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基业与廊坊市人民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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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16•【字号】•【施行日期】2022.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工作部署,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1〕134号)和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2022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冀工改〔2022〕1号),进一步加强我市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将规范事项、优化流程、压缩时限等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深化我市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并联审批效率,减少审批环节,推进项目、流程、事项全过程、全覆盖改革,清理规范投资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技术性审查、市政公用服务以及政府内部管理服务事项,规范土地供应、策划生成、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批后监管等政府全过程审批管理,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全力优化我市投资环境,争创全国一流水平。

二、明确产业准入标准(一)认真贯彻落实产业准入制度。

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严格限制或淘汰高耗能、高污染和低端产业。

贯彻执行河北省政府制定的省、市、县三级核准项目目录,对许可准入类产业和项目,落实市、县两级管理要求,做好项目核准管理。

600340华夏幸福股票公司的赚钱商业模式

600340华夏幸福股票公司的赚钱商业模式

600340华夏幸福股票公司的赚钱商业模式产品业务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产业园区开发和房地产开发两大业务板块。

产业园区开发核心产品包括产业新城和产业小镇。

依托产业新城发展房地产开发业务,为园区提供高品质的住宅及配套服务设施。

核心竞争力1.产业新城PPP 模式领先:公司产业新城PPP 模式多次获得国家与地方政府认可;2.卡位布局先发优势明显:国内布局区位优势明显,公司坚定不移地坚持产业新城模式,紧跟三大国家战略,重点布局国内经济热点及潜力区域。

国际化布局初见成效;3.产业发展能力国内领先:产业发展能力是华夏幸福最重要的竞争能力和护城河,也是城市和区域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基础;4.打造宜居城市,公司一直以“打造宜居城市”为理念,致力于建立有华夏幸福特色的宜居城市体系。

土地储备华夏幸福2018年1月5日公告,公司以67410.504万元通过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位于香河县五一路南侧、刘庄北侧、经纬家居城西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开发建设60%的权益。

该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面积为55810平方米。

核心风险1.国际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全球政治经济形势,适时进行业务调整,避免国际政治经济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2.政策风险:公司业务受土地政策、房地产相关政策、园区产业发展政策、财政税收政策变化的影响;3.财务风险:产业新城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资金需求量大,资金循环周期长的特点;4.管控风险:公司处于全球扩张的高速发展阶段,管控风险体现在对战略的把控、落实的难度,以及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的滞后和缺失。

投资逻辑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产业新城运营商,业绩增长稳定,房地产销售量价齐升,全国范围加速布局产业新城及特色小镇项目,PPP模式助力产业新城业务大步向前。

增持减持华夏幸福2018年4月16日公告,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18年4月17日起3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为5500万元。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廊坊市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冀政字〔2016〕3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廊坊市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冀政字〔2016〕3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廊坊市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廊坊市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批复冀政字〔2016〕36号廊坊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化整合方案的请示》(廊政〔2016〕48号)收悉。

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一、北京亦庄·永清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北永清经济开发区)列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序列管理,规划面积不变。

不再挂“河北永清经济开发区”牌子。

二、将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与河北安次经济开发区合并,实行“一区两园”,整合后名称为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为省政府批准原两个开发区规划面积之和,列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序列管理。

撤销廊坊新兴产业示范区、河北安次经济开发区牌子。

三、将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河北三河泃阳经济开发区、三河新兴产业示范区合并,实行“一区三园”,整合后名称为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面积为省政府批准原三个开发区规划面积之和。

撤销河北三河泃阳经济开发区、三河新兴产业示范区牌子。

四、将河北大厂潮白河经济开发区、河北大厂工业园、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并,实行“一区三园”,整合后名称为河北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为省政府批准原三个开发区规划面积之和,列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序列管理。

撤销河北大厂潮白河经济开发区、河北大厂工业园牌子。

五、将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河北香河环保产业园、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合并,实行“一区三园”,整合后名称为河北香河经济开发区,面积为省政府批准原三个开发区规划面积之和。

撤销河北香河环保产业园、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牌子。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廊政办〔2017〕61号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廊政办〔2017〕61号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廊政办〔2017〕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已正式印发各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冀政办字〔2017〕45号文件精神,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

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房地产调控联席会议制度。

要努力把房价稳定在2016年10月的水平上,确保环比不增长。

要建立健全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考核问责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县(市)政府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执行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规范房地产企业经营行为工作不力、不能有效遏制炒房行为的,坚决实施问责。

