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1总则

1.1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

准,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风

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1.3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指存

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

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

形成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基本要求

2.1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对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2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全体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3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分析生产过程中

存在的安全风险;选用风险评估矩阵(RAM)、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进行风险

评估,有效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4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HAZOP分析。

2.5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3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3.1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

3.1.1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

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3.1.2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

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复产复工前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

(1)日常排查是指基层单位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

单位(厂)管理人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

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排查是指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各要素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的全面检查;

(3)专业性排查是指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专业对生

产各系统进行的检查;

(4)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静

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超温超压、防台风、

防洪、防

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是指在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

否存在异常状况和事故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

力量安排、

安全保卫、应急、消防等方面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事故类比排查是指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7)复产复工前排查是指节假日、设备大检修、生产原因等停产较长时间,在重新

恢复生产前,需要进行人员培训,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进行综合性隐患排查;

(8)外聘专家排查是指聘请外部专家对企业进行的安全检查。

3.2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频次

3.2.1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

(2)基层车间(装置)直接管理人员(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

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班组安全活动,至少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基层单位(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4)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

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5)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排查和专业排查,两

者可结合进行;

(6)当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

3.2.2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应根据情况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性排查:

(1)公布实施有关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

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5)发生安全事故或对安全事故、事件有新认识的;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前。

3.2.3企业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运用HAZOP方法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一般每3年开展一次;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应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HAZOP分析工作;对其他生产、储存装置的安全风险辨识分析,针对装置

不同的复杂程度,可采用本导则第 2.3所述的方法,每 5年进行一次。

4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内容企业应结合自身安全风险及管控水平,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

求,参照各专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见附件),编制符合自身实际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安全领导能力;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4)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5)安全风险管理;

(6)设计管理;

(7)试生产管理;

(8)装置运行安全管理;

(9)设备设施完好性;

(10)作业许可管理;

(11)承包商管理;

(12)变更管理;

(13)应急管理;

(14)安全事故事件管理。

4.1安全领导能力

4.1.1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4.1.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职情况,包括: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4.1.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情况,分管生产、安全负责人专业、学历满足情况。

4.1.4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定期主持召开安

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并督促落实情况。

4.1.5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岗在位、带(值)班、参加安全活动、组织

开展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情况。

4.1.6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运行及考核情况;“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检查处置情况。

4.1.7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能力保障情况。

4.1.8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员工工伤保险费用缴纳及安全生

产责任险投保情况。

4.1.9异常工况处理授权决策机制建立情况。

4.1.10企业聘用员工学历、能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情况。

4.2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企业依法依规制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根据企业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

工作内容,明确各层级所有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情况。

4.2.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落实、考核等情况。

4.2.3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情况。

4.3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4.3.1企业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情况。

4.3.2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及考核情况。

4.3.3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的建立,安全教育培训需求的调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培

训档案的建立;

(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教育培训方式及效果评估;

(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改变时,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再培训;

(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前,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

产教育和培训;

(6)对承包商等相关方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培训。

4.4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4.4.1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4.4.2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的要求收集安全生产信息情况,

包括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工艺技术信息、设备设施信息、行业经验和事故教训、有关法律法

规标准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等其他相关信息。

4.4.3在生产运行、安全风险分析、事故调查和编制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员工

安全教育培训手册、应急预案等工作中运用安全生产信息的情况。

4.4.4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编制及获取情况。

4.4.5岗位人员对本岗位涉及的安全生产信息的了解掌握情况。

4.4.6法律法规标准及最新安全生产信息的获取、识别及应用情况。

4.5安全风险管理

4.5.1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4.5.2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人员行为、

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情况,主要包括:

(1)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定期运用HAZOP方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2)对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进行安全风险辨识;

(3)管理机构、人员构成、生产装置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

安全风险辨识;

(4)对控制安全风险的工程、技术、管理措施及其失效可能引起的后果进行风险辨识;(5)对厂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风险排查;

(6)对存在安全风险外溢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及预警。

4.5.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情况,主要包括:

(1)企业可接受安全风险标准的制定;

(2)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和制定管控措施的落实;

(3)对辨识分析发现的不可接受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方案,制定并落实消除、减小

或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明确风险防控责任岗位和人员,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4.5.4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性实施监控及失效后及时处置情况。

