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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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中的留置权

运输合同中的留置权

运输合同中的留置权篇一:签订物流运输合同要注意的法律问题签订物流运输合同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在法律框架内从事物流运输业务,是物流运输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

法律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首要目标,遵从法律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交易利益。

在当今道德标准还不能为一切人所自觉遵守的环境下,借助法律的规范作用和强制力,以达到交易安全、增加收益、促进货物流通的目的是十分必要的。

一、物流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签订履行运输合同,首先要了解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

在运输实践中,两个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订立一份运输合同。

从确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角度分析,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双方互负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只尽义务,不享债权的合同。

如果从当事人双方取得权利有无代价的角度分析,合同又可以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而运输合同主要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运输合同中,一般有三方当事人。

即(1)承运人:承运人是以运输工具、设备提供运输劳务活动的自然人;(2)托运人:托运人是将行李,货物交由承运人运输的人,即货主;(3)收货人:收货人可以是托运人自己,也可以是托运人指定的收取货物的第三人。

二、物流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物流运输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劳务是一种行为,因此,运输合同的标的是行为。

从事运输活动主要以盈利为目的,因此运输行为也可以说是一种交易行为。

既然是交易,就要遵从一定的规则,这个规则就是法律规定。

可以想像,没有规则,为所欲为的活动必定会造成无序与混乱;没有规则的交易也势必带来争议和纠纷,且极容易导致诉讼。

为了避免混乱和诉讼,达到如期运抵和运输赢利的目的,签订、履行运输合同的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和依法、依约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承运人的主要权利:1.承运人的留置权。

《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物流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旦承运人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运输义务而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可以留置该承运的货物。

货源和物流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风险控制办法是什么

货源和物流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风险控制办法是什么

货源和物流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风险控制办法是什么货源和物流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风险控制办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货源和物流的交易越来越频繁,货源和物流的运营过程中存在着众多法律风险,所以货源和物流企业必须重视风险控制。

一、货源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风险控制办法1. 交货期的法律风险货源企业与买家签订的合同中规定的交货期如果不能及时履行,就有可能导致违约行为。

因此,货源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要考虑自己的实际生产能力和供货能力,避免在交货期限内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出现。

此外,还应对合同的约定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合同中违约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2. 质量问题的法律风险货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质量问题,导致买家拒收货物或者发生纠纷。

货源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质量管理,避免因为质量问题发生的合同纠纷,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必要时进行第三方检测,确保产品合格。

3. 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在货源中,常常涉及到知识产权的问题,如商标、专利等。

货源企业在承诺了符合知识产权法规定的权利让与,但涉及互联网产品和知识产权和法律也息息相关。

在产生知识产权争议时,货源企业应该能够证明自身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以及产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避免侵权纠纷的发生。

四、物流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风险控制办法1. 物流服务质量的法律风险货物在物流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损毁、丢失等情况,为此,物流企业必须要严格管理,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好无损的交付到买家手中。

在运输的过程中,物流企业应该拥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对运输的车辆、装载的货物进行严密监控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 运输合同条款的法律风险物流企业在进行运输合同的签订、履行时,应充分考虑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合同中的条款及约定应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在合同履行中违法违规,同时还应注重与其他经济主体进行协商,充分确定各自的权力和义务,以平衡各方利益,降低各方风险。

3. 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物流企业在运作物流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问题。

签订、履行物流运输合同需注意的法律问题(二)

