别人,针对自己的不足,队员之间相互支招。并结合校本课程的开发,设置“快乐成长特色章”,激励队员人人有追求的目标,天天有成功的快乐。
2、开展“家长开放日”体验活动,促进学校和家长、家长和孩子的相互沟通和理解;开展“手拉手”等互助活动,促进队员之间的友好相处。在活动中,辅导员要注意倾听队员的心声,关注队员的成长,满足队员的需求。帮助队员建立“快乐成长袋”、“成长相册”等。
比如“礼仪示范”,在做到上学期要求情况下,进一步要求学生做到礼貌、团结、尊敬师长等礼仪,在校园乃至于校外同样见到老师敬个礼、问声好。使学生真正从根本上做到“礼让”、“宽容”。在“综合实践活动”开展的筹备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作用,特别是中队长、小队长的作用,在有序的情况下,索性放手给学生,让他们讨论、交流活动的内容、策略、方法以及活动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然后教师进行总结、整理出活动的方案、内容。接着活动的过程中,让学生自己按照自己定出的方案、活动流程进行综合实践活动,并且让学生管理自己的小组,直到活动结束乃至于活动成果的形成。
3、采用民主选举确立大、中、小队干部,定期轮流任职,大力宣传学生中的好人好事,为全体少先队员树立一个“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通过榜样引导学习先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31•【文号】•【施行日期】2021.01.3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2021年1月31日)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中华民族的希望,也是党的未来。
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少年儿童、亲切关心少年儿童,始终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关系红色江山永不变色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
中国少年先锋队是党创立和领导的中国少年儿童的群团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
长期以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少年先锋队团结、教育、引领一代又一代少年儿童听党话、跟党走,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健康成长,为党的少年儿童事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强化政治引领,全面优化成长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少先队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推动党的少年儿童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强化对少年儿童的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引导少年儿童时刻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对于确保党和人民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对于红色基因代代相传,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现就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党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团、队一体化建设,聚焦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聚焦传承红色基因,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把握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工作主线,坚持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相统一,不断推进少先队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团结、教育、引领广大少年儿童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辅导(上)

对《 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 队辅导员队伍建 设的若干意见》 的辅导( ) 上
江 苏省 少先 队总辅导 员 华耀 国
问 :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少 先 队 辅 导 员 队伍 建设 的 《
若 干 意 见》 调 “ 地 小 学 和 初 中要 设 置 大 队辅 导 员 强 各 岗位 。 ” 有 什 么样 的意 义 ? 这
答 : 童性 是 少 先 队组 织 的最 基 本 的 组织 属 性 , 儿 政 治 性是 少 先 队组 织 的最 本 质 的组 织 属 性 ,坚 持 少先 队 的组织 属 性 ,实 现 新 的 历史 条 件 下少 先 队组 织 的根 本
岗位绩效工资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需要 。 通过建立
岗位 管 理 制 度 , 利 于 优 秀 人 才 脱 颖 而 出 , 利 于 激 有 有
时 , 总辅 导员 队伍 建 设 、 导 员 培 训 与 培 养 、 一 步 对 辅 进
出台。j是解放思想 , 实事求是 , 积极探 索 , 在辅导员
职 称评 定 、少先 队学 科 构 建 等方 面 积极 开展 试 验 , 大
力推动点上 的探索 , 为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做出
积 极 贡献 。
问 : 拔 大 队 辅 导 员 的标 准是 什 么 ? 选
名称 、 职责任务 、 工作标准 、 任职条件和通用 的岗位等 级 等。 定岗定编 , 是人事制度的第一要素。 科学设 岗是 推 行以聘用制度 为基本形式 的人事制度 的前提和基
础 , 岗位管理 的重要环节 , 是 同时 也 是 事 业 单 位 实 行
发单位活力 。
任务 , 要求少先 队辅导员 、 尤其是大队辅导员具有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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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河北省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共青团河北省委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少工委冀团联字【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河北省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各市团委,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少工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22号)和《关于印发<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联发[2007]24号),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当前少先队工作实际,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少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0]33号)。
为了更好地落实中青联发[2010]33号文件精神,推动我省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少工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北省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一、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1、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工作中最重要的力量,是少年儿童的朋友,是少年儿童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环境的营造者。
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是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致少先队建队60周年贺信和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先队工作的根本任务,把握组织属性,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2、少先队是党的事业的一部分、共青团事业的一部分、全社会教育事业的一部分。
长期以来,广大少先队辅导员以对党的教育事业的忠诚和对少年儿童的热爱,勤奋工作,勇于创造,甘于奉献,为少先队事业付出了辛勤劳动,做出了重要贡献。
