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超范围经营的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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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案例

行政处罚的案例

行政处罚的案例行政处罚是指国家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作出的一种强制性的惩罚措施。

行政处罚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下面我们将介绍两个关于行政处罚的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行政处罚的实际应用。

案例一,某公司因环境污染被行政处罚。

某化工公司位于某市郊区,生产过程中大量排放有毒废气和废水,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

经环保部门检查,该公司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环保部门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对其处以巨额罚款。

在这个案例中,该公司因为环境违法行为受到了行政处罚。

这一行政处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环境的整体利益,保护公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通过对该公司的行政处罚,不仅能够惩罚违法行为,更能够警示其他企业,促使其加强环境保护意识,遵守环境法规,共同建设美丽的家园。

案例二,某餐饮店因食品安全问题被行政处罚。

某市某餐饮店因食品安全问题频频被曝光,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餐饮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其存在食品卫生不达标、使用过期食材等问题,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监管部门依法对该餐饮店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高额罚款。

这一案例中,该餐饮店因为食品安全问题受到了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和健康。

通过对该餐饮店的行政处罚,不仅能够惩罚违法行为,更能够提醒其他餐饮企业,重视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作出的一种强制性的惩罚措施,其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

通过上述两个案例的介绍,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行政处罚的实际应用,以及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意义。

希望广大企业和公民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卫生监督案例

卫生监督案例

卫生监督案例
某饭店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卫生监督部门罚款一万元。

某城市的一家知名饭店,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

据了解,该饭店存在食品存放不当、厨房卫生差等问题,严重威胁顾客的健康安全。

首先,该饭店存在食品存放不当的问题。

在卫生检查中,卫生监督人员发现该饭店的食品存放区域存在明显的问题,冷冻食品、生鲜食品没有按照温度要求进行存放,导致食品变质甚至滋生细菌。

这不仅影响了食品的质量和口感,还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其次,该饭店的厨房卫生状况较差。

在卫生监督人员的现场检查中,他们发现该饭店的厨房地面、墙面、设备等卫生状况比较差,存在油渍、污垢等卫生问题。

此外,厨房门窗没有及时打扫和消毒,也存在卫生死角。

这些不良的卫生状况不仅容易滋生细菌,还容易导致食品被污染。

针对上述问题,卫生监督部门决定对该饭店进行处罚,并公布处罚结果。

根据有关规定,该饭店被罚款一万元,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此案例展示了卫生监督部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卫生监督部门通过处罚违规行为,不仅保障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提醒了相关企业要加强自身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这也提醒了人们,在选择餐饮场所时,要注重食品安全。

消费者应注意餐饮场所的环境卫生,选择合格的食品,以保证自己的健康。

总之,这一卫生监督案例对食品安全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并通过处罚违规企业,保障了消费者的健康与利益。

只有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与管理,才能构建一个安全的食品环境。

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食品安全法规违规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食品安全法规违规案例分析

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食品安全法规违规案例分析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不仅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也对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为了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权益,各国纷纷制定和实施了食品安全法规。

然而,尽管存在相关法规的保障,仍然有一些企业和个人违规操作,给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食品安全法规违规案例,探讨违规操作及其对社会的不利影响,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案例一:某厂家生产过期食品某食品生产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存在将过期原料和过期产品加工投放市场的违规行为。

在食品安全法规中,明确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守食品保质期限,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然而,该企业为了提高生产效益,不仅违规使用过期原料,还恶意篡改食品保质期限,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这种违规操作导致了多起消费者食物中毒事件,并对消费者的信任产生了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声誉和社会的公信力。

针对这一问题,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食品检测制度,对原料的来源和质量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食品保质期限进行生产和销售。

二、案例二:某食品加工企业使用过量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是为了增添食品的香味、颜色、质地和延长食品保质期等目的而添加到食品中的化学物质。

食品安全法规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有详细规定,明确规定了不同食品的添加剂种类和使用限量。

但是,某食品加工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的吸引力和口感,超过规定限量使用了食品添加剂。

