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1798.92001T 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 第9部分.doc
机动车检测主要相关标准及法规6

我国机动车检测主要相关标准及法规陈南峰(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最后一次修改日期:2018年10月9日编者说明:<1)目前机动车检测相关法规标准数量众多,编者根据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汇编,供同行参考.望有关掌握最新动向地朋友积极提供信息与建议,以便不断更新完善此文,与广大同行们共享.<2)本文为阅读与理解方便,对法规标准作了分类:法规文件:收集机动车检测有关部门法规、文件.技术方法:收集机动车检测有关方法、合格性评价标准.产品制造:对检测设备制造制定地产品制造标准.计量检定:技术监督部门对检测设备定期检验用标准.它应该是根据产品制造标准中对设备检测精度地相关要求,专门制订地定期检验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其它:本文所列GB/T 11798.<1-9)-2001系列标准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归口地设备检定技术条件,在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设备检定时首先是执行计量标准JJG、JJF ,无JJG及JJF标准规程地设备,参考部门标准执行.<3)检测方法与标准:目前我国主分安全检测、综合性能检测、环保检测三大类,分属公安部、交通部、环保局监管.a、安全检测:属公安监管,对所有社会车辆实施年检、事故检等,检测工程有:安全工程:速度表检验、制动检验、侧滑检验、前照灯检验;环保工程:机动车尾气排放、喇叭噪音外检工程:车身、底盘、动态检验.检测工程与方法:执行GA468-2004《机动车安全检测工程和方法》(过渡到2009.6.1被GB 21861-2008代替>检测标准:执行GB 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b、综合性能检测:属交通监管,对所有营运车辆实施二级维护、技术等级评定等检测,检测工程有:外检、安全、环保、动力性、经济性、可靠性等检测工程、方法、标准:执行GB 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部分引用GB 7258-2004 .联网标准:JT/T 478-2002 《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技术等级评定:JT/T 198-2004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建站能力要求: GB/T 17993-2005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地通用要求》C、环保检测:属环保局监管,用工况法或尾气双怠速法等检测机动车排放.执行标准见本文引用地各有关机动车排放地标准.一)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5.1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管理目录<国质检[2005]145号公告>4、机动车登记规定(修订稿>(公安部令2008第102号>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质检监(2009>121号,替代2006—87号]6、国质检监(2009>521通知·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替代2007第369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办理程序[替代2006第378号文]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替代2006第379号文]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审查员管理规定[替代2006第380号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和检验专用章管理规范[国质检监(2009>521]7、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监管地通知(国质检监联〔2018〕126号>,3.20发8、关于印发《交警系统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通知2018年201号关于印发《交警系统落实社会管理创新九项措施任务分解》地通知2018年238号9、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部令1990第13号>10、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9第11号>二)技术方法1、安全检测GB 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第1、2、3号修改单GA 468-2004 《机动车安全检验工程和方法》<过渡到2009.6.1被GB 21861-2008代替)GB 21861-200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程和方法》<2008.5.26批准,2009.6.1实施)GA/T 134-1996 《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条件》GA/T 123-1995 《移动式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条件》2、排放检测GB 1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3847-2005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4621-200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怠速法>》GB 19758-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8322-2002《农用运输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HJ/T240-2005 《确定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简易工况法排汽污染物排放限值地原则和方法》HJ/T241-2005 《确定压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地原则和方法》3、综合性能检测GB 18565-2001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正修订)GB/T 17993-2005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地通用要求》JT/T 478-2002 《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JT/T 198-2004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正修订)GB/T 18344-2001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正修订)GB/T 18276-2000 《汽车动力性台架实验方法和评价指标》GB/T 12480-1990 《客车防雨密封性实验方法》QC/T 476-1999 《客车防雨密封性限值》JT/T 497-2004 《乘用车悬架特性检测和评定方法》JT/T 510-2004 《汽车防抱死制动系统检测技术条件》GB/T 16739.1-200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1-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 16739.2-200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2-汽车专项维修业户》JT 711-2008 《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2008 《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三> 产品制造1、安全检测:JT/T 507-2004 《汽车侧滑检验台》;JT/T 508-2004 《机动车前照灯检测仪》GB/T 13564-2005 《滚筒反力式汽车制动检验台》GB/T 13563-2007 《滚筒式汽车车速表检验台》JT/T 633-2005 《汽车悬架转向系间隙检查仪》GA/T 485 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2、排放检测JT/T 386-2004 《汽车排气分析仪》JT/T 506-2004 《不透光烟度计》HJ/T289-2006 《汽油车双怠速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291-2006 《汽油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290-2006 