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试行 )国家林业局2006 年 8 月前言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 [2004]001 号文,《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 以下简称《编制规定》 ) 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初步设计文件,保证初步设计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
本《编制规定》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 4 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主要起草人:刘德晶、闫平、王宏伟、刘明、宋子刚、李云、郭立新、杨开良、刁鸣军、邓立斌、李怡主要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1 总则为加强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简称《设计》 ) 文件的管理,规范《设计》文件的编制,确保《设计》的质量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对于涉及建筑工程、工业项目建设内容的林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可参照国家和本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应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土地征 ( 占 ) 用要求,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满足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三同时”的要求。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1目录1.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会同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保证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4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主要起草人:李忠平、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宋菲、高作锋、鞠文鹏、张国平、王立忱、王清海、王志军主要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1 总则1.0.1 为规范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的编制,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可研报告》编制应根据相应规划、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计划任务的要求编制。
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条件调查和分析,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从技术、经济、管理、环境等方面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与评价。
1.0.4《可研报告》的深度应达到: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满足审批项目方案、确定项目和据此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选用的主要设备规格、技术参数能满足预定货的要求;对重点项目及项目中的重大技术和经济方案,应进行两个(含)以上方案的比选;应附有评估、决策(审批)项目所必须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有关批准文件等。
重庆市政府投资林业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重庆市政府投资林业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林业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规范建设管理行为,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投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意见》、《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林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申请使用中央财政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含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投入的林业建设项目。
国家和市对使用各级财政性资金开展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各级林业部门是林业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其计划机构负责,其他职能机构参与项目的相关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前期工作管理第四条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
第五条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时,应当按照有关规范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项目建议书一般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编制,也可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
中央投资的林业大中型建设项目必须编制项目建议书。
其他建设项目可以直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六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项目技术和经济上的必要、合理、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并附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关单位的许可、承诺或者证明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按照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及其审查要求以及市有关规范,结合项目建设的具体实际进行编制。
第七条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范围,列明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和设备选择等,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并达到国家和市规定的设计深度。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20161223】

一、种子与苗木(一)种子(1)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2)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3)林木种子贮藏(GB/T10016—1988);(4)林木良种审定规范(GB/T14071—1993);(5)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GB/T 14072—1993);(6)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GB/T 14073—1993);(7)林木引种(GB/T 14175—1993);(8)林木采种技术(GB/T 16619—1996);(9)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GB/T 16620—1996);(10)母树林营建技术(GB/T 16621—1996);(11)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技术(LY/T 1304—1999);(12)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技术条件(LY/T 1343—1999);(13)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LY/T 1344—1999);(14)主要针叶造林树种种子园营建技术(LY/T 1345—1999);(15)中国林木种子区杉木种子区(GB/T8822.2—1988);(16)中国林木种子区马尾松种子区(GB/T8822.6—1988)。
(二)苗木(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 6000—1999);(2)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1985);(3)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 J128—1992);(4)容器育苗技术(LY/T 1000—1991);(5)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LY/T 1185—1996);(6)林木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LY/T 1882—2010);(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1部分:裸根苗(DB45/T 628.1—2009代替DB/450000B6101—1993)(8)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2部分:容器苗(DB45/T 628.2—2009)(9)油茶容器育苗技术规程(DB45/T 625—2009);(10)香樟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分级(LY/T 1729-2008 );(11)扁桃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DB45/T 624—2009);(12)《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01年);(13)《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国家林业局 2004)。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编二〇〇六年十月目录1.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2.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3.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林计发[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参与林业建设工程的各种主体,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勘察设计质量有了足够重视,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
但从近期部分林业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检查验收质量看,仍有一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没有按建设程序办事,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建设质量。
