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运作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公司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管理1. 集团公司应建立清晰的组织架构,明确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及各自的职能和权限。
2. 设立集团总部作为决策中心,负责制定集团战略、监控运营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支持服务。
3. 各子公司需根据业务特点设置合理的内部结构,并保持与集团总部的有效沟通。
二、财务管理制度1. 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和财务报告标准,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 强化内部审计功能,定期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防范财务风险。
3. 推行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人力资源管理1. 建立科学的人才选拔和培养体系,为集团及子公司输送合适的管理和技术人才。
2. 实施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奖惩,激励员工积极性。
3. 关注员工的福利和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降低员工流动率。
四、运营管理1. 制定统一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品质。
2. 引入现代化的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快速决策。
3. 加强对子公司的业务指导和支持,帮助其解决运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风险管理与合规1. 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机制,及时识别和应对各种潜在风险。
2. 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3.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确保所有业务活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企业文化与社会责任1. 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2.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参与公益活动等方式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3. 注重环境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策略,实现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和谐统一。
总结:。
服装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服装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在制定服装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时,首要任务是明确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一个清晰明确的组织架构能够帮助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上下游协作关系,从而提高决策效率和执行力。
通常,服装集团会设置设计研发部、生产制造部、市场营销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核心部门,各部门之间要形成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流畅无阻。
制度中应当包含人力资源管理政策。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因此,如何吸引、培养和留住人才是管理制度中不可忽视的部分。
这包括公平公正的招聘流程、完善的培训体系、合理的薪酬福利以及有效的激励机制。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质量控制体系也是服装集团公司管理制度中的关键内容。
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出库,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的质量监控。
这不仅关系到品牌形象,更是对消费者负责的体现。
因此,建立一套标准化、系统化的质量控制流程,对于提升产品品质、赢得市场认可至关重要。
在财务管理方面,制度应当规定明确的会计原则和财务报告标准。
透明的财务状况有助于增强投资者和合作伙伴的信心,同时也是公司合规经营的基础。
合理的成本控制和资金运作策略,能够确保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良好的财务状况。
市场营销策略也是管理制度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线上销售渠道日益重要。
因此,制度中应该包含如何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如何利用社交媒体进行品牌推广、如何通过数据分析来优化营销策略等内容。
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也应当被纳入管理制度。
服装行业作为资源消耗型行业,如何在保证发展的同时,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履行社会责任,已经成为衡量一个企业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准。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优秀10篇)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优秀10篇)范文一: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核算管理、报表管理等内容,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范文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为规范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招聘管理、培训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等内容,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范文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确保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应急救援制度等内容。
