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会计准则之公允价值doc-浅议新会计准则之公允价值
浅议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应用

允价 值 的引 入 , 对 以 历 史 成 本 为 基 础 的 会 计 体 系 的 颠 覆 , 对 是 是
传统 的会 计 核 算模 式 的一 次 全 面 挑 战 。
一
法 律 、 化 等 会计 环 境 , 不 是 简 单 地 追 求 相 同 , 保 持 了 自己 文 并 也
的特 色 。 二 , 允 价 值 的 运用 是 建 立 我 国完 全 市 场经 济 地 位 的 其 公 必 要 条 件 。没 有 建 立 一 套 符 合 国际 会 计 惯 例 的会 计 准 则 体 系 是 中 国市 场 经 济 地 位 无 法 得 到 欧 盟 承 认 的 原 因 之 一 ,欧 盟 及 许 多 国家 都 认 可 国 际 财务 报 告 准 则 。 因此 , 公 允 价值 纳 入 我 国 会计 将
明 细 账 , 细账 大 多 仅 设 到 三 级 账 户 , 外 , 开 设 辅 助 账 户 以 明 此 再 满 足 管理 核算 上 的需 要 ;科 目的设 置 和 使 用 一 般 都 仅 为 中文 科
格式 、 据来 源公 式 的定 义 等 。 数
2科 目的 设 置 和使 用上 存 在 差 异 .
4账 务 处 理 程序 上 存 在 差异 . 手 工 会 计 根 据 企 业 的生 产 规模 、经 营方 式 和管 理 形 式 的不 同 , 用不同的会计核算形式 , 采 常用 的账 务处 理 程 序 有 记 账 凭 证
实 行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首 先 要 面 临 的 问 题 就 是 如 何合 理 的取 得
公 允 价 值信 息 , 以保 证 相 关 会 计 信 息 的可 靠 性 , 免 主 观 因素 对 避 企 业 财 务信 息产 生 的影 响 。目前 我 国市 场 环 境 复 杂 多 变 , 没有 还 较权威的交易信息资讯系统 , 允价值评价机制不完善 , 公 即使 可 以通 过 评估 机 构 评估 , 由 于这 样 那 样 的 因素 存 在 , 果也 与市 但 结 场 实 际 交 易 价值 存 在 差 异 , 成 企 业 不 能 有 效 获得 公 允 价 值 。 造 ( ) 允价 值 可 靠性 存 在 问题 二 公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是 以 相 关 性 和 可 靠 性 作 为 主 要 标准 进 行 衡 量 的 。 允 价 值 往 往 表 现 为某 一 时 点 的交 易 价 格 , 随 着 时 间 公 伴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相关问题的探讨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相关问题的探讨【摘要】本文探讨了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相关问题。
首先介绍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和作用,包括公允价值是指在市场上进行的交易可以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估值方法。
其次详细阐述了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在财务报表中的应用。
接着分析了公允价值在公司经营中的影响,包括带来更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更明晰的投资决策。
最后进行了公允价值与成本法的比较,指出二者在会计处理上存在的差异。
综合全文内容可以得出,在新会计准则下,公允价值在公司会计中的地位愈发重要,其逐渐取代传统的成本法,将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营决策产生深远影响。
【关键词】公允价值、新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公司经营、成本法、确定方法、影响、探讨、比较、概念、作用、结论。
1. 引言1.1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相关问题的探讨本文将对公允价值的概念和作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公允价值在财务报表中的应用、公允价值在公司经营中的影响以及公允价值与成本法的比较进行深入探讨。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分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相关问题,为会计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和财务稳健运营。
在下文中,我们将对这些问题进行逐一剖析,以期提供更为全面的理解和认识。
2. 正文2.1 公允价值的概念和作用公允价值是指在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交易时可以获得的价格,是一个开放的、多元的概念。
公允价值反映了市场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认知和评价,是一种客观的、中立的估值水平,具有很强的市场风险敏感性。
公允价值在会计准则中的具体作用主要包括: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质量、提高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减少财务报表的主观性、提高财务报表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促进会计信息的更及时地披露等。
通过公允价值的应用,公司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更准确地反映出资产和负债的真实价值,进而更加科学地进行管理决策。
公允价值的应用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公允价值的测定可能存在较大的主观性;不同市场参与者对同一资产或负债的评估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公允价值的波动较大。
浅析新会计准则之公允价值

浅析新会计准则之公允价值摘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在北京颁布了中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最大亮点之一就是借鉴IAS/IFRS,在坚持历史成本的前提下,在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等相关准则中采用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这表明我国会计向国际趋同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为了规范公允价值的运用,应从优化会计环境和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关键词:公允价值;历史成本;计量会计计量处于会计系统运行的中心,是会计理论和方法的核心内容。
会计计量分为按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
会计理论的变革实质上就是试图改变传统会计理论强调成本的状况,代之以价值为中心的符合逻辑的结构。
公允价值计量体现了财务报告目标转变的这一要求。
资本市场越发达,社会对财务信息决策有用性的要求越高,公允价值也将越受重视。
公允价值计量是面向市场的,它强调公平交易和市场完善,并且能够客观地反映当前经济环境下资产或负债的真实价值,因而其决策的相关性大大提高。
2006年2月份财政部颁布了我国新会计准则,其中公允价值作为一个重要的会计计量属性得到具体运用。
在已发布的38个具体准则中涉及会计要素计量的有30个。
在这30个涉及会计要素计量的准则中有17个程度不同地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涉及范围之大是显然的。