4.5.5全员参与安全风险辨识与培训情况。

4.6设计管理

4.6.1建设项目选址合理性情况;与周围敏感场所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性情况,

包括在工厂选址、设备布局时,开展定量安全风险评估情况。

4.6.2开展正规设计或安全设计诊断情况;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设计单

位资质符合性情况。

4.6.3落实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要求情况。

4.6.4总图布局、竖向设计、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朝向、安全距离等合规性情况。

4.6.5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配置情况。

4.6.6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符合性情况。

4.6.7涉及精细化工的建设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前,按规定开展反应

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情况。

4.6.8重大设计变更的管理情况。

4.7试生产管理

4.7.1试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建设项目各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范围与职责界定情况。

4.7.2试生产前期工作的准备情况,主要包括:

(1)总体试生产方案、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的编制、审查、批准、发布实施;(2)试车物资及应急装备的准备;

(3)人员准备及培训;

(4)“三查四定”工作的开展。

4.7.3试生产工作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

(1)系统冲洗、吹扫、气密等工作的开展及验收;

(2)单机试车及联动试车工作的开展及验收;

(3)投料前安全条件检查确认。

4.8装置运行安全管理

4.8.1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的编制及管理;

(2)操作规程内容与《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

(AQ/T3034)要求的符合性;

(3)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的定期确认与审核修订;

(4)操作规程的发布及操作人员的方便查阅;

(5)操作规程的定期培训和考核;

(6)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更后对操作规程及时修订。

4.8.2装置运行监测预警及处置情况,主要包括:

(1)自动化控制系统设置及对重要工艺参数进行实时监控预警;

(2)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设置并投用;

(3)采用在线安全监控、自动检测或人工分析等手段,有效判断发生异常工况的根

源,及时安全处置。

4.8.3开停车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开停车前安全条件的检查确认;

(2)开停车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开停车方案的制定、安全措施的编制及落实;

(3)开车过程中重要步骤的签字确认,包括装置冲洗、吹扫、气密试验时安全措施的制定,引进蒸汽、氮气、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介质前的流程确认,引进物料时对流量、温度、

压力、液位等参数变化情况的监测与流程再确认,进退料顺序和速率的管理,可能出现泄漏等异常现象部位的监控;

(4)停车过程中,设备和管线低点处的安全排放操作及吹扫处理后与其他系统切断、

确认工作的执行。

4.8.4工艺纪律、交接班制度的执行与管理情况。

4.8.5工艺技术变更管理情况。

4.8.6重大危险源安全控制设施设置及投用情况,主要包括:

(1)重大危险源应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

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记录、安全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2)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应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3)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设置紧急停车系统;

(4)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5)对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应具有独

立安全仪表系统;

(6)对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7)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8)处置监测监控报警数据时,监控系统能够自动将超限报警和处置过程信息进行

记录并实现留痕。

4.8.7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措施的设置及投用情况。

4.8.8剧毒、高毒危险化学品的密闭取样系统设置及投用情况。

4.8.9储运设施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执行;

(2)储运系统设施的安全设计、安全控制、应急措施的落实;

(3)储罐尤其是浮顶储罐安全运行;

(4)危险化学品仓库及储存管理。

4.8.10光气、液氯、液氨、液化烃、氯乙烯、硝酸铵等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与

硝化工艺的特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4.8.11空分系统的运行管理情况。

4.9设备设施完好性

4.9.1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4.9.2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管理台账的建立,备品备件管理,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编制,设备维

保人员的技能培训;

(2)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操作、维护、检修工作的开展,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

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

(3)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新(改、扩)建装置和大修装置的仪表自

动化控制系统投用前及长期停用后的再次启用前的检查确认、日常维护保养,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的专业会签和审批。

4.9.3设备日常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及执行;

(2)大机组和重点动设备运行参数的自动监测及运行状况的评估;

(3)关键储罐、大型容器的防腐蚀、防泄漏相关工作;

(4)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

(5)日常巡回检查;

(6)异常设备设施的及时处置;

(7)备用机泵的管理。

4.9.4设备预防性维修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

(1)关键设备的在线监测;

(2)关键设备、连续监(检)测检查仪表的定期监(检)测检查;

(3)静设备密封件、动设备易损件的定期监(检)测;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附件的定期检查(测);

