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管理示范文本
工地防火检查制度范本(2篇)

工地防火检查制度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工地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地内的所有施工单位和人员。
3. 工地防火检查由专门指定的人员负责,定期进行,确保工地内的火灾风险得到及时控制。
二、工地防火检查的内容1. 工地防火设施的检查(1)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阻挡物堵塞。
(3)电线、电源插座等是否有老化、破损等现象,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4)工地建筑物周围是否存在易燃物质,如有,应及时清理或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2. 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检查(1)施工现场是否有明确的禁止吸烟标志和宣传教育措施。
(2)施工进场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具备一定的消防知识。
(3)施工现场是否有明确的危险区域划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施工现场是否安装了明确的火灾报警装置,是否与当地消防部门保持联系。
3. 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防火要求(1)施工材料的存放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是否有专门的存放仓库。
(2)施工设备是否符合相关的防火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火源,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三、工地防火检查的频次1. 工地防火检查应定期进行,具体频次如下:(1)日常检查:每日进行,由现场负责人进行。
(2)周检:每周进行一次,由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
(3)月检:每月进行一次,由安全主管或消防专职人员进行。
(4)季检: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工地安全检查团队进行。
(5)半年检:每半年进行一次,由工地安全主管和消防专职人员共同进行。
2.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如高温、干旱等),工地防火检查的频次应适当增加,确保火灾风险得到及时控制。
四、工地防火检查的记录和处理1. 工地防火检查应有专门的记录表,记录每次的检查内容、结果和处理情况。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按照相关的规定和程序,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模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模版一、总则1. 为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及防火安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人身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防火安全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的施工现场。
2. 施工单位应依法负责本工程的防火安全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负责监管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
3.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人员,包括工程参与人员、职工、设备及材料供应商等,在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本防火安全制度的规定,并积极参与防火安全工作。
二、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措施1. 施工现场应根据消防规定划分成相应的防火分区。
各防火分区的划分应明确,并制定详细的防火分区划定图。
防火墙、防火门、防火窗等必要的防火设施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予以设置。
2.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摆放在易于操作和取用的位置。
消防器材的数量和种类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配置。
3. 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疏散预案,明确人员疏散路线和疏散指示标识,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易于识别,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序地疏散人员。
4.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防止垃圾、杂物等堆积和易燃易爆材料的存放。
易燃易爆材料的存放应符合规定,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分类存放。
5.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应详细并及时报告给项目负责人,确保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6.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作业,电焊等高温作业必须提前申请并制定详细的防火措施方案。
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严格的防火检查,确保火源得到有效控制。
三、工作人员的防火安全措施1.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作服,及时更换磨损的工作服。
2. 所有工作人员应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防火安全意识和基本的防火知识。
3. 所有工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进行火源检查,确保无明火存在。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4.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作业,禁止超负荷操作、过度加班和疲劳作业。
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理细则示范文本

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理细则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进度,确保社会公共的利益,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
第三条施工监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依法行事,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手段干预或者影响施工单位正常的施工活动。
第四条施工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监理能力,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尽职尽责,保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第五条施工监理应当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各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六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和协助,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第七条施工监理应当在施工期间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进整改情况。
第八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和用具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并及时告知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施工监理应当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并向建设单位报告事故情况。
第十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第十一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监理应当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确保其科学合理、符合法规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监理应当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材料,确保其质量和品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四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艺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五条施工监理应当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参与编制工程验收报告,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第四章工程进度管理第十六条施工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进行全面监测和管理,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进行施工。
施工现场防火施工安全监控细则范文