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对于“公允价值”的定义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因此,公允价值计量强调的是资产、负债的客观计量和真实反映。
而资产和负债的真实价值,正是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所关心的,是他们做出决策的主要依据。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说明我国在会计目标上以报告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为己任的受托责任观,开始让位于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服务的决策有用观。
这种转变是资本市场在国民经济中所占地位提高的必然要求,也是会计更好地发挥其在资本市场发展中基础设施作用的重要标志。
浅议新会计准则之公允价值

浅议新会计准则之公允价值财政部于2006年2月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并规定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实施。
新会计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必将成为我国会计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新会计准则在诸多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其中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是最为显着的方面。
其实我国会计准则并不是第一次使用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曾经在1998年出现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具体会计准则中,后因实际运用中出现很多公司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而在2001年修订后的准则中被限制使用。
此次新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就是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引发了各界人士的讨论。
本文主要试论述公允价值特点及其影响。
公允价值(fairvalue)亦称公允市价、公允价格。
熟悉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的成交价格。
在购买法下,购买企业对合并业务的记录需要运用公允价值的信息。
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在实务中,通常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并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
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可确定如下:(1)有价证券按当时的可变现净值确定;(2)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按将来可望收取的数额,以当时的实际利率折现的价值,减去估计的坏账损失及催收成本确定;(3)完工产品和商品存货,按估计售价减去变现费用和合理的利润后的余额确定;(4)在产品存货,按估计的完工后产品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尚需发生的成本、变现费用以及合理的利润后的余额确定;(5)原材料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6)固定资产应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尚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同类生产能力的固定资产的现行重置成本计价,除非预计将来使用这些资产会对购买企业产生较低的价值;对于将要出售,或持有一段时间(但未使用)后再出售的固定资产,可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对于暂使用一段时间、然后出售的固定资产,在确认将来使用期的折旧后,按可变现净值计价;(7)对专利权、商标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等可辨认无形资产按评估价值计价,商誉按购买企业的投资成本与所确认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8)其他资产,如自然资源、不能上市交易的长期投资按评估价值确定;(9)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长期借款等负债,按未来需支付数额采用当时利率折现所得的金额确定;(10)或有事项和约定义务,如不利的租赁协议所引起的付款、合同对企业的约束以及行将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等,都应加以充分的估计,并按预计支付的数额以当时的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计价。
浅谈新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

浅谈新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作者:唐莉来源:《商情》2014年第03期【摘要】在经济发展越来越迅速并且变化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很多准则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
面对这一挑战,新的会计准则出现了,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公允价值的提出。
公允价值的出现有助于会计从业者对经济状况和经济形势的分析更加透彻,从而做出更准确有效的判断和决策。
本篇文章就简单的介绍一下公允价值以及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优势。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应用公允价值的提出是我国经济体制的一个不小的转折点,通过公允价值在我国经济体制下的运用,可以有助于会计从业人员以及经济分析人员更好地了解市场情况,维护交易双方的共同意愿和公众的效益,促进经济市场的稳定运行。
新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的应用,可以更好的使我国的经济体制和外国先进经济体制接轨,更好的抓住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经济效益。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大环境的不断改善,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下的应用一定会显示出它的合理性以及在未来经济体系中使用公允价值的必然性。
公允价值的出现肯定会将我国的会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本文简单的分析一下新会计准则下的公允价值。
一、公允价值的定义公允价值在各个不同的机构都有不同的定义,但是大致的意思都是一样的。
公允价值就是指在公平的市场交易中,买卖双方平等自愿的为了某一项特殊协议而达成一项交易所商议的价格。
从以上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公允价值的三个特点:一是买卖双方的地位平等,在交易的过程中,双方站在平等的地位来商议公允价格。
二是买卖双方都是自愿的,在此次交易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可以不受市场价值的影响,不受别的条款的约束自发自愿的商讨价格,最后达成协议。