(5)对可能出现泄漏的部位、物料种类和泄漏量的统计分析情况,生产装置动静密

封点的定期监(检)测及处置;

(6)对易腐蚀的管道、设备开展防腐蚀检测,监控壁厚减薄情况,及时发现并更新

更换存在事故隐患的设备。

4.9.5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

(1)安全仪表功能(SIF)及其相应的功能安全要求或安全完整性等级(SIL)评估;(2)安全仪表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管理和维护;

(3)检测报警仪器的定期标定。

4.10作业许可管理

4.10.1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的建立情况。

4.10.2实施危险作业前,安全风险分析的开展、安全条件的确认、作业人员对作业安全风险的了解和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掌握、预防和控制安全风险措施的落实情况。

4.10.3危险作业许可票证的审查确认及签发,特殊作业管理与《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要求的符合性;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10.4现场监护人员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应急处置能力的掌握情况。

4.10.5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情况。

4.11承包商管理

4.11.1承包商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4.11.2承包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对承包商的准入、绩效评价和退出的管理;

(2)承包商入厂前的教育培训、作业开始前的安全交底;

(3)对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审查;

(4)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

(5)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

4.12变更管理

4.12.1变更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4.12.2变更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变更申请、审批、实施、验收各环节的执行,变更前安全风险分析;

(2)变更带来的对生产要求的变化、安全生产信息的更新及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3)变更管理档案的建立。

4.13应急管理

4.13.1企业应急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

(2)应急预案编制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的要求,与周边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应急预案衔接。

4.13.2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预案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4.13.3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设施配备和维护情况;消防系统运行维护情况。

4.13.4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响应情况。

4.13.5应急人员的能力建设情况。

4.14安全事故事件管理

4.14.1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4.14.2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开展安全事件调查、原因分析;

(2)整改和预防措施落实;

(3)员工与相关方上报安全事件的激励机制建立;

(4)安全事故事件分享、档案建立及管理。

4.14.3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安全事故及事件教训情况。

4.14.4将承包商在本企业发生的安全事故纳入本企业安全事故管理情况。

5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5.1安全风险隐患管控与治理

5.1.1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整改,并如实记录安全风险隐患排

查治理情况,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时向员工通报。

5.1.2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不

及时处理的,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5.1.3对于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应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并应从工程控制、安全

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及培训教育等方面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

发生。

5.1.4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风险隐患排查闭环管理的全程留痕,形成排查治理全过程

记录信息数据库。

5.2安全风险隐患上报

5.2.1企业应依法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上报安全风险隐患管控与整改情况、

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5.2.2重大事故隐患的报告内容至少包括:

(1)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危害程度分析;

(3)治理方案及治理前保证安全的管控措施。

6特殊条款

6.1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排除,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应依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6.2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应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取得安全合格证书。

(2)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取得高中或者相

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

(3)在役化工装置未经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且未通过安全设计诊断。

(4)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存在重大外溢风险。

(5)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或储存设施的自动化控制设施不符合《危险化学品重

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等国家要求。

(6)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设施“带病”运行。

附录定义和术语

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导则。

1两重点一重大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三查四定

在项目建设中,交工前要经历的一个过程,“三查”主要指“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及事

故隐患、查未完工程量”,“四定”指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完成”。

3危险作业

操作过程安全风险较大,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安全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

制措施的作业。一般包括:

(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规定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

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

(2)储罐切水、液化烃充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3)安全风险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一、光气及光气化工艺

二、电解工艺(氯碱)

三、氯化工艺

四、硝化工艺

五、合成氨工艺

六、裂解(裂化)工艺

七、氟化工艺

八、加氢工艺

九、重氮化工艺

十、氧化工艺

十一、过氧化工艺

十二、胺基化工艺

十三、磺化工艺

十四、聚合工艺

十五、烷基化工艺[1]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名录

编辑

序号化学品名称别名

1 氯液氯、氯气

2 氨液氨、氨气

3 液化石油气

4 硫化氢

5 甲烷、天然气

6 原油

汽油(含甲醇汽油、乙

7

汽油)、石脑油

8 氢氢气

9 苯(含粗苯)

