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香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特点
浅谈香港公务员制度的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浅谈香港公务员制度的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摘要] 香港公务员制度借鉴了英国的很多经验,经过长期的实践和一定的创新,最终培养了一支廉洁、高效、稳定、富有活力、服务意识强的公务员队伍。
香港公务员制度在法律法规、监督机制、薪酬、培训等方面有自己的特色,我国大陆地区可以结合实际予以借鉴和运用。
[关键词] 公务员制度监督机制培训香港回归前,其公务员制度基本上取自英国的经验,行政首长—港督由英国当局任命,因而其政治体制带有浓厚的殖民地色彩;1997年香港回归后,按照“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在特区基本法的框架下,香港特区政府的组织机构设为行政机构、立法会和司法机构,三权分立,相互制衡。
同时,公务员也成为治理香港的主要力量,为香港的繁荣和发展贡献颇多,与香港公务员密切相关的公务员制度则在造就了一支廉洁、高效、稳定、富有活力、服务意识强的公务员队伍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在近些年透明国际公布的廉洁指数排名中,香港经常能排进前十,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与其说香港公务员得到了世界的肯定,不如说香港的公务员制度得到了世界的肯定。
香港公务员制度何以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与其具有以下特点有关:一、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较健全。
港府内负责公务员管理的机构是公务员事务局,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公务人员(管理)命令》、《公务人员(纪律)规例》和《公务员事务规例》对公务员进行管理,这些法律法规涵盖了公务员的招聘、考核、激励、薪酬等方面的内容,内容详尽具体,港府因而可以依据之对公务员进行较为规范的管理。
二、多管齐下的监督机制。
这种监督机制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内部监督主要通过公务员系统的内部自律来实现。
如,《公务员规则》规定了公务员的基本义务,《公务员良好行为指南》对公务员行为提出了严格要求。
所有公务员都应恪守以下基本信念:坚守法治;守正忘私;对在履行公职时所作出的决定和行动负责;政治中立;在执行公务时不偏不倚;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以专业精神服务市民。
香港现行政治制度的特点

香港现行政治制度的特点1842年8月29日,英国政府强迫清朝签订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割让予英国。
1843年4月,英国向其任命的香港总督先后颁发了《英王制诰》和《王室训令》,这是两个关于香港政治体制最早的重要法律文件,根据这两个文件建立了香港的政治制度。
从这两个文件的内容和香港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到香港现行政治制度的一些特点。
第一,具有鲜明的殖民主义性质。
香港总督是英女王派驻香港的代表,是香港的首长,下设行政局、立法局协助他工作,有很大的权力,但最终权力集中于伦敦。
香港制定的法律不能违反英国政府的训令,英王对香港制定的法律有否决权,英王会同枢密院、英国议会都可为香港制定法律,《王室训令》第二十六条还规定有十项内容的法案,总督不得以王室名义批准。
《英王制诰》强调要维护英国政府对香港的各项权益,凡授予总督的一切权力,总督必须认识到只能按照伦敦给予他的指示去行使这些权力。
由此鲜明地体现了香港政治制度的殖民主义特色。
从英国占领香港一百多年的历史来看,香港的行政、立法两局议员大都是英国委任的,只是到了19XX年中英联合声明签订以后,英国才急急忙忙提出要在香港实行代议制,19XX年才有了部分民选议员的产生。
行政、立法两局中开始时没有华人,到1880年立法局才有一名华人议员,到19XX年行政局才有一名华人议员,到本世纪70年代以后,行政、立法两局中才逐步增加了华人议员。
现在的《英王制诰》和《王室训令》是经过修订后于19XX年重新公布的,19XX年后又有一些改变,但这两个文件的许多条款仍保留了19世纪时的原文。
香港的实际情况虽有些变化,如从19XX 年香港立法局开始实行部分直接选举,19XX年香港总督不再兼任立法局主席,行政、立法两局中华人议员增加了,高级行政官员中华人的数目增加了,但是香港政治制度的殖民主义性质基本没有改变。
第二,总督高度集权。
香港政治制度的这一特点与殖民主义性质是紧密相联的,只有赋予总督以巨大权力,才有利于维护殖民主义的统治。
香港基层治理体制和社区建设模式经验借鉴

香港的基层治理体制和社区建设模式经验借鉴一个国家的基层治理体制和社区建设模式,很大程度上决定这个国家的兴盛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人民的安定幸福。
日前,笔者有幸赴港进行访问学习,对香港在居民自治和公民社会方面建立的一整套完善体系印象深刻。
本文简要介绍香港的行政架构、基层治理体制及社区建设模式,并结合国内实际探讨香港的可借鉴经验。
一、香港的政府架构及其特点(一)政府架构香港的政治体制是以“三权分立”为核心架构的:一是以行政长官以及行政会议成员为首,由公务员组成的行政机构,负责政策制定以及执行工作;二是负责监督政府,通过法例及政府预算的立法会;三是根据法例而进行独立审判,防止行政机关越权滥权,保障个人权力的司法机构。
