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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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18•【字号】宁政办〔2017〕213号•【施行日期】2017.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园区管委会: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落实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会精神,全面加强对我市非公有制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政府决定建立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召集人:杨小民市政府副市长成员单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园区管委会、市委统战部、大通县政府、湟中县政府、湟源县政府、城东区政府、城中区政府、城西区政府、城北区政府、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食药监局、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联。

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讨论,可增加相应部门成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经信委副主任石林兼任。

二、工作职责(一)联席会议职责1.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

2.通报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分析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3.协调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重大事项,促进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

XX建立XX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XX

XX建立XX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XX

建立XX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联席会议制度为全面落实XX和省、市、县委大力支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精神,切实对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强化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准确把握和切实解决全县非公有制经济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非公有制经济环境,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研究事项联席会议在县委、县府XX县非公有制经济经济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安排部署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重大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促经工作落实。

(一)传达学习和落实XX及省市县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有关策、文件及决策部署。

(二)通报全县非公有制经济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

讨论研究推动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的有关策措施,确定阶段性工作任务。

(三)讨论非公有制企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交办意见,听取已交办问题解决进展情况。

(四)讨论研究需向县委、县府提出非公有制经济的策和建议。

(五)需要由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的组织(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部、县督查考核局、县、县委、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财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农委、县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招商局、县工商质监局、县民局、县文广新局、县食药监局、县金融办、县工商联、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人行XX县支行。

可根据具体会议议题确定或另外增加参加会议单位。

(二)联席会议参加人员: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与会议议题有关的单位领导。

(三)联席会议由县非公有制经济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

(四)县工商质监局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与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收集相关工作信息,共同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做好会议筹备工作,记录编发会议纪要。

(五)县督查考核局协调、督促XX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监督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挂牌督办。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理论知识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理论知识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理论知识1.新形势下非公有制企业怎样做好党建工作非公企业党组织要实现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维护和推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以下三方面的关系。

一、准确把握好非公党建组织的功能定位,正确处理好企业“属性”与党组织“党性”的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非公有制企业不仅在支持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在维护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也肩负着不可替代的社会责任。

实践证明,作为社会经济组织的非公企业的本质属性,决定了非公企业是一个以赢利为首要目标的经济组织。

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以“经济”为中心开展一系列经济活动,它的利益目标就是以最小的成本投入取得最大的经济价值,实现效益的最大化,所以非公企业对利益的追求是一切工作的根本所在。

非公企业的经济“属性”是无可厚非的,这就是现实的客观存在。

我们是改制企业,虽然从经济组织性质上经历了由公有制企业到“非公”企业的转换,但它与新兴的非公企业的特点有所不同。

就企业党建而言,我们企业党建组织还有很深厚的“家底”,党的组织构架是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健全的,经费是有保障的,活动是很正常的。

通过工作实践,我们摸索出了企业党建工作“一二三四五”工作法,即:一是坚守一个地位,就是始终坚守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核心地位,这是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根本;二是坚持“双进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企业实际,实行干部“交叉任职”,积极推进党政班子、党群组织“双进入”,较好地理顺了党政关系、党群关系,使党务工作与经营活动得到有机结合;三是企业做到了“三有”,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活动场所议事。

做到了“一室两栏三薄”,即,党员活动室;党务公开栏、党企共建宣传栏;党组织会议记录薄、党费收缴登记薄、党员信息登记薄,使党建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可视化。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宜宾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宜宾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宜宾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16•【字号】宜府办函[2006]203号•【施行日期】2006.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宜宾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宜府办函〔2006〕20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精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5〕21号)和《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宜委发〔2003〕14号)要求,加大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力度,加强对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研究、协调解决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更好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宜宾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通报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研究、分析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执行联席会议决定的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任务及其他重要事项。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主要成员单位职责联席会议由唐桥副市长担任召集人。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政研室、市政府研究室、市外宣办、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市招商引资局、市国税局、市安监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总工会、市工商联、人行宜宾市中心支行、宜宾银监分局、成都海关驻宜宾办事处组成。

非公党建会议材料

非公党建会议材料

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经验交流特辑2012年03月31日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习近平会见会议代表并讲话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3月21日在北京召开。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会见会议代表并讲话。

他强调,非公有制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

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和作用决定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在整个党建工作中越来越重要,必须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扎扎实实抓好。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加强,取得显著成绩。

同时也要看到,非公有制企业仍属于党建工作新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多,工作基础薄弱,需要下大力气来抓。

中央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总结多年实践经验,明确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许多重大问题,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

习近平指出,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抓好“两个覆盖”、发挥好党组织“两个作用”、加强“两支队伍”建设很重要。

抓好“两个覆盖”,就是要抓好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和引进党员职工工作,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增强党的影响力。

发挥好党组织“两个作用”,就是党组织要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引领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创先争优推动企业发展贯穿党组织活动始终。

加强“两支队伍”建设,就是要加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为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习近平强调,非公有制企业面广量大、类型多样,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机构、配强力量,对民营、外资等不同规模、不同类型企业要注重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参加会见并在会议上讲话。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企业党组织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这是经过修改的党章中第一次对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和任务作出了明确规定,指明了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是增强和扩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保证,是新时期拓展党的建设的新领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要求.近些年来,与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相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建工作相对滞后。