这种违规行为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了潜在威胁,长期摄入过量的食品添加剂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为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需要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添加剂的有效监测和检测,坚决打击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案例三:某小作坊使用劣质原料制作食品某些小作坊为了降低成本,使用劣质原料制作食品,并且存在无证经营的违规行为。

食品安全法规对食品生产企业和个体经营者都有相应的要求,明确要求食品生产者必须具有相应的许可证,并且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食品原料。

触犯食品法律法规的案例(3篇)

触犯食品法律法规的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旨在保障食品安全。

然而,仍有部分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顾法律法规,违规生产食品。

本文将以某食品公司违规生产为例,对触犯食品法律法规的案例进行剖析。

二、案例背景某食品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方便面、饼干等休闲食品的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在成立初期,凭借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口碑,在市场上取得了一定的地位。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该公司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开始采取一些违规手段降低成本。

三、违规行为及原因1. 违规行为(1)使用劣质原料:该公司在采购原料时,为了降低成本,常常采购劣质原料。

例如,在方便面生产过程中,使用含有超标重金属的油料,导致产品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2)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提高产品的口感和保质期,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如吊白块、硼砂等,这些物质对人体健康具有严重的危害。

(3)生产环境脏乱差: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忽视生产环境的卫生,导致食品受到污染。

(4)虚假宣传:该公司在宣传产品时,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2. 违规原因(1)利益驱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是无可厚非的。

然而,某些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不惜违规生产,损害消费者利益。

(2)监管不力:部分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漏洞,导致企业有机可乘。

(3)法律意识淡薄:部分企业负责人及员工法律意识淡薄,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了解不足。

四、案例处理及后果1. 案例处理(1)政府部门查处: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当地监管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对该公司进行查处。

(2)媒体曝光: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舆论压力迫使该公司承认错误。

(3)企业整改:在监管部门的要求下,该公司进行了整改,包括更换原料供应商、改善生产环境、加强员工培训等。

食品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食品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食品法律法规。

本文以某地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为例,分析食品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的应用和不足,以期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借鉴。

二、案例介绍某地一家知名食品生产企业,长期使用不合格的原料生产食品,并在生产过程中添加大量违禁添加剂。

这些食品流入市场后,被消费者购买食用,导致多人出现食物中毒现象。

经调查,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分析(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不得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该企业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食品,并在生产过程中添加违禁添加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该企业生产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属于假冒伪劣产品,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

2. 法律责任分析(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企业生产、销售伪劣食品,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罪。

(2)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食品的;……”该企业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食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第一批)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第一批)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第一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5.12•【字号】•【施行日期】2020.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第一批)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坚持舌尖上的安全零容忍,重拳出击,从严从快从重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震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食品安全市场秩序。

一、东营市保罗商贸有限公司、东营区云超烟酒综合商店涉嫌经营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0年4月1日,东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东城某超市经营的绿豆饼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富马酸二甲脂项目不合格。

东营市局顺藤摸瓜,对该批次绿豆饼的供货商东营保罗商贸有限公司和东营区云超烟酒综合商店进行了追踪调查和检查,对发现的涉案不合格产品进行查扣。

4月7日,东营市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东营市公安局以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

目前共扣押涉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绿豆饼1600千克,涉案货值2.4万元,对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

东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涉案超市立案调查。

二、潍坊市惠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对潍坊惠康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加工风味散装鲅鱼、银鱼产品时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日落黄,货值金额共计11.93万元。

本案经依法移送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区分局立案侦查并由潍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潍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潍坊惠康食品有限公司刘佃明、神相玲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判处刘佃明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判处神相玲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20年2月20日,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对潍坊惠康食品有限公司、刘佃明、神相玲做出行政处罚:吊销潍坊惠康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刘佃明、神相玲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行政处罚案例评析3(有价值)

行政处罚案例评析3(有价值)

