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200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一、引言建筑桩基技术规范是指为了保证建筑物基础的稳定安全,规范建筑桩基施工的标准和要求。
建筑桩基是一种常见且重要的基础形式,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建筑物的施工中。
本文将从桩基的概念、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二、桩基概述桩基是指通过钢筋混凝土或其他适当的材料,将钢筋混凝土桩或预制桩等打入土层中,以承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垂直重力和横向荷载的一种基础形式。
桩基主要有灌注桩、钻孔灌注桩、成孔灌注桩等类型,其中最常见的是灌注桩。
三、桩基施工过程1. 桩基设计:桩基施工前,必须进行桩基的设计。
设计要符合国家规范、相关标准和建设设计文件的要求,确保桩基的承载力和稳定性。
2. 地质勘察:在施工前进行地质勘察工作,了解地下土层的情况,包括土质、水位等,并根据勘察结果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法和桩基类型。
3. 施工准备:准备好所需材料、设备和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效率。
4. 打桩:根据设计要求,选择适宜的桩机进行打桩。
打桩过程中,需保证桩的垂直度和间距的一致性,并按要求进行锤击数计算和记录。
5. 检测质量:在打桩过程中,进行质量检测,包括桩的竖向压力、破坏性试验等,以确保桩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6. 完成桩基:完成桩基后,进行封顶处理,包括切割和修整桩顶,并在桩顶浇注混凝土,以便于进行上部结构的施工。
四、桩基质量控制为了保证桩基施工的质量,有必要进行质量控制。
具体控制措施如下:1. 施工管理:建立合理的施工组织机构,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责任,并进行定期的施工检查和工程记录。
2. 材料控制:桩基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并进行检测和验收。
3. 设备管理:桩机等施工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4. 桩机操作: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具备一定的桩机操作经验,保证操作技术的熟练性和准确性。
5. 监督检测:聘请专业监理机构对桩基施工进行监督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并提供监测报告。
建筑桩基础技术规范

建筑桩基础技术规范
建筑桩基础技术规范主要包括桩基础的选型、施工、验收等方面内容。
以下为建筑桩基础技术规范的一些要点,以供参考:
一、选址
1. 桩基础施工前,需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地质情况和地下水位,以便选择合适的桩型和施工方法。
二、桩的类型选择
1. 根据土质情况和承载力要求,选择合适的桩型,如钢筋混凝土桩、钢管桩、预应力桩等。
2. 桩长的选择应考虑到承载力要求、地下水位、地质条件等因素。
三、桩基础施工方法
1. 桩基础施工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阶段、施工方法、施工顺序等内容。
2. 桩基础施工时,需采用专用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确保桩的垂直度和水平度。
3. 施工过程中,需控制桩的下沉速度和沉降量,避免过快或过大的沉降。
四、桩基础验收
1. 桩基础施工完成后,需进行桩基础的验收,包括检测桩长、竖向承载力、侧向承载力等指标。
2. 竖向承载力的验收可通过载荷试验或静载试验来进行。
3. 侧向承载力可通过静载试验、加载试验或数值模拟分析等方
法来进行评定。
五、质量控制
1. 桩基础施工过程中,需加强质量控制,确保施工质量的稳定和可靠性。
2. 桩基础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3. 施工中需定期检测桩身的夯实度、强度等指标,确保桩体质量合格。
4. 施工过程中需进行安全检查,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综上所述,以上是建筑桩基础技术规范的一些要点,这些规范旨在保障桩基础施工的质量和安全,确保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在实际施工中,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和补充。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条文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条文说明前言《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经建设部2003年3月27日以第133号公告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检测、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100013)。
1 总则1.0.1 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多与基础工程质量有关,其中有不少是由于桩基工程的质量问题,而直接危及主体结构的正常使用与安全。
我国每年的用桩量超过300万根,其中沿海地区和长江中下游软土地区占70%~80%。
如此大的用桩量,如何保证质量,一直倍受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各方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关注。
桩基工程除因受岩土工程条件、基础与结构设计、桩土体系相互作用、施工以及专业技术水平和经验等关联因素的影响而具有复杂性外,桩的施工还具有高度的隐蔽性,发现质量问题难,事故处理更难。
