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人大法学考研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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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硕考研:法律硕士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1)刑法学部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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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硕考研:法律硕士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1)刑法学部分人大法硕考研:法律硕士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1)刑法学部分一、填空题(本题共6小题、10空,每空1分,满分10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

【答案】国家工作人员军人【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我国刑法空间效力对属人原则的规定。

《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刑法空间效力原则中的属人原则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对普通中国公民在领域外犯罪的适用,限制所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适用,对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微犯罪,可不予追究。

二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领域外犯罪的,则不论法定刑的轻重,都适用我国刑法。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

【考生注意】现在的法律硕士入学考试中,已经没有填空题题型,但历年试题中填空题所考查的知识点仍然是法律硕士入学考试刑法部分的重要内容。

在历年试题中,填空题一般都是考查考生对法条的准确记忆,故填空题都是法条题。

例如,本题就是一道法条题,较为简单。

类似题目,目前的考试中法条题一般量不大。

考生应注意的是对重点法条的准确记忆,如本条中不能将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混淆。

2.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处罚。

【答案】免除;减轻【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犯罪中止的处罚。

《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根据这一规定,对于中止犯,只要犯罪行为没有造成损害结果,则定其罪免其刑。

如果犯罪行为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则应当减轻处罚。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免除和减轻。

2019法硕(法学)考试专业基础课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9法硕(法学)考试专业基础课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科目代码:397)考生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须在试题册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编号和考生姓名;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报考单位、考生姓名和考生编号,并涂写考生编号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册上答题无效。

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笔迹清楚;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和试题册按规定交回。

(以下信息考生必须认真填写)考生编号考生姓名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关于我国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正确的是A.简单罪状因缺乏明确性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B.将习惯法视为刑法的渊源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C.罪刑法定原则不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新法溯及既往D.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包括行政法规2.我国公民甲在某国杀害Z(无国籍人),被该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如甲在该国服刑完毕回到我国,我国司法机关依照刑法对甲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根据是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3.下列情形中,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是A.某县法院院长甲目睹身为县财政局局长的妻子收受其下属的巨额贿赂,不予阻止B.乙见室友在门口遭遇持刀抢劫,因害怕将房门反锁导致室友无处躲藏被刺成重伤C.收养人丙发现所收养的两岁小孩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致其饿死D.丁在妻子难产时拒绝在剖腹产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妻子难忍疼痛从病房楼跳下身亡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继续犯的是A.诈骗罪B.遗弃罪C.非法拘禁罪D.非法持有毒品罪5.债权人王某伙同他人将债务人甲关在办公室中长达十几个小时并持续辱骂,甲求救未果后持水果刀将王某刺成重伤。

2019法硕(非法学)考试专业基础课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9法硕(非法学)考试专业基础课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科目代码:398)考生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须在试题册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编号和考生姓名;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报考单位、考生姓名和考生编号,并涂写考生编号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

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册上答题无效。

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笔迹清楚;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和试题册按规定交回。

(以下信息考生必须认真填写)考生编号考生姓名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追诉期限的长短应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刑罚的轻重相适应。

下列对于追诉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经过20年,则一律不再追诉B.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超过20年即不再追诉C.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D.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在玩忽职守行为后一定时间发生的,应从玩忽职守行为时起计算追诉期限2.下列对于破坏选举罪构成要件的理解,正确的是A.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B.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C.客体包括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客观方面限于暴力、威胁、欺骗或贿赂行为3.甲看见猎物旁边有猎人赵某潜伏,虽明知自己枪法不好,仍向猎物开枪,结果将赵某打死。

甲对赵某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A.直接故意B.疏忽大意的过失C.间接故意D.过于自信的过失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是A.毒品犯罪B.贪污犯罪C.走私犯罪D.组织传销活动犯罪5.下列选项中,与盗窃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的是A.侵占罪B.贪污罪C.诈骗罪D.抢夺罪6.甲目睹了朋友乙抢劫王某的全过程后实施的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窝藏罪的是A.劝说乙不要自首B.转账5000元给乙供其外出躲避C.经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D.对侦查人员表示:乙只是捡拾了王某掉落的财物7.甲为境外赌球网站担任代理,开设个人微信公众号接受投注,情节严重。

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解析

2019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解析

专业综合课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C[解析】马克思认为,法律并不是以意志为基础的,而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生活,即相互制约的生活方式和交往形式,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现实基础。

题干中的意思是说法律是社会共同利益的体现,而社会共同利益是以物质生产方式为基础的,体现的观点是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C项正确。