范文四:质量管理制度为保证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产品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制定本质量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质量控制、质量检验等内容,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范文五:采购管理制度为规范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制定本采购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供应商管理、采购计划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验收等内容,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范文六:档案管理制度为规范集团公司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档案分类、档案保管、档案利用、档案鉴定与销毁等内容,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范文七: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为保障集团公司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信息安全,制定本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系统硬件管理、软件管理、数据管理、网络安全管理等内容,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范文八:合同管理制度为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合同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内容,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范文九:会议管理制度为提高集团公司会议效率,规范会议管理,制定本会议管理制度。
本制度包括会议组织、会议议程、会议纪要等内容,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三篇)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是指集团总部对其下属的分公司进行管理的一套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体系。
这些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权力权限等进行规定和管理,明确分公司的上下级关系和职责范围。
2. 目标管理:集团制定分公司的经营目标,包括市场份额、销售额、利润等,通过各种手段如年度计划、指标考核、奖励机制来实施目标管理。
3. 绩效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通过设定绩效指标和绩效评估体系,对分公司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等进行评估,以激励分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 财务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包括财务制度、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报告等,确保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集团的要求。
5. 人力资源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人力资源进行管理,包括人员的招聘、培训、晋升、薪酬福利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分公司具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支持业务发展。
6. 营销管理:集团对分公司的营销活动进行管理,包括市场调研、产品开发、销售渠道、促销活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分公司的营销策略与集团的整体战略相一致。
这些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分公司的各项工作能够有效、有序地进行,为集团整体的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并最终实现集团与分公司的协同发展和共同目标。
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确保分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符合集团的战略和政策,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分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的所有分公司,包括新设分公司和已经设立的分公司。
第三条管理原则集团对分公司的管理应遵循如下原则:1. 统一性原则: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与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相一致。
2. 独立性原则: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享有一定程度的独立性,但必须遵守集团的政策和规定。
3. 责任原则:分公司负有向集团汇报和接受监督的责任,同时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权责。
(完整版)集团公司管理制度

远东集团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概述本制度共五部分。
一、总则1、为实现集团公司制度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为展现民主、公平、公正、公开、以人为本的工作格局,使“公司兴我荣,公司衰我耻”的理念深入人心,使“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工作方针得以弘扬,使员工的行为及活动得到有效地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集团公司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同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等。
3、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当遵循依法设立、以人为本、可操作性强的原则,保障公司的管理工作有序、平稳、高效、顺利进行。
4、本制度由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审议,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
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日常管理工作。
5、集团公司及各级管理部门应当经常对本制度进行宣贯,提高员工的约束与自我约束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并优化管理,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最大化。
