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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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思考与探索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思考与探索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思考与探索作者:李开建来源:《农民致富之友》2020年第33期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具体包括土地确权、股份制改革、宅基地改革等。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革也接近完成,而宅基地改革则刚起步。

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对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实现农村集体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落实。

对于地方基层机构来说,应当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做好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一、新时代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现状1、土地确权基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形成三权分置局势,是党中央对土地改革的顶层设计。

根据中央1号文件,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完成了林地、农业用地等土地的确权工作,相关交易中心也开始投入使用,并完成了金额可观的三权流转项目。

2、股份制改革股份制的实施,能够赋予农民更多参与集体经济管理、集体资源分配的权利。

目前为止,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村都开始实施了股份制。

实施过程中,地方相关机构先辅助农村对已有集体资产进行清查及回看,根据相关标准严格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并以股份的形式表示资产,同时设立多元市场主体,成立集体经济公司,最后对公司收入进行优化分配。

3、宅基地改革宅基地改革包括村庄规划、宅基地权益、宅基地有偿使用、宅基地流转与管理等多个方面,2018年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修改与完善农村宅基地、农房限制政策,优化三权格局,结合实际适当放宽使用权。

现阶段,我国不少地区都对宅基地改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例如,在村庄规划方面,江苏泗阳走上了以大规划引领小规划的道路;在宅基地权益方面,余江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

二、新时代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的不足1、资源利用率较低土地确权完成后,农民拿到相关证明,这就表示林地或土地资源正式归农民所有。

农民身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将土地资源作为参股的资本,通过公司的运作实现闲散土地资源的充分利用。

农村集体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及有效措施

农村集体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及有效措施

农村集体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及有效措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一环。

为了解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措施,我们需要对其问题所在进行深入分析。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包括:1. 产权不明晰:由于历史原因和制度缺陷,农村集体产权的界定和归属不明确,存在着多头所有和权益模糊等问题。

2. 分配不公平: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下,分配方式经常导致不公平现象,一些成员得到不公平的分配,而另一些成员却得不到应有的权益。

3. 制度不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仍然存在制度上的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困难。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有效措施:1. 完善产权归属制度: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产权界定和归属的制度,明确集体产权的边界和所有人;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产权登记制度,确保每个成员的合法权益被保护。

2. 健全分配机制: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通过制度设计确保农民合理分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可以探索建立稳定的收益权、劳动权、使用权和管理权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满足不同农民的需求。

3. 健全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完善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农民能够有效参与决策并监督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营。

可以通过增加透明度、完善决策程序、加强民主监督等方式,提高制度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4. 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应市场需求,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价格形成和竞争机制等方面的作用,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可以通过培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间的协作与竞争,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5. 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农村集体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明确制度规范,加强权益保护,确保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惩侵权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仅事关农村发展和农民利益,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

通过上述的有效措施,可以逐步解决问题,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实现农村经济结构优化和农民收入增加的目标。

浅谈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我国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举措。

改革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

接下来,我们就来谈谈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
1.制度不完善。

当前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仍然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比如产权权属不清晰、制度设计不合理、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

2.农民意识不够。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农民的产权意识相对薄弱,很多农民对自己的土地、林地、水域等集体资产的价值和意义认识不足。

3.实施手段不足。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政府部门的实施手段相对比较单一,缺乏有效的创新和多样化的方式方法。

4.监督缺位。

对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监督工作还不够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监督体系。

二、解决对策
1.健全制度。

当前,我们需要更加注重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规划和设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产权体系和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

2.加强宣传。

政府部门需要大力加强对农民的产权意识教育和宣传工作,让农民了解到自己的产权是什么,怎样保护自己的产权,以及保护产权对自己的利益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

3.创新实施手段。

政府部门需要不断创新实施手段,采取多样化的方式方法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比如可以试点开展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土地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新型农业经营制度。

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浅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作者:何树伟来源:《农民致富之友》2018年第10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国家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自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开始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资格。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部署安排,我县里按照“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积极开展了这项工作,本文就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供大家探讨。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国家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如期实现全面检查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自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到2020年基本完成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健全非经营性资产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机制。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我县里按照“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原则,在全县各个乡镇选择1个村(社区)开展股份制改革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行扩大试点范围。

