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发表辩论意见时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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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注意事项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注意事项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注意事项
1. 嘿,一定要准时到庭啊!你想想,要是你约了朋友吃饭却迟到,朋友都会不高兴,更何况是这么严肃的仲裁庭审呢!比如说小王那次庭审,就因为晚到了几分钟,结果可麻烦了。

2. 千万别小瞧了证据的重要性呀!这就好比打仗要有武器,没有证据你怎么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呢!就像小李,啥证据都没准备充分,那不就傻眼了嘛。

3. 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啊!在仲裁庭上可不是能随便撒野的地方,要保持礼貌和尊重。

这就好像去别人家做客,总不能没规矩吧!之前有个人在庭上大喊大叫,那场面,多尴尬呀。

4. 着装也要得体呀!不能穿得邋里邋遢的去,这可是很重要的场合,就跟你去参加重要会议一样要重视啊!你看小张穿个大裤衩就去了,多不合适。

5. 对仲裁员一定要尊重啊!人家是来帮咱解决问题的,可不是来找气受的。

这就跟你找老师请教问题一个道理,能不尊重老师吗?有个家伙对仲裁员态度恶劣,结果能好吗?
6. 认真听对方说话呀!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嘛,别只顾着自己说。

就好像下棋,你得了解对手的招数啊!那次小赵根本不听对方发言,最后吃了大亏。

7. 表述自己的观点要清晰明了呀!可别含糊其辞的,让人摸不着头脑。

好比你给别人指路,得说清楚呀!之前有人说了半天也没说明白自己的诉求,多耽误事儿。

8. 庭审结束后也别掉以轻心啊!结果没出来前都有可能有变化。

就像跑步比赛,没到终点都不能确定谁是冠军呀!别以为庭审完了就万事大吉咯!
我觉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真的要特别注意这些方面,不然很容易出问题,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呀!。

劳动争议案件开庭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案件开庭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案件开庭注意事项
1. 一定要准时到庭啊!你想想,要是开庭了你都没到,那不就像上战场没带枪一样,这官司还怎么打呀!比如说,上次有个案子,一方当事人就因为睡过头迟到了,结果法官很生气,对他的印象就差了很多呢,这多吃亏呀!
2. 把证据准备得妥妥当当的哟!证据就像是你的武器,没有武器怎么能打胜仗呢?就像盖房子没砖头一样,那能行吗?我曾经见过一个案子,因为证据不足,当事人那叫一个后悔呀,直拍大腿!
3. 着装要得体呀!可别穿着大裤衩、拖鞋就去了,这法庭又不是菜市场。

这就好比去见重要客人,你不得穿得正式点呀!记得有一次开庭,有个人穿着奇装异服就去了,全场的眼光都集中在他身上,多尴尬呀!
4. 说话要有条理,别一股脑儿乱说!要像整理丝线一样,一根一根地理清楚。

千万别像没头苍蝇似的,想到啥说啥呀!比如那次有个当事人,说话颠三倒四的,法官都听不下去了,直摇头,这多不好呀!
5. 尊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这是基本的礼貌呀!要是没礼貌,那不就像在别人家里横冲直撞的,谁会喜欢呀!我听说有个案子,当事人对法官很不礼貌,结果被法官严厉批评了呢!
6. 注意听对方说话,别自顾自地说个不停!这就像打架,你得知道对方出啥招,你才能应对呀!有一次,有个当事人根本不听对方讲,结果自己的漏洞都没发现,你说冤不冤呀!
7. 保持冷静,别一激动就乱了方寸!遇到事情要像泰山一样稳重,可别像热锅上的蚂蚁哦!记得有个案子,当事人太激动了,在法庭上大喊大叫的,这不是自毁形象嘛!
总之呀,劳动争议案件开庭可不是小事,一定要重视起来,把该注意的都注意到,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呀!。

