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战略思考
江苏省水污染治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江苏省水污染治理现状及对策研究摘要: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也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不可或缺的资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江苏省也面临着水污染日益严重的问题,因此江苏省的水污染的综合性治理迫在眉睫。
近年来,江苏省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治理水污染,治理结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江苏省的水污染治理目的和意义,以及全省水污染治理的现状,以及取得的一些成效,最后根据江苏水污染治理的现状,提出一些有效的对策。
关键词:江苏省;水污染;治理对策1江苏省水污染治理的目的和意义人们为了经济高速发展,往往会以环境破坏作为代价。
伴随着江苏省社会与经济的迅速发展,但省内的水资源匮乏和水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特别是废水排放总量急剧增加,许多省内的江河湖库水环境恶化也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极大的超过了省内水环境的承载污染的能力,各地区之间水污染事件频频发生,现如今水危机已成为制约我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水环境问题,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复杂的问题,但为了实现江苏省水资源永久的利用和保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系统全面的规划,有效可行的措施。
研究江苏省水污染的现状就是为了明确江苏省水环境存在的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研究水污染的控制治理有效对策,改善江苏省水污染现状,加快我省生态文明的建设,促进江苏省可持续的发展。
2江苏省水污染治理现状我国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其中五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如果水质指标当中有一项达不到五类,那么整体水质就要被判为劣五类。
劣五类水就是称为被污染的水,在水污染的治理过程中,劣五类水就是重点治理对象。
据2019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数据显示,2018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有所改善。
被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104个断面中,年均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68.3%,较年度考核目标(66.3%)只高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0%,较年度考核目标(1.9%)低0.9个百分点。
关于“十三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十三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改革的思考2015.12从理论上讲,只有对环境质量和影响终端产生均质影响的污染物才能实行总量控制,如造成酸雨的二氧化硫和产生温室效应的二氧化碳。
实践中,在我国实施的总量控制是指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设定五年减排控制目标,然后自上而下层层分解到地方,每年进行考核这样一个指令性控制模式。
目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已经成为我国一项重要的环境法律制度。
在过去10年,总量控制对削减污染物排放、遏制环境质量退化、建立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等起到了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但是,现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特别是随着公众对环境质量民生需求上升,“十三五”时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亟需面向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进行改革。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历程分析1988年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同时实行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
1996年8月,《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要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立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和定期公布制度”,标志着我国污染物排放管理开始由浓度控制向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相结合转变。
我国的总量控制制度从形成到目前已经历4个五年规划,经历了不断探索、逐步发展的过程,实施成效明显。
“九五”期间总量控制制度正式起步我国通过《“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要求废气或废水中排放的烟尘、二氧化硫、粉尘、化学耗氧量、石油类、氰化物、砷、汞、铅、镉、六价铬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12项指标实现排放总量下降10%~15%的目标,并明确提出了“一控双达标”的考核目标,即2000年全国实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47个重点城市实现环境功能区达标和全国工业企业排放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
在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3%的情况下,减排目标基本完成。
但这一时期我国的环境形势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环境污染随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同步高速增长,不仅使环境状况在20世纪90年代全面恶化,而且积累下来大量的环境问题。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三五”工作方案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三五”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推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用水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障用水安全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分类指导,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确保实现“十三五”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约束性目标。
