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及药学服务体系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与临床综合评价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与临床综合评价医疗机构药学是指提供与药物使用相关的服务,包括药物的选择、使用、监测和评估等,旨在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和经济。
作为诊疗活动的重要内容,它发挥着重要作用,药学服务直接面向需要服务的患者或公众,渗透于医疗健康行为的方方面面和日常工作中。
药学服务的目的是提高患者生命质量,核心是促进合理用药。
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是促进合理用药的一个重要措施,是近年来我国推出的一项重要药品评价政策,受到了越来越多医疗机构的重视,它是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药品临床价值为导向,加快建立健全药品使用监测与临床综合评价标准规范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国家药物政策,提升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促进科学、合理、安全用药。
利用好这个工具对医院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促进药学服务的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药学服务重要性的认识。
强调药学服务和药师队伍的重要性,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药学服务,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快药学服务模式转变,加强药师队伍建设,探索构建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药学服务体系。
推进分级诊疗建设,构建上下贯通的药学服务体系。
要求各地在构建医疗联合体、推进分级诊疗工作中,要将药学服务统筹考虑,纳入整体工作安排;加强医疗联合体内各医疗机构用药衔接,以基本药物为基础,实施统一采购、统一配送;促进药学服务向基层下沉,实现医疗联合体内药学服务连续化、同质化;探索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
加快药学服务转型,提供高质量药学服务。
转变药学服务模式,进一步履行药师职责,提升服务能力;加强药学部门建设,重点强调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通过多种有力举措,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加强药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药师队伍积极性。
加强药学人员配备培养,使药学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水平满足药学服务需要;深入落实临床药师制,进一步发挥临床药师作用;完善多种绩效考核管理机制,激发药师服务于患者、服务于临床的积极性。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

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学服务管理,保障药学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是指由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优化患者治疗效果和节约治疗费用而进行的相关服务,旨在发现和解决与患者用药相关问题。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内容包括通则、药学门诊、处方审核、药物重整、用药咨询、用药教育、药学查房、用药监护和居家药学服务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适合本机构的药学服务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组织管理、人员资质、环境要求、设施设备、服务内容、服务要求、质量控制与评价改进等内容。
第五条药学服务管理工作应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指导下,由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实施并管理。
第六条从事药学服务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资质。
第七条药学服务对象包括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医务人员及与医疗机构签约的居家患者。
第八条药学服务工作宜采集患者的基本信息、健康信息、用药信息、需求信息等,同时记录药师对患者进行的服务信息。
医疗机构宜建立药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制定相关的安全保密制度,保护患者个人信息。
相关记录表格参见图1-2。
其中药物治疗相关问题(MRP)类别可参考表1设定。
图1 门诊药学服务记录表图2 住院药学服务记录表第二章药学服务人员资质要求第九条药学门诊出诊药师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取得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主管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药学工作2年及以上;(二)具有高级职称、从事临床药学工作2年及以上。
第十条开展处方审核的药师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且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二)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处方审核的药师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
基层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基层医疗机构多指乡镇的卫生室、卫生院或者社区的卫生服务中心,其主要是在医疗辐射的范围内面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
在我国的医疗服务体系中基层医疗机构有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其也是我国医疗卫生根本之所在。
现如今我国有着庞大规模的基层医疗机构,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的药学服务就是其核心内容,药学服务质量的高低也与民众的健康情况和生命质量有最直接的关联。
下文就主要分析基层医疗机构在药学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当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基层医疗机构;药学服务;问题;对策一、基层医疗机构实施药学服务的必要性近些年以来,我国已改正逐步有序地推进,新医改模式下,带量采购、分级诊疗以及药品零加成等各项工作都在逐步展开,对于临床药师来说,其工作中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与新的发展机遇。
对于药师而言,开展药学服务工作,需要以患者为中心,这就对其工作的专业性有着更高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应对新医改的要求,全国上下各个医疗机构也在做出自己的努力,加强了药师的转型。
在一些临床科研、药学会诊以及药学查房方面都有着新的模式正处于探索阶段,并且有些已经有了一些成果。
然而由于在药学服务过程中相关的培训和教育偏少,因此进行转型工作则存在着比较大的困扰。
所以为了推动基层医疗机构药学的持续不断发展,不断深化对基层药学人才的培养,需要结合当前药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制定有效的药学服务发展策略,从而对药学学科岗位进行优化,深化对相关人才的培养,实现对基层医疗结构药学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我国基层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存在的问题1、相关的药学服务人员配备力度不够。
尽管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上国家对此比较重视,同时在资金投入上也处于不断增加的趋势,也在尽最大努力将基层医疗中以药养医的模式进行改变。
再者,在基层医疗机构的用药管理方面,虽然也在加强对其的管理,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不断地加以完善,对于相关从业人员也在提升其水平。
地方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研究

地方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研究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健康的期待更为细致具体,药学服务也朝着更加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人性化的方向发展。
药学服务属于服务产品,不以确定的某种实物形态存在,因而其质量管理相较于实物形态产品难度更高。
尤其是对地方医疗机构而言,其基础设施不全、药学人才匮乏,药学服务建设整体处于较低水平,有的地方医疗机构甚至至今尚未建立单独的药学服务体系。