三是市场环境是公平的,在此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双方的独自意愿来公平交易。
公允价值相对于以前出现的历史成本来说,更好的反映了市场的整体情况,也更好的反映了买卖双方的共同意愿。
在公平交易的大环境下,更准确的反映了均衡的市场价格。
浅议新会计准则之公允价值3800字

浅议新会计准则之公允价值3800字摘要:2006年的新准则将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的计量属性纳入其中,这必将给会计计量体系带来很大的影响,本文从应用公允价值的必要性、好处和面对的挑战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会计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会计准则体系,并将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实行,新准则的一些变化非常引人关注。
其中,重新引入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是一个重要的变化,具体体现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准则当中。
按历史成本反映的会计主体经济资源账面价值己严重偏离了其市场价值,影响了经济决策者的正确决策,一种抛弃了成本计量观,更能反映会计主体经济资源价值的计量属性应运而生,这就是公允价值。
▲▲ 一、公允价值的概念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99年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指出,在公允价值定义中隐含着一项假定,即企业是持续经营的,不打算或不需要清算,不会大幅度缩减其经营规模或按不利条件进行交易。
因此,公允价值不是企业在强制性交易、非自愿清算或亏本销售中收到或支付的金额。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2000年2月颁布的第7号概念公告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在当前的非强迫交易或非清算交易中,自愿双方之间进行资产(或负债)买卖(或发生与清偿)的价格。
我国2006年12月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
”这个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对公允价值的定义基本一致。
▲▲ 二、运用公允价值的必要性1、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比较历史成本是指对已完成的交易所支付的代价,它代表了资产或劳务取得时购买者认定的价值。
历史成本的运用要求有两个前提条件,即币值稳定假设和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不变假设。
同时历史成本还假定市场的交易价格为合理且公允的,并不会发生大幅度的变动,这样就可以保证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之间不会发生严重的背离,从而使财务信息具有了可靠性。
新会计准则体系下的公允价值

浅析新会计准则体系下的公允价值摘要: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会计准则,新准则适度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使得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我国企业会计实务中得到了广泛运用。
本文在阐述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优势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的运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积极推行公允价值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公允价值优势问题建议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355(2012)01—0103—01一、公允价值的优势(一)公允价值能够快速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
与历史成本相比较,公允价值能够快速准确地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以及企业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从而能够准确反映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营能力。
(二)公允价值能够合理反映出资产价值。
历史成本相比,公允价值更能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将未来的现金流量和当期的市场价值作为负债和资产,更合理地反映出企业相关资产的价值。
(三)公允价值使会计由成本核心转向价值核心。
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的计量属性,能够合理地衡量未来的经济利益,并站在市场角度看待市场价值,从而使得会计核心逐渐从成本转向价值。
(四)公允价值能够培养财务人员的理财意识。
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使财务人员在管理企业财务时加深对现金流量、货币价值等的认识,培养财务人员的理财意识。
二、公允价值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运用(一)在金融工具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
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对于公允价值的确定,如果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为公允价值;如果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当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
浅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

浅析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的经营活动日渐复杂,企业面临着一些资产或负债虽然尚未交易或使用,但其市场价格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如何对这些资产或负债进行计量是企业值得考虑的问题,如果仍然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企业的经营决策可能与实际相差太远,甚至做出错误决策。
因此,选择什么计量属性对其计量成为会计界讨论的热点,最后一致认为,只有公允价值才是最相关的计量属性。
【关键词】新企业;会计准则;公允价值1 公允价值的涵义公允价值亦称公允市价、公允价格,即熟悉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的成交价格。
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其基于一种假定,即假定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不打算或不需要清算、不打算大幅度削减其经营规模,或以不利的条件进行交易。
因此,公允价值不是企业在强制性交易、清算或拍卖中收到或支付的金额。
公允价值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比如,可实现净值、重置成本、现行市场价格等等。
2 公允价值计量优于历史成本计量历史成本计量是建立在币值稳定假设的基础上,要求资产和负债按其取得或交换时的实际交易价格入账,入账后的账面价值在该资产存续期内一般不作调整。