《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292-2006 《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烟度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395-2007 《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自由加速法法排气烟度测量设备技术要求》HJ/T396-2007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瞬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测量设备技术要求》3、综合性能检测JT/T 445-2008 《汽车底盘测功机》JT/T 448-2001 《汽车悬架装置检测台》JT/T 503-2004 《汽车发动机综合检测仪》JT/T 504-2004 《前轮定位仪》JT/T 505-2004 《四轮定位仪》JT/T 632-2005 《汽车故障电脑诊断仪》JT/T 638-2005 《汽车发动机电喷嘴清洗检测仪》JT/T 634-2005 《汽车前轮转向角检验台》JT/T 649-2006 《多功能制动性能检验台技术条件》四> 计量检定注: JJG(交通>为交通部门制定地交通部门计量规程,JJG为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制定地国家计量规程. 相应标准有JJG后,JJG(交通>不再在下面列出,技术监督部门优先使用JJG 标准.1、安全检测JJG 745-2002 《机动车前照灯检测仪检定规程》JJG1014-2006 《机动车检测专用轴(轮>重仪检定规程》JJG 906-2009 《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检定规程》JJG 908-2009 《滑板式汽车侧滑检验台检定规程》JJG 909-2009 《滚筒式汽车车速表检验台检定规程》JJG1020-2007 《平板式制动检验台检定规程》JJF1169-2007 《汽车制动操纵力计校准规范》JJG 188-2002 《声级计检定规程》JJG 910-1996 《摩托车轮偏检测仪》JJF 1196-2008 《机动车方向盘转向力-转向角检测仪校准规范》J JJF1168-2007 《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校准规范》JF 1193-2008 《非接触式汽车速度计校准规范》JJG144-2007 《标准测力仪检定规程》JJF1225-2009 《汽车用透光率计》校准规范 2009-07-10批准2009-10-10实施2、排放检测JJG 847-1993 《滤纸式烟度计》JJG 976-2002 《透射式烟度计检定规程》JJG 688-2007 《汽车排放气体测试仪检定规程》JJF1221-2009 《汽车排气污染物检测用底盘测功机》校准规范 2009-07-10批准 2009-10-10实施JJF1227-2009 《汽油车稳态加载污染物排放检测系统》校准规范2009-08-18批准2009-11-18实施3、综合性能检测JJF1141-2006 《汽车转向角检验台校准规范》JJG 653-2003 《测功装置》JJF1151-2006 《车轮动平衡机校准规范》JJF1154-2006 《四轮定位仪校准规范》JJF 1192-2008 《汽车悬架装置检测台校准规范》JJG(交通>009-1996《四活塞联动式油耗仪检定规程》JJG(交通>012-2005《汽车发动机曲轴箱窜气量测量仪检定规程》JJG(交通>013-2005 《汽车发动机检测仪检定规程》五)GB7258、GB21861、GB18565引用标准:GB 1589—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及第1号修改单GB4785-2007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地安装规定GB11567.1-200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GB11567.2-2001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GB15084-2006 机动车辆后视镜地性能和安装要求GB16735-2004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GB18100-2000 《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地安装规定》及第1号修改单GB13094-2007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18986-2003 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T21085-2007 机动车出厂合格证GA36-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7-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GA801-2008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2-2008 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B/T16887 卧铺客车技术条件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GB 4094 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地标志GB 4599-1994 汽车前照灯配光性能GB 5948-1998 摩托车白炽丝光源前照灯配光性能GB 8108 车用电子警报器GB 8410 汽车内饰材料地燃烧特性GB 9656 汽车安全玻璃GB 10395.1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安全技术要求第一部分:总则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总则GB/T 11381—1989 客车顶部静载实验方法GB/T 12428 客车装载质量计算方法GB 13057 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地强度GB 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T 13594 机动车和挂车防抱制动性能和实验方法GB 13954 特种车辆标志灯具GB 15365 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地图形符号GB 1735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后视镜及其安装要求GB/T 17676 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GB/T 18411 道路车辆产品标牌GB/T 18697—2002声学汽车车内噪声测量方法<eqv ISO 5128:1980)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GB 19151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GB 19152轻便摩托车前照灯配光性能GA 406 车身反光标识QC/T 659—2000汽车空调<HFC-134a)用标识GB/T 1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地分类》五、其它GB/T 11798.1-2001《滑板式汽车侧滑检验台检定技术条件》GB/T 11798.2-2001《滚筒反力式汽车制动台检验台检定技术条件》GB/T 11798.3-2001《汽油车排气分析仪检定技术条件》GB/T 11798.4-2001《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检定技术条件》;GB/T 11798.5-2001《滤纸式烟度计检定技术条件》GB/T 11798.6-2001《对称光前照灯检测仪检定技术条件》GB/T 11798.7-2001《轴<轮)重仪检定技术条件》GB/T 11798.8-2001《摩托车轮偏仪检定技术条件》GB/T 11798.9-2001《平板式制动实验台检定技术条件》GB/T 27025-200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地通用要求》代替GB/T 15481-2000。
机动车检测主要相关标准及法规

机动车检测主要相关标准及法规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我国机动车检测主要相关标准及法规?发布时间:2012-4-18 11:48:52 浏览次数: 797381 评论次数: 87 文件下载:我国机动车检测主要相关标准及法规??????????????????????????????? ?????????陈南峰?(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 最后一次修改日期:2013年5月7日编者说明:(1)目前机动车检测相关法规标准数量众多,编者根据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汇编,供同行参考。
望有关掌握最新动向的朋友积极提供信息与建议,以便不断更新完善此文,与广大同行们共享。