(三)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用水效率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全面保障;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基本建成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制度体系,完善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到2020年,全省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60.6亿立方米以内,削减城镇地下水开采量5.94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和15%;全省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2;全省国家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8%,主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的探索思考

第16期2020年6月No.16June ,2020作者简介:王拯(1980—),男,江苏南京人,工程师,本科;研究方向:环境管理政策,环保改革。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的探索思考江苏科技信息Jiangsu Science &Technology Information王拯,姜江(江苏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江苏南京210036)摘要:建设项目“邻避”问题,是指具有社会公共利益的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建设运行过程中,因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潜在或实质性影响,致使附近公众不愿毗邻项目场址并对其不满或抵制的现象。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增大的大背景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还将加大,如何有效化解“邻避效应”带来的矛盾和问题,已成为考验各级党委政府执政能力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
文章从环境政策管理的角度,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如何加强环境风险管控、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破解“邻避”困境提一些对策建议。
关键词:建设项目;“邻避”问题;环境风险中图分类号:X32文献标志码:A 1江苏化解和防范涉建设项目“邻避”问题总体情况随着我国城镇化、工业化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涉及环境保护的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引起的“邻避效应”问题日益突出,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攀升,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阻碍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邻避”问题的防范和化解,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相关部门、各地区积极推动工作并取得一些成效。
1.1落实主体责任和联动协调机制,加强“邻避”问题化解和防范“十三五”以来,根据生态环境部部署要求,江苏省从省级层面,建立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间的联席会议制度,设区市和市(县、区)人民政府同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防范与化解“邻避问题”主体责任,强化规划引导和刚性约束,严格项目评估核准和执法监管,基本建立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追责的责任体系。
江苏省十三五近岸海域

江苏省十三五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二〇一六年十二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自然和社会经济概况 (2)1.1自然环境状况 (2)1.1.1陆域自然环境概况 (2)1.1.2海洋自然地理概况 (4)1.2社会经济状况 (6)1.2.1行政区划 (6)1.2.2人口与城镇化发展 (7)1.2.3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 (9)1.3水系概况 (10)1.3.1水系概况 (10)1.3.2主要入海河流 (11)第二章水环境质量现状 (14)2.1水质状况分析 (14)2.1.1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14)2.1.2 海洋生物多样性 (16)2.1.3入海河流水质状况 (18)2.1.4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状况 (19)2.1.5海洋功能区达标状况 (20)2.2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21)2.2.1沿海三市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21)2.2.2污染物入海总量 (23)2.2.3入海排污口概况 (24)2.2.4入海排污口污染物排放 (26)2.3“十二五”工作回顾 (28)2.3.1治污举措和经验 (28)2.3.2项目完成情况 (33)2.3.3存在的主要问题 (34)第三章规划总体设计 (36)3.1规划期限和范围 (36)3.2指导思想 (36)3.3基本原则 (36)3.4规划目标和指标 (37)3.4.1总体目标 (37)3.4.2主要指标 (37)3.5沿海地区控制单元划分 (39)3.5.1基本概念 (39)3.5.2划分原则 (40)3.5.3划分结果 (40)第四章规划重点任务 (41)4.1 坚持绿色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41)4.1.1 优化和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41)4.1.2 严格沿海地区环境准入 (42)4.1.3 加强水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 (43)4.2 深化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44)4.2.1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44)4.2.2 加快污水管网和处理能力建设 (45)4.2.