因此,基桩检测工作是整个桩基工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只有提高基桩检测工作的质量和检测评定结果的可靠性,才能真正做到确保桩基工程质量与安全。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基桩检测技术、特别是基桩动测技术得到了飞速发展。
从国内外基桩检测实践看,如果不将动测法作为质量普查和承载力判定的补充手段,很难在人力和物力上对桩基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检测和评价。
因此,利用理论和实践渐趋成熟的动测技术势在必行。
但同时应注意,与常规的直接法(静载法、钻芯法)相比,动测法对检测人员的经验与理论水平要求高。
况且,动测法在国内起步近三十年,但推广应用才十年,仍属发展中的技术,经验和理论有待进一步积累和完善。
目前,国内有关基桩检测的标准虽已形成初步系列,但这些标准只针对一类检测方法单独制定,有关设计规范对基桩检测的规定比较原则,主要侧重于为桩基设计提供依据。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物在地基工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要求。
本文将对建筑桩基技术规范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析,内容包括桩基的分类、设计原则、施工要求等方面。
一、桩基的分类桩基可以根据其材料、施工方法、桩身形状等方面进行分类。
根据材料可以将桩基分为混凝土桩基、钢桩基和木桩基。
混凝土桩基是最常见的桩基类型,它具有强度高、耐久性好的特点。
钢桩基则适用于特殊情况下需要承受大荷载的建筑物。
木桩基主要用于某些特殊场合或是临时性建筑物的基础。
根据施工方法,桩基可分为灌注桩、沉桩、钻孔灌注桩等。
灌注桩是将预制好的桩体沿桩孔灌注形成的桩基,适用于砂土地层。
沉桩则是将桩体直接打入地下,适用于软土地层。
钻孔灌注桩是在钻孔的同时灌注浆液,适用于砂土和软土地层。
二、设计原则桩基的设计应根据工程地质情况、建筑物荷载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设计。
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1. 承载力原则:桩基的承载能力应满足建筑物的荷载要求,以确保建筑物的稳定性。
2. 构造原则:桩基的结构形式应便于施工,并且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以抵抗地震等外力影响。
3. 经济合理原则:在满足安全可靠性的前提下,设计应尽量节约材料和减少成本。
4. 环境友好原则:设计应考虑环保因素,减少对土地和水资源的破坏。
三、施工要求桩基施工是保证桩基质量的关键环节,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求。
1. 施工前准备:施工前需要对工地进行清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
同时还需要进行地质勘察和试验,获取所需的设计参数。
2. 桩基施工技术: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法和设备,并确保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对于某些特殊情况,还需要进行试桩或者试锤。
3. 桩基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所用材料进行质量检查,并对桩基进行实时监测。
施工结束后,还需要进行验收和检测,确保桩基的承载能力和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4. 安全防护: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完整word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1.0.1 为了在桩基设计与施工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桩基的设计与施工。
1.0.3 桩基的设计与施工,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上部结构类型、荷载特征、施工技术条件与环境、检测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精心施工。
1.0.4 本规范系根据《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GBJ68-84的基本原则制订。
与建筑结构有关的符号、单位和术语按《建筑结构设计基本术语、通用符号和计量单位》GBJ83-85采用。
1.0.5 采用本规范时,土分类按现行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规定执行;荷载取值按现行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执行;混凝土桩和承台的截面计算按现行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钢桩的截面计算按现行的《钢结构设计规范》规定执行。
对于特殊土地区的桩基、地震和机械振动荷载作用下的桩基,尚应按现行的有关规范执行。
本规范未作规定的其他内容,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基本设计规定3.1 基本资料3.1.1 桩基设计应具备以下资料:3.1.1.1 岩土工程勘察资料(1)按照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要求整理的工程地质报告和图件;(2)桩基按两类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所需用的岩土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值;(3)对建筑场地的不良地质现象,如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土洞等,有明确的判断、结论和防治方案;(4)已确定和预测的地下水位及地下水化学分析结论;(5)现场或其他可供参考的试桩资料及附近类似桩基工程经验资料;(6)抗震设防区按设防烈度提供的液化地层资料;(7)有关地基土冻胀性、湿陷性、膨胀性的资料。
