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管理规章制度.doc
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室规章制度

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接待群众制度一、为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按照每年安排省人大代表接待选民一次、每半年安排市人大代表接待选民一次、每季度安排区人大代表接待选民一次,每月安排乡镇人大代表接待群众一次的要求开展代表接待选民工作。
二、人大代表接待群众一般在各工作站内进行,也可以流动工作站形式在所在乡镇辖区内其他村(社区)和单位开展接待活动。
三、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活动,由各工作站安排所在区域的人大代表轮流参加。
接待时,各工作站参加接待的人大代表不少于2名。
四、各工作站安排人大代表接待群众,原则上按照公布、接待、梳理、交办、督办、回复、反馈、归档等八个步骤进行。
工作站应做好人大代表接待群众的有关准备工作,定期做好各项资料的汇总、总结和上报工作,做到接待有安排,来访有记录,处理有反馈。
五、各工作站在代表接待群众安排前3个工作日,应在代表所在选区发布公告,告知具体的接待时间、地点和人大代表姓名。
六、人大代表在接待群众时应携带代表证;在接待过程中,应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将接待情况记录在《代表履职记录本》上。
七、各工作站应根据接待群众活动主题或事先了解的群众诉求,积极邀请区政府领导,区职能部门、各乡镇、各村(社区)负责同志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现场参加接待、现场答复群众。
八、居民群众对于以下机关、部门和单位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可以向人大代表反映:1、区人大及其常委会;2、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3、区人民法院;4、区人民检察院;5、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单位;6、各乡镇人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九、对于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事项,以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检举、控告和涉及群众的个人私事,人大代表应当告知反映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办理。
十、对于群众反映的事项,负责接待的人大代表认为情况不熟悉时,可以向工作站联络员建议由熟悉所反映事项的人大代表协助受理。
地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及其完善

地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及其完善作者:黄小钫来源:《人大研究》 2015年第5期黄小钫为促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需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结合地方人大工作实际,学习借鉴一切有益的成果,不断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法律和制度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是法定的民意代表机关,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最好形式,而人大代表则是法定的民意代言人,是连接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自人大制度创建以来,中国共产党就重视人大工作,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
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强调“人大中的党组织和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要密切联系非党代表和广大群众,经常了解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指出,要“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2]。
这充分体现了执政党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高度重视,是新时期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指导意见。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对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进行规范的完备法律体系,既有根本大法宪法,也有基本法律如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还有各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如代表法实施办法等。
这一系列法律规定,为代表开展联系群众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促进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常态化。
一、地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探索及其成效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党的一项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它不仅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而且是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
为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全国各地进行了广泛地探索和实践,推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注重制度建设,形成了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纵观各地的探索与实践,最突出的特征或者说经验就是重视制度建设——即在总结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意见或办法,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及机制,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提供保障。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1、凌源市人大代表活动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每季度组织人大代表到“代表之家”活动至少一次。
2、活动内容:组织代表学习;开展“三查(察”)活动;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接待选民来信来访;交流履职经验;约见、问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工作部门负责人等活动。
3、每次代表活动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确定活动时间、内容、方式等事项,代表不得无故缺席。
4、代表在活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一起参加。
5、“人大代表之家”建立“一档四簿”,“一档”即:《代表履职档案》;“四簿”即: 《代表活动情况记录簿》、《代表接待选民来信来访登记簿》、《代表活动考勤登记簿》、《代表办实事登记簿》,由“代表之家”管理人员及时记载活动情况和内容。
6、人大代表参加活动时要有活动记录,参加学习时要记学习笔记。
7、每次代表活动结束后,要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凌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
人大代表小组视察调研制度1、人大代表小组可以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
2、视察和调研方式可以采取集中视察调研、专题视察调研和个人持证视察调研等形式,每季度各代表小组组织一次视察调研,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当增加视察调研次数。
3、视察和调研前要制定活动计划,确定活动内容和方式,要做到精密细致无误。
进行视察调研时,事先要通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由其负责联系和安排。
4、代表视察调研不直接处理问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或者代表小组组长整理汇总后,报凌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交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5、视察要注重实效,支持和催促有关国家机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人大代表学习宣传制度1、凌源市人大代表以小组为单位,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方式组织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 次。
2、学习内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方针和政策;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等。
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

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第1篇: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建设,促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特制订以下工作制度。
一、人大代表联络站是本区域各级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应为各级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联络交流和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二、人大代表联络站站长一般由各镇人大代表小组组长担任。
站长负责联络站的全面工作,为本联络站代表开展活动做好组织、保障和服务工作。
人大代表联络站联络员由村干部、驻村干部等担任,协助站长开展工作,负责做好联络站的日常工作。
三、人大代表联络站实行人大代表轮流进站接待群众,一般每个月进行一次。
四、进站的人大代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走访群众,收集社情民意。
五、人民群众可以向联络站反映对国家机关、组织的有关建议意见,对群众反映的属于非公益性、普惠性以及其他属于个人涉法涉诉问题的,联络站不予受理并引导群众到信访部门或按司法程序反映情况。
六、人大代表联络站按照以下办法开展工作:人大代表接访群众后,对能够即时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对需要转交处理的,属于本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本镇人大提交给当地政府研究处理;需要区级以上组织处理的事项,由镇人大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由区人大常委会根据事权交给相关部门或逐级向上报告处理。
人大代表可以就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主席团联系安排持证视察、调研,也可以建议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主席团组织视察、调研。
人大代表就相关单位的办理答复通过代表联络员向群众反馈,并做好解释工作。
应有关单位、组织的邀请,人大代表可以参加或通过联络站委派联络员参加有关问题的座谈、调研和协调工作。
联络员接待人民群众后,要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并转交有关资料。
情况紧急的,应及时报告区、镇人大办公室。
联络站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工作,人大代表依法推动解决基层问题,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七、人大代表联络站实行回复责任制度。
商丘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条例