二、从严调整住房限购措施实行住房限购的区域为廊坊市主城区(含广阳区、安次区、廊坊开发区)、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固安县、永清县、霸州市和文安县。

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3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纳税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者无法提供当地3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纳税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当地购买住房。

华夏幸福王文学为文安经济开发区项目进行洽谈

华夏幸福王文学为文安经济开发区项目进行洽谈

华夏幸福王文学为文安经济开发区项目进行洽谈9月7日下午,华夏幸福王文学一行来到文安县,华夏幸福王文学参加在该县投资项目的洽谈会。

华夏幸福王文学受到了文安县委书记李克良,县委副书记、代县长王海的接见,会见双方就文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等事宜进行了对接洽谈。

华夏幸福王文学华夏幸福基业董事长王文学文安县委副书记杨文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连杰,县委常委、副县长刘旭,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张华维,副县长刘凤顺,县人大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广华及文安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见。

华夏幸福王文学同时,华夏幸福王文学为华夏幸福大学赋予了极高的期望,并提出了“三高”的目标,第一,要建立高水平的课程设置体系,包括以价值链为核心的专业课程、入模课程与领导力课程;第二,要组建高水平的师资团队,拥有更多的大师级讲师;第三,要培养出高水平的对业界有影响力的企业领导者、政治家。

最后,华夏幸福王文学祝愿华夏幸福大学越办越好。

华夏幸福王文学会见座谈中,李克良首先代表县四大班子对华夏幸福王文学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他说,这次见面双方共同期待已久,华夏幸福基业成功上市,文安顺利实现了县委换届,全县干部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干事激情和热情。

我们相信,这些可喜的变化必将为下一步双方合作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华夏幸福王文学座谈中,华夏幸福王文学说,通过与文安的不断接触与合作,切身感受到了文安的真诚与热情,华夏幸福王文学确实看到了文安推进经济开发区建设的高效率、高速度。

华夏幸福基业一定会把文安经济开发区的规划和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开发区整体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文安经济开发区引进高档次产业项目,力争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把文安经济开发区建成全省名列前茅的省级开发区。

华夏幸福王文学座谈中,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幸福王文学汇报了文安经济开发区整体开发策略和重点工程项目安排情况。

刘连杰代表县政府通报了文安经济开发区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6.01•【字号】•【施行日期】2023.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廊坊市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6月1日廊坊市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构建基层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体系,增强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创建全市物业管理和服务新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依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办〔2019〕46号)和《河北省民政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城市社区管理服务规定(试行)的通知》(冀民〔2020〕9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紧紧围绕市政府“2025年底实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要求,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实施提升物业管理攻坚行动,全面推进包括基层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楼门长(居民代表)的物业管理模式。

利用三年时间,全市基本形成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多元共建、协商共治、科技支撑、成果共享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新格局。

二、总体目标按照“一年抓试点、两年出经验、三年搞推广”的步骤,通过引进物业、连片共管、政府打包、业主自治等形式推进全市物业服务全覆盖,加速实现全市物业管理和服务体制机制基本健全、政策标准相对完善、工作水平显著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的工作目标,不断优化物业服务市场,推进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华夏幸福

华夏幸福

发展历程1998年7月,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1998年10月,“华夏花园”开盘销售,由此开启华夏地产项目事业领域;1999年8月,华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2002年6月,固安工业园区奠基成立,开启产业新城事业领域。

2006年3月,固安工业园区被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

2007年5月,大厂潮白河工业区正式签约。

2007年12月,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完成股份制转型。

2011年8月29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实现A股资本市场上市,股票简称华夏幸福(股票代码:600340)。

2011年12月,华夏幸福与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签订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委托区域协议书,建设沈水生态科技创新城。

2012年6月,华夏幸福与江苏无锡市南长区进行合作,整体开发无锡(南长)国家传感信息中心项目,打造无锡城市产业综合体。

2012年8月,华夏幸福开发首个在京项目,倾力打造丰台产业商务综合体。

2012年12月,华夏幸福整体销售额破200亿元。

2012年12月,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打造固安航天科技城。

2013年4月,接受嘉善县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嘉善县委托区域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建设嘉善高铁新城。