3.1.1.2 建筑场地与环境条件的有关资料(1)建筑场地的平面图,包括交通设施、高压架空线、地下管线和地下构筑物的分布;(2)相邻建筑物安全等级、基础型式及埋置深度;(3)水、电及有关建筑材料的供应条件;(4)周围建筑物及边坡的防振、防噪音的要求;(5)泥浆排泄、弃土条件。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buildingfoundation pilesJGJ 106 —2003J 256 —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Technical code for test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pilesJGJ 106 —2003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2003 年7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33 号《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106 —2003,自2003 年7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3.1.1 、4.3.5 、4.4.4 、6.4.6 、8.4.7 、9.2.3 、9.2.4,9.4.2 、9.4.5 、9.4.15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基桩高应变动力检测规程》JGJ1O6 —97 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 年3 月21 日前言依照建设部建标[2000 ]284 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通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桩基工程基桩检测的实践体会和科研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要紧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差不多规定、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安静载试验、钻芯法、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法等。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治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说明,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 号;:100013)本规范参加编写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港湾工程设计研究院冶金工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检测中心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深圳市勘察研究院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要紧起草人:陈凡徐天平朱光裕钟冬波刘明贵刘金砺叶万灵滕延京李大展刘艳玲关立军李荣强王敏权陈久照赵海生柳春季沧江目录1 总则 (8)2 术语、符号 (9)2.1 术语 (9)2.2 符号 (10)3 差不多规定 (13)3.1 检测方法和内容 (13)3.2 检测工作程序 (14)3.3 检测数量 (15)3.4 验证与扩大检测 (17)3.5 检测结果评判和检测报告 (18)3.6 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 (19)4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20)4.1 适用范畴 (20)4.2 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20)4.3 现场检测 (21)4.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23)5 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25)5.1 适用范畴 (25)5.2 设备仪器及其安装 (25)5.3 现场检测 (25)5.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26)6 单桩水安静载试验 (28)6.1 适用范畴 (28)6.3 现场检测 (29)6.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29)7 钻芯法 (32)7.1 适用范畴 (32)7.2 设备 (32)7.3 现场操作 (32)7.4 芯样试件截取与加工 (33)7.5 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 (34)7.6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34)8 低应变法 (37)8.1 适用范畴 (37)8.2 仪器设备 (37)8.3 现场检测 (37)8.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38)9 高应变法 (41)9.1 适用范畴 (41)9.2 仪器设备 (41)9.3 现场检测 (41)9.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43)10 声波透射法 (48)10.1 适用范畴 (48)10.2 仪器设备 (48)10.3 现场检测 (48)10.4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49)附录A 桩身内力测试 (54)附录C 静载试验记录表 (60)附录D 钻芯法检测记录表 (61)附录E 芯样试件加工和测量 (63)附录F 高应变法传感器安装 (64)附录G 试打桩与打桩监控 (66)G.1 试打桩 (66)G.2 桩身锤击应力监测 (66)G.3 锤击能量监测 (67)附录H 声测管埋设要点 (68)本规范用词说明 (69)1 总则1.0.1 为了确保基桩检测工作质量,统一基桩检测方法,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使基桩质量检测工作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正确评判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一、桩基基础施工技术规范