人类社会的产生之初,并没有私有制,物质极度匮乏,不需要法律对财产关系等进行调整,因此,法律应该是伴随阶级社会的产生而产生,选项A错误;法律的作用具有局限性,对于家庭关系个人内心思想等法律不是最好的调整方式,因此,法律不能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选项B错误;任何国家任何历史阶段的法律都不可能体现全体人民的意志,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选项D错误。

2.【答案】A【解析】客观原则又称从实际出发原则。

划分法律部门不是主观任意进行的,它有相对稳定的客观依据,这就是社会关系。

一般来讲,社会关系范围较广并且相应法律法规也较多的,可以成为一个甚至几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对于法律规范很少的社会关系领域,可以予以合并。

在划分法律部门时,要坚持客观原则,坚持从社会关系和法律规范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原则。

A项表述不正确,本题选A。

适当平衡原则划分出来的法律部门不宜过宽也不宜过细,应保持它们之间适当的平衡,选项B正确;主次原则要求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分为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该按照法律的主导因素确定其划分的法律部门,选项C 正确;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结构,选项D 正确。

3.【答案】B【解析】新法优于旧法,即在同一位阶的法律之间,两者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样的,新颁布的法律优先适用。

《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都是法律,位阶相同,只是《民法总则》相对于《民法通则》来说是新法。

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两者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民法总则》。

2019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综合)真题、答案解析及点评

2019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综合)真题、答案解析及点评

2019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综合一、法理学一、材料分析(30分)材料一:《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本条例所称的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材料二:《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规定的化妆品为,本规定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皮肤、毛发、指趾甲、口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化、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

问题:⑴举例四种常见的法律解释方法,并运用其分析判断牙膏是否属于化妆品?解析:考点是四种文理解释的方法及其含义。

材料一对化妆品的定义明确要求其使用的部位是人体表面,且通过括号中内容以列举的方式对人体表面的含义进行了具体举例说明,由此可知材料一所要求的人体表面止于口唇,而尚未扩展至人体口腔内的牙齿,因此牙齿并不属于人体表面。

由于牙膏使用的部位是牙齿,因此牙膏并不属于化妆品。

材料二对化妆品的定义则要求其使用的部位是人体,且通过括号中内容以具体举例的方式对人体的具体范围进行了明确说明,由此可知人体部位就包括牙齿,因此牙齿属于人体的范围,也即牙膏是使用于人体。

由于牙膏是以涂抹的方式施于人体部位中的牙齿,以达到清洁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牙齿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因此牙膏完全符合材料二中所定义的化妆品的规定,属于材料二所定义的化妆品。

⑵请分析以上四种法律解释方法之间的关系。

解析:考点是四种文理解释方法的关系及其适用规则。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文理解释方法都是在法律规范文字所能涵摄的范围内进行解释,否则即为论理解释而非文理解释。

在对法律规范进行解释时,各文理解释方法常常是需要同时采用,对于字面解释、限制解释、扩充解释和语法解释等各文理解释方法关系的处理需遵循如下规则:应当首先运用语法解释方法对法律规范进行分析,并尤为注意在语法解释中特别说明法律用语和概念与日常生活用语的区别。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doc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doc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真题(总分:144.00,做题时间:18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40,分数:40.00)1.追诉期限的长短应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刑罚的轻重相适应。

下列对于追诉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分数:1.00)A.法定最高刑为死刑的犯罪,经过20年,则一律不再追诉B.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超过20年即不再追诉C.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追诉期限从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起计算D.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在玩忽职守行为后一定时间发生的,应从玩忽职守行为时起计算追诉期限2.下列对于破坏选举罪构成要件的理解,正确的是(分数:1.00)A.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B.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C.客体包括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客观方面限于暴力、威胁、欺骗或贿赂行为3.甲看见猎物旁边有猎人赵某潜伏,虽明知自己枪法不好,仍向猎物开枪,结果将赵某打死。

甲对赵某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分数:1.00)A.直接故意B.疏忽大意的过失C.间接故意D.过于自信的过失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是(分数:1.00)A.毒品犯罪B.贪污犯罪C.走私犯罪D.组织传销活动犯罪5.下列选项中,与盗窃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的是(分数:1.00)A.侵占罪B.贪污罪C.诈骗罪D.抢夺罪6.甲目睹了朋友乙抢劫王某的全过程后实施的下列行为,可以构成窝藏罪的是(分数:1.00)A.劝说乙不要自首B.转账5000元给乙供其外出躲避C.经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D.对侦查人员表示:乙只是捡拾了王某掉落的财物7.甲为境外赌球网站担任代理,开设个人微信公众号接受投注,情节严重。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分数:1.00)A.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B.赌博罪C.非法经营罪D.开设赌场罪8.交通协管员甲以真实身份从多名请托人处收受巨额财物,后向与之关系密切的某交警“打招呼”,让其对请托人的违章行为减免处罚。