教育部门、人事部门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从培养党和人民需要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高度,充分认识少先队辅导员在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少先队辅导员群体的工作特性,热心服务、提供支持,加强研究、规范管理,不断加强全省各级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篇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少年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是新时期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现实需求,是实现“中国梦”的历史使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提出的“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少先队组织要更好地为少年儿童服务”要求,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团结、教育、引导少年儿童的作用,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激发少年儿童的科学梦、创造梦、报国梦,提高我省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科学化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总体要求(一)总体思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源潮同志对少先队工作的具体要求,大力加强中国梦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牢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落实组织定位和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少先队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增强少先队组织活力,加强少先队专业化建设,更好地为少年儿童服务,推进少先队工作取得新发展。
(二)总体目标。
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少年儿童心灵,教育引导少年儿童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学校少先队组织全面覆盖、有活力,少年儿童思想意识教育方法、路径和载体不断创新;党、团、队组织意识和教育内容衔接紧密,少先队分层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少年儿童工作者和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更加完善,职业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各级少工委体系健全,统筹协调和服务能力加强。
二、在深入实践中加强少先队建设(三)加强少先队思想道德建设。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加强少先队思想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谋划,统筹部署。
推进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以做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的理想志向教育,加强以集体主义为基础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少年儿童积极向上、勇于创造的心理素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好全面准备。
基层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精简篇)

基层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基层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近期,省少工委办公室结合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人社部、全国少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近年来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使下一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更具有针对性、操心性和时代性,组成专题调研组,先后深入昆明、XX、资阳、丽江、景洪等地开展调研,并结合前期开展的云南少先队队情大调研成果,就当前全省基层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总结梳理。
一、工作现状(一)关于辅导员的配备与管理。
大多数市(州)、县(市、区)没有配备少先队总辅导员,乡镇总辅导员的配备和履职情况更不容乐观。
一些学校的大队辅导员没有享受中层副职以上待遇,没有列席学校行政会议。
辅导员队伍的整体流动性较大,大队辅导员三年一聘制度落实不力。
在大队辅导员(含副大队辅导员)的配备比例和待遇确认上,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学生数量多的学校大队辅导员工作精力严重不足。
(二)关于辅导员的聘任。
大多数学校没有落实辅导员应有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通过竞聘上岗或学校、由上级团、队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考察、聘任等规定,在聘任上程序比较随意,大部分学校是由校长说了算,中队辅导员也是按照惯例由班主任兼任,很少举行集体聘任仪式、发放聘书,导致辅导员队伍的荣誉感不强。
志愿辅导员的聘任和注册管理工作不够规范,作用发挥趋于弱化。
(三)关于辅导员的培训。
辅导员的岗前培训比较缺乏,尤其是农村辅导员的培训亟待加强。
对辅导员尤其是中队辅导员的培训,大多没有纳入学校师资培训体系和继续教育体系,培训时间和经费难以充分保证,对少工委系统组织的培训经历认证上还需要与教育部门加强沟通、协商承认。
(四)关于辅导员的工作量。
对辅导员工作量的认定缺乏统一依据,将大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工作量折算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缺乏统一标准,对大队辅导员是否把少先队工作作为主业难以界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为贯彻全国少工委五届五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少先队工作三纳入体系的意见》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着力部署全区少先队未来五年工作方案,为进军现代化、建设新武进培养具有高尚道德情操,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一代新人,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少先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少先队工作的现实意义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和领导的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的预备队。
全国少工委五届五次全委会提出,少先队工作的根本任务在根本层面上要引导少年儿童有爱心、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在思想层面上要注重党团队组织意识的衔接。
因此,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长期以来,我区少先队组织在党的领导和共青团的带着下,在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立足武进开展实际,坚持实践育人途径,广泛开展雏鹰争章、手拉手、新世纪我能行等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少先队活动,用先进的典型鼓励少年儿童,为全面提高少年儿童的综合素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进一步加强全区少先队工作,是效劳进军现代化、建设新武进开展大局,培养具备高尚道德情操、充满活动和创造力的一代新人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需要。
二、着力挖掘少先队活动的文化内涵1、一般活动要追求精品化。
各级少先队组织在开展活动时要追求活动品质。
一是要结合社会背景、地域文化和少年儿童心理需求,为活动赋予深刻的内涵,并使活动的内容为内涵效劳,突出主题,具有代表性。
二是要精心设计活动环节,做到细节有创意,大局有创新,思路清晰、内容丰富、成效显著、印象深刻。
2、品牌活动要追求差异化。
根据《纲要》要求,少先队有八大品牌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在开展少先队品牌活动时要凸显品牌特色。
一是要在品牌内涵上谋开展,探索内涵的更多外延。
二是要在品牌特色上找出路,寻求学校特色、地域特色等与品牌特色的结合点。