(2)本文为阅读与理解方便,对法规标准作了分类:法规文件:?收集机动车检测有关部门法规、文件。
方法标准:?收集机动车检测有关项目、方法、合格性评价标准。
产品标准:?对检测设备制造制定的产品制造标准。
计量标准:?技术监督部门对检测设备定期检验用标准。
它应该是根据产品制造标准中对设备检测精度的相关要求,专门制订的定期检验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其??? 它:?本文所列GB/T 11798.(1-9)-2001系列标准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归口的设备检定技术条件,在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设备检定时首先是执行计量标准JJG、JJF ,无JJG及JJF标准规程的设备,参考其它标准执行。
?(3)检测方法与标准:目前我国主分安全检测、综合性能检测、环保检测三大类,分属公安部、交通部、环保局监管。
a、安全检测:属公安监管,对所有社会车辆实施年检、事故检等,检测项目有:安全项目:速度表检验、制动检验、侧滑检验、前照灯检验;环保项目:机动车尾气排放、喇叭噪音??? 外检项目:车身、底盘、动态检验。
??? 检测项目与方法:执行GB 21861-2008《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检测标准:????? 执行GB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b、综合性能检测:属交通监管,对所有营运车辆实施二级维护、技术等级评定等检测,检测项目有:??? 外检、安全、环保、动力性、经济性、可靠性等??? 检测项目、方法、标准:执行GB 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部分引用GB 7258。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讲解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为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以下简称“安检”)机构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保障安检机构有序运行和规范安检机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7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本技术条件。
安检机构获得常规检验资格许可,必须满足本技术条件的要求。
1. 法人资格安检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依法经营安检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其企业的经营范围、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的业务范围应涵盖机动车安检。
3. 计量认证安检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合格,获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内和认证合格范围内从事安检活动。
4. 人员安检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验、设备维护检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1安检机构应设有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或称“主任检验员”、“总检”),同时还应设有引车员、外观检验员、底盘检验员、登录员等检验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
从事安检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汽车常规检验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12人,摩托车常规检验安检机构应不少于6人。
4.2 安检机构上述岗位人员要求。
4.2.1机构负责人,应当熟悉机动车检验业务,了解与安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4.2.2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当具备以下要求:⑴熟悉安检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⑵具有机动车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⑶熟悉机动车的理论与构造,熟悉各检验工位业务、流程及相关专业知识;⑷有3年以上的机动车检验的工作经历;⑸熟悉安检机构资格许可技术条件。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要求和检验结果处置..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本标准也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经批准进行实际道路试验的机动车和临时入境的机动车;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本标准不适用于拖拉机运输机组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安全技术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1567.1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GB11567.2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GB13094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6735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GB18986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19151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GB20300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24315校车标识GB24407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GB25990车辆尾部标志板GB/T3730.2道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GB/T3730.3汽车和挂车的术语及其定义车辆尺寸GB/T17676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GB/T19056汽车行驶记录仪GB/T26765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GA3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802机动车术语类型和定义GA804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GA118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GB7258和GA802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注册登记检验inspectionforunregisteredvehicle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的安全技术检验..在用机动车检验inspectionforin-usevehicle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己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的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唯一性检查inspectionfortheidentifyofvehicle对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和类型、车辆品牌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车辆颜色和外形进行检查;以确认送检机动车的唯一性..车辆特征参数检查inspectionforthecharacteristicparametersofvehicle对机动车的外廓尺寸、整备质量、核定载人数等车辆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进行检查;以确认与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机动车行驶证等技术资料凭证的符合性..底盘动态检验chassisoperatinginspection在行驶状态下;定性地判断送检机动车的转向系、传动系、制动系、仪表和指示器是否符合运行安全要求..4 检验项目4.