仲裁开庭注意事项与答辩技巧

仲裁开庭注意事项与答辩技巧

仲裁开庭注意事项与答辩技巧仲裁是一种独立、快速、便利的纠纷解决方式,其中仲裁开庭是双方对诉讼的有效表现。

一场成功的仲裁庭诉讼不仅需要有合理的案由和经过详尽的检验,更需要各方注意仲裁开庭的注意事项,以及实施有效的答辩技巧。

一、仲裁开庭注意事项1、准备仲裁文件。

仲裁开庭前,双方应提供完整的仲裁材料,包括诉讼请求书、答辩书、申请书、代理证明等,以保证仲裁庭对双方提出的诉讼请求能够做出确定的裁决。

2、准备经济证据材料。

如果在仲裁开庭期间尚未向仲裁庭提供经济证据材料,则将无法让仲裁庭充分理解前述诉讼请求,也无法有效支持双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或异议。

3、填写仲裁庭登记表。

仲裁庭登记表是双方参加仲裁的重要证明,双方应在仲裁开庭前准备好仲裁庭登记表,以便仲裁庭进行登记。

4、向仲裁庭报告重要情况。

仲裁最重要的原则是公正,双方可能有重要的事件或情况,必须在仲裁开庭前向仲裁庭报告,以确保仲裁最终裁决公正公平。

二、答辩技巧1、思考有助于论证。

在仲裁庭答辩时,双方提出的大部分主张和证据都是在准备仲裁文件时准备好的,但有时仲裁庭会提出一些微妙的问题,要求双方作出新的论证。

这时,双方都应该用清晰的思路做出论证,使仲裁庭能够更清楚地理解事实现状。

2、维护个人利益。

在仲裁庭答辩时,事实确实是最重要的,但在答辩过程中难免会有双方互怼,这时双方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要在不损害仲裁庭平静和公正的前提下进行,否则会招致相关处罚。

3、避免一句话心存芥蒂。

一句话心存芥蒂是很容易发生的,有时双方之间的小矛盾会放大,这时双方应保持专业的和沉着的态度,避免一句话心存芥蒂,以免影响最终诉讼结果。

综上所述,仲裁开庭注意事项和答辩技巧对仲裁庭的诉讼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双方必须准备充分,注意仲裁庭答辩的要求,有条不紊地维护自己的利益,以保证双方可以成功地在仲裁庭解决纠纷。

劳动仲裁辩论技巧

劳动仲裁辩论技巧

劳动仲裁辩论技巧
1. 一定要清楚自己的诉求啊!比如说,你觉得自己被不公平解雇了,那你就得明确是因为什么原因,是公司违法了还是有其他猫腻,这就像你要去打仗,得先知道敌人在哪呀!比如小张,被公司无故辞退,那他就得清楚地知道,自己是要争取赔偿还是要恢复职位。

2. 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呀!没有证据你怎么说服仲裁员呢?这就好比你去打官司没有证据,那不就输定了嘛!就像小李,他和公司有纠纷,平日里的那些聊天记录、邮件啥的都得好好保存着。

3. 说话要有条理呀!别东一句西一句的,让仲裁员都听糊涂了,要像讲故事一样,把事情有条理地说清楚,这就像你给朋友讲一件事,得让朋友能明白呀!比如小王在辩论时,清清楚楚地把事情经过说了出来。

4. 注意态度和语气啊!别凶巴巴的,也别唯唯诺诺的,要有理有据有节,这就好像你和别人谈判,态度好才能谈得拢呀!就像老孙,辩论的时候语气平和但坚定。

5. 要抓住对方的漏洞呀!对方肯定会有破绽,你得像侦探一样敏锐地发现,这就跟下棋找到对方的弱点一样。

比如对方在解释某个问题时前后矛盾,那你就得马上指出来。

6. 善于运用法律法规呀!这可是你的武器,你得熟悉相关的条文,就像战士熟悉自己的武器一样。

比如小赵,在辩论中熟练引用法律条文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7. 注意表达的简洁明了呀!不要啰嗦一大堆,说重点,这好比在有限的时间内你得把最重要的话说出来。

就像在辩论中,语言简洁有力才能更有效果。

8. 保持冷静和镇定呀!别一激动就乱了方寸,要像泰山一样稳,这就好像遇到大事不能慌张一个道理。

比如在面对对方的刁难时,小周始终保持冷静。

总之,劳动仲裁辩论需要技巧和策略,要用心去准备和应对,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仲裁开庭答辩技巧