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少工委中青联发[2010]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少工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22号)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全国少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联发[2007]24号),根据当前少先队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强调和提出以下意见。
1.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力量,是少年儿童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是少年儿童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环境的营造者。
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是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
要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致少先队建队60周年贺信和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深入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把握组织属性,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2.各地小学和初中要设置大队辅导员岗位。
大队辅导员由教师中的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应有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
大队辅导员按不低于学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通过竞聘上岗或学校推荐,由上级团、队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考察、聘任。
教师担任大队辅导员期间要将辅导员工作作为主业,同时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
中学大队辅导员可由中学团委(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兼任。
有条件的地方可设副大队辅导员,协助大队辅导员工作。
中队辅导员一般由班主任兼任,也可由其他课任教师兼任。
3.省(区、市)、市(地)、县(市、区)、乡(镇)要设少先队总辅导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省(区、市)市(地)、县(市、区)按不低于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层副职的标准配备总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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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象山县委象山县教育局文件象山县少工委象团联〔2012〕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各镇乡团委、街道团工委、中学团委、少先队大队委、中小学校:为进一步发挥少先队组织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构建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相适应的少先队工作机制,切实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服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团浙联发〔2010〕7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甬团联〔2011〕22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县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和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1.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共产党委托共青团领导的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
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现实要求。
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全面发展、承担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重任的现实要求。
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青少年素质教育,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现实要求。
只有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团结教育少年儿童的重要作用,才能把广大少年儿童团结好、教育好、带领好,才能更好地引导少年儿童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科学发展作好全面准备。
2.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工作中最为重要的力量,是少年儿童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是少年儿童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环境的营造者。
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是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
要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致少先队建队60周年贺信和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深入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新的历史条件下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牢牢把握组织属性,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少先队基层基础工作3.大力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
按照《队章》要求发展队员,普及队知识,举行队仪式;科学设置少先队大、中、小队,并确立队名,队名应体现校园、地域文化和队组织特色,并保持相对固定;教室门口应悬挂中队队牌,中队队名、口号、辅导员寄语和中队特色创建等内容都应在队牌上体现;规范队旗、队徽、队歌、红领巾、队礼、鼓乐队、呼号、队干部标志标识等在日常队活动中的使用;完善示范红旗大中小队评比、星级队室创建、少先队干部竞选任职、红领巾社团活动等制度,着力推进有形化建设,营造浓厚的少先队文化氛围。
注重初中少先队、共青团组织一体化衔接,认真做好队组织“推优入团”工作,规范离队仪式和入团宣誓仪式,入团队员要保留队籍,留队带队,更好地发挥入团队员在队内的先进示范作用。
重视民办学校和民工子弟学校的少先队工作,增强中小队活力,保证适龄少年儿童都能加入到队组织并感受队的温暖,接受队的教育。
扩大校外教育机构、村(社区)少先队组织覆盖和活动影响,青少年宫要参照学校少先队工作要求对在册学员延伸组织手臂,相应设置对组织、选好队干部、使用队标志、开展队活动;村(社区)要依托党建、团建抓好队建,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组建队组织,创造性地开展队活动,2015年底前凡建立团组织并有3名以上少先队员居住的村(社区)都应建立相应的校外少先队组织。
4.切实保障少先队工作和活动。
各学校要形成制度保证学校少先队活动的时间,认真贯彻中央八部委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在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中的重要作用,每周安排1节以上班队活动课时,并将少先队活动与思想品德、综合实践课、音乐文体及各学科课程有机结合,保证每周有相当于两个课时的少先队活动时间。
每周安排1节班队活动课或在综合实践活动课中明确安排每周一课时的队活动。
要求全校性的少先队大队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少先队中队活动每两周不少于1次,少先队小队活动或校外假日小队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
“雏鹰争章”和“手拉手”是少先队活动的重要品牌,各地团委、各校要将“雏鹰争章”、“手拉手”和“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教育体系,融入新课程地方课程建设,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逐步探索校本“雏鹰争章”特色。