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见表1..4.2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需领取机动车牌证方可上道路行驶的入境机动车检验时;应覆盖表1规定的检验项目;并按照注册登记检验要求执行..4.3 轮式专用机械车、有轨电车的安全技术检验项目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参照表1确定..表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表5 检验方法 5.1 一般规定 5.1.1 检验流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流程见图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检验流程..EPS 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各检验工位应保证足够的检验时间..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各工位的最少检验时间见表2..表2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各工位的最少检验时间单位为秒5.2 检验方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方法见表3..表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方法6 检验要求6.1 车辆唯一性6.1.1 号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品牌/型号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品牌/型号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一致..2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辆品牌/型号;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一致..6.1.2 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的拓印膜一致;车辆识别代号的内容和构成应符合GB16735的相关规定;其打刻部位、深度;以及组成字母与数字的字高等应符合GB7258的相关规定;且不应出现被凿改、挖补、打磨、擅自重新打刻等现象..对于2013年3月1日起出厂的乘用车、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货车低速汽车除外;从车外应能清晰地识读到靠近风窗立柱位置的车辆识别代号标识..车辆上标识的所有车辆识别代号内容应一致..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出厂编号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一致;且不应出现被凿改、挖补、打磨;擅自重新打刻等现象..6.1.3 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6.1.3.1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应与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进口车为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一致;并符合GB7258的相关规定..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发动机号码或电动机号码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一致..6.1.4 车辆颜色和外形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外形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照片相符..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送检机动车的车辆颜色和外形应与机动车行驶证上的车辆照片相符;且不应出现更改车身颜色、改变车厢形状、改变车辆结构等情形..6.2 联网查询联网查询送检机动车事故/违法信息:a)对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送检机动车;人工检验时应重点检查损伤部位和损伤情况;属于使用年限在10年以内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的;增加底盘动态检验、车辆底盘部件检查;b)对涉及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道路交通事故的送检机动车;应提醒机动车所有人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6.3 车辆特征参数6.3.1 外廓尺寸6.3.1.1机动车外廓尺寸不得超出GB7258;GB1589规定的限值..6.3.1.2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外廓尺寸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满足:汽车三轮汽车除外、挂车不超过±1%或±5Omm;三轮汽车、摩托车不超过±3%或±50mm..6.3.1.3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重中型货车、挂车的外廓尺寸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相符;且误差不超过±2%或±1OOmm..6.3.2 轴距6.3.2.1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轴距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不超过±1%或±5Omm..6.3.2.2在用机动车检验时;机动车的轴距应与机动车登记信息相符;且误差不超过±1%或±50mm..6.3.3 整备质量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整备质量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满足:重中型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不超过±3%或±500kg;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不超过±3%或±100kg;三轮汽车不超过±5%或±1OOkg;摩托车不超过±lOkg..6.3.4 核定载人数6.3.4.1机动车的核定载人数应符合GB7258-201211.6的核载规定.6.3.4.2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核定载人数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6.3.4.3在用机动车检验时;机动车的座位铺位数应与机动车行驶证签注的内容一致..6.3.5 栏板高度6.3.5.1机动车栏板高度不得超出GB1589规定的限值..6.3.5.2注册登记检验时;载货汽车的栏板高度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驾驶室两侧喷涂的栏板高度数值相符;且误差不超过±1%或±50mm..6.3.5.3在用机动车检验时;载货汽车栏板高度应与机动车登记信息、驾驶室两侧喷涂的栏板高度数值相符;且误差不超过±2%或±50mm..6.3.6 后轴钢板弹簧片数6.3.6.1注册登记检验时;载货汽车、挂车、专项作业车的后轴钢板弹簧片数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一致;且不应有明显“增宽、增厚”情形..6.3.6.2在用机动车检验时;载货汽车、挂车、专项作业车的后轴钢板弹簧片数应与机动车登记信息一致;且不应有明显“增宽、增厚”情形..6.3.7 客车应急出口6.3.7.1客车应急出口的数量、标志应符合GB7258的相关规定;且2013年9月1日起出厂的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车身两侧的车窗如面积能达到设置为应急窗的要求;均应设置为推拉式应急窗或外推式应急窗..6.3.7.2注册登记检验时;目测应急出口尺寸偏小的;还应测量应急出口的尺寸参数;尺寸参数应符合GB7258、GB13094、GB18986等相关标准的规定..6.3.8 客车乘客通道和引道6.3.8.1客车的通道应无明显通行障碍;通向应急门的引道宽度应符合GB7258的相关规定..6.3.8.2注册登记检验时;目测通道、引道偏窄或高度不符合要求时;还应使用通道、引道测量装置检查;应符合GB7258、GB13094、GB18986、GB24407等相关标准的规定..6.3.9 货厢车辆不应有“加长、加高、加宽货厢”、“拆除厢式货车顶盖”、“拆除仓栅式货车顶棚杆”等情形..6.4 车辆外观检查6.4.1 