劳动仲裁开庭答辩技巧

劳动仲裁开庭答辩技巧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律程序,作为被申请人,开庭答辩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下面给出一些劳动仲裁开庭答辩的技巧,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熟悉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在开庭答辩前,仔细研究案件的相关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相关协议、雇佣证明、工资单等,熟悉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通过了解案件的细节,能够更好地组织答辩词,提出有力的辩护。

2.准备诉辩材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准备好诉辩材料,包括辩护意见书、证据清单等。

在答辩中,要注意结合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通过翔实的事实和权威的法律依据进行论证和辩解。

同时,要注意语言的表达清晰明了,以便使仲裁委员会和对方能够清楚地理解和接受自己的辩解。

3.保持冷静和礼貌:在开庭答辩过程中,无论是面对对方当事人还是仲裁委员会,都要保持冷静和礼貌。

遇到对方的指责或质疑,可以适度辩解,但要注意不要过分激动或情绪化,否则会影响到自己的形象和诉讼地位。

4.注重证据的准备和引用:证据在劳动仲裁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答辩中,要注重证据的准备和引用,尽量提供与自己诉讼请求相符合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善于运用证据,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解释,加强自己的辩护力度。

5.关注细节和合同解释:在答辩过程中,要仔细关注细节和合同条款的解释。

通过对合同条款的分析和解释,争取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如果对方引用的合同条款有不合理之处,可以提出相关的异议和辩解。

6.与代理人的配合:如果您委托了专业的代理人进行答辩,要与代理人充分配合。

在开庭前,与代理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讨论,明确答辩的思路和重点。

在开庭过程中,要与代理人密切配合,互相协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7.举证和质证反驳:在答辩过程中,如果对方提出了相关证据,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举证和质证,采取反驳的方式,澄清事实,并阐明自己的诉求和辩护意见。

同时,要善于引用法律依据,对对方的证据进行质证和反驳,使自己的答辩更加有说服力。

劳动仲裁公司开庭调解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公司开庭调解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公司开庭调解注意事项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劳动仲裁公司开庭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参与调解的双方来说,有一些注意事项是需要遵守的。

本文将就劳动仲裁公司开庭调解的注意事项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准备工作1. 调查明确事实:在开庭前,双方应梳理争议发生的经过,并准备相关证据,如合同、工资单、通知书等。

清晰的事实是调解的基础,有针对性地准备往往能取得更好的调解效果。

2. 提前召集证人:如有需要,双方可以提前召集证人到场,作为调解的证据支持。

证人的证词对于解决争议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3. 了解相关法律:在参与调解之前,双方都应对相关的劳动法规有一定的了解,以便在调解过程中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着装和仪容1. 注意着装:双方参与调解时应注意着装得体,不宜过于随意或过于正式。

着装整洁、得体有助于调解的进行,传递出一种尊重对方的态度。

2. 仪容端正:参与调解时要注意维持仪容,不宜有过于激动或冷漠的表情,要保持冷静、理性的态度,这有助于调解的进行。

三、沟通技巧1. 尊重对方:在调解过程中,双方都应尊重对方的立场和意见,不应有轻蔑、嘲讽或攻击对方的行为。

尊重对方是调解的前提条件。

2. 主动沟通:在调解过程中,双方要勇于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但要注意方式和态度,避免冲突。

3. 寻求共识:双方要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尽可能寻求共同利益,达成共识。

要尽量避免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而忽略了对方的需求。

四、合理诉求1. 合理要求:在参与调解时,双方的诉求应该合理、有据可依。

不应夸大事实或要求不切实际的解决方案,以免影响调解效果。

2. 善于妥协: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应灵活变通,善于妥协。

有时候,为了解决问题,双方都需要做出一定的让步。

五、保持耐心1. 调解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耐心和时间。

在参与调解时,双方要保持耐心,不要急躁,同时也不要轻言放弃。

2. 不要一意孤行:在调解过程中,双方要善于倾听对方的意见,尊重调解员的建议,不要一意孤行,随时调整自己的立场。

劳动仲裁开庭申请人答辩技巧

劳动仲裁开庭申请人答辩技巧

劳动仲裁开庭申请人答辩技巧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程序,申请人的答辩技巧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影响案件的结果。