在行政机构设置方面,香港特区政府的理念清晰,横向分为三司,经济职能由财政司管理,政府管理职能由政务司负责,律政职能由律政司负责。
纵向分为“司-局-署(处)”三个层次。
战略决策是行政长官和三大司长,具体的不同范畴的政策制定由局级机构负责,各个署(处)负责执行。
此外,廉政公署、审计署、申诉专员公署等机构则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起到监察的作用。
目前香港政府一共有3个司、12个政策局(包括公务员事务局、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教育局、环境局、食物及卫生局、民政事务局、劳工及福利局、保安局、运输及房屋局、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展局、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以及69个执行部门(处、署)。
(二)政府架构的特点1、以法制为基础。
香港是法制社会,社会一切行为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包括政府行为。
法制是香港一切体系、制度、规则得以运行与实施的基础和保证。
2、小政府、大社会(大市场)的运行模式。
香港政府是典型的“小政府”运行模式:整个政府公务员人数16.3万人,占香港700万总人口的2.3%;政府的公共开支仅占GDP的17%。
这些数字相比全球其它国家都是非常低的,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效率较高。
二、香港基层治理体制及其特点(一)基层治理和社区建设模式香港是一级政府管理模式,只有特区政府这一级。
香港现行政治制度的特点

香港现行政治制度的特点1842年8月29日,英国政府强迫清朝签订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割让予英国。
1843年4月,英国向其任命的香港总督先后颁发了《英王制诰》和《王室训令》,这是两个关于香港政治体制最早的重要法律文件,根据这两个文件建立了香港的政治制度。
从这两个文件的内容和香港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到香港现行政治制度的一些特点。
第一,具有鲜明的殖民主义性质。
香港总督是英女王派驻香港的代表,是香港的首长,下设行政局、立法局协助他工作,有很大的权力,但最终权力集中于伦敦。
香港制定的法律不能违反英国政府的训令,英王对香港制定的法律有否决权,英王会同枢密院、英国议会都可为香港制定法律,《王室训令》第二十六条还规定有十项内容的法案,总督不得以王室名义批准。
《英王制诰》强调要维护英国政府对香港的各项权益,凡授予总督的一切权力,总督必须认识到只能按照伦敦给予他的指示去行使这些权力。
由此鲜明地体现了香港政治制度的殖民主义特色。
从英国占领香港一百多年的历史来看,香港的行政、立法两局议员大都是英国委任的,只是到了19XX年中英联合声明签订以后,英国才急急忙忙提出要在香港实行代议制,19XX年才有了部分民选议员的产生。
行政、立法两局中开始时没有华人,到1880年立法局才有一名华人议员,到19XX年行政局才有一名华人议员,到本世纪70年代以后,行政、立法两局中才逐步增加了华人议员。
现在的《英王制诰》和《王室训令》是经过修订后于19XX年重新公布的,19XX年后又有一些改变,但这两个文件的许多条款仍保留了19世纪时的原文。
香港的实际情况虽有些变化,如从19XX 年香港立法局开始实行部分直接选举,19XX年香港总督不再兼任立法局主席,行政、立法两局中华人议员增加了,高级行政官员中华人的数目增加了,但是香港政治制度的殖民主义性质基本没有改变。
第二,总督高度集权。
香港政治制度的这一特点与殖民主义性质是紧密相联的,只有赋予总督以巨大权力,才有利于维护殖民主义的统治。
第四章 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公务员制度

第一节 香港的公务员制度 二、香港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运作机制:工资福利、
遮打堂
青山政府宿舍
香港的公屋
第一节 香港的公务员制度
第一节 香港的公务员制度 二、香港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运作机制:廉政机制
第二节
澳门的公务员制度
一、澳门公务员的范围
二、澳门公务员制度内容
三、澳门公务员制度的发展趋势
第二节 澳门的公务员制度
(二)运作机制:考核
第二节 澳门的公务员制度
(二)运作机制:薪酬福利
澳門二千公務員遊行
第二节 澳门的公务员制度
(二)运作机制:培训
第二节 澳门的公务员制度
(二)运作机制:调动(调任、借用、征
用)、纪律(书面申诫、罚款、停职、强迫 退休、撤职)、退休
的疑虑和要求。 B 港府发言人表示,双方还有不少问题待解 决,他寄望港粤边界划分很快会有结果。 C 大学生活有苦有乐,当中少不了的是赶功 课时通宵达旦的那种滋味。 D 在预科时,我也学过实用文写作,可惜现 在全都忘记了。
第一节 香港的公务员制度 二、香港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二)运作机制:培训、考核与晋升、纪 律(警告、谴责、停止加薪、停职、解 雇)、退休机制
第一节 香港的公务员制度 一、香港公务员的范围 凡是政府支付报酬的都称为公务员
第一节 香港的公务员制度
二、香港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管理机构:政务司 (二)运作机制:招聘、培训、考核与晋 升、纪律(警告、谴责、停止加薪、停职、 解雇)、工资福利、廉政机制、退休机制
第一节 香港的公务员制度
第四章