为了切实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和设计工作,我局制定了《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是林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和培训,抓好咨询、勘察和设计人员对新的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学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咨询、勘察设计文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咨询和勘察设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咨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相关单位都应坚持先咨询、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或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

二、 总则
3 编制依据 a)国家和地方颁布和出台的有关林地管理 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b)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c)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等空间规划。 d)相关的行业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及产业 政策。 e)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林业专业调查 的技术规程(规定)。
二、 总则
八 、成果编制与要求
使用林地统计表 a)项目使用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面积蓄积统计表
八 、成果编制与要求
使用林地统计表 b)项目使用林地按地类面积统计表
八 、成果编制与要求
使用林地统计表 c)项目使用林地按森林类别面积统计表
五 、现状调查 2 使用林地调查 c)地类划分 按乔木林地、竹林地、特殊灌木林地、 一般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 苗圃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地、 其他林地等划分地类。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因子调查表格式及填 表说明见附录A。
五 、现状调查 2 使用林地调查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因子调查表格式
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 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原则、程序、 内容和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建设项目使用林
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编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
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
二、 总则
1 编制目的
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 办法》,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和监 督管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提供依据。 2 编制任务 a)查清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现状。 b)科学分析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可行性。
五 、现状调查 5 专项调查 a)重点生态区域调查 通过实地调查和查阅相关资料,查清 项目建设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 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说明涉及的功能 区,是否有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材料。
关于印发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规定和初步设计编制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规定和初步设计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林计发[2006]156号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参与林业建设工程的各种主体,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勘察设计质量有了足够重视,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
但从近期部分林业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检查验收质量看,仍有一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没有按建设程序办事,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建设质量。
为了切实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和设计工作,我局制定了《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是林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和培训,抓好咨询、勘察和设计人员对新的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学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咨询、勘察设计文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咨询和勘察设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咨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相关单位都应坚持先咨询、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或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禁止咨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咨询、勘察、设计任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批准勘察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或业务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任务。
不同级别咨询、勘察设计单位之间的合作勘察、设计,应按低级别咨询、勘察设计单位等级和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任务。
四、项目咨询、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咨询、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林业工程安全施工制度

林业工程安全施工制度一、扎实做好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一)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
合理的工程建设周期是保证工程安全质量的重要前提。
各建设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工程及每个阶段所需的时间,将合理的工期安排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坚决防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严肃工程调整,坚决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严禁领导干部不顾客观规律随意干预工期调整。
确需调整工期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采取相应措施,通过优化施工组织等,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二)充分做好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等各阶段准备工作,为有效预防安全质量事故打下坚实基础。
各单位上报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必须达到《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林计发〔2006〕156号)的有关规定深度要求。
建设单位要建立工程安全评估管理制度,加强规划、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各阶段的风险管理。
工程招标投标要体现安全质量要求。
建设单位应将强制性安全与质量标准等作为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施工单位要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的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招标投标确定的中标价格要体现合理造价要求,建立防范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机制,杜绝造价过低带来的安全质量问题。
勘察、设计、施工、物资材料和设备供应等环节的招标投标合同要对工程质量以及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作出明确约定。
二、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工程的实施是项目建设的中心环节。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有关方面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切实提高安全质量意识,强化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一)建设单位要全面负起管理职责。
建设单位是项目实施管理总牵头单位,要根据事前确定的设计、施工方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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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编二〇〇六年十月目录1.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2.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3.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林计发[2006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参与林业建设工程的各种主体,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勘察设计质量有了足够重视,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
但从近期部分林业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检查验收质量看,仍有一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没有按建设程序办事,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建设质量。