下面是一些建议,帮助申请人有效地进行答辩。

1.准备充分:申请人在答辩之前应该仔细研究和理解劳动法律,了解相关法律条文和劳动仲裁程序。

同时,还应该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和文件,以支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

2.理性理辩:答辩时,申请人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言辞和举止。

应该以客观和事实为基础,进行合理的辩解和论证。

3.清晰表述:在答辩过程中,申请人应该尽可能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立场。

避免使用过于复杂的法律术语,尽量用简单明了的语言来阐述自己的主张。

4.逻辑严密:申请人的答辩应该具有逻辑性和连贯性,合理组织自己的论点和证据。

可以采用分点罗列、提出问题和实例分析等方法,让裁决员更好地理解和接受申请人的观点。

6.回应对方观点:在答辩中,申请人应该逐一回应对方提出的观点和主张。

可以对对方的错误理解进行纠正,提出合理的反驳意见,以博得裁决员的支持和认可。

7.注意礼貌和尊重:答辩是一个公正和正式的环节,申请人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尊重裁决员和对方当事人。

保持良好的礼貌和态度,有助于赢得正面的印象和裁决员的善意。

8.表现自信:答辩时,申请人应该展现出自信和自信。

在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时,可以运用语言表达技巧和肢体语言,增强自己的说服力。

9.诉求明确:在答辩过程中,申请人应该确保自己的诉求明确清晰。

要用简洁明了的语言提出自己的要求,让裁决员对案情有更清晰的了解。

10.合作检讨:申请人可以在答辩中表达自己的愿意合作和寻求解决问题的意愿。

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和修正意见,以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或达成共识。

总之,劳动仲裁案件的答辩是申请人成功维权的重要环节。

通过充分准备、理性理辩、清晰表述和强调关键证据,申请人可以增加自己的胜诉机会。

同时,保持良好的礼貌和合作态度,也有助于博得裁决员的支持和认可。

劳动仲裁庭审答辩技巧

劳动仲裁庭审答辩技巧

劳动仲裁庭审答辩技巧
劳动仲裁庭审答辩技巧如下:
1.熟知法律条文:在答辩期和举证期内,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条文,以便在庭审中准确引用法律,增强自己的论述力度。

2.准备充分:在庭审前,确保自己已经充分了解案件的所有细节,包括申请书、证据、被申请人的情况等。

3.针对性强:在答辩中,针对申请人的指控,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条文进行反驳。

4.保持冷静:在庭审中,保持冷静、沉着,不要被对方的言辞所激怒或影响自己的情绪。

5.突出重点:在答辩中,突出自己的重点和论点,让法官或仲裁员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6.尊重法庭秩序:在庭审中,遵守法庭秩序,尊重法官或仲裁员的权威,不要随意打断对方发言或发表与庭审无关的言论。

7.语言表达清晰:在答辩中,使用清晰明了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难以理解的术语。

8.举证充分:如果需要举证,确保所提供的证据真实、可信、充足,并且能够充分证明自己的观点和诉求。

9.注意细节:在答辩中,注意细节问题,如时间、地点、人物等,确保自己的论述没有漏洞或矛盾之处。

10.尊重裁决结果:无论庭审结果如何,尊重裁决结果,并按照裁决结果依法办事。

如果对裁决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上诉。

总之,在劳动仲裁庭审中,应充分准备、沉着冷静、尊重法庭秩序、语言表达清晰、举证充分、注意细节、尊重裁决结果。

通过这些技巧,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能提高自己在庭审中的说服力和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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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发表辩论意见时应注意的问题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在劳动仲裁开庭发表辩论意见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概括自己的观点在发表辩论意见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就某一个或者某几个问题展开陈述,但对于陈述的基本观点还要进行适当的概括,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让仲裁员明确当事人所做陈述的中心思想是什么。

二、尽量避免重复表述在仲裁庭审前面的几个阶段中已经提到的问题,当事人在辩论的过程中可以适当提及。

但在发表辩论意见的时候,主要还是要表达之前没有提到的问题,例如针对对方的答辩意见进行的反驳,针对对方在庭审中的纰漏进一步印证和阐明自己的观点,等等。

三、适当运用技巧性的语言如果当事人想要让自己的答辩意见被仲裁员充分理解并且加深印象的话,除了上述两点之外,还可以适当运用具有强调性而又得体的语言,例如“提请仲裁庭注意的是”、“请仲裁庭予以考虑”等。