签订、履行物流运输合同需注意的法律问题(二)
或者约定 不明确 的 ,依照本法第 六十一条 的规定 仍不确定
转移 给 买受人 。乙公 司 已将 货物 交给 火车 站运输 , 运输途 中的风 险 由甲公 司 负担 ,所 以遇 泥 石流 的 空调 风险 损 失
由甲公司 承担 。
的 , 当在合理 的期 限内检验货物。 应 收货人在 约定的期 限或
验货期限更有严格 的规定 。 收货人超过验货期限提出货损异 议 , 结果或无效或对承运 人免责 , 期验货的行 为将 可 以 其 逾 成为承运人 已经依照合 同中的约定 的内容 交付合格 货物的
初步证据。 因此 , 运人应 当充分 了解收货人验 货的期限, 承 这
民事责任 能力的人 签订 的物流运 输合 同。 即如 《 同法 》 合 第
九条规定 的: 当事人订 立合同 , 当具有 相应的民事权利 能 “ 应
1, 约责任 : O 违
1. 双方商定 的其他条款。 1
力和 民事行为能力。” 果是 与一 个未成年或者问歇性精神 如
病人签合 同, 则需进行法律处理。 虽然 未成年人及 间歇 性精 神病人属 限制性 民事行 为能力人 , 但是 合同法并没有将 其确 定为无效 合同。 只将其 定为 “ 效力待定合 同”。 了方便合同 为 保 护正常的交易, 合 同法 》 第 四十七条规定 : 限制民事行 《 “ 为能力的人订 立合同 ,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 , 合同有效 , 该 但
项严格 意义的承诺 应 当作 到 :承诺必须 是受要约人作 出 :
承诺 必须 是受要约人在 承诺期限做 出,没有约定期 限的 , 要 在合理期 限内作 出, 如果逾期承诺 , 则会构成新要约。承诺 的 内容 必须与要约一致 , 是对要约 的同意。 特别要注意签订合 同的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要与有

运输中的风险分担和免责条款

运输中的风险分担和免责条款

运输中的风险分担和免责条款在运输中,风险分担和免责条款是非常重要的法律约定,旨在明确各方在运输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在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情况。

本文将就运输中的风险分担和免责条款进行探讨,旨在加深对该问题的理解和应用。

一、风险分担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存在各种潜在的风险,如货物损坏、丢失、延误等。

为了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分担运输中的风险,通常会在运输合同中约定相关条款。

1.1 货物责任运输合同一般会明确货物所有权和责任的转移时间,即货物由承运人接收后的责任。

例如,合同可以约定“货物的所有权和责任在装车时转移给承运人”。

这意味着一旦货物交接给承运人,后者将对货物的安全和完好负责。

1.2 运输责任运输过程中,承运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保管、运输途中的安全、交货等。

合同中通常会约定承运人的运输责任,例如“承运人负责安全、快捷地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

1.3 合理照顾义务除了明确的责任分担外,运输合同通常还会约定承运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应尽的合理照顾义务。

例如,承运人应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完好。

二、免责条款尽管在运输过程中,各方都会尽力保证货物的安全运抵目的地,但由于一些不可抗力因素的干扰,有时候会发生未能按时或完好交付货物的情况。

为了防止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纠纷和损失,运输合同中通常会包含相应的免责条款。

2.1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在合理预见范围内,不能预防、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

运输合同通常会明确约定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条款,例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2 免责条款除了不可抗力外,运输合同还可能包含其他免责条款。

例如,合同可能约定“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的损失或延误不是承运人的过错时,承运人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风险分担和免责条款的适用范围3.1 国际运输对于跨国货物运输,风险分担和免责条款通常会参考国际货物运输的相关法律和国际条约,如《联合国关于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国际条约》(简称“CMR公约”)、《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等。

运输合同法律规定

运输合同法律规定

运输合同法律规定
运输合同法律规定是指对运输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决争议等方面进行规范的法律规定。

以下是运输合同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的签订
在运输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法律规定了以下要求:
1. 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格;
2. 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内容必须明确、完整,并且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
3. 合同中必须包含有关运输物品的具体信息,如货品名称、数量、品质标准等;
二、合同的履行
在运输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法律规定了以下要求:
1. 运输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路线和方式履行运输义务,并将货物安全送达目的地;
2. 发货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交付货物,并支付运输费用;
3. 受货人应在合理时间内接收货物,并对货物进行验收。