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46)4.2.4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47)4.2.5加强涉海工程管理 (48)4.3大力整治入海河流,提高水环境质量 (49)4.3.1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49)4.3.2加强入海河流环境综合整治 (51)4.3.3入海河流整治方案 (52)4.4实施生态修复,维护生态系统健康 (60)4.4.1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 (60)4.4.2强化海洋生态保护 (60)4.4.3保护河口海湾生态系统 (61)4.4.4从严管控围填海活动 (62)4.4.5规范沿海自然保护区管理 (62)4.5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降低环境风 (63)4.5.1强化沿海工业企业及临港产业园风险管理 (63)4.5.2提升突发海洋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63)4.5.3 加强化学品环境管理 (64)4.6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64)4.6.1加强水环境综合监测能力 (64)4.6.2深化近岸海域环境监测 (65)4.6.3加强废水污染源监测监控 (65)4.6.4强化近岸海域环境执法监督 (66)4.6.5完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66)第五章骨干工程项目与投资 (68)第六章保障措施 (69)6.1法律法规保障 (69)6.2经济政策保障 (69)6.3组织协调保障 (70)6.4监督管理体制 (71)附表1 规划范围表 (72)附表2 近岸海域水质目标表 (72)附表3 主要河流污染物入海浓度目标表 (74)附表4 入海排污口浓度目标表 (77)附表5 沿海地级以上城市总量控制目标表 (80)附表6 “十三五”近岸海域水质状况考核站位信息表 (80)附表7 项目投资汇总表 (83)附表8 项目清单表 (84)附表9 近岸海域控制单元划分 (118)前言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五水共治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汇报人: 2023-11-23
contents
目录
• 五水共治背景介绍 • 五水共治存在的问题 • 五水共治措施 • 五水共治案例分析 • 五水共治未来展望及建议
01
五水共治背景介绍
五水共治的起源
01
五水共治起源于中国,旨在解决 江、河、湖、海等水域的水质污 染和生态问题。
部分地区由于财政资金紧张,导致 投入五水共治的资金有限,无法全 面覆盖治理工作。
缺乏社会资本引入
五水共治仅依靠政府投入,缺乏吸 引社会资本参与的机制,无法形成 多元化的投入格局。
治理技术落后
技术研发不足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水治理领域的技术水平还有一定差距, 尤其在污水处理、水资源利用等方面。
技术推广困难
河道治理过程中存在施工不规范 、污染治理不到位、生态修复不 足等问题,导致河道水质改善不
明显,生态环境仍不理想。
措施
加强施工监管,确保施工规范; 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减少污染排 放;加强生态修复,提高生态环
境质量。
案例二:某县污水处理厂建设案例
背景
某县为了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启动了污水处理厂建设。
存在的问题
推广节水技术和设备,降低用水量,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
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治水技术的自主创新和进步。
完善五水共治的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
完善法律法规
制定和完善五水共治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责任 和义务,为五水共治提供法律保障。
加强执法力度
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保障水环境的健康。
措施
加强污染源控制,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生态修复 ,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水 资源可持续发展。
城市供水专项规划

苏州城市供水专项规划探讨0引言水是人类生命之源,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城市的产业结构、生活方式。
早在春秋时期《管子度地篇》就提到城市选址“高勿近阜而水用足,低勿近水而沟防省”的原则。
也就是说城市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城市与水的关系,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苏州是世界闻名的江南水城。
苏州城市建设更加离不开与城市供水的关系,因此在苏州2035年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同时,开展《苏州市供水专项规划(2017-2035)》尤为必要。
本次规划根据“一个愿景、四个名城”的城市定位和“两个标杆”的城市目标,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总体思想,按照“多源并重、区域互补、多网联动、优质供水,系统低耗、安全智慧”的总体思路搭建供水体系。
1供水现状与评价1.1供水安全存在隐患尽管苏州市已经实现了城市供水厂集中取水,且取水水源向长江、太湖以及阳澄湖靠拢,但城市供水厂的水源依旧比较单一。
大部分地区不具备应急取水的条件,是供水安全的一大隐患。
1.2区域供水布局不尽合理供水系统发展存在不均衡的情况,因水源、用地条件以及缺乏统一规划等因素导致部分地区水厂布局不均衡,产生低压区、倒供水以及安全性差等一系列问题。
1.3深度处理改造尚未全部完成张家港、常熟、太仓、吴江和工业园区部分水厂未建设深度处理的水厂,供水存在水质安全隐患。
1.4管网的水质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自苏州市区域供水格局形成已有超过十年的时间,敷设过程中新旧管道相互交错不可避免,管网状况日趋复杂。
传统的经验管理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利用科学的方法和现代化的管理提升管网系统的科学管理水平已经成为供水企业日常管理工作的迫切需求。
1.5合格水向优质水的转化苏州市供水系统基本已经全面实现了合格水供应,供水区域供水水质基本可以符合国标标准,但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与认知水平的不断提高,仅仅是合格水供应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优质水的需求愈发强烈,供水水厂应进一步提升供水水质,局部区域应启动直饮水供应。
作为全国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和垂直管理改革的试点省 江苏

作为全国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和垂直管理改革的试点省江苏是怎么谋划环保改革的?□江苏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改革办) 贺 震绿色发展,是“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改革,将是“十三五”期间环保工作的主旋律。
前不久,江苏省被环保部确定为全国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综合改革的试点省份和垂直管理改革的试点省份,环保部批复了《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方案》。
“十三五”期间,江苏的环保改革将如何推进呢?江苏改革创新,已有哪些成果?改革创新,始终是引领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所在、特色所在,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领域也是如此。
作为经济发达、城镇化进程比较快的省份,江苏遇到环境问题比较早,探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改革也较早。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制度创新作为重要动力,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率先探索,大胆创新,初步形成了一批既符合中央要求、又体现自身特色的制度成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率先建立比较系统的生态红线管控制度。
率先划定生态红线,划分15大类779块生态红线区域,陆地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2.2%,确定了保护边界,明确了保护主体,落实了保护责任。