为了切实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和设计工作,我局制定了《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是林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和培训,抓好咨询、勘察和设计人员对新的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学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咨询、勘察设计文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咨询和勘察设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咨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相关单位都应坚持先咨询、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或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禁止咨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咨询、勘察、设计任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批准勘察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或业务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任务。
不同级别咨询、勘察设计号位之间的合作勘察、设计,应按低级别咨询、勘察设计单位等级和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任务。
四、项目咨询、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咨询、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设计文件不能达到国家规定深度要求的,项目审查单位一律不予受理;对出现严重勘察、设计质量问题的,或同一项目设计文件经两次以上修改仍不能达到国家规定深度要求的,将提请有关部门对其资质做降级处理,直至吊销资质。
五、《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施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
附件:1.《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2.《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二oo六年八月十六日附件1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国家林业局2006年8月前言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会同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保证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4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主要起草人:李忠平、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宋菲、高作锋、鞠文鹏、张国平、王立忱、王清海、王志军主要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1 总则1.0.1 为规范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的编制,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可研报告》编制应根据相应规划、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计划任务的要求编制。
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条件调查和分析,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从技术、经济、管理、环境等方面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与评价。
1.0.4《可研报告》的深度应达到: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满足审批项目方案、确定项目和据此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选用的主要设备规格、技术参数能满足预定货的要求;对重点项目及项目中的重大技术和经济方案,应进行两个(含)以上方案的比选;应附有评估、决策(审批)项目所必须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有关批准文件等。
1.0.5《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和主持编制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资格)。
1.0.6《可研报告》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有关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独立、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对编制的《可研榀告》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2 一般规定2.0.1《可研报告》文档名称为****(具体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可行陛研究报告。
2.0.2《可研报告》由前引部分、正文部分及附表、附件、附图部分组成。
1前引部分内容与顺序为封面、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编制单位职签页、编制人员名单页、前言(可选)、目录。
凡涉及森林(林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同时附有发展与改革主管部门颁发的咨询资质(资格)证书和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森林(林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
2 正文部分主要内容与顺序为总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条件,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消防、安全、卫生、节能措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招标方案,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实施进度,项目资估算与资金来源,项目评价,项目结论与建议。
2.0.3基本术语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和国际习惯或国内习惯用法。
除此之外,对理解《可研报告》有重要影响的术语,应做出必要的定义。
2.0.4各类附图等图形表示方式及符号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林业行业标准的规定。
2.0.5词汇宜使用汉语,必要时可在汉语词汇后加注相应的外文词汇并放在圆括号内。
在确需使用无相应汉语词汇的外文词汇时,应在第一次出现时加以说明,若使用的外文词汇较多,应集中汇集为词汇表。
2.0.6使用缩略词汇或简称时,应在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在圆括号内注明非缩略词汇或全称。
2.0.7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林业行业标准的规定;数字精度宜保留一位小数。
对种苗基地等面积偏小的建设项目,按公顷计量时,可保留2~3位小数。
计量单位表示和数字精度应保持全文一致。
2.0.8编排与印制1 《可研报告》章、节的编号参照国家标准GBl.1的有关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
节编号宜小于4级,章的标题用2号黑体,第一级节的标题用3号黑体,第二级节的标题用小3号黑体,第三级节的标题用4号黑体。
2 正文宜用4号仿宋字体,按每页排24行,每行排30字。
3 宜用A4(210mm×297mm)标准白纸两面印制,左侧装订。
同时宜制作电子介质副本。
4 附表宜用A4(210mm×297mm)或A3(297mill×420r 砌)标准自纸、仿宋字体两面印制。
5 附图宜用A4(210mm×297mm)或A3(297mm×420mm)标准白纸印制。
6 《可研报告》宜按前引部分、正文部分、附表、附件、附图顺序编排装订成册;若附表、附件、附图单独装订成册按封面、目录、附表、附件、附图或分别按封面、目录、附表(附件、附图)顺序编排装订成册。
3编制要求3.1前引部分3.1.1封面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选)、编制单位(加盖公章)和日期;如封面材质不宜加盖公章可增加扉页,内容同封面,并在扉页编制单位上加盖公章。
3.1.2《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资质证书为复印或扫描等复制件。
3.1.3《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职签页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选)、编制单位(加盖资质证书专用章,可选)、编制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编制单位总工程师或技术质量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编制单位主管领导(可选)、《可研报告》编制处(科、室)处(科)长(主任)(可选)、编制处(科、室)主任工程师或技术质量负责人(可选)、编制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签字或签章)。
3.1.4编制人员名单页按编制单位内部管理要求顺序列出编制人员名单。
3.1.5前言(可选)3.1.6目录应列出二级以上目录;二级以下目录,根据需要取舍。
3.2正文部分3.2.1《可研报告》编制大纲1总论1)项目提要2)依据3)重要参考文献(可选)4)关键术语定义与说明(可选)5)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6)可行性研究结论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项目建设背景与由来2)应用(或市场)需求(营造林项目为项目区生态环境、自然灾害现状及生态需求)与项目必要性分析3项目建设条件4建设目标1)项目建设目标2)指导思想与原则3)主要建设任务5项目建设方案1)非营造林项目——项目功能(或产品、规模)方案——项目选址方案——项目技术方案——项目工艺流程与设备选型——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方案——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建设方案——项目功能分区与总平面布置——项目可行性分析2)营造林项目——项目建设总体布局——项目区区划——项目建设内容——营造林技术措施——项目可行性分析6消防、安全、卫生、节能节水措施1)消防2)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3)节能4)节水7环境影响评价1)生态环境现状2)项目对环境影响3)环境保护措施4)环境影响评价8招标方案1)招标范围2)招标组织形式3)招标方式9项目组织管理1)建设管理2)经营(运行)管理10项目实施进度11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1)投资估算编制说明2)投资估算与项目运行(管理)年费用估算3)项目资金来源12综合评价1)项目风险评价2)项目影响分析3)项目财务分析(可选)与项目评价13结论与建议3.2.2编制大纲的说明1编制大纲中的节可进一步细化。
2当大纲中部分内容没有选择时,后续相应的顺序号可依次调整。
3大纲和以下“正文编制要求”中部分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内容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