三、运输风险的分担
运输合同中的风险分担是一个重要问题,法律规定了以下原则:1. 运输人负有运输途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损失与其无关;
2. 发货人对于因货物自身特殊性导致的损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 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发货人或受货人承担。

四、争议的解决
对于运输合同的争议解决问题,法律规定了以下途径:
1.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和解方式解决争议;
2.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3. 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还可以选择选择适用国际公约或条约进行争议解决。

综上所述,运输合同法律规定了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决争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运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合同的顺利履行和争议的及时解决。

运输法律纠纷案件分析(3篇)

运输法律纠纷案件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物流行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然而,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运输法律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

本文将以一起运输法律纠纷案件为例,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一)案情简介某物流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商贸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合同中明确了运输路线、运输时间、货物种类、运输费用等内容。

然而,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甲方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货物在途中发生损坏。

乙方认为甲方的运输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则认为,事故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不应承担责任。

(二)争议焦点1. 甲方是否违反了运输合同约定?2. 事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素?3. 甲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二、法律分析(一)甲方是否违反了运输合同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在本案中,甲方作为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保证货物的安全运输。

然而,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货物损坏,甲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甲方违反了运输合同约定。

(二)事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在本案中,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货物损坏,并非不可抗力因素。

因为驾驶员的操作属于其自身过错,是可以通过培训、管理等手段避免的。

(三)甲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方违反了运输合同约定,导致货物损坏,给乙方造成了损失。

因此,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件评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运输合同纠纷,具体包括合同履行、不可抗力认定以及违约责任承担等方面。

通过对本案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运输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和责任承担

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和责任承担

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和责任承担一、引言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运输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然而,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风险难免存在,尤其是在长距离、多模式运输或跨国运输中更加复杂。

本文将讨论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和责任承担的问题,并探讨相关的国际法律和合同条款。

二、风险转移的方式1. 交付方式货物运输的风险通常会随着货物的交付方式转移。

根据国际商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国际条款(INCOTERMS),交付方式主要分为FOB、CIF、EXW等。

在FOB条款下,卖方在货物穿越船边之前承担风险;而在CIF条款下,卖方需负责在货物到达目的港之前承担风险。

因此,合同中交付方式的选择对风险的转移非常重要。

2. 货物保险另一种常见的风险转移方式是通过货物保险。

货物保险可以覆盖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或损害,并确保在货物遭受意外损失时得到合理的赔偿。

通过购买适当的货物保险,买卖双方可以将运输风险合理地转移给保险公司。

三、责任承担的原则和规定1. 货运合同责任国际货物运输合同通常由托运人和承运人签订,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根据《汉堡规则》(Hague Rules)和《国际货物运输托运单证法公约》(CMR公约),承运人在合同履行期间需对货物负责,并在货物损失或损坏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些规定意在保护货主的权益,并确保货物得到适当的赔偿。

2. 不可抗力条款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承运人可能不能控制或避免货物的损失。

此时,不可抗力条款可以减轻承运人的责任,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条款进行解释。

四、仲裁与司法管辖在货物运输纠纷的解决中,仲裁和司法管辖是常见的方法。

根据合同条款,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在特定的国际商会仲裁机构仲裁。

此外,一些国家的法律还规定了司法管辖的条件和程序。

选择合适的解决争议方式对于确保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五、结论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和责任承担是国际贸易中至关重要的问题。

通过选择合适的交付方式和购买适当的货物保险,可以有效地转移风险。

《我国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范文

《我国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范文

《我国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分析与防范》篇一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货物贸易日益成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国际贸易环境的复杂性和法律规定的多样性,我国在参与国际货物贸易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

本文旨在分析我国国际货物贸易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期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货物贸易提供参考。

二、国际货物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分析(一)合同签订前的风险1. 法律制度差异风险: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存在差异,我国企业在与外方签订合同前,需了解并适应对方国家的法律制度,否则可能因法律冲突导致合同无效或履行受阻。