10 碳酰氯光气

11二氧化硫

12一氧化碳

13 甲醇木醇、木精

14 丙烯腈氰基乙烯、乙烯基氰

15 环氧乙烷氧化乙烯

16 乙炔电石气

序号化学品名称别名

CAS号

7782-50-5

7664-41-7

68476-85-7

7783-06-4

74-82-8(甲烷)

8006-61-9(汽油)

1333-74-0

71-43-2

75-44-5

7446-09-5

630-08-0

67-56-1

107-13-1

75-21-8

74-86-2

CAS号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序号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氟化氢、氢氟酸7664-39-3

氯乙烯75-01-4

甲苯甲基苯、苯基甲烷108-88-3

氰化氢、氢氰酸74-90-8 乙烯74-85-1

三氯化磷7719-12-2

硝基苯98-95-3

苯乙烯100-42-5

环氧丙烷75-56-9 一氯甲烷74-87-3

1,3-丁二烯106-99-0

硫酸二甲酯77-78-1

氰化钠143-33-9

1-丙烯、丙烯115-07-1

苯胺62-53-3

甲醚115-10-6

丙烯醛、2-丙烯醛107-02-8

氯苯108-90-7

乙酸乙烯酯108-05-4

二甲胺124-40-3

化学品名称别名CAS号

苯酚石炭酸108-95-2

四氯化钛7550-45-0

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584-84-9

过氧乙酸过乙酸、过醋酸79-21-0 六氯环戊二烯77-47-4 二硫化碳75-15-0 乙烷74-84-0

环氧氯丙烷3-氯-1,2-环氧丙烷106-89-8

丙酮氰醇2-甲基-2-羟基丙腈75-86-5

磷化氢膦7803-51-2

47 氯甲基甲

醚107-30-2

48 三氟化硼7637-07-2

49 烯丙胺3-氨基丙烯107-11-9

50 异氰酸甲

酯甲基异氰酸酯624-83-9

51 甲基叔丁基

醚1634-04-4

52 乙酸乙酯141-78-6

53 丙烯酸79-10-7

54 硝酸铵6484-52-2

55 三氧化硫硫酸

酐7446-11-9

56 三氯甲烷氯仿67-66-3

序号化学品名

称别名CAS号

57 甲基肼60-34-4

58 一甲胺74-89-5

59 乙醛75-07-0

60 氯甲酸三氯甲酯双光

[2]

503-38-8

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名录》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在温

度20℃和标准大气压

101.3kPa 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

1.易燃气体类别 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

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

3.自燃液体类别 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

4.自燃固体类别 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

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6.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

二、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原则上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三、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将生

产、

储存、使用、经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优先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施重点监管。

四、生产、储存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特点,装备功能完善

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严格工艺、设备管理。对使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

源的企业的生产储存装置,应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对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的实时监测。

五、生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针对产品特性,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完

善的、可操作性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

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可根据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状况,补充和确定本辖区内实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类项及具体品种。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如发现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存在问题,请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做好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工作的同时,要全面推进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本辖区内有关企业。

安监总局发布20 条标准,判定化工和危化品单位重大事

故隐患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以下情形应当判定为重大

事故隐患: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

法经考核合格。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

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五、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

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

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六、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

七、液化烃、液氨、液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

用万向管道充装系统。

八、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及硫化氢气体管道穿越除厂区(包括化工园区、工业园区)外的公共区域。

九、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十、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十一、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

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

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十三、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

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十四、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

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十五、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液氨、液氯等有毒物质罐区、液化烃罐区、甲类易燃液体罐区储 存场所,以及大于或等于l0Mpa的高压设备(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安全间距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 集区、厂外道路、办公生活区、电力线路、相邻工矿商贸单位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 定要求的。 2、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液氨、液氯等有毒物质罐区、液化烃罐区、甲类易燃液体罐区,以及大于或 等于lOMpa的高压设备(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管道,未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或未按规定 定期检测及检测不合格的。 3、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储存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4、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甲类、乙类厂房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内设置休息室和非生产直接需要的办公室的。 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6、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甲类气体或甲类、乙A类液体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 体监测报警装置的。 7、易燃易爆、有毒且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的,或未按规定和生产工 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8、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l5603)等规定要求的,包括: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露天贮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未隔离贮存的;易燃气体与助燃