6、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工作中任何部门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严禁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7、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发挥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不人为制造无原则纠纷、矛盾和事端。
8、工作中实事求是、有序高效、科学严谨、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不得弄虚作假、消极怠工、敷衍了事、营私舞弊、贪赃枉法。
9、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10、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经采用,酌情奖励。
11、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包含加班、加点、补助等)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执行法定假日、年假、公休制度,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休息时间,以保持充沛的工作精力和愉悦的工作心情;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公司运营长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公司运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公司设立运营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运营管理工作的全面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2.运营管理部门下设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对运营管理部门负责。
三、运营管理原则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政策。
2.坚持市场化运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
3.注重团队合作,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4.注重创新,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5.关注客户需求,提高客户满意度。
四、运营管理制度1.市场调研与分析(1)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了解行业动态、竞争对手状况及市场需求。
(2)对市场调研结果进行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2.产品研发与生产(1)根据市场需求,制定产品研发计划。
(2)加强产品研发团队建设,提高研发能力。
(3)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3.销售与市场拓展(1)制定销售策略,明确销售目标。
(2)加强销售团队建设,提高销售业绩。
(3)拓展市场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
4.客户服务与维护(1)建立健全客户服务体系,提高客户满意度。
(2)定期开展客户回访,了解客户需求。
(3)建立客户档案,维护客户关系。
5.财务管理(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合规。
(2)加强财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6.人力资源管理与培训(1)制定人力资源规划,优化人员结构。
(2)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3)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
五、监督与考核1.运营管理部门对各部门运营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制度执行。
2.各部门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接受考核。
3.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运营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总4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修订、颁布规章制度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xx关于进一步规范决策会议议案合法合规审核的指导意见》(xx股份法务〔2016〕79号)、《xx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xx股份法务〔2016〕150号)及《xx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规章制度是公司为规范各项管理工作的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奖惩而制定的各种办法、规定和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根据规范内容及决策程序主体分为三级。
一级规章制度是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由股东决定的公司根本管理制度。
二级规章制度是指规范公司战略管理、投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技术)管理、成本合同管理、财务管理、金融管理、营销管理、风险管理、业绩考核、法律合规管理、审计工作、综合管理等由董事会决定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三级规章制度是指为实施以上两级规章制度而制定的规范具体业务管理工作由经理层制定的具体管理制度。
第四条制定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性原则: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准则等;(二)稳定与时效性兼顾原则:规章制度应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功能定位、管控模式及管理重点相适应,在确保相关规章制度相对稳定运行的同时,要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断评价和更新;(三)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原则:规章制度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应符合企业管理实际,可执行能操作,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普遍适用;(四)统筹兼顾原则:注意规章制度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与管理流程协调和匹配,避免重复制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之间冲突、交叉和遗漏。
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制度

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制度一、引言随着现代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组织的良好运作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符合企业法律法规、职工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制度和规章变得尤为重要。