历史成本计量强调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可靠性和可验证性,往往只对实际交易活动产生的结果进行确认,而不对尚未发生的交易进行估计。
因此,反映企业活动的实际收支额被认为是一种客观计算可分配利润的非常好的计量模式,也是历史成本计量属性在会计实践中得以广泛应用的原因。
然而,由于历史成本不涉及后续确认问题,忽视了对经济事项做全面、立体、动态的衡量,因此所提供的数据与不断变化的现时价格脱节,缺乏可加性和配比性。
而公允价值作为新的会计计量属性,恰恰摆脱了历史成本会计模式,一直在寻求价值计量的变革。
它坚持动态反映观,摈弃按初始交易价格入账后一成不变的静态反映观,认可资产价值随时间的流逝而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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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会计准则之公允价值财政部于2006 年2 月发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并规定于2007 年1 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实施。
新会计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必将成为我国会计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新会计准则在诸多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其中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运用是最为显著的方面。
其实我国会计准则并不是第一次使用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曾经在1998 年出现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具体会计准则中,后因实际运用中出现很多公司滥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而在2001 年修订后的准则中被限制使用。
此次新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就是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引发了各界人士的讨论。
本文主要试论述公允价值特点及其影响。
公允价值(fair value) 亦称公允市价、公允价格。
熟悉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的成交价格。
在购买法下,购买企业对合并业务的记录需要运用公允价值的信息。
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在实务中,通常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并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
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可确定如下:(1)有价证券按当时的可变现净值确定;(2)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按将来可望收取的数额,以当时的实际利率折现的价值,减去估计的坏账损失及催收成本确定;(3)完工产品和商品存货,按估计售价减去变现费用和合理的利润后的余额确定;(4)在产品存货,按估计的完工后产品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尚需发生的成本、变现费用以及合理的利润后的余额确定;(5)原材料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6)固定资产应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尚可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同类生产能力的固定资产的现行重置成本计价,除非预计将来使用这些资产会对购买企业产生较低的价值;对于将要出售,或持有一段时间( 但未使用)后再出售的固定资产,可按可变现净值计价;对于暂使用一段时间、然后出售的固定资产,在确认将来使用期的折旧后,按可变现净值计价;(7)对专利权、商标权、租赁权、土地使用权等可辨认无形资产按评估价值计价,商誉按购买企业的投资成本与所确认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8)其他资产,如自然资源、不能上市交易的长期投资按评估价值确定;(9)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长期借款等负债,按未来需支付数额采用当时利率折现所得的金额确定;(10)或有事项和约定义务,如不利的租赁协议所引起的付款、合同对企业的约束以及行将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等,都应加以充分的估计,并按预计支付的数额以当时的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计价。
只要某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是被并企业的,都需对其确定公允价值,如企业的研究开发成本、行动计划成本、开发某配方成本等等。
确定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意义(1)作为被并企业的亲驻的底价,形成确定产权交易双方成效价的基础;(2) 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净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即为被并企业净资产的升值或贬值部分;购买企业投资成本与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为商誉或负商誉;在完全权益法下对上述差额必须在资产受益期内予以摊销,故公允价值是确定商誉价值的重要依据之一(见“权益法”。
)虽然在权益结合法下按账面价值入账,但公允价值对其仍有特殊意义,即公允价值仍然作为确定换取净资产应付的股份数的依据,以使交易更加合理。
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计量及其影响:1、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影响《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中规范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企业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或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等。
该准则为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提供了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两种可选择的计量模式。
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比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准则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期末进行减值测试,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企业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减值或土地使用权摊销价值直接反映在公允价值变动中,并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企业利润产生影响,而不再单独计提。