工厂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依据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4.2.1配电箱不应低于200mm;其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 4.3.7配电箱的门、窗关闭应密合,每一个控制开关要有对应的编号,柜门需接地保护,并当设置“当心触电”等安全警示标志。防护门需做接地保护,柜门上设置“当心触电”等安全警示标志。配电房应采取设施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房门口应加挡鼠板,配电房与外界相通的孔、洞应堵死,配电房排风扇、窗户应装网格(10mm×10mm)。配电房与电工房连通处应用门隔开。 《评定标准》:动力及照明配电柜内设置的导线应有相序标志,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配电房门口应配置应急灯,房内至少配置2个灭火器。应为电工配备相应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靴等。配电房内应配备“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等工作牌。配电房门外应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警示标志。按规范要求:做好相序标志黄、绿、红(A、B、C),关好柜门,并设置警示标志。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_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4.1.1距下方相邻地板或地面1.2米及以上的平台、通道或工作面的所有敞开边缘应设置防护栏杆及踢脚板。《固定式钢斜梯及平台安全技术条件》()斜梯增加扶手 整改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第5.1.3条;《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第条、第条。GA95-2007、GB4402、GB4351灭火器使用期为五年,五年过后每年必须送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中有规定:每个灭火器放置点灭火器的数量不能少于2个,不宜多于5个;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2006中有明文规定: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设置“安全出口”的指标标志;2、沿疏散通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3、消防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标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表《(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企业名称:检查时间:年月日项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整改建议备注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1、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是否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 3、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范围是否发生变化(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许可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验收合格等),并按规定申请和实施了变更 4、取得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完成情况(对照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1、是否取得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批准文书,并在有效期内 2、是否按规定申请变更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并取得了批准文书 3、是否未取得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的批准文书擅自开始项目建设 4、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是否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申领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审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完成

危险化学品登记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登记证书是否包含生产的全部危险化学品 生产品种、规模有重大变化和发现有新的危险特性时,是否按规定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标准)1、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比例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设置、工作条件、人员待遇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是否有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接受年度再培训;学历、专业经历等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要求 2、主要负责人是否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是否履行省政府令第260号规定的职责 3、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熟悉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是否掌握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班组和岗位、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一岗一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3 定义 3.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 1)一级重大事故隐患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4 职责 主要负责人负责全厂隐患自查带头工作,并签发全厂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对全厂性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车间领导负责生产车间隐患自查工作;并签发车间级隐患整改通知单;各车间成员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车间领导负责对生产车间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隐患排查专家组负责专家隐患排查工作:并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各部门车间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隐患排查专家组对隐患整改情况的验收。 安全部编制安全检查计划,管理各项安全检查表。 定期评审修改安全检查表。 主要负责人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审批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隐患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登记工作。 5 工作要点 5.1隐患自查 企业开展全厂性隐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生产车间开展隐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组(工段)每天或每班应检查各岗位、工艺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是否存在事故隐患。企业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应亲自参加全厂性检查活动,并随机抽查车间、班组隐患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研究整改;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应深入车间班组,督促、规范和指导隐患排查工作。 5.2重点部位“九必查” 企业在隐患排查中应突出重点,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企业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部位的安全运行状况必查; 2)工艺技术管理、“工艺变更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必查;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 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培训试题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培训试题 一、填空题 1.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______与其后果______的组合; 2.安全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___________,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3.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事故隐患,包括物的____________、人的_____________和管理上的_______等方面。 4.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风险____________,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__________,保证安全生产。 5.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___________,企业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运用_______方法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一般每__年开展一次。 6.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______排查、______排查、______排查、________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________前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 7.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__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__小时; 8.从业人员____________考核上岗,特种作业人员____上岗;

9.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改变时,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______;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0.对于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应进行_____________,并应从工程控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等方面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答案: 1、可能性严重性 2、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作业活动 3、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缺陷 4、全面管控闭环管理 5、长效机制 HAZOP 3 6、综合性专业性季节性重点时段复产复工 7、2 1 8、安全教育培训持证 9、再培训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10、安全风险分析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培训教育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 .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对企业安全作出明确的、公开的安全承诺。应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2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经营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其他要求。 3 .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 .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5 . 督促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 .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7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审批调查报告。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8 . 组织公司重大的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奖惩。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执行总经理及决策层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3 . 组织分管部门制订、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 .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5 .具体负责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6 .做好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的工作,即新改扩建项目做到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7 .定期组织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生产经营动态,及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8 .领导组织好分管部门组织开展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活动。 9 .落实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生产安全生产经营费用的支出;安全生产奖惩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作者:XXX 日期:2020年6月6日 此文档格式为word,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2.07 目录 1总则1 2 基本要求1 3 隐患排查方式及频率2 3.1 隐患排查方式2 3.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3 4 隐患排查重点内容4 4.1 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重点5 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隐患排查重点6 4.3 工艺隐患排查重点7