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公 务员制度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10章香港公务员制度

公共人事制度
第10章香港公务员制度
第二节 职位管理与职务管理
五、晋升
1. 政务官的晋升和调动
政务官的晋升通常都是从最低级开始,逐级进行,一 般不能越级。
当高级职位出现空缺时,政府会审查所有符合资格条 件的公务员。
政务官并不隶属于任何一个部门,但永远属于政务职 系。虽然晋升较为困难,但横向流动相当频繁,大约 一两年就要调动一个职位,固定在一个职位上超过四 年的极为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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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人事制度
第10章香港公务员制度
第一节 人事体制
二、咨询机构:需用咨询委员会和薪俸及服务条件 咨询委员会
2. 薪俸及服务条件咨询委员会:四个薪常会
– 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简称公务员薪常会) – 首长级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简称首长级薪常会) – 纪律人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简称纪律人员薪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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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人事制度
第10章香港公务员制度
第一节 人事体制
三、协商机构:官方与职方的协商平台
4. 纪律部队评议会 纪律部队评议会是除警察外的其他纪律人员代表的协 商机构。
该评议会的目标,在于促进作为雇主的政府与纪律部 队员工的精诚合作,通过获委任为评议会成员的职方 代表的协商,以改善其雇佣条件并为其谋求福利;提 供处理申诉的架构;以及汇集纪律部队员工代表的心 得及不同意见。
– 在划分职系和职类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难易程度、责 任轻重及所需资格纵向确定公务职位的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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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人事制度
第10章香港公务员制度
第二节 职位管理与职务管理
一、职位分类
2. 职位设立和变更程序:四个步骤
1. 用人部门咨询财政司并提出报告; 2. 公务员事务局研究后提出意见,并咨询“两委”(即公
香港公务员职系管理制度浅探

香港公务员职系管理制度浅探作者:禹明来源:《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7年第4期禹明摘要:世界各国公务员分类制度包括品位分类和职位分类。
香港是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的地区,职系发展成为公务员管理的基本组织架构,并积淀了诸多自身特色,在一般职系与部门职系公务员管理、公务员交流、评核等方面均有明显体现。
整体上看,职系管理制度既有优势也有不足,包括其一般职系“通才”培养模式有较好的启发意义;美国等国家在职位分类方面的改进探索趋势也值得关注研究。
关键词:香港;公务员;分类管理;职系中图分类号:D676.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706(2017)04-0018-06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深入推进公务员制度改革,促进公务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是当前我国干部人事制度领域一项重大任务。
笔者赴港调研公务员职系管理制度,所听所视,收益良多。
本文就香港公务员职系管理略作介绍,以期同仁关注深研进而对推动公务员制度建设有所裨益。
一、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
”古今中外治理体系之构建,均十分重视公务人员管理。
进入现代社会以来,标志之一即是公务员制度的确立,是为奠定现代政府政治经济社会管理之基础。
公务员分类制度是现代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根据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将其划分为若干类别,并构建相应配套管理制度,以分类管理促进勤政廉政,提升工作效能。
因此,分类制度也成为公务员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当前世界各国公务员分类制度,主要有两种:①一是以身份为对象进行分类,即品位分类,依据是公务员个人所具备的条件(如资历、学历)和身份(如地位高低、薪水多少)。
采用品位分类的国家有法国、意大利、韩国等。
二是以职位为对象进行分类,即职位分类。
目前实行职位分类的有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以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
(一)品位分类制度品位,即公务员的等级位置。
香港公务员制度的特色