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制度是一种先进、科学的管理制度,通过明确目标、规范行为、加强监督,实现组织的良好运转。
本文将详细介绍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制度的背景、内容和实施效果。
二、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集团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形式,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然而,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体系的失序和各种违规行为的出现也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集团公司引入了三重一大制度,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三、三重一大制度的内容1. 三重制度三重制度是指企业内部建立并完善的三个重要制度,包括:决策制度、运营制度和监督制度。
- 决策制度:明确企业的决策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建立健全的决策机构,制定明确的决策流程,保障各级管理者的参与和决策的权威性。
- 运营制度:规范企业日常运营活动,包括生产经营、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
通过明确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保障工作的高效性、透明性和稳定性。
- 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以监督各级管理者和员工的工作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通过内部监察、审计和各类纪检监察机构的运作,确保制度的执行和企业的健康运行。
2. 一大制度一大制度是指集团公司内部的一项重要制度,即“一岗双责制度”。
该制度强调每个员工都要承担工作岗位上的责任,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和奖惩体系中。
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激励员工尽责尽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效果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可以带来以下效果:1. 加强组织内部的规范和纪律,确保企业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减少因个人偏见和利益冲突而导致的错误决策。
3. 加强对员工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促进企业内部的沟通和合作,减少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协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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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组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规定的目的是,通过明确规定集团组织机构、业务分工以及职务权限与责任,谋求企业组织的规范化和效率。
第二条 集团的业务全部按照下列原则执行。
1.指示与命令全部按照指挥系统,自上而下,逐级下达。
2.各部门在明确界定的业务范围内,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指示与命令,顺利地完成各项业务。
3.涉及到跨部门的业务,相关部门必须积极主动联系,有效地协调解决;不允许任何妨碍业务工作顺利完成的言行。
4.执行情况与结果,必须及时、准确和全面地逐级上报。
第三条 权限行使必须按下列原则进行:1.权限的行使者行使权限,原则上由直线指挥系统的各级管理者行使;但是,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把一部分权限委让给非直线管理者来行使,但必须规定代行或委让截止日期。
2.权限行使的基准权限行使者只能在权限行使规定范围内行使权限。
3.权限的委让与代行在权限行使者不能行使权限的情况下,原则上其权限由直线管理的上级代行,一旦权限委让给他人,或由他人代行,该管理者不得行使权限。
4.对权限行使的干涉直线管理的上司对下级行使权限,不得干涉;下级不得妨碍上级指挥、监督和控制。
5.直线管理者间的协商在直线管理者之间发生分歧、出现意见和纠纷时,按下列程序解决:(1)通过共同的上一级主管解决。
(2)通过各自的上一级主管协商解决。
(3)提交部门经理会议协商解决。
第二章 组织第四条 整个集团包括集团与各个分、子公司,组织结构。
第五条 集团组织机构。
第六条 总经理以下的组织单位为“室”与“部”,业务分工和业务执行以部(室)为单位进行。
1.综合管理办公室2.财务部3.房地产管理部4.生态旅游管理部5.生态酒店管理部6. 商贸物流管理部以上部室属于集团总经理直线管理,属于同一管理级别。
各部(室)业务分工另有文件规定。
第七条 “室”的负责人为“主任”,“部”的负责人为“部门经理”;部门经理以下设“项目经理”或“业务经理”职位。
第八条 集团业务原则上由各部室分工负责;但在下列情况下可召开部门经理会议。
1.当总经理或部门经理的责权事务中遇到重大事项和责任范围广泛的企划事宜时。
2.当遇到事关整个集团,需要进行总体或综合协调、控制时。
3.当遇到某项需要会议讨论和审查事项时。
部门经理会议的运行,由总经理主持负责。
第三章 基本职权第九条 总经理按照既定的组织条例和董事会的决议,代表整个集团,管理全部业务。
其主要职务如下:1.以董事会决定的基本经营方针为基础,决定事业计划。
2.负责调控各部门的事业计划与业务活动。
3.决定年度综合预算,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另外,决定预算外开支。
4.代表整个集团,全权负责缔结或处理重要契约等事宜。
5.定期向董事会作出事业报告,以及提交监督所必要的资料。
6.出席并主持股东大会。
7.决定组织、业务分工和定编定员的变更与调整事项。
8.决定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更改与废除事项。
9.决定分、子公司总经理、集团部(室)主任、部门经理和项目经理以上干部的人事的任命、调迁、变动和罢免事项。
10.奖罚的决定事项。
11.重要财产处置的决定事项。
12.主持部门经理会议,贯彻部门经理会议的各项决定。
13.其他重要或重大事项的决定。
上列各项,原则上必须按董事会所作出的各项规定,或者按董事会的具体决议行事。
在紧急情况下,总经理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作及时处理,并在事后报告董事会确认。
第十条 副总经理以董事会决定、决议和规定为基准,协助总经理调控企业内部经营活动,并执行总经理委托的事项和业务,分工负责各部门与分、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第十一条 部门经理受命于总经理,全权负责管理所在部门,处理和执行所在部门承担的业务。
1.参与制定所在部门的事业方针,积极辅助总经理。
2.以部门事业方针为基准,制定部门事业计划,并按总经理的决定,付之实施。
3.决定各项业务计划,调控各项业务活动,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4.就所管辖的业务工作范围,对其他部门(室)经理、主任和总经理提出忠告。