车身外观6.4.1.1车身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a保险杠、后视镜、下视镜等部件应完好;b风窗玻璃应齐全;驾驶人视野部位应无裂纹、破损;所有风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c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应符合GB7258的相关规定;d车身外部不应有明显的镜面反光现象;不应有任何可能触及行人、骑自行车人等交通参与者的部件、构件;不应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的尖角、锐边等凸起物;e车身车厢及其漆面不应有明显的锈蚀、破损现象;f喷涂、粘贴的标识或车身广告不应影响安全驾驶..6.4.1.2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性质的不同;相应车辆还应满足以下要求:a货车和挂车的货厢安装应牢固;其栏板和底板应规整;强度满足使用要求;装置的安全架应完好无损;b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的罐体顶部应按GB7258要求设置倾覆保护装置;c校车和车长大于7.5m的其他客车不应设置有车外顶行李架;设置有车外顶行李架的客车;其车外顶行李架长度不超过车长的1/3且高度不超过300mm;d校车和2012年9月1日起出厂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的所有车窗玻璃不应张贴有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前风窗玻璃及风窗以外玻璃用于驾驶人视区部位的可见光透射比应大于等于70%;其他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应不小于50%;专用校车乘客区侧窗结构应符合GB24407的相关规定..注:车窗玻璃包括侧窗玻璃和前、后风窗玻璃;但不包括驾驶人旁侧窗下围的装饰玻璃..e机动车挂车除外应在左右至少各设置一面外后视镜;总质量大于7500kg的货车和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应在右侧设置至少各一面广角后视镜和补盲后视镜;车长大于6m的平头货车和平头客车在车前应至少设置有一面前下视镜或相应的监视装置;教练车三轮汽车除外应安装能使教练员有效观察到车辆周围交通状态的辅助后视镜;f货车和挂车的载货部分不应设计成可伸缩的结构或设置有乘客座椅;g乘用车自行加装的前后防撞装置及货运机动车自行加装的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应不影响安全;h三轮汽车和摩托车的前、后减振器、转向上下联板和方向把不应有变形和裂损;左右后视镜应齐全有效;座垫、扶手或拉带、脚蹬和挡泥板应齐全;且牢固可靠;对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货箱前部应安装有高出驾驶员座垫平面至少800mm的安全架..6.4.1.3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还应满足以下要求:a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且与车辆品牌/型号相适应的商标或厂标;b货车货箱自卸车、装载质量1000kg以下的货车除外前部应安装有比驾驶室高至少70mm的安全架;c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驾驶室区两旁应设置有车窗;货厢部位不得设置车窗但驾驶室区内用于观察货物状态的观察窗除外;d乘用车、专用校车和车长小于6m的其他客车的前后部应设置有保险杠;货车三轮汽车除外应设置有前保险杠;e对无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应采用方向把转向;对2013年3月1日起出厂的有驾驶室的正三轮摩托车;若采用方向盘转向;方向盘中心立柱距车辆纵向中心平面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200mm..6.4.2 外观标识、标注和标牌6.4.2.1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性质的不同;外观标识、标注和标牌应满足以下要求:a所有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和专项作业车;其驾驶室区两侧应喷涂有总质量;所有半挂牵引车;其驾驶室区两侧应喷涂有最大允许牵引质量;载货部位为栏板结构的货车和自卸车;驾驶室两侧应喷涂有栏板高度;罐式汽车和罐式挂车的罐体上应喷涂有允许装运货物的种类及与机动车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一致的罐体容积;且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的罐体上喷徐的允许装运货物的名称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一致;载货部位为栏板结构的挂车;其车厢两侧应喷涂有栏板高度;喷涂的中文和阿拉伯数字应清晰;高度应大于等于80mm;b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挂车;其车身车厢后部应喷涂/粘贴有符合规定的放大号;无法喷涂/粘贴的平板挂车应设置有符合规定的放大号;c客车专用校车和设有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除外其乘客门附近车身外部易见位置;应用高度大于等于100mm的中文和阿拉伯数字标明该车提供给乘员包括驾驶人的座位数;d教练车应在车身两侧及后部喷涂有高度大于等于100mm的“教练车”字样;e气体燃料汽车、两用燃料汽车和双燃料汽车应按GB/T17676的规定标注其使用的气体燃料类型;f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警车的车身颜色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安装使用的标志灯具应齐全、有效;其他机动车不得喷徐、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g残疾人机动车应在车身前部和后部分别设置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6.4.2.2注册登记检验时;标牌还应满足以下要求:a标牌应固定可靠、标注的内容应清晰规范;并符合GB7258的规定;b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标牌还应标明电动动力系统最大输出功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还应标明主驱动电机型号和功率;动力电池工作电压和容量;储氢容器形式、容积、工作压力燃料电池汽车..6.4.3 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6.4.3.1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a前照灯、前位灯、前转向信号灯、前部危险警告信号灯、示廓灯和牵引杆挂车标志灯等前部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齐全;工作应正常;前照灯的远、近光光束变换功能应正常;b后位灯、后转向信号灯、后部危险警告信号灯、示廓灯、制动灯、后雾灯、后牌照灯、倒车灯、后反射器应齐全;工作应正常;制动灯的发光强度应明显大于后位灯的发光强度;c侧转向信号灯、侧标志灯和侧反射器应齐全;工作应正常;d对称设置、功能相同灯具的光色和亮度不应有明显差异;转向信号灯的光色应为玻泊色;e除转向信号灯、危险等告信号、紧急制动信号、校车标志灯及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警车安装使用的标志灯具外;其它外部灯具不应有闪烁的情形;f对2014年9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货车、专项作业车和挂车;每一个后位灯、后转向信号灯和制动灯的透光面面积应大于等于一个80mm直径圆的面积;如属非圆形的;透光面的形状还应能将一个4Qmm直径的圆包含在内;g机动车不应安装遮挡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透光面的装置;h机动车设置的喇叭应能有效发声;i发动机舱内目视可见的电器导线应布置整齐、捆扎成束、固定卡紧;并无破损现象..6.4.3.2注册登记检验时;车辆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光色还应符合GB4785等相关标准的规定..6.4.4 轮胎6.4.4.1轮胎应满足以下要求:a同轴两侧应装用同一型号、规格和花纹的轮胎;轮胎螺栓、半轴螺栓应齐全、紧固;轮胎规格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对于在用机动车检验时为机动车登记信息相符;b轮胎的胎面、胎壁不应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及其它影响使用的缺损、异常磨损和变形..6.4.4.2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性质的不同;相应车辆还应满足以下要求:a乘用车、摩托车和挂车轮胎胎冠上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其他机动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3.2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应大于等于1.6mm;轮胎胎面磨损标志应可见;b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和校车的所有车轮及其他机动车的转向轮不应装用翻新的轮胎..6.4.4.3注册登记检验时;送检机动车还应满足以下要求:a专用校车应装用无内胎子午线轮胎;b危险货物运输车及车长大于9m的其他客车应装用子午线轮胎;c使用小规格备胎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其备胎附近明显位置或其他适当位置应装置有能永久保持的、提醒驾驶人正确使用备胎的标识;标识的相关提示内容应有中文说明..6.4.5 