(一)施工工艺要求
1、在安装桩基前,要根据结构抗震要求、现场环境条件搭起临时的模板、表面校平,以便安装桩基深度控制。
2、原始土层一般不在低于桩顶0.3米处,不得存在自流水和自潮汐等水文条件,不
得存在砂及重粘土屒层。
3、桩命名应按照施工图示或现场标识,严格按照表面顺序进行堆置,每一面的桩顶
高度应尽量一致匀称。
4、桩内的混凝土注浆,及其与桩体的结合处,应有较好的排水效果。
5、安装桩基钢筋后,应按规定配置好辅助及支撑钢筋,以防止拉应力的引起的桩体
变形,及配置征令梁。
6、桩基加固,采取合适的技术措施对临时和永久性桩基做合理的计算及设计,以分
析和确保桩基安全性能。
(二)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1、桩基深度及抗震增量计算时,应考虑地基抗剪系数和水位变化的影响,并实测现
场地基动残、静残配合度。
2、桩基立管型及角口处,应充分考虑管体与桩体间拉应力的关系,根据形式变化,
选择合适的抗震技术措施,避免拉应力过大而引起桩体变形及损伤。
3、桩油和铺设底板时,应严格控制其厚度、能耐受外力及抗腐蚀性,以确保设桩定
位的准确性。
4、桩油和缝填料使用完毕后,需及时清理掉其余的材料,以确保施工质量。
5、施工完毕后,需对整个桩基系统进行详细的质量验收,并补偿其余部位的定位与
深度,以确保桩基的完整性及稳固性。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桩基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提高建筑桩基的承载力和稳定性,制定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操作规范。
下面是一个大致的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的简要说明,内容包括材料要求、施工要求和监测要求等。
一、材料要求1. 桩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材质应良好,无裂纹、缺陷等缺陷。
2. 桩身外露部分应做防腐处理,以延长桩的使用寿命。
3. 桩基灌注桩时所用的水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强度等级不低于C30,并且应及时与现场质检部门取样检测。
二、施工要求1. 桩基施工前应进行地质勘探和桩基设计,确定桩的类型、直径和长度等技术参数。
2. 桩基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桩身要垂直、平直、无倾斜,且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桩身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定位桩,以确保桩身的位置和方向的准确性。
4. 桩身的灌注混凝土应采用搅拌车运输,并在施工现场通过振动钢筋器进行振捣,以保证桩身的密实性和质量。
5. 桩基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桩身进行养护,特别是在高温天气中,应加强养护措施,以防止裂缝的产生。
三、监测要求1. 桩基施工过程中应进行桩身垂直度和轴向力的监测,通过安装测斜仪和应变计等仪器设备,记录桩身的竖向位移和桩身受力情况。
2. 在桩基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动载荷试验和静载荷试验,测试桩身承载能力和桩身的变形性能。
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桩基稳定性和安全性得到保证。
3. 工程竣工后,应定期对桩基进行监测,特别是在大气温度变化较大的情况下,要加强对桩身的检测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桩身的裂缝和变形。
总之,建筑桩基技术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桩基施工质量和安全性,提高桩基的承载力和稳定性,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通过材料要求、施工要求和监测要求的规范制定和严格执行,可有效避免桩基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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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灌注桩:4.1.2桩身混凝土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25,混凝土预制桩尖强度等级不得小于C30。
2.灌注桩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5mm,水下灌注桩的主筋混凝土保护层不得小于50mm。
6.1.4成桩机械必须经鉴定合格,不得使用不合格机械。
6.2.6粗骨料可选用碎石,其骨料粒径不得大于钢筋间距最小净距的三分之一。
6.2.7检查成孔质量合格后应尽快灌注混凝土,直径大于1000m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立方米的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1组试件:直径大于1000m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量不超过25立方米的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1组:每组试件应留3件。
6.3.2泥浆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期间护筒内的泥浆面应高出地下水位1000mm以上,在受水位涨落影响时,泥浆面应高出最高水位1500mm以上;2.在清孔过程中,应不断置换泥浆,直至浇注水下混凝土;3.浇注混凝土前,孔底500mm以内的泥浆比重应小于1,。
25:含砂率不得大于8%;粘度不得大于28s;4.在容易产生泥浆渗漏的土层中应采用维持孔壁稳定的措施。