商丘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4.17•【字号】商丘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商丘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号)《商丘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条例》已由商丘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6日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4月17日商丘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条例(2024年3月6日商丘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8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建设、活动、保障和管理等工作。
本条例所称人大代表联络站,是指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根据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建立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和国家机关联系人大代表的工作平台,是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履职的活动场所。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负责辖区内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建设、管理以及日常运行等具体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人民团体,应当参与、支持和配合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通过人大代表联络站密切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
人大三联系制度

人大三联系制度
人大三联系制度是指在我国基层政治生活中,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与选民之间建立的联系机制。
这种制度是在我国实行代表制民主的过程中形成的,其主要作用是弥补代表制民主的不足,使代表更加贴近选民,更好地代表选民的利益。
具体而言,人大三联系制度包括三个环节:代表选举、代表考察和代表联系。
代表选举是指选民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直接的方式选举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考察是指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以保证代表依法依规地履行职责。
代表联系是指代表与选民之间建立密切联系,听取选民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选民诉求,为选民谋福利,增强代表的代表性和服务性。
人大三联系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提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代表性和参与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和民主监督。
同时,也需要各级政府和人大代表充分重视此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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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制度

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委员在立法、监督、参政议政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原则1.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代表、委员的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服务大局,促进和谐。
2.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充分体现人民意愿,为人民代言、为人民履职。
3. 坚持依法办事,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代表、委员的合法权益。
4. 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的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新机制、新方法。
三、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主要任务1.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解答群众疑问,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参政意识。
2. 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3. 收集和整理提案、建议,参与立法、监督、参政议政等活动,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4. 参加各项履职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提升代表、委员的履职能力。
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主要方式1. 定期开展走访、座谈、讲座等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联系。
2. 建立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方便代表、委员了解社会动态、群众需求。
3. 组织代表、委员参加各类培训、研讨、交流活动,提升代表、委员的综合素质。
4. 落实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提高办理质量。
五、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组织实施1. 设立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领导。
2. 选优配强联络工作人员,确保联络工作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
3. 建立健全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 加强对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考核和评价,激励代表、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六、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保障措施1.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顺利开展。
人大代表相关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人大代表相关制度篇一:人大代表工作室上墙制度人大代表活动日制度1、人大代表工作室平时活动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乡人大委员会工作有关精神组织开展。
2、定期组织代表学习、听取代表意见、接待选民来访、交流履职经验、开展调研活动等。
3、乡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前,由召集人将活动时间、内容、方式等事项通知本室全体代表。
4、乡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有关上级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
5、乡人大代表工作室要及时记载每次活动情况,并在活动结束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乡人大委员会汇报反馈。
xxx乡人大代表工作室制度(一)一、代表学习制度1、代表学习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原则上每季组织一次。
2、集中学习的内容,由乡人大代表工作室根据区人大阶段性工作安排确定,并且事先通知代表。
3、代表参加学习要填写《代表学习登记表》。
二、代表接待选民和群众制度1、代表接待选民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由2位代表负责接待选民和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听取意见和建议。
2、负责接待的代表应填写《代表接待选民和群众来(人大代表相关制度)访登记薄》,详细记录选民和群众反映的主要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根据解决问题所属的职责范围,采取代表建议等方式递交相关国家机关处理。
3、对选民和群众反映的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代表可依据自己了解的情况进行宣传、解释,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4、相关国家机关对代表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工作室应及时向选民或群众进行反馈。
xxx乡人大代表工作室制度(二)三、代表参政督政制度1、每年组织代表开展2次代表参政督政活动。
2、掌握分析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讨论并采用法定的形式提出解决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代表开展参政督政活动可邀请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参加。
四、代表工作登记制度1、参加工作室活动的代表要认真登记代表活动台帐,也可由代表工作室委托专人负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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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闭会期间,县人民代表大会各代表小组每年组织代表走访选民。
至少有一次在XXXX,他们去原选区听取选民的意见,接受选民的监督,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政策、政策,及时沟通人民与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其所属县部门的关系,反映人民的心声,提出建议、批评、意见
第三条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组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每组活动,记录代表组和每名代表的活动情况,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第四条县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将及时总结和推广代表小组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第五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XXXX人民代表大会,表彰和奖励优秀代表群体和优秀代表。
第七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选民管理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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