4.4 设备隐患排查重点8 4.5 电气系统隐患排查重点8 4.6 仪表系统隐患排查重点9 4.7 危险化学品管理隐患排查重点9 4.8 储运系统隐患排查重点10 4.9 消防系统隐患排查重点11 4.10 公用工程隐患排查重点11 5 隐患评估、治理与上报11 5.1 隐患级别12 5.2 隐患评估与治理12 5.3 隐患上报13 6 附件--各专业隐患排查表13 6.1 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表13 6.2 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隐患排查表20 6.3 工艺隐患排查排查表24 6.4 设备隐患排查表27 6.5 电气系统隐患排查表34 6.6 仪表隐患排查表38 6.7 危险化学品管理隐患排查表40 6.8 储运系统隐患排查表42 6.9 消防系统隐患排查表48 6.10 公用工程隐患排查表51

1总则 1.1为了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特制定本实施导则。 1.2本导则主要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带储存的经营、使用等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主要包括: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重大泄漏、火灾爆炸、财产损失等事故的缺陷。 2 基本要求 2.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体制和制度,实现企业隐患的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 2.2企业应建立明确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应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2)明确企业隐患排查、登记管理、治理、上报等的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 制度 1

一、为强化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二、矿属各单位的每一职工都负有隐患排查上报的义务和权利,凡在矿区内发现的隐患都应及时向矿责任单位汇报,重大隐患应向安监站及矿分管领导汇报。 三、矿群监、青岗网络必须认真收集各类隐患信息,每日调度会提请会议安排解决。 四、区队、班组对区域内的生产环节,设施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分析,查出隐患及时上报,并严格执行旬隐患排查制度,将排查结果与当月3、13、23、日报矿安全监察站。 五、十项专业管理人员必须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专业内的不安全问题。并与当月5、15、25日专业内召开碰头会,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专业管理办公室,并在月度专业例会汇报整改情况及重点防范措施的制订。 六、矿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要盯住现场,发现隐患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有措施,及时上报,并与每日碰头会汇报,分析各类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解决。 七、矿安全监察部门及时将各类隐患分解,提出整改意见,责令责任单位整改,并向有关领导汇报,督促落实整改。

八、矿安监部门每旬必须把安全隐患征集、汇总、筛选,C级隐患下整改通知单到责任单位落实,B级隐患汇报矿有关领导安排落实,A级隐患汇报矿领导制定措施报公司备案,落实整改。 附:”三违”行为种类 一、共性”三违”行为: 1、穿化纤衣服,不穿胶靴入井;地面岗位工不穿工作服。 2、入井及作业人员在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 3、酒后入井,酒后值班、上岗,入井人员不配带自救器,不按规定携带便携仪。 4、上下井人员不排队入罐、拥挤、反上下罐。 5、超员乘罐、乘车、抢上、抢下。 6、上山提升时行车行人,上山内候车,上山下口及绳道有人停留或作业。 7、随意脱、座安全帽。 8、井下睡觉。 3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试用版) 目录 No table of contents entries found. 附录A **公司安全检查台帐 附录B **公司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附录C **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附录D **公司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附录E **公司事故隐患等级评审/评价记录表 附录F **公司安全检查表 注:各专业隐患排查表可参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附件 1.总则 1.1为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设,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或控制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以便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保证企业生产安全,特

制定本实施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装置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2.1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企业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并编制《安全检查表》(附录F,各专业检查表可参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附件)。 2.1.1 《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安全检查时应按照安全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附录A)、《事故隐患整改台账》(附录B),并与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2.1.2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主要依据: (1)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企业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 (3)生产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报告; (4)分析人个人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doc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责任分工。 (一)生产部:组织公司各级人员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标准。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250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危险化学 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 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 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