6.3.9钻孔达到设计深度灌注混凝土之前,孔底沉渣厚度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端承型桩,不应大于50mm2.对摩擦型桩,不应大于100mm3.对抗拔、抗水平力桩,不应大于200mm6.3.26钢筋笼吊装完毕后,应安置导管或气泵管二次清孔,并应进行孔位、孔径、垂直度、孔深、沉渣厚度等检查,合格后应立即灌注混凝土。
6.3.27水下灌注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下灌注混凝土必须具备良好的和易性,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坍落度宜180—220mm;水泥用量不应少于360kg每立方(当掺入粉煤灰时水泥用量可不受此限);2.水下灌注混凝土的含砂率宜为40%—50%,并宜选用中粗砂;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应小于40mm;3.水下灌注混凝土宜掺外加剂。
6.3.30灌注水下混凝土质量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1.开始灌注混凝土时,导管底部至孔底的距离宜为300—500mm;2.应有足够的混凝土储备量,导管一次埋入混凝土灌注面以下不应少于800mm3.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宜为2000—6000mm。
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灌注面,并应控制提拔导管速度,应有专人测量导管埋深及内外混凝土灌注面的高差,填写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4.灌注水下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每根桩的灌注时间应按初盘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控制,对灌注过程中的故障应记录备案;5.应控制最后一次灌注量,超灌高度宜为800—1000mm。
凿除泛桨高度后必须保证暴露的桩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等级。
混凝土预制桩(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4.1.5预制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实心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40;预制桩纵向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0mm。
4.1.7预制桩的分节长度应根据施工条件及运输条件确定;每根桩的接头数量不宜超过3个。
7.1.5确定桩的单节长度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满足桩架的有效高度、制作场地条件、运输与装卸能力;2.避免在桩尖接近或处于硬持力层中时接桩。
7.2.1混凝土实心桩的吊运应符合下列规定:1.混凝土设计强度达到70%及以上方可起吊,达到100%方可运输。
2.桩起吊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平稳,保护桩身质量;3.水平运输时,应做到桩身平稳放置,严禁在场地上直接拖拉桩体。
7.2.2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的吊运应符合下列规定:1.出厂前应作出检查,其规格、批号、制作日期应符合所属的验收批号内容。
2.在吊运过程中应轻吊轻放、避免剧烈碰撞;3.单接桩可采用专用吊钩勾住桩两端内壁直接进行水平起吊;4.运至施工现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及在吊运过程中产生裂缝的桩。
7.2.3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最下层与地面接触的垫木应有足够的宽度和高度,堆放时桩应稳固,不得滚动;2.应按不同规格、长度及施工流水顺序分别堆放;3.当场地条件许可时,宜单层堆放;当叠层堆放时,外径为500-600mm的桩不宜超过4层。
外径为300-400mm的桩不宜超过5层;4.叠层堆放时,应在垂直于桩长度方向的地面上设置2道垫木,垫木应分别位于桩端0.2倍桩长处;;底层最外缘的桩应在垫木处用木楔塞紧;5.垫木宜选用耐压的长木枋或枕木,不得使用有棱角的金属构件。
7.2.4取桩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桩叠层堆放超过2层时,应采用吊机取桩,严禁拖拉取桩;2.三点支撑自行式打桩机不应拖拉取桩。
7.3混凝土预制桩的接桩7.3.2接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接接桩,钢板宜采用低碳钢,焊条宜采用E43;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要求。
接头宜采用探伤检测,同一工程检测量不得少于3个接头。
7.3.3采用焊接接桩除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SJ8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下接桩段的的桩头宜高出地面500mm2.下接桩的桩头处宜设导向箍。
接桩时上下节桩段应保持顺直,错位偏差不宜大于2mm。
接桩就位纠偏时,不得采用大锤横行敲打;3.桩对接前,上下端板表面应采用铁刷子清刷干净,坡口处应刷至露出金属光泽;4.焊接宜在桩四周对称的进行,待上下桩节固定后拆除导向箍再分层施焊;焊接层数不得少于2层,第一层焊完后必须把焊渣清理干净,方可进行第二层的施焊,焊缝应连接、饱满;5.焊好后的桩接头应自然冷却后方可继续锤击,自然冷却时间不宜少于8min;严禁采用水冷却或焊好即施打。
6.雨天焊接时,应采取可靠的防雨措施;7.焊接接头的质量检查,对于同一工程探伤抽样检验不得少于3个接头。
7.4锤击桩7.4.3桩打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桩帽或送桩帽与桩周围的间隙应为5—10mm;2.锤与桩帽、桩帽与桩之间加设硬木、麻袋、草垫等弹性衬垫;3.桩锤、桩帽或送桩应和桩身在同一中心线上;4.桩插入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