号牌及号牌安装6.4.5.1机动车号牌字符、颜色、安装等应符合GA36的规定;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应符合GA804的规定..6.4.5.2号牌及号牌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a机动车号牌应齐全;表面应清晰、整齐、平滑、光洁、着色均匀;不应有明显的皱纹、气泡、颗粒杂质等缺陷或损伤;b机动车应使用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固定号牌;固封装置应齐全、安装牢固;c使用号牌架辅助安装时;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应大于5mm;不应使用可拆卸号牌架和可翻转号牌架;d不应出现影响号牌正常视认的加装、改装等情形..6.4.5.3注册登记检验时;号牌及号牌安装还应满足:a车辆应设置能够满足号牌安装要求的前、后号牌板架;但摩托车只需设置有能满足号牌安装要求的后号牌板架;前号牌板架应设于前面的中部或右侧按机动车前进方向;后号牌板架应设于后面的中部或左侧;b2013年3月1日起出厂的车辆;每面号牌板架上至少应至少设有2个号牌安装孔;c2013年3月1日起出厂的车辆;每面号牌板架三轮汽车前号牌板架、摩托车后号牌板架除外上应设有4个号牌安装孔;且能保证用M6规格的螺栓将号牌直接牢固可靠地安装在车辆上..6.4.6 加装/改装灯具车辆不应有加装或改装强制性标准以外的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不应有后射灯..6.5 安全装置检查6.5.1 汽车安全带6.5.1.1注册登记检验时;检查汽车安全带应满足:a汽车应配备符合GB7258-2012中12.1要求的安全带;b对于专用校车;学生座位均应配备两点式汽车安全带;驾驶人座椅、照管人员座椅均应配备汽车安全带..6.5.1.2在用机动车检验时;配备的汽车安全带应完好且能正常使用;不得出现“坐垫套覆盖遮挡安全带”、“安全带绑定在座位下面”等情形..6.5.2 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的外观、形状应符合GB19151的要求..6.5.3 灭火器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配备的灭火器应在使用有效期内;不应出现欠压失效等情形;配备数量应符合GB7258的要求..6.5.4 行驶记录装置6.5.4.1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专用校车以及2013年3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应安装有符合要求的行驶记录装置包括:汽车行驶记录仪或行驶记录功能符合GB/T19056的卫星定位装置等..6.5.4.2行驶记录装置的连接、固定应可靠;显示功能应正常;主机外壳的易见部位应加施有符合规定的3C 标志..6.5.4.3卧铺客车以及2013年5月1日起出厂的专用校车应安装车内外录像监控系统;功能应正常..6.5.5 车身反光标识6.5.5.1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后部车身反光标识的粘贴要求和材料类型反光膜型或反射器型应符合GB7258的规定;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固定应可靠..6.5.5.2所有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侧面粘贴的车身反光标识应符合GB7258的规定..6.5.5.3粘贴/安装的车身反光标识应印有符合规定的3C标志..6.5.6 车辆尾部标志板6.5.6.12012年9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和车长大于8.0m的挂车;以及2014年1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应安装车辆尾部标志板..6.5.6.2车辆尾部标志板的形状、尺寸、布置和固定应符合GB25990的规定..6.5.7 侧后防护装置6.5.7.1侧后防护装置安装应牢固、无变形;且满足以下要求:a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和挂车;其装备的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应正常有效;货车列车的牵引车和挂车之间装备的侧面防护装置应正常有效;b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的罐体及罐体上的管路和管路附件不应超出车辆的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罐体后封头及罐体后封头上的管路和管路附件与后下部防护装置的纵向距离应大于等于150mm;c货车和挂车的侧面防护装置的下缘离地高度、防护范围和前缘形式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的离地高度、宽度、横截面宽度应符合GB11567.1和GB11567.2的规定..6.5.7.2注册登记检验时;侧后防护装置的外观、结构、尺寸、安装要求还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相符..6.5.8 应急锤采用密闭钢化玻璃式应急窗的客车;在相应的应急窗邻近应配备一个应急锤以方便击碎车窗玻璃..6.5.9 急救箱校车应配备急救箱;急救箱应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有效适用..6.5.10 限速功能或限速装置注册登记检验时;公路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旅游客车及车长大于9m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应具有限速功能或配备限速装置;车长大于等于6m的客车;应具有超速报警功能..6.5.11 防抱死制动装置6.5.11.1以下车辆应装备防抱死制动装置:a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以及2012年9月1日起出厂的其他危险货物运输车;b2005年2月1日起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大于12000kg的公路客车和旅游客车、总质量大于1OOOOkg的挂车、总质量大于16000kg允许挂接总质量大于10000kg的挂车的货车;c2012年9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9m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半挂牵引车;d2013年5月1日起出厂的专用校车;e2013年10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9m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f2014年9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和专项作业车..6.5.11.2机动车配备的防抱死制动装置自检功能应正常..6.5.12 辅助制动装置注册登记检验时;以下车辆应安装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a2012年9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9m的客车对专用校车为车长大于8m、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b2014年9月1日起出厂的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6.5.13 盘式制动器注册登记检验时;以下车辆的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a2012年9月1日起注册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车长大于9m的客车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除外;b2013年5月1日起出厂的专用校车;c2013年9月1日起出厂的车长大于9m的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6.5.14 紧急切断装置。
检测线依据标准

我国机动车检测主要相关标准及法规编者说明:(1)目前机动车检测相关法规标准数量众多,编者根据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汇编,供同行参考。
望有关掌握最新动向的朋友积极提供信息与建议,以便不断更新完善此文,与广大同行们共享。
(2)本文为阅读与理解方便,对法规标准作了分类:法规文件:收集机动车检测有关部门法规、文件。
技术方法:收集机动车检测有关方法、合格性评价标准。
