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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职工医保转个人医保流程

长春市职工医保转个人医保流程
一、资格核查
1.提交申请
(1)职工提交医保转移申请
(2)个人医保办核查申请资格
2.资格审查
(1)个人医保办对职工医保缴纳情况进行审查
(2)确认职工符合转移条件
二、缴费办理
1.缴费通知
(1)个人医保办通知职工缴纳个人医保费用
(2)提供缴费方式及时间
2.缴费操作
(1)职工按通知要求缴纳医保费用
(2)提供缴费凭证
三、转移手续办理
1.提交转移手续
(1)职工携带医保转移证明和缴费凭证到个人医保办办理转移
手续
(2)提供相关转移手续材料
2.办理审批
(1)个人医保办对转移手续进行审批
(2)确认转移手续是否齐全
四、资料审核
1.转移资料审核
(1)个人医保办对转移资料进行审核
(2)核实职工转移资料的真实性
2.资料录入
(1)录入职工转移医保信息
(2)确认信息录入准确性
五、确认转移
1.转移通知
(1)个人医保办通知职工医保转移成功
(2)提供转移后的医保相关信息
2.旧单位医保办理
(1)旧单位医保办进行职工医保转出手续(2)确认旧单位医保转出手续办理完成。
长春市医保定点药店

同光路与新疆街交汇处
2041
药香浓药店一分店
南关区通化路青一仿6-2号
2042
永新大药房一汽四环药店
一汽二生活区创业大街593栋
2043
华康新药特药大药房
新发路42号
2044
一汽新世纪同仁大药房
一汽东丰在街53栋
2045
吉林省仁德大药房
春城大街3号
2046
吉林省长恒大药房永康创业连锁店
一汽创业大街813栋
2077
长春市金满堂大药房
绿园区创业大街
2078
医药销售中心同仁店
一汽五十街区1栋
2079
医药销售中心宽平店
红旗街65号
2080
长春市同欣堂医药超市
北安路副15号
2081
绿园区虹辉大药房
和平大街9号
2082
汽车产业开发区顺鑫大药房(原车城顺鑫)
一汽解放花园
2083
长春市鸿辉大药房
富奥小区37栋
2084
平治街7号
2064
吉林大药房一汽三区连锁店
汽车厂47街区35栋一楼
2065
乐善堂大药房
繁荣路40号
2066
长春市明德大药房
长春市明德路17号
2067
成大方圆全安分店
全安广场
2068
成大方圆四道街店
上海路
2069
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江医药超市
胜利大街415号
2070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同盛大药房
亚泰桃花苑F栋J1
2106
吉林省众康医药有限公司众康至善大药房
珠江路303号
2107
长春市绿园区怡康大药房
吉林省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吉林省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一、了解医保异地就医政策1.政策背景(1)异地就医的定义(2)备案的目的与意义2.适用对象(1)吉林省内医保参保人员(2)特殊疾病患者二、确认备案条件1.备案要求(1)参保人员需在吉林省内参保(2)需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2.备案时间(1)就医前的备案要求(2)备案有效期三、准备申请材料1.个人身份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医保卡复印件2.医疗证明材料(1)医师开具的就医证明(2)患者病历或诊断证明3.其他必要材料(1)就医计划书(2)异地医疗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四、在线备案申请1.登录医保服务平台(1)访问吉林省医保局官网(2)下载并安装医保服务APP2.注册用户账户(1)填写个人信息①姓名②身份证号码(2)设置登录密码3.填写备案申请信息(1)选择“异地就医备案”选项(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①姓名②联系电话③住址(3)填写就医信息①就医医院名称②就医时间4.上传相关材料(1)上传身份证复印件(2)上传医保卡复印件(3)上传医疗证明材料五、提交备案申请1.核对信息(1)检查申请信息的完整性(2)确认材料上传成功2.点击“提交申请”按钮3.获取备案编号(1)记录备案编号(2)保存申请提交成功的截图六、备案审核1.审核流程(1)相关部门审核材料(2)医疗机构审核就医信息2.审核时间(1)正常审核时间(2)可能延迟的情况七、查询备案状态1.查询方式(1)在线查询(2)客服热线查询2.查询内容(1)备案进度(2)反馈意见八、结果反馈1.审核结果(1)通过审核①收到备案通知②获取备案凭证(2)未通过审核①原因说明②重新申请或补充材料2.使用备案凭证(1)在异地医院就医时出示备案凭证(2)了解就医费用报销流程。
医保缴费凭证填写说明