因此,对于地方医疗机构而言,构建药学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是当下开展药学工作的重要课题。
对于病患而言,构建药学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有利于贯彻“一切为了病人”的服务宗旨,让病患享受到更为放心、贴心的药学服务。
对于医疗机构及医药工作者而言,构建系统完善的药学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药学工作,提升药学服务整体水平。
关键词:地方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引言《“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指出,我国健康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与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健康领域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有待增强,需要从国家战略层面统筹解决。
要推动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卫生行业要主动适应人民健康需求,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推动健康产业转型升级。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也要求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
1药学服务“药学服务”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美国学者Hepler和Strand将其定义为:药学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为公众提供负责的、直接、安全、有效的与药物治疗相关的服务,从而达到特定的治疗目标、改善患者生命质量。
其区别于以往的保障药品供应、规范合理用药等间接服务,而是以患者为中心的主动服务;要求药师在患者药物治疗过程中,充分考虑各种潜在因素的影响,如患者的心理、行为、经济、职业等,以确保患者得到安全、合理、经济、有效的药物治疗,实现疾病的治愈或减轻、病程的阻止或延缓、症状的消除或减退、疾病的预防保健等目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标准(药学门诊)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标准(药学门诊) 第一条服务内容1.1 医疗机构应提供药学门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药物配方、用药指导、药物监测、合理用药咨询等。
1.2 药学门诊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患者合理用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二条服务标准2.1 医疗机构在药学门诊服务中应确保药师持证上岗,提供专业、高效、安全的药学服务。
2.2 药学门诊服务应按照国家药学服务标准进行操作,并定期对药学服务标准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三条质量控制3.1 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学门诊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对服务过程中的各环节进行严格把控,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可靠。
3.2 药师应进行规范的药学服务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接诊、咨询、配方、监测等环节,遵循医疗机构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合作与监督4.1 医疗机构可与相关药品供应商进行合作,确保提供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2 医疗机构应主动接受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资料,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医疗机构和药师在提供药学门诊服务过程中,应严格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相关数据。
5.2 医疗机构和药师应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患者隐私的安全性。
第六条纠纷解决6.1 若在药学门诊服务过程中出现争议或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及时进行沟通、协调,以解决问题。
6.2 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选择管辖此合同的法院进行裁决。
第七条附则7.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生效,以书面形式作为证据。
7.2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合同进行书面的补充、修改或终止,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修改协议或终止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签署方:医疗机构:_______药师:_______日期:_______附件列表1.药学门诊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文件2.药学服务操作规程3.合作协议范本(与药品供应商合作时使用)4.保密协议范本法律名词解释•药物配方: 指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生的处方,在合理、适宜的基础上制定药品的组成和剂量。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

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学服务管理,保障药学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是指由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优化患者治疗效果和节约治疗费用而进行的相关服务,旨在发现和解决与患者用药相关问题。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内容包括通则、药学门诊、处方审核、药物重整、用药咨询、用药教育、药学查房、用药监护和居家药学服务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适合本机构的药学服务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组织管理、人员资质、环境要求、设施设备、服务内容、服务要求、质量控制与评价改进等内容。
第五条药学服务管理工作应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指导下,由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实施并管理。
第六条从事药学服务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相应资质。
第七条药学服务对象包括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医务人员及与医疗机构签约的居家患者。
第八条药学服务工作宜采集患者的基本信息、健康信息、用药信息、需求信息等,同时记录药师对患者进行的服务信息。
医疗机构宜建立药学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制定相关的安全保密制度,保护患者个人信息。
相关记录表格参见图1-2。
其中药物治疗相关问题(MRP)类别可参考表1设定。
图1 门诊药学服务记录表图2 住院药学服务记录表第二章药学服务人员资质要求第九条药学门诊出诊药师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取得临床药师岗位培训证书、主管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药学工作2年及以上;(二)具有高级职称、从事临床药学工作2年及以上。
第十条开展处方审核的药师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且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二)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抗菌药物处方审核的药师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
202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标准(居家药学服务)

医疗机分1 范围本标准规范了医疗机构药师提各要素。
本标准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用于本文件。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本标准体系第2-5部分:临床药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居家药学服务h ome care pharm是指药师为居家药物治疗患者用药品,进行家庭药箱管理,提高4 关键要素居家药学服务关键要素见图1。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学服务 第 8 部分:临床药学服务居家药学服务药师提供居家药学服务工作的基本要求、服务过程、质卫生机构,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卫医政发〔2011〕11号)临床药学服务 用药教育 本文件。