【案由】王某某(张店某某海参馆)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承办人】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点评人】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隋海东【案情简介】2007年5月16日,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对张店某某海参馆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该馆卫生许可证已于2006年12月21日到期,超过有效期限后继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门厅点菜区鱼缸内有16尾活河豚鱼待售;8名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卫生监督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并拍照取证。

经负责人批准对其河豚鱼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同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受理、立案后,案件合议认为河豚鱼拍照照片标注黑头鱼,作为证据容易引起歧义,对当事人加工经营河豚鱼不做行政处罚。

对其他两项违法行为,根据《食品卫生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并参照淄博市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建议给予当事人罚款21600元的行政处罚。

经重大案件事先(听证)告知负责人讨论审批,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应当事人申请,淄博市卫生局于2007年8月7日举行了听证。

听证合议认为当事人已经办理了卫生许可证,达到了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和教育当事人的目的,建议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在《食品卫生法》的自由裁量范围内,并参照淄博市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给予当事人罚款11600元的行政处罚。

经负责人审核批准,于2007年8月下旬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点评】本案作为较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从案件调查取证,到下达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波三折,且同时涉及卫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作者认为其间一些细节为今后的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带来很多启示,在此略作表述,仅供参考。

1、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卫生部《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在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从受理到执行的过程中,卫生行政执法机关有多层次,逐渐推进的内部纠偏、纠错机制,以保证案件最终处理的合法与公平公正。

「卫生监督学案例分析及思考题」

「卫生监督学案例分析及思考题」

卫生监督学案例分析及思考题第一章卫生法基础一、问答题1.我国卫生法的原则和特征是什么?2.我国卫生法制定的原则是什么?3.我国卫生法律关系有哪些特点?4.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5.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是什么?6卫生法律责任有哪些形式?承担卫生法律责任应分别具备哪些要件?二、案例分析题案例1:一起霍乱弧菌感染案[案情介绍]某年9月19日下午4时,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该县丙镇中心卫生院电话报告发现2例疑似霍乱病人。

当该县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赶到现场调查核实时,镇卫生院已收治了7例疑似霍乱病人。

经临床检查、检验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这7例病人感染的就是霍乱。

事情的经过是:9月17日中午,这7人参加了A女士在该镇某餐馆举办的生日午餐。

A女士为午餐要了甲鱼。

餐馆从该镇的水产经销者B处购买了该批甲鱼。

水产经销者B的甲鱼来自沿海某城市。

这批甲鱼的来源地当年曾发生过霍乱疫情。

经过对水产经销者B销售剩下的甲鱼抽取2只进行检测,均发现O139霍乱弧菌。

整个过程证实,餐馆将感染有霍乱弧菌的甲鱼加工给了就餐者,直接造成就餐者感染霍乱。

根据事实,依据有关法律,该餐馆被县卫生局处以责令暂停营业、罚款处罚;该餐馆并承担了对就餐者及A女士的经济赔偿。

水产经销者B也受到法律制裁。

讨论提示题:1.本案中哪些人和机构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其法律关系要素是什么?2.引起该法律关系产生、消灭的法律事实是什么?案例2:香辣童子鸡中亚硝酸盐超标案[案情介绍]2004年X月X日16时40分,某市某区卫生局接到X医院急诊室报告,有4人在XXX餐馆就餐后到该院就诊,疑为亚硝酸盐中毒。