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完成,在总结首轮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二轮试点村正在稳步推进。

1 主要做法具体工作中,坚持试点先行,探索改革路子。

制定下发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成立了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股权设置、股权配置、资产量化、股权管理、收益分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改革的相关政策作了明确。

通过宣传培训、明确工作流程、强化督导检查、严格公示确认等关键环节,严格民主议事制度、公开公示和重大事项公决制度,精心组织实施,改革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程序合规、步骤严谨、依法操作,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确保了农村社会稳定。

试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云南省大理市喜洲镇为例

试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云南省大理市喜洲镇为例

试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云南省大理市喜洲镇为例作者:张国梅来源:《山西农经》 2017年第2期摘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 大领域。

根据这一要求,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积极发展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确定了北京市大兴区、云南省大理市等29个县(市区)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本人作为大理市喜洲镇的一名职工,全程参与了此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如何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作如下分析。

关键词:喜洲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路径;方向文章编号:1004-7026(2017)02-0029-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1 喜洲镇基本情况喜洲镇位于大理市北部,西倚苍山,东临洱海,史称“大厘城”,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白族历史文化名镇。

全镇国土面积161km2,镇辖有13 个村委会,171 个村民小组。

2015 年末,全镇总户数20 486户,总人口67 076 人,全镇人口主要由汉、白、回三个民族构成,是一个以白族为主的建制镇。

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认真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坚持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作为统筹城乡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确权是基础、流转是核心、配套是保障的工作思路,大胆探索、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2 主要做法2.1 精心组织,确保人员到位为把握全局、统筹开展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召开了镇党委专题研究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与部署,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班子成员和相关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农村集体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及有效措施

农村集体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及有效措施

农村集体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及有效措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土地、房屋、林木、水面等产权进行改革,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土地和资源的产权划分、使用、转让、收益权的建立和稳定。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1. 产权划分不明确: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体制的限制,集体土地和资源的产权划分不明确。

有的地方出现了“三权分散”的问题,即土地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没有统一归属,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困难,农民利益不受保护。

2. 产权权益保护不到位: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和监管机制,部分地方存在违法侵占集体土地和资源的现象。

有的农民在拆迁和集体经济发展中遭受利益被侵害的问题,但法律维权途径不畅,导致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不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机制不健全,决策权、使用权与监督权分离,集体财产流失问题较为突出。

有的集体经济组织缺乏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导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农民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性不高。

1. 设立土地产权登记系统:建立健全土地产权登记制度,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权益明晰,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监管。

通过土地产权登记系统,记录土地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的归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 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通过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集体产权的保护和利用规则,健全相关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的保护。

加强对违法侵占集体土地和资源行为的查处和惩罚力度,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3. 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的改革,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和运营水平,保障农民集体经济权益。

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农民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4. 加强农民的权益保护和参与意识:加强对农民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浅谈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

但是在实际推进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乡村振兴进程。

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的对策,解决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一、问题分析1.权属不清问题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归属不明确,存在着模糊不清的情况。

由于历史原因和操作上的不规范,导致了许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不明确,甚至出现产权争议。

2.管理体制不健全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体制相对落后,存在着管理混乱、权责不清、利益分配不公等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解决了产权问题,但是由于管理体制不健全,依然存在着许多管理方面的问题。

3.经营效益不佳问题在产权不明确和管理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导致了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效益不佳。

一方面由于产权不明确导致的权利不清晰,难以形成合理激励机制;另一方面由于管理体制不健全导致的管理混乱,难以形成有效的管理激励机制。

两者结合,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效益不佳。

二、对策建议1.完善产权确认机制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要完善产权确认机制,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归属,解决产权不明确问题。

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归属,建立健全产权确权登记制度,完善权属关系,有效解决产权不清问题。

2.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各类组织的权责关系、权利义务和利益分配。

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种事项的管理程序和管理责任,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水平。

3.加强经营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要积极推进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效益提高。

要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机制,注重强化内部控制,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效益。

浅谈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引言1.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农村经济体制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能够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

改革能够激发农村集体经济的活力,促进乡村振兴和农村社会稳定。

而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也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基础条件。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于实现农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推动农村全面建设现代化、美丽宜居的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1.2 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缺乏统一规划和统筹安排、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不健全以及集体产权权属不清晰等方面的挑战。