劳动仲裁开庭时的辩论技巧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仲裁开庭的注意事项和辩论技巧:1、第一次打官司,到底会有些紧张,如果有空,可提前去参加一次旁听,熟悉程序。

2、基于中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现实,对结果不要报很高的期望。

期望越现实,越低,那就心态就越平和,可以减少焦虑。

最好的心态是,尽人事,知天命!我们尽最大的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但结果很多时候不是我们所能完全控制的。

3、层级越高,越公正!就像老百姓民谣说的"中央政策大晴天,下到地区起点云,传到县里变成雨,落到镇里淹死人。

所以,要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与单位周旋下去,甚至要做好起诉到法院的准备!【有律师的经典做法是:在写好劳动仲裁申诉书的同时,改了抬头和称谓,写好起诉状,一起放进档案袋!】4、可委托一到两位朋友和你一起去开庭,以状胆气,也可以帮你发言,提醒你!5、问仲裁委明确的举证期限,如单位可当庭举证,则可要求仲裁委当庭给予审核证据的时间。

如对单位设置了举证期限,则须注意提前拿到证据副本,并加以研究。

证据的阐述和回应单位否认己方证据;仲裁庭质证阶段,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仲裁员一般会要求当事人在证据质证前提交已掌握的全部证据,质证完毕后,非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闭庭后补充提交的证据一般不再作为定案依据适用。

真实性:证据是否真实?如单位伪造了劳动者的签名,则该证据就是不真实的。

合法性:证据形成的方式是否合法?如,未经公示的规章制度,就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规章制度生效的要件,从而是不合法的。

逼迫劳动者写的辞职信,就不合法。

关联性:能否证明证据提供者所证明的事实。

其一是说,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着某种联系,因而能起到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

其二是说,证据间必须存在着互相印证的关系,即证据之间的联系具有一定的相向性。

对证据关联性的审查,即是审查证据是否与案件有关联性,能否证明案件事实的一部分或全部,或证明证据事实。

1、注意使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很多情况下,劳动者缺乏充分、明确的证据,如工资单没有经单位盖章或者领导签字。

因此,单位会说这些证据是劳动者伪造的,不具证明力。

对于工资发放问题,单位本就有责任举证证明单位发放了足额的报酬。

因此单位要负举证责任。

再如,现在很多都使用电子考勤机器,员工很少能拿到书面并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加班记录证明。

如果劳动者能初步提供有考勤机器(如考勤机器的照片)、考勤的电子文档,则,即使单位加以否认,那么也可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要求单位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上班时间情况。

也就是说,单位不能仅仅依靠矢口否认劳动者的证据,而否认劳动者所要证明的事实,还必须拿出其他证据来予以证明。

2、注意使用日常经验;如,从常识和日常经验可知,工资单是很少盖章或者签字的。

甚至可以举例说,本人相信,法院法官的工资单也应该没有加盖法院的印章!3、注意使用证据形成过程和工作过程的描述,来增加证据的可信度;案例:A打卡记录电子证据:现在都是电脑打卡记录,根据常识,我相信没有哪个用人单位会在打卡记录打印盖章交给劳动者的。

申请人相信仲裁委也没有接到过这样的证据。

但申请人提供的多种证据能相互印证,证明劳动关系。

B录音证据:一般对方会否认录音证据的效力。

可这样回答:本录音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总经理就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进行交涉的时候,所做的录音。

该谈话没有涉及个人隐私或他人商业机密,谈话过程,也没有任何欺诈、威胁的方式,该录音是合法取得的,也根本未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如果要说权利的话,那是被申请人违法用工,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又不按照法律规定给劳动者任何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本申请人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之后,申请人才不得不收集多种证据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利的无奈之举。

且和申请人所提供的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三)对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对单位证据的反驳:(1)单位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有效性问题:单位规章制度在规范员工行为、处罚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行为中起着重要作用。

规章制度合法有效与否,直接决定着单位行为合法与否。

单位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条件:(2)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必须履行法定程序;流程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