要围绕少先队根本任务以及争当“四好少年”的具体要求,在队活动课上用好中少雏鹰争章网和省编《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手册》,不断开发雏鹰奖章“积极引导、自主参与、不断激励”的育人功能,使雏鹰奖章真正成为衡量少年儿童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
少先队社区(农村)工作要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的重要组织部分,作为探索实践教学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会服务的重要内容,动员广大少先队员到社区(村)报到,鼓励教职员工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到社区(村)担任志愿辅导员,促进学校带动相关社区(村)少先队工作。
5.保证少先队工作经费。
各级团委每年应划拨10%的团费专门用于少先队辅导员的奖励和培训,贯彻中央八部委(中青联发[2005]22号)文件要求,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加大对少先队工作的投入力度。
各中小学校应将购买红领巾及其他少先队标志性用品、《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手册》、雏鹰奖章等少先队员基本组织生活的开支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
全校性的少先队主题活动和少先队队室、鼓号队、广播站、电视台、网站等少先队基础阵地建设应由学校统筹规划予以落实,保证必要的经费。
6.加强少先队阵地建设。
积极建设并利用好队室、中队角、红领巾书屋(架)、少年科学院、少年军(警)校、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网站、博客、微博)、队报队刊等队的阵地;广泛整合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医疗、公安司法、国防安全、商贸旅游等社会公共资源,积极拓展更多有利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实践基地,不断扩大少先队校内外教育阵地的规模。
7. 建立健全少先队的各级工作机构。
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是少先队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共青团、教育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经本级少先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同级团组织的少年(或学校)部门合署办公。
红领巾理事会是少先队员的最高议事机构,由少先队员代表选举产生,在同级少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县级及基层少工委、红领巾理事会每届任期三年,各级少工委和红领巾理事会每年应召开一次以上全委会。
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要在2013年底前全部建立少工委和红领巾理事会,有条件的村(社区)也要成立少工委和红领巾理事会组织。
8.加强少先队理论研究,广泛吸收机关、学校、教育科研机构等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少先队的理论研究,形成一支少先队理论研究的专业化队伍。
各级少先队获奖论文要纳入教同级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优秀论文评选范围。
三、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9. 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选拔和配备。
学校少先队辅导员是人民教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各小学和初中要设置大队辅导员岗位。
大队辅导员由教师中的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应有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及一年以上中队辅导员工作经验。
大队辅导员按不低于学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配备和管理、使用,通过竞聘上岗或学校选拔推荐,由上级团委、少工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考察、发文聘任。
中学大队辅导员可由中学团委(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兼任。
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设副大队辅导员,协助大队辅导员工作。
中队辅导员一般由班主任兼任,少先队工作纳入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也可由其他课任教师兼任。
镇乡(街道)总辅导员可由中心学校分管少先队工作的副校长或大队辅导员兼任。
在配备总辅导员、大(中)队辅导员基础上,各少工委和大(中)队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思政、组织、鼓乐、社团、法制、科技等专业副总辅导员及副大(中)队辅导员。
建立和完善校外志愿辅导员制度,做好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招募、培训、使用、管理、考评工作,积极动员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部队、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党团员,大学生骨干、热心家长等各界优秀人士发挥专长,在少先队组织中担任志愿辅导员。
要保证少先队工作的连续性和辅导员队伍的相对稳定,调整总辅导员或大队辅导员岗位时,应征求上级团委、少工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按规定履行免聘手续,并及时选聘新的辅导员,做到随缺随补。
10. 加强少先队辅导员的考核和管理。
各级共青团和教育部门要指导少工委建立健全辅导员工作档案,加强对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考核的内容按照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
大队辅导员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地团委(团工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或委托所在学校进行;中队辅导员工作情况要纳入班主任考核内容。
考核材料要存入辅导员档案。
要建立和完善少先队辅导员表彰奖励机制,树立一批优秀辅导员典型,县优秀辅导员每年表彰一次。
教师担任学校大队辅导员期间要将辅导员工作作为主业,同时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大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的工作量根据学校规模,按照不低于每周6课时折算成教学工作量计入本人在岗工作总量,纳入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的规定和要求,做好符合条件的大队辅导员的职称评聘工作,可将大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质量作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评审的考核内容。
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和未兼任班主任的中队辅导员的工作年限,应视作班主任龄,享受相应待遇。
辅导员在少先队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和研究成果,与中小学教师在教学方面获得的奖励和研究成果同等对待,并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聘用、评选先进、职务和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共青团、教育局、少工委等部门联合开展的辅导员荣誉表彰、技能比赛、论文评比结果,经教育部门确认等同于教育部门开展的相关表彰、比赛、评比结果,可作职称评定参考内容。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少先队辅导员,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共青团组织表彰的先进工作者,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各类优秀教师,少先队辅导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
在少先队辅导员的表彰中,要适当增加农村少先队辅导员的表彰名额,并充分考虑校外优秀辅导员的表彰人选。
11. 加强对辅导员的培训和培养。
要围绕新时期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重点加强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少先队工作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力培训,在政治、工作、学习、生活上关心、爱护和培养少先队辅导员,重视推荐优秀辅导员加入党组织的工作,优秀的大队辅导员应列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