施工现场防火施工安全监控细则范文一、施工现场防火措施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确的标识,包括“禁止吸烟”、“易燃易爆品存放区域”等标示牌,并保持其清晰可见。
2. 确定施工现场的消防通道,并保持其通畅,不得存在障碍物、杂物等。
3. 施工现场应设置合理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4. 确保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正常工作,不得存在漏电、短路等现象。
5. 在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易燃易爆品存放区域,并配备专人管理。
二、易燃易爆品管理1. 易燃易爆品的存放应按照规定,进行分区管理,保证与其他物品相隔一定距离。
2. 易燃易爆品存放区域应设有防火墙和防火门,并保持其常闭状态。
3. 易燃易爆品存放区域的门窗应保持关闭状态,不得长时间开启,以免引发火灾。
4. 易燃易爆品存放区域的温度应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在安全范围内。
5. 易燃易爆品的使用应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使用程序正确,并配备专人负责。
三、施工设备与工具管理1. 施工设备与工具应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2. 施工设备与工具应按照规定存放,不得乱放乱堆。
3. 施工设备与工具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保持场地整洁。
4. 施工设备与工具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火防爆措施,不得擅自修改、调整其结构或动作。
四、施工工地用火管理1. 在施工现场进行焊接、切割等用火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用火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
2. 焊接、切割等用火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
3. 用火作业时,应设立临时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灭火器等,并由专人负责。
4. 用火作业结束后应进行彻底清理,并确保无明火和烟雾。
五、员工防火教育和培训1. 在施工现场进行员工防火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防火知识和操作方法。
2. 员工应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品,如防火服、防火帽等,并根据作业环境的要求进行防护。
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增强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六、安全监测和报告1. 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监测岗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推进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组织、个人。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实行分类管理、安全评估、定期检查、责任追究等措施,确保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
二、消防设计与审查(一)消防设计1.消防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确保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疏散设施等的合理布局、合理设置。
2.消防设计应当考虑建筑物的功能、结构特点、使用人数等因素,确定应当使用的灭火器、灭火系统、疏散设施等。
3.消防设计文件应当详细、准确、完整,包括建筑平面图、消防布局图、消防设施平面图等。
(二)消防审查1.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提交至消防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2.消防审查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30天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3.消防审查部门对于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提出修改意见并告知建设单位。
三、消防施工与验收(一)消防施工1.消防设施的施工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2.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
3.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与监理单位进行沟通,确保消防施工的顺利进行。
(二)消防验收1.建设单位应当在消防设施按照消防设计要求完成后,向消防监督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
2.消防监督机构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3.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四、日常管理与维护(一)日常管理1.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和责任人员。
2.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确保人员疏散、灭火等应急处置能力的实际,演练记录应当保存备查。
(二)维护管理1.消防设施、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本文旨在介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和防火能力。
在施工现场进行工程建设时,消防安全至关重要,任何疏漏都可能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因此,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范,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首先,在施工现场的选址和布局上,要符合消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施工现场应该具备消防通道通畅、消防设施完备、消防车辆便捷进出等基本条件。
施工单位应该与当地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消防演练,确保万无一失。
其次,施工现场应该对危险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危险物品进行清点、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
任何危险作业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此外,在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中,要加强现场管理和监督。
施工单位应该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预案,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应急处置程序和逃生通道。
专门的消防人员应该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随时保持警惕,做好火灾预防工作。
最后,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该得到及时维护和保养。
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消防设备都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
施工单位应该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总的来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保障。
只有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和培训,才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所有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能够重视消防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施工环境。
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范本

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范本1. 引言消防安全是建筑工地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合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的一些范本,旨在提供有关方面的指导和参考。
2. 建筑工地的消防设施建设2.1 灭火器配置根据工地的规模和特点,合理配置灭火器,保证覆盖面积,并确保灭火器的数量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2 灭火器放置位置将灭火器放置在工地易燃易爆区域的出入口、容易引发火灾的场所附近,并保证易于取用,避免被物品挡住。
2.3 消防栓设置根据工地大小和消防栓覆盖范围要求,在工地合适的位置设置消防栓,并确保周围无障碍物阻挡。
2.4 紧急疏散通道设置在建筑工地内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符合要求的紧急疏散通道,并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3. 消防安全培训与教育3.1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培训会议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会议,邀请消防专家或相关机构对工地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识。
3.2 编制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和消防安全要求,编制工地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工地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每个人都清楚消防安全操作流程和方法。
3.3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模拟火灾事故场景,让工地人员实际操作灭火器和紧急疏散,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
4. 工地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4.1 定期检查火灾隐患定期组织对工地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检查,包括电线敷设、用火用电安全、易燃物料存放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 安全警示标识设置在工地易燃易爆区域、消防设备附近等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醒人们注意消防安全,增加防范意识。
4.3 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的检查和督促,确保施工现场符合相关消防安全标准。
5. 紧急事件应急响应预案5.1 制定紧急事件应急响应预案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和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预案,明确不同人员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组织救援和疏散。
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管理范本