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统筹安排,导致改革工作的推进缺乏整体性和系统性,容易出现片面性和局部性的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限,制约了农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流动,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不健全,组织运行效率低下,难以形成有效的经济集体实体。

集体产权权属不清晰问题普遍存在,导致产权归属不明确,难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这些问题使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面临严峻挑战,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2. 正文2.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第一,缺乏统一规划和统筹安排。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各地方政府的改革方案和措施存在较大差异,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统筹安排,导致改革效果不明显,甚至出现了一些混乱局面。

第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限。

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阻碍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一些集体经济组织无法有效利用土地资源,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增长。

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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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讨
作者:杨辉
来源:《云南农业》 2019年第6期
杨辉
本文通过大理市改革试点,明晰每个成员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产权份额,通过折股量化,
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份额固定下来,农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通过近四年的试点改革,全面介
绍大理市农村集体产权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效以及经验,以期为其他地区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改革提供借鉴经验。

一、改革现状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
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央农
村工作领导小组公室、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
权能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农经发[2014]13号)文件批复,2015年大理市成为全国29个改
革试点县市之一,云南省唯一的县市。

大理市于2015年5月启动了先期试点,2016年1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

目前,全市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清产核资、有经营性资产村(组)股份权能改革均已全部完成,形成了一批改革试点工作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积极赋予农民对集体资
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继承权,积极探索以土地股份合作推进无经营性资产村的股份
权能改革方式。

全市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经农业农村部中期评估为优秀等级。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高位推动
成立了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组,在乡镇(办事处)和村两级成立相应的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高位推动改革试点工作。

市财政安排420
万元经费作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专项资金,乡镇、村组投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费达1450
万元。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统一印制发放《致农户一封信》11.5万份,
通过制作板报、张贴标语、发放资料、制作专题宣传片、展板和“999微大理”、简报以及进
村入户等形式,详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使试点政策深入人心。

共组织培训138场次,培训8400多人次。

召开村民代表会、户长会3400多场次,参会群众超过25万人次。

(三)试点先行,全域推进
先期选择荷花村、千户营村、阳波村分别作为城中村、城郊村、农业村的代表,先行试点。

在及时总结先期试点村经验基础上,研究制定全面推进工作方案,市、镇(办事处)、村层层
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试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月,责任到人,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试
点工作。

(四)因村施策、分类试点
通过总结3个先行试点村组的工作经验,综合考虑区位、资产情况、人员构成等因素,提
炼出城中村、城郊村、农业村三种推进试点模式,全市所有的村组分析自身情况,对应不同模式,在完成基础工作之后,确定不同的改革重点,积极探索适应村组实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改革途径。

(五)严督实查、确保进度
市委、市政府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建立督查工
作机制,成立了由副处级领导牵头的重点工作督查组,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了专项纪律检查方案,对试点工作开展进行全程督促检查。

市委深改办建立每月工作推进例会制度,通报全市各乡镇(办事处)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市产权改革办建立周报制度,定期不定期深入村一线督促检查
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基层遇到的实际问题。

(六)严格考核、及时总结
各乡镇(办事处)、村组在主体工作基本完成后,认真对照实施方案进行自查自纠,重点
对改革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决议、报表、方案、章程、名册等进行查漏补缺,整理归档。

市委、市政府从相关部门抽调120人分组对乡镇、村组逐一进行检查考核,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
求及时进行整改,并及时总结试点改革取得的成效、经验,提炼典型案例。

三、主要成效
全市共开展人口调查11.79万户、43.78万人,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11.05万户、42.97万人。

各村组清产核资工作全部完成,共核实银行存款9.93亿元,资产总额43.26
亿元、经营性资产10.07亿元,对外投资5403万元,集体建设用地174.53 hm2、企业用地
1.95 hm2、其他资源3446.67 hm2。

全市有经营性资产的37个村委会、134个村民小组已全面
完成股份量化和股权设置,成立村经济股份合作社171个,量化经营性资产16.54亿元,确定
股东19.50万人,发放股权证94 157本。