同时,配套制定了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暂行办法和监督管理考核细则,在全国率先形成了生态空间管控的制度性成果。
通过划定和严守生态红线,为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供了刚性约束和有力保障,在全国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率先建立比较科学的绿色发展评估制度。
近年来,江苏省在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绿色发展方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从资源利用效率、环境污染代价和生态产品贡献等方面,对全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绿色评估,在全国率先形成了促进绿色发展的基本保障制度。
通过实施“绿评”,引导各地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增强了各级党委政府推进绿色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了鲜明的考核导向。
率先形成比较完备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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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战略思考作者:蔡安娟王水曲常胜来源:《环境与发展》2017年第02期摘要:环境监管能力是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十一五”至“十二五”期间江苏省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面对“十三五”水环境治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江苏省亟需建设与之相匹配的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本文基于江苏省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现状的调查,分析了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面临的挑战和压力,并研究提出了水环境监管各领域建设的战略重点。
关键词: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战略措施中图分类号:X32-0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7)02-0041-05DOI:10.16647/15-1369/X.2017.02.007一直以来,江苏省水环境治理水平始终走在我国前列,水环境恶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但未来水环境治理形势仍将处于污染高位期、风险高发期、治理相持期。
“十三五”时期,是全省经济调速换挡、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时期,也是破解水环境治理困境、全面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的攻坚时期。
水环境治理将实现四大转变,即从分散交叉治理向统筹协同治理转变、从行政单元控制向流域综合管理转变,从物化指标控制向生态健康管控转变,从污染末端治理向源头全程控制转变,最终促进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河湖生态系统健康得到有效保障。
水环境监管是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基石,水环境治理任务越重,越需要加强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越需要科学的环境监管提供有力的支撑,水环境监管能力是实现水环境治理目标、维护水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1]。
本研究将针对“十三五”水环境治理的新形势,基于对江苏省水环境监管在监测、监察、应急、信息和科技等领域能力建设现状的调查,分析目前江苏省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面临的挑战和压力,并对江苏省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战略措施提出几点建议。
1 江苏省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现状1.1 环境监测能力在水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方面,已建成覆盖全省的各要素环境质量监测网,包括83个地表水国控断面、478个省控断面、528个小康社会地表水考核断面、66个补偿断面等。
在水环境自动监控网络建设方面,已建成省、市、县三级水质自动站283个,配备流动监测车超过30辆,大中型监测船艇7艘,自动监测站联网率达到80%,环境监测预警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水平方面,已于2013年通过环保部标准化站整体验收。
通过标准化建设,全省县级环境监测站基本设备配置达标率大幅提高。
全部仪器均配置齐备的监测站共55家,但尚有15家苏北地区经济欠发达的监测站缺少相关仪器设备等。
1.2 环境监察能力在环境监察体制建设方面,设立省环境监察局,成立苏南、苏中、苏北三个区域环保督查中心和省环境应急中心,全省环境监察机构共126个,全省现有环境监察人员(按持证数统计)3700多人。
在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方面,13个省辖市有9个达到了东部二级标准,达标率为69%。
103个县(区)中有86个环境监管能力达到东部三级标准,达标率为83%,环境执法装备得到有效完善,执法效能不断提高。
在污染源自动监控建设方面,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已基本完成建设目标,初步构建起国家、省、市、县及重点企业的四级监控体系。
1.3 环境应急能力在环境应急体制建设方面,已成立省环境安全应急和事故调查中心专职机构队伍,并有9个省辖市、8个市县成立了专职环境应急机构,全省现有环境应急专职人员72名,兼职人员90余名。
在环境应急标准化建设方面,建成全省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系统,搭建省级环境应急指挥固定平台,建立四级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全省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
在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方面,充实环境应急专家库,建成环境应急物资库南京和无锡基地,初步建成淮安基地。
1.4 环境信息能力在环境信息能力建设方面,已基本完成全省生态环境监控系统“1831”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实现地表水、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地、大气、机动车尾气、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和应急风险源8个子系统的初步整合,建成省到县的环保骨干专网[2]。
1.5 环境科技能力在环境科技能力建设方面,参与组织实施“十一五”与“十二五”国家重大水专项,积极开展省级环保科技项目管理。
加强创新型环保科技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完善国家和地方环保公益性研究机构,努力搭建起为学术交流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环境决策管理服务的平台。
2 存在的问题与挑战2.1 水环境监测能力与水环境管理新要求不匹配现有水环境监测断面布局不合理,监测网络布点不具代表性。
全省727条骨干河流中,设有地表水国控和省控断面的共有167条河流,其中流域性河道有26条,区域性骨干河道有70条,重要跨县河道和重要县域河道分别有30条和41条。