产品制造:对检测设备制造制定的产品制造标准。
计量检定:技术监督部门对检测设备定期检验用标准。
它应该是根据产品制造标准中对设备检测精度的相关要求,专门制订的定期检验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其它:本文所列GB/T 11798.(1-9)-2001系列标准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归口的设备检定技术条件,在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设备检定时首先是执行计量标准JJG、JJF ,无JJG及JJF标准规程的设备,参考部门标准执行。
(3)检测方法与标准:目前我国主分安全检测、综合性能检测、环保检测三大类,分属公安部、交通部、环保局监管。
a、安全检测:属公安监管,对所有社会车辆实施年检、事故检等,检测项目有:安全项目:速度表检验、制动检验、侧滑检验、前照灯检验;环保项目:机动车尾气排放、喇叭噪音外检项目:车身、底盘、动态检验。
检测项目与方法:执行GA468-2004《机动车安全检测项目和方法》(过渡到2009.6.1被GB 21861-2008代替)检测标准:执行GB 7258-200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b、综合性能检测:属交通监管,对所有营运车辆实施二级维护、技术等级评定等检测,检测项目有:外检、安全、环保、动力性、经济性、可靠性等检测项目、方法、标准:执行GB 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部分引用GB 7258-2004 。
联网标准:JT/T 478-2002 《汽车检测站计算机控制系统技术规范》。
技术等级评定:JT/T 198-2004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仪器设备产品标准和计量规范

序号
仪器名称
现行产品标准和计量规范
1
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
《滚筒反力式汽车制动检验台》GB/T 13564-2005
《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检定规程》JJG 906-2015
《汽车加载制动检验台检定规程》JJG 1160-2019
2
平板式制动检验台
《平板式制动检验台》GB/T 28529-2012
《轮胎压力表检定规程》JJG 927-2013
15
秒表
《机械秒表》QB/T 1534-2006
《秒表检定规程》JJG 237-2010
16
制动踏板力计
《汽车制动踏板力计检定规程》JJG 008-2005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7
制动操纵力计
《汽车制动操纵力计校准规范》JJF 1169-2007
18
转向角测量仪
《汽车转向盘转向力-转向角检测仪》GB/T 34592-2017
《机动车方向盘转向力-转向角检测仪校准规范》JJF 1196-2008
19
逆反射系数测试仪
《逆反射测量仪》GB/T 26377-2010
《车身反光标识用逆反射系数测量仪校准规范》JJF 1747-2019
20
水平尺
《水平尺通用技术条件》QB/T 4621-2013
《水平尺校准规范》JJF 1085-2002
11
钢直尺
《金属直尺》GB/T 9056-2004
《钢直尺检定规程》JJG 1-1999
12
透光率计
《汽车用透光率计校准规范》JJF 1225-2009
13
轮胎花纹深度尺
《游标、带表和数显深度卡尺》GB/T 21388-2008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为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以下简称“安检”)机构的常规检验资格许可,保障安检机构有序运行和规范安检机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7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本技术条件。
安检机构获得常规检验资格许可,必须满足本技术条件的要求。
1. 法人资格安检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依法经营安检机构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其企业的经营范围、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的业务范围应涵盖机动车安检。
3. 计量认证安检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合格,获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在计量认证有效期内和认证合格范围内从事安检活动。
4. 人员安检机构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验、设备维护检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1安检机构应设有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或称“主任检验员”、“总检”),同时还应设有引车员、外观检验员、底盘检验员、登录员等检验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
从事安检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汽车常规检验安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12人,摩托车常规检验安检机构应不少于6人。
4.2 安检机构上述岗位人员要求。
4.2.1机构负责人,应当熟悉机动车检验业务,了解与安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4.2.2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报告授权签字人,应当具备以下要求:⑴熟悉安检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⑵具有机动车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工程技术职称;⑶熟悉机动车的理论与构造,熟悉各检验工位业务、流程及相关专业知识;⑷有3年以上的机动车检验的工作经历;⑸熟悉安检机构资格许可技术条件。
GB T 11798.7-2001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第7部分:轴(轮)重仪检定技术条件

GB/T11798.7-2001(2001-04-29发布,2001-12-01实施)前言鉴于GB7258-1997己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GB/T 11798.7-2001对GB11798-1989作了如下修订:a)叫将总标题由《汽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更改为《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扩大了适用范围。
b)增加了GB/T11798.7、CB/T11798.8和GB/T11798.9三部分。
本标准是系列标准的第7部分,是本次制订的。
GB/T1l798在《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总标题下包括如下部分:第1部分(即GB/T11798.1-2001):滑板式汽车侧滑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第2部分(即GB/T11798.2-2001):滚筒反力式制动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第3部分(即GB/T ll798.3-2001):汽油车排气分析仪检定技术条件;第4部分(即GB/T11798.4-2001):滚筒式车速表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第5部分(即GB/T11798.5-2001):滤纸式烟度计检定技术条件;第6部分(即GB/T ll798.6-2001):对称光前照灯检测仪检定技术条件;第7部分(即GB/T l1798.7-2001):轴(轮)重仪检定技术条件;第8部分(即GB/111798.8-2001):摩托车轮偏检测仪检定技术条件;第9部分(即GB/T11798.9-2001):平板制动试验台情定技术条件。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汽车测试设备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中、张可大、蒋大钧、曾昭方、吴云强、何育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第7部分:轴(轮)重仪检定技术条件GB/T11798.7-2001 Motor vehicle safety testing equipment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verification-Part7: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verificationfor axle(wheel)load scale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测量机动车各轴(轮)重力载荷的轴(轮)重仪的检定技术要求和检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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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1798.9-XX(XX-04-29发布,XX-12-01实施)