医保缴费凭证填写说明(2013版)各缴费单位:原长春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更名为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原基金归集账户改为吉林银行长春振兴支行,请各单位在缴纳医保费时,按以下格式正确填写,以确保缴费金额及时、准确到帐。
开户名称: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开户帐号:011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振兴支行一、票据填写标准格式1、同城转帐参保单位在使用转账支票填写进账单时,在填写银行进帐单时,在收款人处按下图填写:、备注栏内应以()的形式标注具体征缴专户的号码,以此来明确所缴基金种类,其中:(01)为基本医疗保险;(02)为工伤保险;(03)为生育保险;(04)为城镇居民保险;(05)为新农合保险。
、备注栏内应正确填写12位数字,其中前6位是企业编码后6位为缴费所属期。
例如:单位编号为100000的企业,在缴纳生育保险基金时,进账单正确填写应为:l 收帐通知:2、电汇、网上银行、大小额支付参保单位在通过电子汇兑、网上银行、大小额支付缴费时,在填写相关凭证时,应按如下标准填写:、收款人账号处应按完整填写帐号,如: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011-01缴纳工伤保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011-02缴纳生育保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011-03缴纳居民保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011-04缴纳新农合险费时,帐号处应填写为:011-05温馨提示:各单位在填写帐号时,务必在主帐号与子帐号之间加“-”,否则无法入帐。
、备注栏内应正确填写12位数字,其中前6位是企业编码后6位为缴费所属期。
二、具体要求1、各参保单位需按照上述标准格式填写相关缴费凭证;(温馨提示:同城支票与电子汇款填写方式有区别)2、各参保单位需按照每月核定的征缴通知单金额足额、准确缴费;3、各参保单位需按月缴费,不得在一张缴费凭证中缴纳多月费用;4、以下情况会造成银行退票,使缴费不能及时到帐,将影响参保职工不能及时享受医疗、工伤、生育待遇:(1)未按标准格式填写缴费凭证的;(2)未按照征缴通知单金额缴费的;(3)备注信息不填写、填写不完整、填写错误的。
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办理指南

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1999〕第1号)第二章登记
第五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
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八条: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09-09 10:28
主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子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业务办理项
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
办理要件
1.《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4.网签协议书盖公章(2份,医保官方网站下载)
5.单位证照(依单位性质不同分别提供﹚
5.1机关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或法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机关事业单位)
5.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企业、建筑业)
5.3经住建部门审核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建筑业)
5.4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建筑业)5.5《中标通知书》或《承接工程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建筑业)
服务对象
法人
受理条件
符合法定形式,要件齐全
办理类型
即办件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备注
2.《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
)第二条: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长春市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长府发〔2001〕46号文件)。
长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

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缴费1.单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7%缴费;公务员补贴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和退休费总额两项之和的3.5%缴纳。
高职人员实行定额缴费,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基础上,每人每年4600元,按45周岁以下,45周岁以上和退休人员,分别划入个人帐户比例为:25%,30%,35%。
2.个人缴费: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2%缴费(暂以医院人事科提供的标准为准);退休职工个人不缴费。
大额救助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缴纳(包括退休人员)。
3.个人帐户(IC卡):以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分为45周岁以下、45周岁以上和退休人员,每月分别划入3%,4%,4.5%。
二.报销医保患者的医疗费用可以由医保报销一部分,报销的范围只限于医保规定的甲类与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报销金额的多少因患者的医保身份与年龄等因素的不同而不同。
具体分为门诊报销与住院报销两条线:―――――――――――――――――――――――――――――――――――――――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门诊报销:市医保普通患者:先由个人帐户支付,不足时个人现金支付。
在个人医保卡中现金花销完后,超过一定数额时(不包括丙类药品及项目的费用,也不包括单位在欠缴职工保险费期间所花的费用)即1500元,如果有公务员待遇者,还可以享受到以下待遇:市医保公务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1501~4500元,由公务员补助支付70%,4501~8500元,公务员补助支付80%。
住院报销:住院的医保患者,其医疗费用可以由医保报销一部分,与医保卡中有没有钱没有关系,但前提是单位没有托欠职工的保险费并且个人消费超过起付线。
所谓的“起付线”可以理解成最低消费。
医保报销的部分在患者出院时不需要患者本人支付,由医院垫付。
具体情况如下:市医保起付线:1268元(在一个年度内,每次递减25%)市医保封顶线:50000元具体的报销比例:市医保普通患者:甲类在职报销85%,退休报销87%;乙类在职报销85%×85%,退休报销90%×87%。
慢性病目录