设置国控和省控监测断面的骨干河流占比仅为23%,覆盖率并不高,大量的重要跨县和县域河道没有设置监控考核断面,监测断面布局不够合理,不能全面反映全省水质状况。
水环境自动监控网络覆盖面低。
全省共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283个,自动监测站数量偏低,且主要建设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太湖流域以及南水北调沿线重点断面。
其中太湖流域设置的水质自动监测站(112个)约占40%[3]。
淮河流域南水北调东线水质自动站(12个)约占4%。
其它区域特别是长江流域、淮河流域等重点流域省控断面、省、市界河主要河流交界断面、近岸海域等区域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覆盖面低。
水生态监测能力较弱,无法满足流域环境与生态管理的需要。
目前水环境监测体系监测项目主要包括CODMn、NH3-N、TP、TN等常规化学指标。
生物监测方面尚未开展针对各流域特点的生态指标系统性监测,缺乏覆盖全流域的水生态监控体系,难以反映水生态系统真实的健康状况。
2.2 基层环境监察力量薄弱,监管执法难度大江苏省沿江沿海等区域部分化工园区仍然是环境违法问题的“重灾区”,环境违法问题严重。
不少园区污水处理厂长期运行不正常、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有的甚至存在治污设施虚假运行、废水稀释排放、私设暗管偷排直排等恶意违法行为。
部分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正常率低,大部分园区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不完善。
而江苏省部分地市级如徐州、连云港、淮安、镇江地等地环境监察机构,以及部分县级基层执法机构装备标准化建设仍不达标,各种必备的现场执法设备和取证设施还未完全配备到位;另外,县级、镇级等基层环保队伍仍存在人少事多,一人多职,监管力量弱的现象,制约了执法监督工作的进一步发挥和深入进行。
2.3 水环境风险隐患大,应急预警能力保障不足江苏省总体上仍没有迈过高污染、高风险阶段,突发性环境事件呈增多趋势。
尤其是沿江地区现有各类化工园片区(含化工集中区)38个,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7000多家,180多座危险货物码头分布长江及支流两岸,重大环境风险源点多面广,风险源类型和数量不断增加,水环境风险的压力不断加剧,迫切需要提高预警应急能力[4]。
而目前江苏省应急力量整体薄弱,各市普遍存在专职人员数量不够、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
另外,环境风险防范保障条件不够完备,全省环境应急资源调配网络尚未建立,各地应急指挥平台上下互联互通困难,难以有机衔接,车辆、仪器、装备不足,个人防护能力较低。
特别是基层环保应急能力和水平与当前形势相比仍然十分薄弱,难以满足环境管理的需要。
2.4 环境监管的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全省环保系统的信息综合平台已初步建立,但各类信息系统分散开发、分散应用,信息资源共享和集成利用程度不高,广大苏中、苏北地区的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普遍存在自动化水平低、信息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不能有效地对省界、“清水廊道”等重点流域及敏感水域进行监测预警。
另外,已建立的信息系统缺乏水生态相关的综合管理平台,不能满足未来水生态目标管理的需求。
2.5 环境科技能力与水环境治理实际需求有所脱节目前江苏省水环境污染综合防治科研成果多,转化应用的少,社会需求多,有针对性的少,研究计划与应用结合紧密性不强,众多环境科技成果难以直接转化为环境效益,提出的环境污染控制对策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区域性、流域性重大水环境问题,对环境管理的科技支撑力度不足。
3 江苏省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发展战略措施建议3.1 加强水环境与水生态监控体系建设,提升水环境监测能力优化全省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
对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中尚未纳入监测体系的区域性骨干河道、县域重要河道及跨县重要河道等水体,合理规划和设置代表性监测点位,实现全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内水环境质量的全面监控;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化工园区下游、地市级以上重要饮用水源地上下游、“清水廊道”沿线、省、市界主要河流交界断面的出入境断面、区域补偿断面等环境敏感区断面加密监测,为保障水质安全和跨区域水环境矛盾处理提供技术支撑;根据近年来沿海三市工业园区的建设情况,优化近岸海域水环境监测布点,加强31条主要入海河流、直排海污染源的监测与监控,全面反映沿海陆域开发对海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程度。
逐步健全江苏省水环境自动监测体系。
总结太湖流域水环境自动监测站建设、运行以及管理的成功经验,逐步健全江苏省长江流域、淮河流域、近岸海域水环境自动监测体系。
优先开展地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国家流域考核断面、跨省断面、重点区域补偿断面以及12条入海河流水质自动监测站网的建设,逐步实现省控断面、所有主要入海河流、跨界断面和补偿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的全覆盖。
强化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各地级以上市环境监测站必须具备饮用水源全指标分析能力,县级环境监测站具备常规水质指标监测能力。
提高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指标监测频次,全面开展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常规监测,逐步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工作。
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和湖库型水源藻毒素监测。
在太湖流域先试先行、在长江和淮河流域逐步构建基于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的水生态监控体系。
重点构建覆盖主要河流、省辖市饮用水源地、重点湖泊的水生态监测点位体系与生态观测站站点体系;完善流域水生态遥感监测、在线自动监测等现代化技术、方法和手段;建立一系列水生态系统综合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科学评估江苏省水生态环境质量和状况、水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生态建设工程生态成效等状况。
3.2 着力充实环境执法力量,强化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充实环境监察执法力量,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一是建议组建由公安部门和环保部门联合组成的环保警察队伍,探索联合执法合作方式,并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壮大基层环境监察执法队伍,重点增加基层执法机构、重点乡镇、园区的环境执法力量。
二是建议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更大力度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将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稳定达标排放,作为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规范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