前言
鉴于GB 7258-1997已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GB/T 11798-XX 对GB 11798-1989作了如下修订:
a)将总标题由《汽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更改为《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扩大了适用范围。
b)增加了GB/T11798.7、GB/T11798.3和GB/Tll798.9三部分。
本标准是系列标准的第9部分,是本次制订的。
GB/T 1l798在《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总标题下包括如下部分:第1部分(即GB/T 11798.1-XX):滑板式汽车侧滑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
第2部分(即GB/T 11798.2-XX):滚筒反力式制动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
第3部分(即GB/T ll798.3-XX):汽油车排气分析仪检定技术条件;
第4部分(即GB/T 11798.4-XX):滚筒式车速表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
第5部分(即GB/T 11798.5-XX):滤纸式烟度计检定技术条件;
第6部分(即GB/T ll798.6-XX):对称光前照灯检测仪检定技术条件;
第7部分(即GB/T l1798.7-XX):轴(轮)重仪检定技术条件;
第8部分(即GB/1 11798.8-XX):摩托车轮偏检测仪检定技术条件;
第9部分(即GB/T 11798.9-XX):平板制动试验台情定技术条件。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武汉汽车测试设备研究所、佛山分析仪器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卫兴、龚标、王恩惠、林中、吴云强、李爱民。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动车安全检测设备检定技术条件
第9部分:平板制动试验台检定技术条件GB/T11798.9-XX
Motor vehicle safety testing equipment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verification
Part 9 :Technical requirement of verification
for platform brake tester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制动试验台的检定技术要求和检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安全检测用平板制动试验台(以下简称制动台)及平板式制动·轮重复合试验台的制动部分的检定。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6587.7-1986 电子测量仪器基本安全试验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平板制动试验台platform braker tester
在模拟实际平坦道路的平板上,让机动车以一定速度行驶其上实施制动,从而完成动态测定制动力的试验台。
3.2 额定载荷specified load
制动板允许承载的被检车辆的最大轮载质量的重力载荷。
3.3 轮制动力wheel braking force
被检车辆在制动板上受检时,车轮与制动板间所传递的切向力。
3.4 示值间差absolute value of difference for errors
左、右制动板制动力示值误差之差的绝对值。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及一般要求
4.1.1 制动台应有清晰的铭牌,标明设备名称、设备型号、额定载荷、额定或允许的最大轮制动力、制造厂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
4.1.2 各操纵件如开关、按钮及插座、接线端子等应有明显的文字或符号付志,符号标志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操纵件操作应灵活可靠,无松动、卡滞等现象。
4;1.3 制动板工作台面不得有损伤轮胎的尖角和影响测量的缺陷,在不均衡承载时不应有明显的翘曲等变形现象。
4.1.4 显示仪表不应有影响读数的缺陷。
4.1.5 组成制动台的各零部件应完整无缺,安装正确,连接定位可靠,活动件无卡滞等现象。
4.2 电气系统安全性
4.2.1 制动台应有保护接地端子,该端子旁应有清晰的接地标志。
保护接地端子应通过专用的黄绿色导线与保护接地点可靠连接起来。
4.2.2 制动台的电气系统,其安全性应符合GB/T 6587.7-1986中额定工作电压不超过500V的Ⅰ类安全仪器的规定。
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Ω。
4.3 制动板工作台面平面度:不大于2 mm。
各工作台面的高度差不大于8mm。
4.4 零位误差和零点漂移
4.4.1 零位误差:不超过±0.2%(F.S)。
注:F.S——满量程;英文“full scale”的缩写。
4.4.2 零点漂移:30 min不大于0.2%(F.S)。
4.5 示值误差与示值间差
4.5.1示值误差:不超过±0.25%(F.S)或±3%。
配有打印装置或配置在计算机控制的机动车检测线上的制动台,其仪表显示值、打印值或线上计算机显示值均应符合示值误差的要求。
4.5.2 示值间差:不大于0.25%(F.S)或3%。
4.6 制动板工作表面的附着系数应不低于0.75。
5 检定方法
5.1 环境条件
5.1.1 温度:O~40℃。
5.1.2 相对湿度:≤85%。
5.1.3 电源电压:额定电压±10%。
5.1.4 检定应在周围无影响测量的污染、振动、噪声、电磁干扰的环境下进行。
5.1.5 量具与工具
绝缘电阻表(兆欧表),量程不小于100 MΩ,测量电压500 V,一个;
水准仪,准确度:3级;数量:一个;
标准测力仪,准确度:0.3级;量程:不小于额定轮制动力;数量:一个;
专用加载工具,数量:一套;
称重仪,数量:一·套。
量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5.2 外观及一般要求的检查
人工检查,应符合4.1的规定。
5.3 电气系统安全检验
5.3.1人工检查制动台及仪表的保护接地端子和保护接地的状况,应符合4.2.1的规定。
5.3.2 绝缘电阻试验。
制动台电网电源断开,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在制动台与电网电
源导线连接的相线接线端子与机壳、保护接地端子之间用绝缘电阻表测试,应符合4.2.2
的规定。
5.4 制动板工作台面平面度检定
用水准仪对制动台工作表面进行检测,其平面度及高度差应符合4.3的规定。
5.5 零位误差和零点漂移的检定
5.5.1 如图1所示,将专用加载工具固定在制动板上,将标准测力仪与其相连接,并将其调至与制动板测力方向一致(偏斜角度不大于±1°),调整标准测力仪,使制动板处于不受力状态,标准测力仪示值为零,然后沿测量方向施加力,使标准测力仪示值偏离零位30 N至50 N,撤除力后,仪表零位最大偏离值即为零位误差,重复三次,三次的零位误差均应符合4.4.1的规定。
5.5.2 制动台空载调零后,每隔10min记录一次零位偏离值,连续三次,每次的零位偏离值即为零点漂移,应符合4.4.2的规定。
5.6 示值误差与左右制动板示值间差的检定
5.6.1 按制动板制动力满虽程的4%、10%、30%、50%、70%、100%预选测试点。
5.6.2 增载测试
5.6.3 减载测试
做完增载测试后,按预选点由大到小逐级减小载荷,并按5.6.2的方法计算出减载测试时的各点示值误差,应符合4.4.1的规定,并记录在表A2中。
5.6.4 左、右制动板示值间差的计算
按式(2)计算左、右制动板制动力示值间差,填入表中,应符合4.5.2的规定。
5.7 制动板工作台表面附着系数的俭定
5.7.1 选定被测车辆和牵引车辆各一辆,被测车辆的轮胎应较新,制动性能良好,制动时各轮均能抱死。
被测车辆置于制动板工作台面上,牵引车辆通过钢丝绳牵引被测车辆,钢纱绳中间连接个标准测力仪。
5.7.2 被测车辆变速器挂空挡位,驾驶员踩紧被测车辆的制动踏板。
5.7.3 测定最大制动力
当牵引车辆拉动被测车辆在平板缓缓滑动时,记录测力汁的示值,即为被测车辆在制动板上的最大制动力,重复测量三次,计算最大制动力的算术平均值。
5.7.4 汽车整车质量的测定
在称重仪上测出被测汽车的整车质量m。
6.7.5 按式(3)计算出制动板工作台面的附着系数f
5.7.6 将制动台平板的附着系数记录在表A1中,其结果应符合4.6的规定。
6 检定记录
检定时填写检定记录,其格式见表A1、与表A2。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检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