2. 商业信誉风险:部分外方企业可能存在商业信誉问题,如合同欺诈、虚假宣传等,导致我国企业签订不合法的合同或陷入商业纠纷。

(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1. 合同条款不清晰:合同条款的模糊、不完整或歧义可能导致双方对合同内容产生误解,引发合同纠纷。

2. 法律适用问题: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可能对适用哪国法律产生争议,导致合同无法顺利履行。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1. 货物运输风险:包括货物损坏、丢失、延误等,可能导致合同无法按时履行。

2. 货币汇率风险:国际货物贸易中,货币汇率的波动可能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

3. 贸易壁垒风险:不同国家可能设置不同的贸易壁垒,如关税、配额等,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三、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一)合同签订前的防范措施1. 了解对方国家的法律制度:在签订合同前,企业应充分了解对方国家的法律制度、商业习惯等,避免因法律冲突导致合同无效或履行受阻。

2. 调查外方企业信誉: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外方企业进行信誉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避免与不良企业合作。

(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防范措施1. 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的清晰、完整、无歧义。

2. 选择适用法律:在合同中明确适用哪国法律,以避免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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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河南鼎德律师事务所李胜先李敏
在法律框架内从事物流运输业务,是物流运输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

联系物流企业之间、物流企业与客户之间关系的法律桥梁和纽带就是物流运输合同。

所有经济利益的实现,都需求通过合同这个法律方式实现与保障。

合同是把物流服务活动各方当事人的经济关系转化为法律关系的手段与工具。

因此,加强防范物流业的运输合同风险至关重要,欲防范法律风险应着重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这两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要把好物流运输合同的签订关。

(一)签订运输合同,首先要了解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

在物流业务实践中,物流企业之间、物流企业与客户之间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订立一份运输合同。

从确定合同权利义务的角度分析,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双方互负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只尽义务,不享债权的合同。

而运输合同主要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运输合同中,一般有三方当事人,即一方为承运人,承运人是以运输工具、设备提供运输劳务活动的自然人或独立公司法人;另一方为托运人,托运人是将行李,货物交由承运人运输的人,即货主;第三方为收货人,收货人可以是托运人自己,也可以是托运人指定的收取货物的第三人。

(二)签订的物流运输合同条款应完备、合法。

将自身风险降到最低,是设置合同条款的重要准则,也是首要原则。

一般运输运输合同主要包含如下主要条款:(1)、合同主体详细信息,包括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2)、运输对象,即运输之货物,运输对象情况的具体描述,包括但不限于品名、种类、重量、数量、包装、标志等;(3)起始地、到达地名称;(4)、承运方式、承运期;(5)、合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6)、合同的价款与支付方式与期限;(7)、违约责任条款;(8)、承运人免责条款;
(9)、争议解决方式;(10)、各方商定的其他条款等等。

实践中容易产生纠纷的条款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托运人是否如实申报有关货物的真实情况。

如实申报有关货物运输情况是承运人履行安全地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并交给收货人之义务的前提。

如果承运人对货物运输情况一无所知,也难以完成运输义务;(2)、是否明确货物包装要求。

货物的包装是否符合运输要求,影响到货物装卸及运输安全;明确货物风险承担的界限;(3)、责任的转移。

托运人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将托运货物提交给承运人起,至承运人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时止,托运货物处于承运人的实际控制下,此期间所发生的货物毁损、灭失,承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应当明确货物风险承担的界限,何时为货交承运人,何时为货交收货人。

(三)物流运输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物流运输合同是提供服务的合同,也是一种交易行为。

既然是交易,就要遵从一定的规则,这个规则就是法律规定。

可以想像,没有规则,为所欲为的活动必定会造成无序与混乱;
没有规则的交易也势必带来争议和纠纷,且极容易导致诉讼。

为了避免混乱和诉讼,达到如期运抵和运输赢利的目的,签订运输合同的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和依法、依约行使与承担自己的权利与义务。

1.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主要权利为:
(1)承运人的留置权。

《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物流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旦承运人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完成运输义务而托运人或收货人不支付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可以留置该承运的货物。