因此,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已成为当前党的建设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问题一:党组织的建设滞后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发展。

近几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迅速发展。

面对新的形势,各级党组织对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措施还不够得力,党组织组建工作滞后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发展.问题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性质决定了党建工作存在一定困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它的财产具有私有性,员工具有“雇佣”性,业主对企业领导有绝对的权威。

因此组建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业主的认同。

由于部分业主对组建党组织工作认识不一,心态比较复杂,有的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导致这些企业的党组织组建工作难以顺利实施.问题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身的不稳定性,不同程度地制约和影响着党建工作。

非公有制企业从业党员流动性大,数量不固定,党组织不够稳定。

就我县而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小企业为主,占98%以上。

由于企业规模小,党员数量少,党员流动性大,“朝增暮减”的现象比较普遍,致使部分企业党组织组建后得不到巩固.问题四:党的力量比较薄弱。

虽然少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但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及时组建党组织,导致覆盖面无法扩大。

非公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非公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非公党建工作例会制度一、如何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认识。

一是进一步增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

要从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担负起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

二是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认识水平。

要使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组织充分认识到党组织是一个政治组织,具有独立的政治人格,不能把非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混同起来,要树立“以有为赢有位,在其位谋有为”意识,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努力成为企业所有人员的政治核心。

抓好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影响力。

一是抓好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业务培训。

通过举办培训班、经验交流、外出学习考察等形式,不断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是抓好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

从机关干部中选派思想政治素质好、懂经营管理、有组织协调能力、会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党员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做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和指导非公党组织做好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使非公有制企业中党员队伍不断壮大,质量不断提高。

健全各项机制,切实提高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能力。

一是要建立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

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研究制定相关措施。

二是健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机制,用严格科学的制度规范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三是建立非公企业党建考核机制。

进一步健全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非公企业党务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非公企业科学发展项目考核体系,调动党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党组织服务企业科学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非公企业党建怎么做非公有制企业在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不仅促进着经济的增长,扩大了就业,同时也活跃了市场并满足着人们各方面的需要。

企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

企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

企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
企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
1、为了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商务楼宇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有关企业的政治优势和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商务楼宇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推进楼宇企业的健康发展。

特制订福思特楼宇企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

2、联席会议由先锋街道工委、社会工作委员会、楼宇党建工作站、社区党委、楼宇物业、楼宇内企业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由楼宇党建工作站站长召集。

3、先锋街道社工委为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协调工作。

4、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两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组
织召开。

5、联席会议作为商务楼宇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机构,主要研究和讨论以下事项:
(1)听取商务楼宇党建工作站党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2)讨论研究商务楼宇党建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提出指导性意见;
(3)协调解决商务楼宇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5)其他需要研究讨论的事项。

6、联席会议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反映并收集商务楼宇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进行工作研讨交流,指导和督促商务楼宇党建工作站开展党建工作,保证商务楼宇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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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完善组织部门与非公企业相关管理服务部门单位的联系机制,有效整合全市党建资源,更好地形成非公党建工作合力,经研究决定,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二、工作职责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1、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委有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2、对全市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开展督促检查,宣传推广好经验,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加强措施。

3、督促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落实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职责;听取成员单位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对非公企业出资人或党组织书记的政治安排和非公党建工作的评先评优提出意见和建议。

5、研究其他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组织部:领导指导全市非公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完成非公党建相关工作;负责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督办和通报工作。

市纪委:在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立党的纪检组织;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市委宣传部:指导非公企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协调新闻单位加强非公经济和党建工作的宣传,营造亲商爱商护商氛围。

市委统战部:加强非公企业代表人士的联系和教育、引导工作。

市委政法委:指导非公企业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排除隐患,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市经信局:负责全市部分非公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向市委组织部提供非公企业基础数据;督促指导改制企业有关党建工作。

市民政局:指导非公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帮助行业协会做好党建工作。

市人社局:帮助非公企业协调劳资关系,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优先培训、使用党务干部和聘用党员员工。

市政务服务中心:做好非公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协调好非公企业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市工商局:负责非公企业有关党建工作数据的收集工作,及时向市委组织部通报非公企业的变更情况。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落实非公企业党建经费税前列支制度。

市工商联:加强对商会会员单位出资人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商会会员单位开展党建工作。

市总工会:指导非公企业组建工会组织;指导非公企业工会做好“推优”工作,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团市委:指导非公企业组建团组织;指导非公企业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引导团员青年在非公企业中发挥作用;加强对非公企业青年业主的政治引导。

市妇联:指导非公企业组建妇女组织;指导非公企业妇女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加强对非公企业妇女业主的政治引导。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非公企业开展“双强六好”创建活动。

注重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及时交流信息,沟通情况,形成渠道畅通、资源共享的工作信息网络。

三、工作方式
市委组织部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部长为召集人,分管副部长可受部长委托主持联席会议。

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及有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经济社会党建科具体负责。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要问题,经商议可临时举行。

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落实情况在下次会议上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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