pharmacy practice 疗患者上门提供普及健康知识,开展用药评估和用药教,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等个体化、全程、连续的药学服学服务 程、质量管理与评价改进。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药教育,指导贮存和使药学服务。
图1居家药学服务规范关键要素5 要素规范5.1 基本要求5.1.1 管理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家药学服务应当纳入本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并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中明确药学服务内容,由药学部门负责。
5.1.2 制度建设5.1.2.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居家药学服务应建立药师参与居家药学服务管理制度。
5.1.2.2 居家药学服务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从事居家服务药师的人员资质、居家药学服务的工作流程、服务场所、药师着装、工作纪律、居家药学服务档案内容及记录格式、药师在团队服务中的权利和责任、用药干预的流程及药师执业行为等情形。
5.1.2.3 药师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职业道德,遵循合法、依规、正当、必要的原则,使用居家患者诊疗及用药信息,不得出售或擅自向他人或其他机构提供居家患者诊疗及用药信息。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已成为患者安全和合理用药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医疗机构药学服务的相关内容,包括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方面,以期为医疗机构提高药学服务质量提供有力支持。
一、关键词: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患者安全、合理用药二、整合信息1、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概述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是指药师运用药学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药物监测、不良反应处理等全方位的药学服务。
其目标是促进患者安全、合理地使用药物,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生活质量。
2、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流程药学服务流程包括以下环节:(1)药师接受患者处方或用药医嘱,对药物使用进行审核与调整。
(2)向患者提供详细的用药指导,包括药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3)监测患者用药过程,及时发现并解决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4)定期对药物治疗效果进行评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用药方案。
(5)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提高其用药依从性和自我管理能力。
3、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标准为保证药学服务的质量和规范性,医疗机构应制定以下药学服务标准:(1)药师应具备相应的药学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
(2)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药学服务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药师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估。
(3)药学服务应遵循患者至上原则,以提高患者满意度为工作目标。
(4)药师应严格执行药学服务流程,确保各项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三、撰写标题"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规范:保障患者安全与合理用药的关键"四、引言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是保证患者安全与合理用药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的迅速发展,药学服务在医疗体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本文将深入探讨医疗机构药学服务的相关内容,包括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方面,以期提高医疗机构药学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与合理用药。
五、正文1、医疗机构药学服务的重要性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在医疗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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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不仅是整个药事管 理链的必要环节,也是对前期药品研究开 发管理、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成果的检验。
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2002 年1月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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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第一节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概述 第二节 医疗机构药品调剂、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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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具有专业性、实践 性和服务性很强的特点。
(1)专业性
指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不同于一般行政管理 工作,具有明显的药学专业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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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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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各种管理职能和方法 在医疗机构药事活动中的实际运用。
(3)服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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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1、药事管理委员会
组成:5-7人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 二级以上的医院应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 它医疗机构可成立药事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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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医院 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二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可由具有中级以 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 其它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组,可由具有初 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
3、 80~90年代:临床药学兴起,促进合理 用药; 4、20世纪90年代起,美国兴起“以患者为中 心 ” 的 医 疗 机 构 药 学 服 务 模 式 —— 药 学 保 健 (Pharmaceutical Care,PC),又称全程化药 学服务或药学监护,目前我国有条件的大中型 医疗机构也在积极推行药学保健。