7.4.4打桩顺序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密集桩群,自中间向两个方向或四周对称施打;2.当一侧毗邻建筑物时,由毗邻建筑物处向另一方向施打;3.根据基础的设计标高,宜先深后浅;4.根据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7.4.6桩终止锤击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桩端位于一般土层时,应以控制桩端设计标高为主,贯入度为辅。
2.桩端达到坚硬、硬塑的黏性土、中密以上粉土、砂土、碎土类及风化岩土时,应以贯入度控制为主,桩端标高为辅;3.贯入度已达到设计要求,而桩端标高未达到时,应继续锤击3阵,并按每阵10击的贯入度不应大于设计的数值确认,必要时,施工控制贯入度应通过试验确定。
7.5静压桩7.5.1采用静压沉桩时,场地地基承载力不应小于压桩机接地压强的1.2倍,且场地应平整。
7.5.4压桩机的每件配重必须用量具核实,并将其质量标记在该件配重的外露表面;液压式压机的最大压桩力应取压桩机架重量的和配重之和乘以0.9.7.5.7最大压桩力不得小于设计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必要时可由现场确定。
7.5.13静压送桩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测量桩的垂直度并检查桩头质量,合格后方可送桩,压、送作业应连续进行;2.送桩应采用专制钢质送桩器,不得将工程桩用作送桩器;3.当场地上多数桩的有效桩长L小于或等于15m或桩端持力层为风化软质岩,可能需要复压时,送桩深度不宜超过1.5m。
4.除满足本条上述3款规定外,当桩的垂直度偏差小于1%,且桩的有效桩长大于15m时,静压桩送桩深度不宜超过8m。
5.送桩的最大压桩力不宜超过桩身允许抱压压力的1.1倍。
4.2承台构造:4.2.1桩基承台的构造,应满足抗冲切、抗剪切、抗弯承载力和上部结构要求,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独立柱下桩基承台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500mm,边桩中心至承台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桩的直径或边长,且桩的外边缘至承台边缘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
对于墙下条形承台梁,桩的外边缘至承台梁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承台梁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300mm。
2.高层建筑平板式和梁板式筏形承台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400mm,墙下布桩的剪力墙结构筏形承台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200mm。
3.高层建筑箱形承台的构造应符合JGJ6规范。
4.2.5.5承台底面钢筋的混凝土厚度,当有混凝土垫层时,不应小于50mm,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此外尚不应小于桩头嵌入承台的长度。
4.2.4桩与承台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桩嵌入承台内的长度对中等直径桩(250mm至800mm)不宜小于50mm;对大直径(大于800mm)桩不宜小于100mm。
2.混凝土桩的桩顶纵向主筋应锚入承台内,其锚入长度不宜小于35倍纵向主筋直径。
对于抗拔桩,桩顶纵向主筋的锚固长度应按3.对于大直径灌注桩,当采用一柱一桩时可设置承台或将桩与柱直接连接。
4.2.5柱与承台的连接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一柱一桩基础,柱与桩直接连接时,柱纵向主筋錨入桩身内长度不应小于35倍纵向主筋直径。
2.对于多桩承台,柱纵向主筋应錨入承台不应小于35倍纵向主筋直径:当承台高度不满足锚固要求时,竖向锚固长度不应小于20倍纵向主筋直径,并向柱轴线方向呈90度弯折。
3.当有抗震设防要求时,对于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柱,纵向主筋锚固长度应乘以1.15的系数;对于三级抗震等级的柱,纵向主筋锚固长度应乘以1.05的系数。
4.2.7承台和地下室外墙与基坑侧壁间隙应灌注素混凝土,或采用灰土、级配砂石、压实性较好的素土分层夯实,其压实系数不宜小于0.94。
8.承台施工8.1.5挖土应均衡分层进行,对流塑状软土的基坑开挖,高差不应超过1.0m。
8.1.9在承台和地下室外墙与基坑侧壁间隙回填前,应排除积水,清除虚土和建筑垃圾,填土应按设计要求选料,分层夯实,对称进行。
9.桩基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9.1.2桩基工程的检验按时间顺序可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前检验、施工检验和施工后检验。
9.4.2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和桩身质量检验。
9.4.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桩基工程,可采用高应变动测法对工程桩单桩竖向承载力进行检测;1.除本规范9.4.3条规定条件外的桩基;2.设计等级为甲、乙的建筑桩基静载试验检测的辅助检测。
9.4.5桩身质量除对预留混凝土试件进行强度等级检验外,尚应进行现场检测。
检测方法可采用可靠的动测法,对于大直径还可采取钻芯法、声波透射法;检测数量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确定。
9.4.6对专用抗拔桩和对水平承载力有特殊要求的桩基工程,应进行单桩抗拔静载试验和水平静载试验检测。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基础技术规程》DGJ32/TJ109-2010 3.3.管桩的适用范围、选用与布置3.3.1.1.3)多层和结构高度不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构)筑物桩基础;结构高度大于60m的高层建筑宜选用外径不小于600mm的管桩;6)适用于设计年限为50年及以下的桩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