2010-2019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0-2019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综合真题及答案解析

A.决事比
B.封诊式
C.廷行事
D.断例
19.“八议”中保护前朝皇室宗亲及其后裔的制度是( )。
A.议亲
B.议宾
C.议贵
D.议故
20.根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规定,通过约法修正案的赞成票应占出席议员的比例是( )。
A.二分之一以上
B.三分之二以上
C.四分之三以上
D.五分之四以上
二、多项选择题:21—30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 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A.法学在我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律学”
B.所有法律现象都在法学研究范围之内
C.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后,法学才成为一门独立学科
D.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因此有了法就有了法学
3.法的普遍性是指( )。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法律的效力都是相同的
C.法律可以多次、反复适用
D.法律在一国主权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
4.下列原则中,属于程序性法律原则的是( )。
民地,其法律制度受其影响,属于英美法系;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曾经是法国的殖民地,其法律体系属于大陆法系, 这在英美法系的美国是特例。)
7.【答案】A
【解析】法律移植是同时代的某国(或地区)的某种法律规则或制度移植到外国(或地区)。法律继承是一国不同 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承、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律制度(原有法)对新法律制度(现行法)的影响 和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承接和继受。故选 A。法制改革是指一个国家或者社会在其社会的本质属性与基本的 社会制度结构保持相对稳定、其现行法律制度的基本属性也没有根本性变化的前提下,整体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在法 律的时代精神、法律的运作体制与框架、具体的法律制度等方面的自我创造、自我更新和自我发展。

2019年法大考研真题

2019年法大考研真题

2019年法大考研真题民法部分一、名词解释1.表见代理2.从给付义务3.风险负担4.地役权5.准法律行为6.财团法人二、简答题1.简述物上请求权的内容,并比较其与侵权责任法中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区别2.简述间接代理和直接代理的区分意义3.简述我国侵权责任法有关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规则4.简述情势变更以及其条件三、论述结合我国民法总则规定论述意思表示的瑕疵四、案例分析甲让乙以乙自己的名义向丙购买一批花瓶,并支付了全款。

问:1.甲和乙之间的法律关系,乙和丙之间的法律关系各是什么?2.乙若向对甲乙之间的关系知情的丁出售花瓶,丁能取得所有权吗?3.乙若以甲的名义购得花瓶,出售给对甲乙之间的关系知情的戊,戊能取得所有权吗?商法部分一、名词解释1.保荐制度2.票据贴现3.共益债务4.重复保险二、简答题1.简述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责任2.弃权制度3.虚假记载的方式以及责任承担4.我国破产法的法定终结事由三、案例题张三、李四各自出资8万元设立合伙企业,后企业经营不善,只剩6万元,并欠甲10万元,张三欠乙4万元。

后张三中20万彩票,和李四、王五,赵六设立某有限责任公司,并在《出资协议》约定,若股东在公司设立后因违法受行政或刑事处罚,则除去股东资格。

后王五因危险驾驶被拘留,但以《出资协议》被《公司章程》替代抗辩。

赵六去世后,赵小六取得股权,张三主张优先购买。

02民事诉讼法一、名词解释1.反证2.参与分配3.任意管辖二、简答当事人适格和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区别。