香港公务员制度的特色2010-03-04公务员成为治理香港的主要力量要在工作中更富有创造性,就必须针对国际和香港形势的变化,根据需要及时做出应变方案和机制,做到行动迅速、落实有效。
而这些新要求都需要通过改革公务员制度这一方式和途径来加以实现。
香港公务员制度主要改革之一,将所有司长和局长职级由公务员职位改为由行政长官任命,随着行政长官的任期,共进退。
并以合约方式聘任,须为过失负政治责任,促使各位局长带领下属负责问责。
改革之二,体制改革力度较大。
1999年3月,香港政府发表《公务员体制改革咨询文件》,根据经济社会的变化,对政府管理架构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调整、精简。
一方面,大力精简编制和人员。
通过改革把公务员编制从2000年的19.8万名减少到2005年9月的16.4万名,并在2007年3月又将公务员编制进一步缩减到16.1万名。
公务员实有人数从2000年的18.5万减少到2005年9月的15.8万,减幅约15%。
另一方面,深化用人制度和福利制度改革。
香港政府于2000年6月起实施公务员新入职制度。
大多数公务员得先按试用制或合约制聘用,经过较长时间的严格考察,确认为适合的人员才可按长期聘用条款受聘。
为节约政府财力,香港政府结合新入职制度的实施对公务员薪酬制度进行了改革,适用于新入职人员和内部转任的在职人员。
同时推行公务员公积金计划,以替代原有的公务员退休长俸制度。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香港公务员职位编制数为162375人,实际人员155251人。
改革之三,公务员招聘对象从香港回归前基本外国化(外国人),转为本土化(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香港公务员管理机构是公务员事务局,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务员队伍的管理政策,包括公务员的聘任、薪俸及服务条件、人事管理、人力策划、培训和纪律。
科学管理确保公务员廉洁高效香港公务员是世界上公认的亚太地区最有效率、最廉洁、最为稳定、最富活力的公务员队伍之一,这样一支队伍的形成靠的是世界各国公认的比较先进的公务员制度模式,其主要特点是:法制化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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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香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特点及对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启示发布时间:2012-04-20香港公务员是世界各国公认的最有效率、最为廉洁、最具活力的公务员队伍之一,这支队伍的形成靠的是有一个世界各国公认的科学的公务员管理制度设计和有效实施。
当前,市委市政府顺应科学发展观要求,提出了在"十二五"期间建设"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的重大战略决策,对我市公务员队伍提升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优化公共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这就需要我们公务员管理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克服政治体制、经济基础、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等障碍的同时,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积极吸收借鉴发达地区公务员管理的先进经验,加紧做好我市公务员队伍管理的制度设计,推进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一、香港政府的行政组织架构及职能定位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组织架构共分为指挥中枢、统筹决策和政策执行三个层级,各层级之间环环相扣、咬合紧密,责任明确、职责明晰,以确保香港特区政府行政组织得以高效运转。
(一)指挥中枢。
由政务司、财政司和律政司3大系统构成,为香港行政体系的高层决策中枢。
其中,政务司负责全香港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财政司专责管理经济及金融政策,律政司则作为行政长官的法律顾问,负责香港的一切法律检控事宜。
(二)统筹决策。
由公务员事务局、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教育局、环境局、食物及卫生局、民政事务局、劳工及福利局等12个决策局构成,为香港行政体系的决策监督机构。
主要负责统筹制定政府各方面的决策,并规范政府部门行政行为,并负责监督所属各部门的运作。
(三)政策执行。
由十二个决策部门领导下的58个署、处组成,为香港行政体系的政策执行部门。
主要负责执行政策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行政权力,以及职能范围内各项事业的规划、实施与运行管理。
二、香港公务员队伍数量规模及构成分布香港的公务员制度与内地相比,在其概念的外延上有着明显的差别。
内地公务员一般为政府机关的行政人员,其他从事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事业性质人员,虽属财政供养,亦不纳入公务员序列。