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管理范本一、概述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
为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范本。
二、责任分工1. 项目经理承担全面的消防安全责任,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工作,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
2.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培训工作。
3. 各专业分包单位应按照项目经理的要求,配合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场所消防设施的布置和维护要求,明确消防责任人和消防值班制度。
2.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督查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
3. 制定紧急疏散逃生预案,明确各类场所的疏散通道和灭火器材的位置,定期进行演练和培训。
4. 加强对施工工艺和材料的消防安全审核,确保施工材料的消防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四、现场管理要求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指示安全出口、灭火器材等设施的位置。
2.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维护。
3. 施工现场各类作业人员应按规定配戴防护用品,并接受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
4.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熟悉火灾应急处理流程,提高应变能力。
五、材料选用要求1. 施工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材料。
2. 对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的消防性能应进行检测和鉴定,并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六、消防设施维护1. 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2. 检查和维护消防通道、消防栓、灭火器材等设施,保持畅通和有效。
3. 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测试和检修,确保其性能完好。
4. 对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换等工作应及时安排,不得拖延或擅自处理。
七、火灾事故处理1. 在火灾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紧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疏散和灭火。
2. 通知消防部门并配合相关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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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管理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管理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现代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管理,防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凡在现代牧场(集团)有限公司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遵照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一)负责防火安全措施费用使用管理工作,按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费用,做到费用专款专用并建立台帐;(二)成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三)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岗位职责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确定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负责人;(四)定期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立防火安全应急救援系统,编制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六)检查落实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的防火安全措施、设施和器材;(七)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和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八)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五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
总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防火安全管理范围,并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规划中心工程项目部应当依法承担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一)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将防火安全措施费列入安全生产措施费;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单独列出防火安全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项目清单;(二)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费,确保专款专用;(三)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四)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协同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并予以督促、检查;(五)发现一般火险隐患时,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发现重大火险隐患时,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督促立即整改;(六)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一)负责监督检查防火措施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审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审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措施和防火应急救援预案;(二)当施工单位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进行旁站监理;(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火安全生产责任,检查施工现场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四)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发现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或者防火安全操作规程行为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发现重大火险隐患时,应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并督促立即整改,如制止无效或整改不力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八条:临时消防车道的宽度应不小于4米。
临时消防车道距在建建筑外墙宜大于5米。
当临时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4米。
临时消防车道要确保畅通,在临时消防车道上禁止堆物、堆料或停放车辆。
第九条: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筑物,临时消防给水系统须配置加压设备,加压设备应不少于两台(一用一备)。
加压设备选型应根据用水量及总压确定;加压水泵的流量,对多层建筑每小时应不小于18立方米;对高层建筑每小时应不小于36立方米;建筑物高度为24-40米、40-80米、80-120米时,相应的加压水泵扬程应分别为40米、60米、95米、150米;加压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其电源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加压水泵每个月应试运转1-2次;加压水泵控制箱应靠近值班室,值班室应有专人值班;(二)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应不小于6米、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应不小于10米,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应不小于13m,系统最高点自救水枪接口处的水压应不小于0.15兆帕(1.5公斤);(三)系统总进水口即加压设备出口处应安装止回阀,止回阀后设一个消防结合器及卸压装置,结合器高度为1.1米;系统最高点应安装一个压力表;(四)住宅和厂房工程每层应设有消火栓。
在保证通道畅通的条件下,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设一个消火栓;厂房工程每800平方米设一个消火栓。
消火栓宜选用带消防卷盘(JPS0.8-19胶管长25米)的SN65室内消火栓。
消火栓应布置在发挥其最大作用半径的位置,压力大于8.0公斤的消火栓口应设减压孔板;(五)消防立管管材应选用镀锌钢管,不得采用塑料管;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米时,消防立管管径应不小于50毫米;消防立管宜沿外墙柱敷设,布设位置应保证消防车能够靠近;(六)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多层(24米以内)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6立方米,高层(24米以上)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10立方米,水池深度均应不低于1.2米;临时消防用水的总管管径应不小于100毫米;消防水池的水位应定期检查,水量应有保证,消防水池内泥沙、杂物应及时清理;(七)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安装应与工程主体施工同步进行,每一层系统安装完毕都应进行水枪试射,检验水枪有效射程是否大于6米。
建筑高度大于80米的工程,系统应考虑分区设置。
第十条: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部位,应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使用明火,应当清除周围可燃物及其他易燃危险物资,并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专职安全员应负责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
在高处实施电、气焊切割作业时,必须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应有容器接装;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应使用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网。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网,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
电工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当依法遵守下列规定:(一)建筑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建在合适的地点;(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明确划分出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区和禁火作业区;(三)易燃易爆物品应当按其性质专库分类储存,库房应采用阻燃材料搭设,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临时用电应符合防火规定;(四)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应不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作业距离应不小于10米;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专职安全员应当督促作业人员及时进行清理,集中场地临时存放、统一处理,严禁焚烧,临时堆场需设立防火标识,配置防火设施。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配备应当依法遵守下列规定:(一)作业层动火处、办公区、临时宿舍、食堂、仓库等防火部位,每100平方米应配备2个10升的灭火器;(二)临时木工场、油漆间、配电室等防火部位,每25平方米应配备1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三)灭火器必须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灭火器应当加强保养,确保处于有效状态;第十八条: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设施设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必须在空旷地带独立设置;(二)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每幢建筑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米;(三)每间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至少开设一门一窗;(四)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内电气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装,严禁乱拉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五)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食堂和吸烟室,食堂严禁设置在建建筑物内,不得与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合建。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单位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施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
第二十条:建设规划中心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火险隐患时,应依法及时处置。
第二十一条本暂行规定自20xx年4月15日起执行。
建设规划中心20xx年4月9日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