三、论述公益诉讼03经济法一、名词解释1.公益型国有企业2.食品追溯制度3.基准利率4.反垄断法中的宽大制度二、简答题1.反悔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吗?如果是,为什么规定在“经营者的义务”一章中?2.金融企业的私人性与社会性3.国家税收财产权与普通债权有何差异4.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商业贿赂的新变化三、论述题1.论经济法的法益基础2.电子商务法38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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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⑴A厂家对其三毛乳酸菌包装能否申请专利权与商标权?为什么?
⑵B厂家在其生产的儿童果汁产品上也使用了与三毛乳酸菌相似的包装,A厂家能否制止B厂家的这种行为?为什么?
⑶张乐平先生的继承人发现了A厂家的行为,其能采取何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A厂家能否以其拥有专利权与商标权进行抗辩?
二、论述题(20分)
论述清末修律的“礼法之争”。
中国宪法
一、材料分析(30分)
材料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抽取的几段话。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新增的有关司法责任制的规定。
问题:⑴“基本法律”是指什么?
⑵宪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基本法律有何限制?材料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院组织法》的修改是否符合该限制性规定?
⑷前一个买家丁能否以后一个买家戊与卖家即夫妻双方甲、乙签订的合同侵犯其合同权利为由,主张甲、乙与后一个买家戊之间的合同无效?
⑸前一个买家丁与卖家甲的合同解除后,其是否可以向卖家甲请求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二、论述题(20分)
论述我国法人的类型和特征。
知识产权法
一、材料分析(30分)
材料:张乐平先生创作了“三毛”漫画形象,在其去世后,A厂家在其生产的儿童型乳酸菌饮料包装盒(有独特造型)上使用“三毛”的动漫形象(以下简称“三毛乳酸菌”)。三毛乳酸菌经过一段时间销售后,为消费者所知与好评,后A产家又将“三毛”漫画人物形象注册成了商标。
问题:请分别谈谈你对句号前后两部分的理解。
民法
一、材料分析(30分)
材料:一房二卖的一个案例:房子为夫妻(甲、乙)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中的丈夫一方(甲)与前一个买家(丁)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价款为1000万),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由于房价大涨,于是卖家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为名主张合同无效,然后再以1100万的高价卖给后一个买家(戊),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前一个买家丁对卖家甲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但是至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时房价已经跌为900万。
问题:⑴能否认定甲、乙的行为与周某重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从而要求二人承担责任?为什么?
⑵综合全案分析甲、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⑶对武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
二、论述题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2款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论述题(20分)
试论市场规制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国际法签了自贸协定(三国协定)且规定任意一国不能和非市场经济国家签自贸协定,否则其余国家可退出协定。
中国法制史
一、材料分析(30分)
材料一:《唐六典》中有关唐朝各法律形式定罪量刑的适用规制。
材料二:《新唐书·刑法志》中有关各法律形式定罪量刑的适用规则。
问题:⑴唐朝的法律形式有哪些?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⑵唐朝法律形式的相互关系?
⑶有学者认为中国古代法律是“以刑为主”,请问这种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二、论述题(20分)
⑵材料二中的“有关机关”是指哪些机关?为什么?
应用法学
刑法
一、材料分析(30分)
材料:某杂技团到农村进行合法商业演出,村民甲、乙、丙三人未购票欲观看演出,被检票员李某发现并予以阻拦。甲恼羞成怒挥拳一把将李某打倒在地,乙、丙随即也对地上的李某进行踢打。这时杂技团成员周某赶到,试图拉开甲、乙,但最终双方厮打在一起,且其间甲、乙捡起杂技团用于搭建舞台的钢管与杂技团成员周某、靳某对打。随后当丙手持砍刀再次冲进现场时,刚赶到的杂技团成员武某顺手拿起地上的T型钢管座腿朝丙头部砸去,致丙倒地。经调查发现,甲与检票员李某为轻伤,丙因外力击打致脑内出血经抢救无效死亡,周某头部重伤,但不能调查清楚是甲和乙哪一方造成的,其余人员均为轻微伤。(本题考查的是聚众斗殴致人重伤行为责任的认定。)
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含义及其侵权判断标准。
诉讼法
一、材料分析
材料:有关民事诉讼程序性质、特征和作用(“作茧自缚”效应)的一段材料。
问题:分析材料中体现了哪些民事诉讼法中的原理,并分别简述其内容。
二、论述题
试论述2018年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经济法
一、材料分析(30分)
材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中有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
⑶宪法与法律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责?
二、材料分析(20分)
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对网络用户发布的信息及其相关网络活动进行管理和处置的规定。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监察机关对职务犯罪实施技术调查措施的有关规定。
问题:⑴材料一种的规定可能会对公民的什么基本权利形成限制?对该基本权利宪法规定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问题:⑴卖家(夫妻双方中的丈夫甲)与第一个买家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⑵前一个买家丁主张解除合同后,其与卖家甲(夫妻双方中的丈夫一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⑶卖家甲与前一个买家丁是通过房屋中介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中介丙在合同磋商之际以房价会大涨为由多次催促买家丁尽快与卖家甲签订合同,并收取了丁2%的佣金,现房子已经贬值,对此前一个买家丁能否要求中介丙承担责任?如果能,其请求权基础是什么?且中介丙具体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问题:⑴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和《立法法》有关规定,本次个税法改革中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定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⑵个税法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⑶从税收法定原则及其相关法规角度,我国个税改革中应当如何完善专项附加扣除制度?(主要是从立法角度分析)
2019
理论法学
法理学
一、材料分析(30分)
材料一:《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有关化妆品的定义。
材料二:《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中有关化妆品的定义。
问题:⑴举例四种常见的法律解释方法,并运用其分析判断牙膏是否属于化妆品?
⑵请分析以上四种法律解释方法之间的关系。
二、论述题(20分)
论述法治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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