而在香港,所谓公务员是指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开支的政府行政人员、法定机构(根据法定程序授权获得特定管理权限的非政府机构,如贸易发展局,旅游发展局等等)行政人员、公营机构(如公立学校、医院)人员、其他服务机构人员、以及上述机构的勤杂人员。
简而言之,只要与特区政府建立常规雇佣关系、由政府支付工资福利的人员就是公务员。
截至2012年3月,香港特别行政区约有人口780万人,现有公务员159195人,每万人中有公务员204人。
我市现有常住人口159万(官方公布数据),现有公务员近5000人,每万人中有公务员仅有32人。
即使按香港公务员的定义范围,将我市从事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的事业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我市每万人亦只有公务员188人。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香港社会优良的管理秩序,除有其制度上的优势外,也与其较大的公务员队伍数量规模是分不开的。
从上表可以看出,香港公务员主要集中在一般和中层公务员、一般纪律人员和警务人员三大职系,约占香港公务员总数的95%左右。
同时,在12个决策局的58个执行署(处)中,香港警务处、食物环境卫生署、消防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房屋署、惩教署、入境事务处、卫生署、香港海关、社会福利署、教育局等12个署(处)拥有公务员超过10万人,占香港公务员总数的三分之二,58个执行署(处)的公务员超过了香港公务员总数的90%。
在香港政府中,就公务员总体规模而言,指挥中枢、统筹决策和执行部门三个层级间呈现了正三角形状。
三、香港公务员管理制度设计及主要特点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管理有许多先进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但也要看到香港公务员制度与内地政府的公务员制度存在着很大差异。
一是职能相对分离。
香港特区政府中的司、局、署(处)之间的职能定位明确,指挥中枢主要负责政府决策与统筹领导职能,各决策局负责统筹制定政府各方面的决策,并规范政府部门行为,各执行部门则负责执行政策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行政权力。
这种决策与执行相对分离的政府管理体制,使决策层处于相对超脱的地位,同时通过建立专业化的执行层,提高执行水平和效率,防止权力过分集中。
二是实行垂直领导。
由于香港地方狭小,并高度城市化,为节省政府行政资源,香港不设下一级地方政府。
地方行政事务以及其他公共服务均由政府各部门分头负责,更有利于落实各项行政事务,并为民众提供各项公共服务。
三是主体外延更广。
香港把由政府雇佣、薪酬完全并直接由政府财务支付的人员、政府部门中雇用的工勤保洁人员,以及公共服务机构的员工均视为公务员,这与内地以行政管理人员为主的公务员队伍有很强的差异性,因此香港公务员队伍十分庞大。
四是薪酬待遇优厚。
香港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大体分为警察、一般纪律人员、一般公务员三种类型,不同类型又分为多个薪级标准。
一般公务员大多为文职人员,共分为49个级别,因工作危险性低、压力小、休息时间稳定,工资一般较低;一般纪律人员指在消防、海关、惩教署(即监狱)、飞行队、入境处工作的公务员,这类公务员的工作有一定危险性,休息时间很不稳定,工资要高于一般公务员;警察职业共分为59个级别,由于具有较大危险性、工作压力大,工资也是公务员中最高的。
香港公务员的工资是世界上较高的,公务员薪俸占财政支出的70%,薪酬一般每年调整一次,同时,按不同的级别和服务年限还能享受假期、旅费、房屋和医疗福利、教育津贴等福利待遇。
香港政府以"高薪养廉"、留住人才为目的,特别重视稳定和提高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为确保公务员薪酬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私营公司同步,香港政府每年都要进行薪酬趋势调查并适时作出调整。
五是法律制度完善。
香港政府针对公务员管理制定了非常完善的法律法规,使公务员日常管理和从政行为有法可依。
市民和公务员的法制意识都很强,媒体、市民对政府和公务员的监督也很严。
遵纪守法己成为香港公务员的自觉行为,公务员普遍都能勤奋敬业,洁身自好,香港公务员队伍的廉洁奉公是举世闻名的。
六是监督机制健全。
一是香港政府专门设立了廉政公署、申诉专员公署、审计署等三个监察部门,并独立履行职责。
二是在职能配署及运作程序上相互制衡。
除决策机构与执行机构相对分离外,在部门的职能分工上也进行制衡。
三是制定了严明处罚措施,公务员违规处分的形式五花八门,非常严厉。
四、对做好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几点启示受政治体制、文化差异等因素的影响,香港特区政府与内地各级政府的公务员管理模式存在很大差异,但在如何超越体制障碍,实现行政效能提升上,内地各级政府仍有需要学习借鉴之处。
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取长补短,努力克服传统的"招录一张卷、培训一堂课、考核一根尺、升迁一把梯"的"大一统"的公务员管理模式,以创新的思维和务实的举措,实现公务员队伍的精细化管理。
启示之一:要明确政府功能定位,加快职能转变。
长期以来,各级机关行政职能基本覆盖了决策、管理、监督、执行、服务等各个领域,可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在原有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下,基本能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社会更加发展,经济日益多元、人口日常膨胀,经济社会管理事务量越来越大、分工越来越细,再加上行政编制的刚性约束,原有的行政管理模式和人员编制规模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需要。