区卫生局马上派出14名卫生监督员分两路到达XXX餐馆和X医院进行调查、诊断并协助救治。

在调查过程中陆续又有12名相似症状人员前来就诊。

通过调查发现,以上所有就诊患者同属某单位职工,在午餐时均食用了单位食堂制作的香辣童子鸡。

19时,卫生监督员赶到该单位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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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
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健康管理制度、健康档案 培训制度、培训挡案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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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所 环 境 (一)
合理布局 按流程合理布局
原料进入
原料处理
面积 独立隔间设置 专间设置 厕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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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成品 加工
成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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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 所 环 境 (二)
环境卫生
应当保持食品加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 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废弃物存放容器或场所应密闭,无垃圾外溢、滴漏现象
烹调间
原料检查 烧熟煮透 加工用的容器(盆、盘等)和用具生熟分开 调味品使用前检查 成品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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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 能 间 操 作(续3)
面点间
原料检查 食品添加剂使用 原料与成品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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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 能 间 操 作(续4)
备餐及供餐间
人员进出 室温 消毒(空气、操作台、工用具、容器) 成品存放 (时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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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施 设 备 (五)
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大小、数量、位置 水池设置
食品原料清洗水池 餐用具清洗消毒专用水池 清洁用具水池
各类水池严格分开,并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不得混用 所用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在专用设施内存放 保洁设施(标识、密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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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施 设 备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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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设 施 设 备 (三)
供水设施
供水应能保证加工需要,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 卫生标准》规定
非饮用水与食品加工用水管道系统应完全分离,并有明显区 分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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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设 施 设 备 (四)
通风排烟设施 良好通风设施 (自然、机械) 机械排风(烹饪产生油烟、蒸箱产生蒸汽) 排气口网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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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间操作
加工操作间
粗加工间与切配间 烹调间 面点间
备餐及供餐间 餐用具洗消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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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 能 间 操 作(续1)
粗加工间与切配间
配备足够的粗加工台 (肉禽、水产、蔬菜 ) 认真检查原料,并洗净 半成品存放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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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 能 间 操 作(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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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设 施 设 备 (一)
专间设施
通过式预进间(洗手、消毒、更衣) 内部配备
空调(独立)与温显设备 空气消毒设施 洗消设施 废弃物存放容器(非手动开启式)
地面、墙裙
门、传递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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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设 施 设 备 (二)
洗手消毒设施 数量、位置(食品处理区、餐厅) 消毒用品、标识 排水装置 水池材质与结构 水龙头(非手触动式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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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 能 间 操 作(续5)
餐用具洗消间
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规范操作 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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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 能 间 操 作(续6)
餐用具清洗消毒方式
手工
一刮(刮掉沾在餐饮具表面上的大部分食物残渣、污垢 ) 二洗(用含洗涤剂溶液洗净餐饮具表面 ) 三冲(用清水冲去残留的洗涤剂 ) 四消+冲洗(物理消毒或化学消毒,用净水冲去残留的消毒剂 ) 五保洁 (及时放入密闭的餐具保洁柜内 )
设 施 设 备 (八)
设备、工具和容器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 易清洗消毒 摆放不产生交叉污染 明显区分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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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施 设 备 (九)
废弃物站暂存设施 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能密闭,易清洗 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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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施 设 备 (十)
场所及设施设备管理
应建立并落实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 制度,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设备随时保持清洁
应建立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并 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
食品处理区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设备 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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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贮存
采购 一般要求 采购索证(不同采购渠道) 查验与记录 贮存 常温贮存 冷冻(藏)
防尘、防鼠、防虫设施 有效设置
与外界相通的门窗 加工场所内 排水沟出口、排气口 食品库房
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
(固定场所、上锁、警示标识、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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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施 设 备 (七)
采光照明设施 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 ,光源应不改变所
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 防护罩 、防爆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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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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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主要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 《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 《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 ➢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
洗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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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 能 间 操 作(续7)
餐用具消毒方法
物理消毒
热力消毒(100℃ ≥ 10分钟)
红外线 (≥120℃ ≥10分钟)
洗碗机 (85℃
≥40秒)
化学消毒
有效氯250ppm ≥ 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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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 可 管 理 (二)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学校负责人作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学校对外承包食堂的,必须严格按照准入要求,并把保证食品安全作
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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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 可 管 理 (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关键环节操作规程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投诉受理制度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食品留样登记制度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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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要点
许可管理 人员管理 场所环境 设施设备 采购贮存 功能间操作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食品留样 餐厨废弃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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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 可 管 理 (一)
亮证 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有效 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 许可范围 严格按核定的许可范围加工制作食品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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