慢性病目录AAA003 AAA004 AAA005 GD000010 门诊慢病乙型肝炎月定额值500.0000 GD000011 门诊慢病丙型肝炎月定额值5570.0000 GD000021 门诊慢性病两种以上月定额值580.0000 GD000026 肝硬化300.0000 GD000027 股骨头坏死(股骨头置换术除外)300.0000 GD000028 肾功能不全300.0000 GD000029 慢性心力衰竭300.0000 GD000030 肺气肿300.0000 GD000031 甲状腺机能亢进260.0000 GD000032 类风湿性关节炎260.0000 GD000012 门诊慢性病乙型肝炎(干扰素)月定额值5320.0000 GD000013 糖尿病合并症月定额值300.0000 GD000014 风湿性心脏病月定额值300.0000 GD000015 肺源性心脏病月定额值300.0000 GD000016 高血压病合并症月定额值260.0000 GD000017 冠心病月定额值260.0000 GD000018 脑血管意外偏瘫月定额值260.0000 GD000019 门诊慢性病两种以上月定额值340.0000 GD000020 门诊慢性病两种以上月定额值380.0000 GD000033 支气管哮喘260.0000 GD000034 慢性支气管炎260.0000 GD000045 慢性胃炎300GD000036 慢性胰腺炎300GD000037 慢性胆囊炎300GD000038 痛风300GD000039 重症肌无力300GD000040 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300GD000041 银屑病300GD000042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300GD000035 门诊慢病乙型肝炎(替比)月定额值500.0000 GD000098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抗血小板治疗300GD000099 高胆固醇血症300GD000100 扩张性心肌病300GD000101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300GD000102 中枢性尿崩症300GD000103 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300GD000104 皮质醇增多症300GD000105 结节性多动脉炎300GD000106 多发性硬化病300GD000107 溶血性贫血300GD000108 肢端坏疽300GD000109 持发性肺纤维化300GD000110 强直性脊柱炎300GD000111 慢性阻塞性肺病300 GD000112 真性红细胞增多症300 GD000113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300 GD000114 慢性肾盂肾炎300 GD000115 慢性盆腔炎300 GD000116 消化性溃疡病300300大病报销有哪些病种城镇居民如何办理慢性病审批城镇职工医保患者均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门诊慢性病待遇需经审批才能享受待遇:手续:参保患者需持医保卡、身份证、两张一寸彩色照片到指定审批医疗机构(中日联谊医院或中日联谊医院南湖院区体检中心)进行检查并审批,审批时选择治疗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7.19•【字号】吉医保联〔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15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医疗保障局、财政局,梅河口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59号)等文件要求,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自2022年10月1日起,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吉林省财政厅2022年7月19日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5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账户是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为参保城镇职工设立的医疗保险专用账户。
第三条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计入,于2023年年底前分两步达到计入标准。
第一步,各地不晚于2022年底前启动,以本统筹区2021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作为固定基数,并按原比例计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金额;第二步,各地不晚于2023年年底前启动,根据本统筹区2021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8%统一计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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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医保网上营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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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是为百姓带来更多获得感的有力之举。
今年以来,长春市医保局瞄准百姓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深入推进异地就医改革,跑出了异地就医改革加速度。
截至目前,我市已与全国所有省份实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急诊实现直接结算,异地就医服务实现“零跑动”。
一是覆盖更广,与全国所有省份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
为切实解决垫资跑腿问题,我局靶向施策,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的原则,依托国家结算平台,与全国32个省份联网,实现异地安置退休、长期驻外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及转外就医四类参保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目前,全市870家定点医疗机构可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45050名参保人员完成省外就医备案,25627人次享受了政策带来的便利,异地发生医疗费用4.7亿元,直接结算过程中医保支出3.1亿元。
二是就医更便,提前实现省内异地就医急诊费用直接结算。
作为东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长春医疗资源丰富,地理位置优越,吸引区域内大量人群前来问诊就医。
为解决在长发生急诊参保人的后顾之忧,我局提前计划三个月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急诊费用直接结算。
自8月起,省内各市参保患者在长春产生急诊费用时,可凭二代医保卡在院端直接完成结算,不需再回参保地进行报销。
另外,我市参保人在省内12个市(州)发生急诊时,也可就近选择医保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经就诊医疗机构备案核定后,凭二代医保卡直接结算。
截至目前,全市异地急诊结算金额6849.81万元,医保支付金额3737.33万元。
其中,省内异地急诊直接结算政策落地后,实现直接结算72人次,医保支付金额108万元。
三是服务更优,异地就医备案实现“零跑腿”。
作为全国统一备案线上服务试点地区,长春市医保局积极行动,全力推进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线上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服务试点工作,与19个省份、101个统筹地区实现线上备案服务,让参保人享受更加便捷的异地就医服务。
在深入改革的同时,我局还通过优化经办服务,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群众权益。
通过调整异地就医备案审批流程、下放转诊转院备案权限等,进一步打通办事堵点;通过扩大转外就医范围、简化手续佐证等,进一步疏通服务痛点,实现了异地就医备案工作“零跑腿”、“不见面”。
四是监管更严,探索异地就医全国协同审查。
在持续推进异地就医真正“联起来”的同时,长春医保逐渐将工作重心向落实就医地监管责任、打击欺诈骗保,管好、看好百姓“救命钱”转变。
探索建立了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协同审查机制,委托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协助管理,通过对异地结算费
用的实时监控,筛选关注异常结算数据,强化异地就医集中地区的重点监管,确保异地就医结算稳妥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