因此,有必要对政府行政职能进行有效分离,将政府机关行政职能向政策决策、有效监督转移,将事业单位职能向政策执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转移。
这样,既可以使政府在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决策更加务实、监督更加成效、管理更加精细、服务更加专业,又可以进一步压缩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规模。
启示之二:要不断优化队伍编成,加快结构调整。
香港特区政府具有完备的公务员分类体系。
依据公务员职位性质的不同,从横向上分为两大职系,即一般职系类和部门职系(也叫专业职系)类,再进一步细分为400多个职系。
从纵向上,大多数职系一般有6~8个职级,所有职系又分为首长级及非首长级职位,并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
首长级职位约1500多个,仅占公务员总数1%以下。
香港公务员分类制度的优点在于体现了工作、报酬、资格三者之间动态关系,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工酬相符"的原则,进一步减少了管理的随意性,实现了管理的科学化。
我市各级机关现有公务员2265人(不含公、检、法)。
其中,处(科)级干部974人,中层干部768人,科员523人。
层级过少、分类太粗、规模偏大。
处(科)级、中层和普通公务员占比为:4.3:3.4:2.3,普通公务员不到公务员总数的四分之一,处(科)级领导干部超过了公务员总数的40%,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职数设置过多,普通公务员编配偏少。
由于层级过少,并受上一职级职数所限,公务员在现职级上的任职时间过长,低一层次公务员晋升途径、发展空间严重受限,一定程度挫伤了中层和普通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并进而影响了政府行政效能的有效发挥。
借鉴香港公务员管理制度,应致力于在实现公务员分类管理上作出新的探索,结合公务员职位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进行更加科学的职级设置,并制定相对独立的职务序列、薪酬标准及管理制度,不断拓宽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空间和晋升渠道,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启示之三:要建立岗位聘任制度,拓宽用人渠道。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一个量质齐升的新阶段,政府行政部门原有的"一刀切"、"一锅煮"的粗放式的行政管理模式,已经逐渐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呼唤一支在宏观经济管理、科技、金融、城建、环保、卫生、教育、文化等领域有创新思维、创新举措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因此,除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吸收军队转业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外,应探索建立聘任制公务员制度,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以合同形式聘任一定规模的公务员,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化、精细化要求。
聘任制公务员可通过公开招考和直接选聘等形式招录,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聘任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考核、奖惩、晋升、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
通过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任制公务员的做法,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让更多懂管理、专业化的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启示之四:要发挥考核激励功能,实现绩酬相符。
香港政府为确保公务员队伍的廉洁高效,探索建立了公务员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并借助信息系统完善考核手段,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加强考核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并建立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奖惩措施,取得了良好效果。
对比香港,我们在公务员考核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认识层次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