设施)、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监督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企业依法实施危险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变更 申请书 申请单位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经办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填写。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应按照如下原则编写: 晋危化安许证变更B字〔C〕D号 B—表示编号的种类。如属于“申请编号”则为“申”字,属于“受理编号”则为“受”字; C—表示年份。如2013年受理,即填写“2013”; D—表示四位顺序号。 二、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申请书中“申请单位”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申请单位上级单位”是指非法人申请单位隶属的上一级法人或委托法人单位。 四、本申请书表格的填写方法: ⒈法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只填写“申请单位”和“申请单位意见”栏; ⒉非法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除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和“申请单位意见”栏外,还要填写“申请单位上级单位”和“申请单位上级单位意见”栏; 3.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等管理型企业,不需填写本申请书表格

中“生产场所地址”、“从业人员人数”栏。 五、本申请书表格中“成立日期”栏,填写申请单位上级单位或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的日期。 六、本申请书表格中“名称”栏,填写工商登记或经工商部门预先核准过的名称全称。 七、本申请书表格中“经济类型”栏填写与工商营业执照一致的类型。 八、本申请书“变更事项”中“变更内容”栏,填写变更前后“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或者隶属单位(或者企业)的名称或者工商登记注册的单位名称。 九、本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变更范围”栏的“产品名称”,应填写符合《危险化学品目录》的该产品名称或者其主要成份符合《化学品命名通则》(GB/T23955-2009)的中文化学名;“生产能力”,应填写该产品的设计生产量;“工艺系统”,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设备等。 十、本申请书表格中“备注”栏的“生产原料”,应填写生产该产品所需要的主要原料名称;“验收文号”,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系统投产前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的编号;“投产日期”,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系统正式或预计投产的日期。 十一、本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变更范围”和“备注”栏,不能满足需要时,申请单位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表一致。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1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日期: 2017年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批准: 审核:编写: 发布日期: 2016年12月31日实施日期: 2017年01月01日 一.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2017年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二. 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三. 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 四. 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从2017年1月1日开始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 五. 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组长:孔华年 副组长:孔祥荣 成员:殷龙龙孔祥天吴恒宝殷尔铭祁晨晨孔华海殷玉娟唐国强 六. 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协施工管理、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 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与发展(新版)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与发展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13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与发展(新版)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不断增加。截至2010年,全国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2万家,生产7700 多种危险化学品。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状况虽持续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如2005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11.13”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特重大水污染事件;2010年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原油罐区输油管道爆炸事故,造成原油大量泄漏并引起火灾,周边海域受到严重污染;2010年“7.28”南京丙烯管道爆燃事故造成22人死亡。据统计,全球每年因化工事故和化学危害所造成的损失已超过4000亿人民币。因此,分析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与

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近年我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分析 根据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公布的2007-2010年相关事故资料,按照危险化学品类别对事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就发生各类事故起数而言,易燃液体事故最多,占事故总起数的36%,其次是气体事故、腐蚀性物质事故、爆炸品事故,分别占到事故总起数的20%、12%、11%,这四类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79%,死亡人数爆炸事故、气体事故和易燃液体事故占总死亡人数的35%、25%和19%。从事故发生的环节和事故原因分析,据统计生产环节事故最多,死亡人数也最多,分别占到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的81%和8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据统计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最多,占事故总起数的35%,同时导致人员伤亡最为严重,占总死亡人数的35%,其次是设备实施工具附件的缺陷,发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事故总量的16%和13%。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致因分析 海因里希首先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论,用以阐明导致伤亡事故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政府与监管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系列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本企业承诺如下: 一、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企业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按时、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实现安全生产保障渠道多样化。 三、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制度,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致因分析六到位。积极利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风险评估方法,全面排查本单位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设施、电气设备、仪表控制、安全联锁装置等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各类安全设施台帐,明确责任,确保运行可靠;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阀、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均应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五、充分利用化工企业安全生产41条禁令规范职工岗位操作,推行五想五不干安全行为准则,以五想五不干指导安全作业,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严格施工与检维修作业许可管理,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 第 2 页共 5 页