通过改革试点工作,初步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监管有力”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理顺了产权关系
通过改革试点,明晰每个成员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产权份额,普遍建立“三会三权”(股
东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所有权、成员监督权、法人代理权)制衡机制,改变了原来由少
数干部掌控和随意支配集体资产、监督缺位的状况,完善了管理、运行和监督机制。

(二)增加了财产性收入
通过折股量化,成员的集体收益分配份额确定下来,农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2018年,全
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发包收入、投资收益合计1.36亿元,比2017年增长46.18%;发放红利8051万元,比2017年增长70.5%。

(三)提升了基层治理能力
厘清维护原村、组产权边界,创新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坚持党的
领导,积极探索政经分开、基层自治组织和经济股份合作社之间既相互监督,又密切配合的农
村新型治理机制,有效遏制了因资产处置不公、收益分配不平、集体资产流失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四、主要经验
大理市农村产权改革试点,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形成了一批典型案例模式,探索出了一些
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

(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破解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难题
各村在实践中,对在册的农业人口、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婚迁人
员等认定为组织成员较为一致,对挂靠户不享受成员资格意见也较为一致。

但对农转非有安置
工作的和目前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及其子女的成员资格认定和股权享受情况,各村在认定
中存在差异,在界定组织成员中,均以“尊重历史、兼顾现实”为原则,实行民主协商认定成
员资格,促使改革得到了快速顺利实施,并得到村民认可。

(二)采用原值评估方法,破解清产核资评估经费难题
制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明确“除合并经济组织、发生现金募集股等特殊情况外,原
则上不对资产进行重估”。

全市清产核资工作主要依托各级经管部门进行原值评估,在此基础
上进行折股量化,没有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

(三)厘清集体经济组织界限,破解与原村、组产权边界模糊难题
根据村组实际情况和历史沿革,对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三级集体资产分别进行改革,尊重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也较好的实现了“三级”股份合作社的独立发展。

(四)因地制宜巧设贡献股,破解股权设置资产量化难题
在个人股设置中,分为人口股和贡献股。

人口股的设置同质性较高,贡献股的设置方法和
享有的权利不尽一致。

一种是贡献股与人口股相分离,如登龙村和西门村均采用这种股权设置
方式,但两村也存在差异,登龙村实行贡献股差额股份,西门村实行贡献股等额股份。

第二种
是贡献股和人口股合二为一,如大关邑村建立13个股份合作社,每个股份合作社均把贡献股和人口股合二为一,共同作为成员享受的股份,但股权配置系数不尽相同。

第三种是不设置贡献股,如下关镇荷花村以1983年包产到户的承包土地为依据,化繁为简,按1人配1股,不设置贡献股,1983年后出生、迁入人员因没有土地而不分配股份。

(五)方式灵活因村而异,破解股权管理难题
在股权管理实际操作中,鼓励“多条腿”走路,不强求单一模式。

如金星村实行动态管理
模式“生增死减”,规定股权不得继承、转让和赠与,不得抵押提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年
进行变动;东门村、西门村、天井村、登龙村、荷花村均实行静态管理模式“生不增死不减”,成员固化,规定股权可以继承、转让和赠与,不得抵押提现;大关邑村实行动静结合管理模式,死亡和迁出人员的贡献股可以由家庭继承,实行静态管理,成员股予以调减,新出生及迁入人
员经认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关股权按界定档次进行享受,即成员股实行动态管理。

(六)政经分离,不搞一刀切,探索多元管理模式
集体经济组织设有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大机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根据条件成熟与否确定是否实行政经分离,有条件的村组实行政经分离,但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与村级财务均实行账目分设。

(七)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探索灵活持股模式
在不违背政策法规前提下,充分尊重群众首创精神。

有的村结合自身实际,探索非成员持
股模式,对曾经为本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形成作出过贡献,但身份已发生变化、无法认定成员资
格的原村民,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以往贡献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赋予相应股份收益权,可参
与集体资产收益分配,但不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对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和处置没有
表决权。

有的村探索按户持股模式,以1983年第一轮土地承包为基础、以户为单位进行股权设置,明确户内人口变化与股权持有量脱钩,实行“生不增股、死不减股”,户内股权分配由各
户自行决定。

收稿日期:2019-04-30
编辑/杨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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