2013年9月,华夏幸福与霸州市签订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区域合作协议。

2013年10月,华夏幸福与永清县签订整体合作开发建设经营区域合作协议。

2013年12月,华夏幸福香河县签订整体合作开发建设区域合作协议。

2013年12月,华夏幸福业绩持续增长,整体销售额达到374亿元,同比2012年增长77%。

2014年3月,华夏幸福在美国硅谷设立高科技孵化器,以全球最前沿的科技力量推动中国产业升级。

2014年5月,作为科技创新的驱动力量,清华大学重大科技项目中试孵化基地以及来自航天、生物医疗、光电等行业的多家知名企业签约落户固安产业新城。

2014年7月,北京市第八中学、固安县人民政府、华夏幸福合作办学项目——北京八中固安分校正式签约并揭牌。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我市与京东集团全面合作工作协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我市与京东集团全面合作工作协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我市与京东集团全面合
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廊政办[2015]146号
【发布部门】廊坊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03
【实施日期】2015.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我市与京东集团全面合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廊政办〔2015〕146号)
香河县、广阳区、永清县、固安县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11月1日,市委书记王晓东、市长冯韶慧率我市相关人员赴京东集团总部考察,就我市与京东集团全面合作进行深入洽谈,廊坊市政府与京东集团签署了全面合作备忘录。

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为推动我市与京东集团全面对接,促进京东集团的北京运营中心、华北运营中心、电商基地等项目尽快落地。

我市成立廊坊市与京东集团全面合作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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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华夏幸福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2-89
华夏幸福基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与廊坊市人民政府达成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2年11月9日,华夏幸福基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御地产”)与廊坊市人民政府为推动“廊坊生态文化艺术新区(西区)”开发建设工作,就该区域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及市民服务中心及配套工程、城中村改造等项目达成初步意向,并签署《生态文化艺术新区(西区)项目建设开发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一、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廊坊市人民政府
乙方:廊坊京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为“廊坊生态文化艺术新区(西区)项目”;项目位于廊坊市主城区以北、广阳区南尖塔镇境内,占地约8.65平方公里,具体四至为北至六干渠,南至北凤道,东至新开路,西至大皮营引渠(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三)项目建设内容
乙方负责全面协助甲方进行该项目开发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支付项目所需全部资金,并保证按时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事项、市民服务中心及配套工程建设事项、项目区域内城中村改造投资事项。

(四)合作方式
1、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整理投资按照土地一级开发模式进行。

甲方
同意以项目区域内有收益的土地出让金中市级可支配部分,作为支付项目建设成本及投资收益的资金来源,并及时拨付。

同时,甲方支持乙方参与对南尖塔、东尖塔、北尖塔进行改造。

村庄拆迁的道路占地约972亩(以实际测量为准),按照原城中村改造政策在约定区域内1:1比例匹配居住用地。

2、市民服务中心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按照“建设-移交-回购”方式进
行。

甲方授权廊坊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乙方签订市民服务中心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移交-回购”协议。

项目建设完毕后移交甲方,在正式移交完毕三年内完成回购。

项目回购款包含投资成本及投资收益。

甲方同意项目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进入市民服务中心单位的资产置换收益;在空港新区内确定相应区域实施土地开发的收益;廊坊市每年拿出一定指标定向分配给相关区县所产生的土地出让金市级可支配净收益部分。

如上述约定款项不能满足乙方投资需求,甲方支持乙方改造开发该区域内的其他村庄,其改造开发收益用以平衡项目所需资金。

(五)合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负责协调相关部门配合乙方进行项目设计、立项、报建、开工等前期工作及建设、竣工验收等手续办理;甲方按约定时间组织土地出让,并在土地出让收入上缴财政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将相关资金拨付乙方,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配合乙方根据该项目进行融资,并提供必要配合和支持。

2、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负责合作事项所需的全部资金的筹措并做到及时足额到位,确保资金使用平衡,以确保全部合作事项按时完成;乙方应确保按照双方约定进度、规模进行约定项目的建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负责组建或指定下属全资公司作为项目公司,督促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与责任。

(六)违约责任及退出机制
1、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框架协议的任何规定,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
因该违约而遭受或者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成本、费用、损失和责任,并按实际履行的原则,继续履行本框架协议。

2、乙方应分年度明确工程进度。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进度、
规模和工程质量等原因履行框架协议,且在合理期限内无法取得实质性改进的,甲方有权适当调整约定区域内土地供应计划,或者解除本框架协议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七)其他条款
1、项目具体的工程进度、投资进度、投资规模等事宜以双方后续签
署的各具体项目正式合同或专项合同约定为准。

2、本框架协议签署后,乙方将投资组建或者指定其下属全资公司作
为项目公司,实施项目建设。

3、本框架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
生效。

二、风险提示
本次合作协议属于框架协议,实施进度和内容存在不确定性,尚待双方沟通并进一步签署正式协议书予以约定,正式协议书签订后将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生态文化艺术新区(西区)项目建设开发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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