突出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目的,即保障医 疗机构药学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不断发展, 高质高效地向病人和社会提供医疗卫生保健的 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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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疗机构(institutions): 是依法设立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
病,保护人们健康为宗旨,从事疾病诊断、 治疗活动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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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 (2)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 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 床观察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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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 (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淘 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药品的使 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 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3、药学基础教育薄弱
与药学直接相关的仅有药理学、药剂学等 很少的课程,以后也没有相关的继续教育,这 种课程设置不能满足临床实践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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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药品说明书缺乏针对性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药品说明书对合理用药很有帮助,但对临 床医师缺乏针对性。
以前,我国多数药品说明书没有药理毒理 药动学、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的材料。医师只 重视药物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而忽略 药物药理毒理、药动学、药物相互作用,这给 药物配伍和个体给药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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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医疗机构药品调剂、处方 及供应管理
药品调剂工作是药学技术服务的重要组 成部分,是药学部门直接面对临床患者的服 务窗口,其工作量约占整个业务工作的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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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管理:
可概括为运转管理和技术管理。 运转管理涉及维持调剂工作正常进行各 个方面,包括调剂工作流程的合理化、候药 室管理、药品分装等。 技术管理主要指从接受处方到向病人交 代用药注意事项全过程技术方面的管理,包 括药品分装质量、调剂技术和设备、处方、 用药指导等方面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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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 “药学保健”的背景:
1、合理用药呼唤医和药的融合 医学与药学的精细分科,使医师与药师的 工作职能相对独立,也使得医和药相对分离。 医药分家不协手 ,合理用药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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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医师渴望改善知识结构
在我国,医师拥有药品处方权,用药是否 合理,其药学知识结构与素养起决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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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三级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由具有药学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或药学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本专业高 级技术职称者担任。
二级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人应由上述专业 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者担任。
一级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 人应由具有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师 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者担任;
及供应管理 第三节 医疗机构制剂管理 第四节 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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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概述 资料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一、概念
1、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内 以医院药学为基础,以临床药学为核心,促进 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 药品管理工作。
内容包括:组织管理、业务部门管理、 物资设备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经 济管理、药物信息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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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模式的发展
建国以来,我国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模式经 历了调剂、制剂、临床药学和药学保健四个阶 段。
1、 50~60年代:单纯的调配药剂和药品 保管,2项基本任务; 2、 60~80年代:调剂与制剂相结合的工 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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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作用:
(1)宏观调控作用; (2)监督指导作用; (3)信息反馈作用; (4)咨询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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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药学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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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医疗机构应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 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
②药学部门应按《药品管理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具体负责本机构的药事管理工作,组织 管理本机构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 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