受此影响,在目前房地产价格处于持续上涨的背景下,拥有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或持有待升值的土地使用权的商业、房地产类企业,会受到利好的影响。
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拥有的待出售房屋建筑物,是作为企业的存货核算的,其计价基础仍采用成本模式,并不受公允价值升值的影响。
该类企业即使为了适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而将其持有的房屋建筑物改售为租,在准则实施的第一年,其公允价值超过账面成本的部分也只能调整期初的股东权益,而不会影响当年的利润。
所以,预计2007 年房地产行业会因新会计准则的变化而出现大面积业绩上升的说法,是没有理论依据的。
当然,如果2007 年期间或之后,房地产行情仍保持大牛市的话,因新会计准则给该行业带来的利好还会逐渐显露出来。
2、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例如企业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再如,企业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如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等。
此外,企业可以基于风险管理需要或为消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会计确认和计量方面存在不一致情况等,直接指定某些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
这些被列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其报告价值即为市场价值,且其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这也意味着,如果企业能够较好地把握市场行情和动向,其业绩即会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而提升;相反,如果企业的投资策略与市场行情相左,其当期利润就会因此受损。
所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可以被认为是一把“双刃剑”,与老准则采用"只报忧不报喜" ,从而使金融工具报告价值经常被低估的孰低法有很大不同。
3、其他业务的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影响据不完全统计,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目前已颁布的38 个具体准则中至少有17 个不同程度地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企业影响较大的事项除前文分析过的两项外,还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和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交易或事项。
新会计准则之所以对这些交易或事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主要是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例如,对于企业间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换出和换入的资产,实质上是确认企业非货币性资产的"售出"与"购入","售出"资产的公允价与账面价之差即为企业实现的收益。
而同类业务在老会计准则下只能按账面成本计价,不能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确认为企业损益;类似地,如果企业在债务重组中用以清偿债务的非货币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高出的部分连同获得的债务豁免,可以增加当期利润;在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体现在企业当期损益中。
这些交易事项中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采用,克服了因采用成本计价模式而对企业资产价值的低估的缺陷,从而可以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及经营业绩。
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的审视按照“公允价值”记录被合并方公司资产负债,将给并购整合的参与者带来税收递延的好处,合并中产生的“商誉”处理,新准则给予了企业更大的灵活度。
这与国际惯例接轨,对并购活跃的行业结构性利好。
新旧会计准则交替,在资本市场中最为关注的,可能就是“公允价值”概念了,这也是新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最大变化,而它影响的深度与广度目前还难以预测得很具体。
不过,首先可以明确的是,“公允价值”只影响会计信息,不影响公司实际运营,从DCF 估值看,对公司价值的影响有限。
另外,《新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明确,其规范的投资性房产的范围是:“1.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 已出租的建筑物”,所以,房地产公司、商业零售公司受到新准则变化的影响很小,它们的物业绝大部分不适用这项准则,“价值重估”在这两个行业尤其是零售行业中,更大程度上体现的是“可变现净值”概念,其激发应更多地归功于并购,而不是会计准则变化。
“公允价值”对会计信息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项新准则中--《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人之下的企业合并,经营主体发生重大变化,对被并购方资产负债的记录,以“公允价值”体现,不影响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所得税方面,也没有处理上的很大争议,因为在并购交易的过程中,实现“当期收益”的可能性不大,即使实现,其金额也有限。
企业合并中,“公允价值”是必须采用的方法,主并方公司支付的并购溢价,分配为两部分:1)资产负债按照“公允价值”入账,2)支付对价超过“公允价值”的部分,记录为“商誉”,因而合理预见,主并方公司未来资产折旧的基数,将超过合并各方企业的简单加总,因而产生所得税递延的效果,这是产业整合的结构性利好。
新准则在企业合并中的变化,还体现在:1)不记录“负商誉”或(称“合并价差”,)支付对价低于“公允价值”的部分,增加“当期收益”,这种情况虽然少有发生,但也足够引起重视:以往,企业处置资产或股权,才带来非经常性收益;以后,非同一控制人之下的企业合并,也可能给主并方带来当期收益;2)“商誉”不再逐年摊销,而是每年做减值测试,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年度不能转回。
这样的规定,其实给了企业很大的灵活性:如果注重当期收益指标,可以不做处理;如果注重现金流,可以加速减值以获取所得税递延。
但是,以“公允价值”记录“投资性房地产”,却有很大的争议,会计准则的实施细则和税法不做相应规定的时下,无法准确预测公司的反应,因为“公允价值”对于公司而言,有选择还是不选择的自由。
以往,“投资性房地产”基本已取得成本或建造成本入账,每年提取折旧,因而其帐面净值显著低于公允价值,企业一旦改变记录方式,对于当期利润将产生巨大影响,但是,这部分利润的所得税纳税义务如何处置呢?以下方式可以探讨:1.所得税纳税义务在当期。
估计一般的企业不会选择采用这种方法,除非大股东想增发或套现,以拉高股价为主要目标。
2.所得税纳税义务产生在物业出售时,这符合国际惯例,但中国的税务制度很难支持。
企业选择“公允价值”记账,不产生当期纳税义务,以后年度的减值,却减少当期收益,有避税之利,如果税法的配套如此约定,企业选择“公允价值”的积极性会很高。
3.允许企业在几年内分摊。
但企业的行为不一样,很难配比,另外,投资性房产交易时,还产生土地增值税等其它税费,企业很难提前估计,后续年度的可比性将受影响,但企业选用新准则的积极性会比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