留置物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其功能在于以被留置物的交换价值来担保债权的实现,留置权的本意是扣留被运输的货物并拒绝交还,来督促托运人或收货人尽快清偿运输费用。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的债权人享有留置权,当然如果货物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承运人能否行使留置权等问题另有约定的,双方则遵守此约定。

留置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的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留置权人应当妥善保管留置物,否则要承担民事责任。

留置权人留置财产后,应当通知对方在两个月内履行相关义务,两个月后对方仍不履行义务,双方可以协商,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2)承运人的提存权。

《合同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

”在履行运输合同过程中,收货人拒收物流,或收货人不见踪影的事时有发生,造成债务履行受阻,严重影响承运人的经济利益,也造成承运人的财产关系不稳定,法律创设的提存制度的目的正是为了使这一不稳定的财产关系得到稳定,提存的目的是使债务归于消灭。

提存的方式是承运人向接收货物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公证,由公证机关指定存货场所,其效果是免除承运人因继续占有货物可能带来的风险。

提存与清偿发生同等消灭债权的效力,债权人即托运人或收货人对承运人给付货物的债权因此而消灭。

货物在提存期间,其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的保管费用及其他费用亦由债权人负担,而提存物的收益应为债权人享有。

(3)收取承运费的权利。

(4)承运人的主要义务:①承运人应当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义务;②通知义务。

《合同法》第三百零九条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

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通知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法定义务。

2.运输合同中,托运人的主要权利。

(1)按照《合同法》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但收货人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须在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
托运人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无须提出理由或征得承运人的同意。

托运人因变更或撤销运输合同而赔偿承运人的损失应当包括装货、卸货和其他与此有关的费用。

(2)托运人的主要义务:①如实申报货物内容;②向承运人提交有关手续文件;③妥善包装;④托运危险品的告知义务:托运人如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货物,应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托运人未尽此项义务,承运人则有权拒绝运输,也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承担;⑤支付承运费用。

在实践中,托运人与承运人因不能正确履行合同导致纠纷的情况常有发生。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另外,就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做好细致入微的工作。

作为托运人,在办理托运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权利义务的约定,明确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地点、期限、方式、费用等;作为收货人,在接受货物的时候,一定要当场检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异议,并做书面记录。

事后发现,及时发出异议书,并可采取拍照、公正等证据保全措施,以为将来索赔收集证据。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切实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遵循适当履行、诚实守信原则。

对履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进行双方协商,做好对合同内容的补缺和推定。

正确行使履行过程中的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提存以及违约时的减损义务,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不损害对方利益。

三、其他应引起注意的法律问题。

(一)运输合同中关于承运人的责任限制问题。

《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合同各方可约定如何赔偿,但是,需注意的是,在民航、铁路、海运、公路、水运几种运输方式中无保价运输情况下,一般都有明确的限额赔偿标准,即货物发生灭失或毁损时,承运人不是按照货物实际损失赔偿,而是根据运输费用的倍数进行赔偿。

这也是由运输合同的特点决定的。

首先,在运输实践中,运输企业的运费计收标准一般与货物的体积和重量有关,而与货物的价值并无直接关系,故不应让运输企业在收取运输低价值物品的运费的情况下承担对高价值物品的损毁风险。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如果托运人不声明货物的内容,又不选择保价,则承运人帮助托运人运输黄金或者运输等量的砖头所计收的运费是同等的。

但一旦发生货损,要求承运人以运输砖头所获取的蝇头小利去换取对等量黄金的赔偿责任,显然是权利义务严重失衡。

其次,托运人选择保价可以促使承运人在安排运输时,根据货物的高额价值提高履行合同的注意义务,采取特别的运输措施,以确保货物的安全。

由于成本的限制,承运人运输一般货物时采取一般的运输方式,以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但当货物价值提高而带来的赔偿风险上升时,理智的承运人往往会考虑适当增加运输成本,如采取专车直送、专人押运等特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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