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隐患大全

【一】设备设施 1.反应釜、反应器 1)减速机噪声异常 2)减速机或机架上油污多 3)减速机塑料风叶热融变形 4)机封、减速机缺油 5)垫圈泄漏 6)防静电接地线损坏、未安装 7)安全阀未年检、泄漏、未建立台帐 8)温度计未年检、损坏 9)压力表超期未年检、损坏或物料堵塞 10)重点反应釜未采用双套温度、压力显示、记录报警 11)爆破片到期未更换、泄漏、未建立台帐 12)爆破片下装阀门未开 13)存在爆炸危险反应釜未装爆破片 14)温度偏高、搅拌中断等存在异常升压或冲料 15)放料时底阀易堵塞 16)不锈钢或碳钢釜存在酸性腐蚀 17)装料量超过规定限度等超负荷运转 18)搪瓷釜内搪瓷破损仍使用于腐蚀、易燃易爆场所 19)反应釜内胆于夹套蒸汽进口处冲蚀破损 20)压力容器超过使用年限、制造质量差,多次修理后仍泄漏 21)压力容器没有铭牌 22)缺位号标识或不清 23)对有爆炸敏感性的反应釜未能有效隔离 24)重要设备未制订安全检查表 25)重要设备缺备件或备机 2.贮槽、罐区、槽车 1)液位计模糊或损坏、堵塞 2)静电接地线松动或未连接 3)法兰垫片处泄漏 4)小平台等高位贮槽未能有效固定 5)安全液封液位未达到要求

6)常压贮槽带压使用 7)装料量超过规定限度 8)非常温贮槽未装温度计 9)容器出现裂缝,仍在使用 10)频繁受真空、氮气交变载荷使贮罐破损 11)低沸点溶剂或液化气贮槽受阳光直射 12)室外贮罐等存在运输车辆等撞击危险 13)危险品罐区围堰孔洞未封堵 14)危化品罐区防护堤封堵不严密,任意开设排雨水孔 15)通向排水管的截止阀处于常开等不安全状态 16)危化品罐区的可燃或腐蚀性物料出口管线,其支架未设置吊式压式弹簧补偿措施,或直接采用挠性连接短管 17)危化品罐区未设禁打手机、禁带火源、限高限速等各种警示牌 18)危险品罐区无泄漏、送料操作记录及日常巡查 19)拖拉机随意进入危险品罐区 20)危险品罐区周边有明火或山林火灾 21)危险品罐区操作室使用电炉、电茶壶、电热板等违章用电 22)槽车在装卸地点没有接地装置 23)没有防止操作人员从罐车上坠落的措施 24)未装配有效的阻火器和车况不合格(照明灯损坏或刹车失灵)槽车进入罐区 25)槽车贮罐的安全附件(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无检验日期或存在失效 26)槽车罐体未标明压力容器下次检验日期 27)罐体上无静电拖链、防毒器材或阀门泄漏 28)卸料前和卸料后接地未静置10分钟以上 29)槽车卸料时,司机、押运员离开卸料现场,没有现场监护人员 30)采用敞开式和喷溅式卸料 31)卸料时使贮罐超标准液位或满料溢出 32)氯乙烯槽车卸料时,软管或法兰处泄漏 33)氯乙烯运输送料时,满槽 34)槽车装量不满时多次在厂内运输和卸料 35)卸料车辆为熄火及手闸制动或卸料中途启动车辆 36)在高强闪电、雷击频繁时,从事卸料操作 37)油罐接地点没有2处 38)装卸汽油、甲苯时,操作人员未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的鞋子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特制订此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掌握隐患的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安全运行状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和制止;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执行。 5、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及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按照《事故隐患奖惩制度》标准兑现奖励。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才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本制度: 1、隐患整改的基本原则是:“六定、五不准”。六定:定安全隐患项目、会员限时特惠最后一天,文档免下载券特权立即送 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定隐患整改时间、定隐患整改质量要求、定整改验收部门。五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准推到班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准推到下班;凡班组能整改的不准推到车间(或分厂);凡车间(分厂)能整改的不准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准延迟时间。 2、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可直接上报公司 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3、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 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基层有条件整改的项目,要立即下达安全 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危险因素;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拟制: 审核: 批准: 发布实施

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从而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 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 3.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处置过 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内容。 安全教育的组织形式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以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一种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 在公司或工段之间形成了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 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员负责: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章守纪的必要性。 4.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 生、防尘防毒、电气安全、机械安全、触电与中毒现场急救等。 5.安全生产状况,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生产、包装、储存、装卸、 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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