如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记录,开会签到记录,讨论记录,规章制度公示、告知的员工签字记录。

有这些证据才能证明规章制度是经过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制定的。

如果劳动者未在告知通知上或者告知会议上签过字,则规章制度是无效的,并不能作为处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规章制度必须合法,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违反,则为无效的规章制度。

因而,面对单位所提出的规章制度,劳动者以规章制度的制定未经法定程序特别是未告知劳动者、规章制度内容违法,予以反驳,这是有效的应对单位所举证据的对策。

5、单位伪造的证据。

单位甚至可能伪造劳动者签名。

对此,劳动者要坚决提出申请鉴定的要求。

当然,这可能需要耗费时间,并预先缴纳不菲的鉴定费用,但如果鉴定结果显示证据是伪造的,则单位要承担败诉后果,并承担鉴定费用。

劳动者应当了解的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责任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一些员工陷入一个误区,他们认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应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

但事实并非如此。

律师常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因为证据是否充分、确凿,直接决定劳动仲裁诉讼的胜负结果。

如果个人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诉讼,将由谁承担举证的责任?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还是依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该由用人单位担负的举证责任2008年,罗诚在朋友介绍下,到一家工厂找了份管理方面的工作,碍于朋友情面,当时双方没有签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月工资。

谁知过了半年多,工厂老板什么理由也没说,就要求罗诚离开,而这半年多的工资一分也没给。

罗诚便将此事诉诸法律,然而,由于没有欠条,对方不承认罗诚曾在工厂工作,罗诚本人也未能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证明,一审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于是,他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该中心律师从他的工友那里了解了他在工厂做工的情况,他们愿意出庭作证。

另外,罗诚曾在工厂也做管理,曾经代老板发过工资,律师就找到了他代发工资时的签字,证明他曾经在工厂做工。

有了充足的证据后,罗诚再次提起上诉,除了要求得到工资报酬外,还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终,由于工厂老板无法提供支付相关工资完毕的事实和证据,二审法院以工厂老板无故拖欠工资撤销原判决,改判工厂老板向上诉人罗诚支付工资报酬及经济补偿金2万元。

一审的时候,明明是罗诚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败诉,法院二审为什么认为工厂应该提供相关证据呢?法院的解释,这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特别提醒:我国对于举证责任分担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则通过“举证责任的转移”来达到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的目的。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的转移”主要是指对于一些本应由劳动者承担的举证责任,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这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劳动争议事项涉及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书面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记录。

3.劳动争议事项涉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规章制度通过程序和公示程序的相关证据。

4.其他与劳动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但是,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应该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类似上文罗诚的事情发生在下文刘女士身上,却有了完全相反的仲裁结果。

当事人本人也需承担举证责任从成都来北京后,杨女士在一家网络公司做客户服务。

由于拿不出有效证据、证人来证明自己曾经服务于这家公司,劳动仲裁部门最终驳回了杨女士申请。

对此,仲裁法官表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申诉人负有举证责任。

因申诉人不能提供有效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故驳回诉求。

杨女士的这个案例还比较简单明了,实际上在大多数劳动纠纷中遇到的举证问题往往比较复杂,经常是“双方均认为举证责任在对方”。

以下举一个医药公司与员工就拖欠工资引起争议的案件来进行说明:席先生于2007年3月被某医药销售公司聘请为其企业的总经理,双方签有《聘用合同》。

其中约定:席先生月薪为税后5万元,其中60%当月发放,其余40%经考核后每半年一发放。

医药销售公司每月15日发放席先生上月工资。

2007年8月份后席先生没有再来公司上班,且双方均没有相关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

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自2007年8月份之后席先生是否提供劳动,公司是否应该继续支付其工资。

席先生认为,劳动争议属于举证责任倒置,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公司认为,申诉人要求被诉人支付工资,工资属于劳动报酬,被诉人支付劳动报酬的前提是申诉人提供了有偿劳动,申诉人要求被诉人支付劳动报酬,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其就有义务证明其已经向被诉人提供了有偿劳动。

仲裁委认定席先生要求支付工资,就应当负有证明自己已经提供劳动的责任,因此最终裁决驳回申诉人的申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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