5.调整部内预算,向上级提出申请,对部门预算内重要开支进行严格控制,对预算实行监督。
此外,对预算外开支及时向上级申请或报告。
6.对部内定员和业务分工进行调整,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7.向上级申请部内晋升、降职、转职及调换事宜。
8.安排并决定部内人员出差工作。
9.对部内人事考核的结果作出调整。
10.申请加盖总经理印章。
11.指导和监督部内被管理者,负责推行对部内管理者的教育培训计划。
第十二条 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的基本职务,以第十一条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受命于部门经理(室主任),全权负责所管业务工作。
1.参与制定与所在部门(室)事业计划方案,积极辅助部门经理(主任),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忠告。
2.以部(室)事业计划为基准,制定业务计划,服从部(室)主管的命令与指挥,接受部(室)主管的监督。
3.向部(室)主管提出业务预算,控制项目内预算开支。
4.及时地向部(室)主管报告所管项目内人员变动情况,包括项目组织、定员和业务分工的变动情况。
5.对所管业务内人员晋升、降级、调换工作向部(室)主管提出申请。
6.对业务内人员奖惩事宜向部(室)主管提出申请。
7.负责业务内人事考核工作。
8.安排业务内人员一日内的出差工作。
向部(室)主管申请一日以上的项目内人员出差事宜。
9.加盖集团印章的申请事宜。
10.对所管业务工作的遵纪守法行为实施监督。
11.向部(室)主管报告业务工作情况,以及其它有关业务工作。
12.监督并实施对所管辖人员的现场教育培养工作。
第四章 分、子公司第十四条 集团对下属分、子公司,包括全资集团和合资集团,拥有下列基本权限:1.以董事会决议为基准,制定、修改和废除整个集团的基本组织原则、管理规则和经营方针。
2.向分、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和专员,监查各分、子公司高层经营管理,保证各分、子公司按集团制定的组织原则、管理规则和经营方针运行。
3.决定分、子公司总经理人选的任命、调遣、变动和罢免,认可分、子公司部门经理人选的任命、调遣、变动和罢免。
4.调控各分、子公司之间的事业计划和重要或重大业务活动。
5.决定集团对分、子公司的资本投向与资金流向。
保证集团按期收回对分、子公司的投入资本金,保证集团对分、子公司投入的股份资本增值或免遭损失,并且收回合理的股份红利。
有关集团对分、子公司资本金投入的管理办法,另有《强化流动资金总体调控的业务规定》。
第十五条 分、子公司总经理在第十四条所限定的前提下,拥有一个集团独立经营与管理所必要的人、财、物责任与权限。
具体规定如:1.基本职务范围按照集团制定的组织原则、管理规则和经营方针,以及分、子公司董事会决议,制定分、子公司的经营计划、经营方针,制定相应的组织原则与管理规则,展开分、子公司产供销以及开发、教育培训与经营管理业务活动,谋求分、子公司的生存与发展。
2.基本责任(1)对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运行,以及相应的业务执行结果负有全部的责任。
(2)对分、子公司经济效益和盈利状况以及分子公司的生存与发展负有全部责任。
(3)对分、子公司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以及加速流动资金周转负有全部的责任。
(4)对分、子公司提高员工士气、工作热情,开发和合理利用人力资源负有全部责任。
(5)对提高整个股份集团的经济效益和信誉,负有相对的责任。
(6)负有集团以其他特殊方式所规定的责任。
3.基本权限(1)经营计划与经营方针的起草、决策与推行。
(2)分、子公司内组织结构的设置、人员安排与配置。
(3)对外资金的筹措、运用和管理。
(4)总经理以下人员的招聘、录用、任命与罢免。
(5)人员的教育与培训。
(6)对外债权与债务的转让、处置。
(7)所辖车辆、固定资产、器具的交换与增设。
(8)投资项目与经营项目的策划、筛选和决策。
(9)采购与销售以及定价的决策。
(10)与第十四条规定不相抵触的其他生产经营权限。
第十六条 集团有权对分、子公司的业务进行技术性监控,以便维持整个集团的系统运行,并帮助分、子公司有效经营,实现经营计划。
1.业务预定申请每年12月向集团提交下列业务预定申请:(1)年度经营计划书。
(2)经营项目费用预算表。
(3)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报告书。
(4)设备(建筑物、设施)新建、扩建和维修费用预算表。
(5)业务预定(人民币或外币贷款)申请书。
(分、子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财务部)2.定时报告每年12月向集团提交下列报告:(1)资产评估报告书。
(2)财务决策报告书。
(3)在册人员报告书。
(4)资产平衡表。
(5)经营分析表。
(6)不良固定资产(不良债权)处理结果报告书(每项50万元以上)。
(分、子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财务—→综合管理办公室)3.临时报告与申请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立即向集团报告。
(1)事故报告书。
(2)大宗交易机会报告书。
(3)大宗交易损失报告书。
(4)诉讼发生报告书。
(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完工报告书。
(6)贷款延期偿还申请书。
(7)临时贷款申请书。
(8)其他重要或重大经营事件发生报告书。
(9)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发生报告书。
(分、子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财务部)4.巡视集团按照业务管理要求,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项目经理,随时对各分、子公司进行访问、检查。
5.监察集团经总经理特命,派出财务监察员和业务监察员,在总经理的特殊指令范围内,对分、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业务进行专项调查、检查、审计和监督。
第十七条 集团派遣董事、监事或专人对分、子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日常业务管理实施全面监控。
1.参与分、子公司董事会高层决策,负责对分、子公司高层管理者讲解集团的战略意图、经营方针和计划,协调集团与分、子公司之间的经营目标。
2.对分、子公司的经营计划、经营方针提出忠告。
使集团与分、子公司的事业之间建立内在联系,相互做出贡献。
3.密切集团各职能管理部门,尤其是集团财务部、项目部和综合管理办公室与分、子公司高层管理者的关系,保持或建立集团与分、子公司管理业务上的良好关系。
4.就集团以及总经理的单项具体指示与命令,对分、子公司经理进行解释、商谈,使集团及总经理的具体指示、命令及意图,能够在分、子公司得到贯彻和落实。
5.就监察结果及时向总经理做出报告和说明。
第五章典型业务管理原则第十八条集团各项业务按本规定相关程序策划、提案、审核、批准、执行、监察、总结汇报。
为了强调典型工作流程,特作出以下规定。
第十九条人事管理规定:1.集团总部所需人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建议,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综合办)负责招聘,招聘甄选由部门负责人参与,并有对所应聘人员在业务方面甚任与否的决定权;部门负责人有对本部门试用期人员转正的决定权;有对本部门不合格人员调离、或辞退建议权。
2.各公司人员增减时,须上报集团批准,在批准额度内自主招聘,招聘人员基本情况经集团审批后由各公司自行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