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办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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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中商联关于发布《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加强行业信用评价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整规办发[2007]3号)精神,我会被批准成为全国首批行业信用等级评价试点单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引导商业企业增强信用自律意识,加强信用管理,坚持诚信经营,积极参与信用等级评价活动,推进商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独立核算的各类商业企业(包括零售商、服务商和供货商)。

第三条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的原则:(一)以《商业企业信用自律等级行业分类标准》(待发布)及商业企业工商记录、税务记录、经营记录、财务记录、信用记录、其他监管与公共事业记录六大类信用信息为评价依据.(二)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设定为五级,即AAA级、AA级、A级、B级、C级(根据企业信用建设和行业整体信用建设情况可扩展至BBB、BB、CCC、CC等级别),并以+、—进行等级细化。

(三)经国家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持有法人营业执照、依法设立满两年、近两年无经营性亏损、无失信违法行为、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且信用记录真实可靠、内控监管机制能坚持有效运转的企业,均可申报.(四)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动态化管理。

获评企业须自下一年度起,于每年3月30日前通过原申报网络通道定期传送本企业上一财年信用信息,共建商业企业信用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中国商业联合会信用信息资源的互联与共享。

第二章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机构第四条全国性商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由中国商业联合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商联信工委”)组织实施、(全国)商业信用中心提供技术测评等项支持.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商业企业信用自律等级行业分类标准》和《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的制订、修订。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信用资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特点和实际,制定本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第二条企业是指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等活动,为满足社会需要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风险、实行独立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基本经济单位。

第三条企业信用评级是信用评级服务专业机构根据规范的评级指标体系和标准,运用科学的评级方法,履行严格的评级程序,对市场参与者的信用记录、内在素质、管理能力、经营水平、外部环境、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进行全面了解、考察调研、研究分析后,就其在未来一段时间履行承诺的能力、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作出综合判断。

第四条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实行由北京质协信用评价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统一监管、社会力量参与,各负其责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企业信用评级不得损害企业合法权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按照自愿原则进行。

第二章信用评级方法和内容第六条中心按照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审慎性的原则设定指标体系,确保信用评级的科学性。

第七条评级要采用宏观与微观、动态与静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科学分析方法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第八条信用评价内容包括对受评企业全面考察宏观经济背景、产业政策导向、行业发展趋势、监管运行环境、企业基本素质、企业竞争地位、法人治理机制、经营和履约能力、现金流及偿债能力、特殊事件风险等。

第九条中心将按不同行业与开展工作需要分别制定相应的评级体系、方法和标准。

第十条评级机构向受评企业及相关部门征集但不限于如下信用信息:(一)基本信息:工商注册信息、税务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各种特别许可信息、资格认定证等信息;(二)生产经营和纳税信息:主要产品、业务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信息等;(三)财务和资信信息:财务数据、会计核算方法和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等;(四)无形资产信息:各种奖励情况、驰名、著名和重点保护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信息;法定代表人主要简历和荣誉记录等;(五)不良行为信息:偷、逃、骗、抗税信息;制假、贩假信息;虚假出资信息;恶意逃废债务信息、受行政处罚信息等;(六)其他信用信息。

(完整word版)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2)

(完整word版)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2)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1. 引言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促进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进行而制定的管理办法,旨在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信用意识,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具体要求、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等内容。

2. 评价对象和范围2.1 评价对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对象为各类经济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机构、合作社等。

2.2 评价范围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范围包括以下方面:•经济实力•经营管理•资质证书•信用记录•法律合规•信誉度等3. 评价要求和标准3.1 评价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要求如下:•按照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公平、公正、透明。

•客观评价企业的信用状况,不容忽视任何重要信息。

•评价结果具有可操作性,能够为相关方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评价结果应及时更新,保持与企业实际信用状况一致。

3.2 评价标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标准如下:•A级:信用优秀,具有较强的经营能力和诚信意识。

•B级:信用良好,经营能力和诚信意识较强。

•C级:信用一般,经营能力和诚信意识一般。

•D级:信用较差,经营能力和诚信意识较弱。

•E级:信用差,经营能力和诚信意识严重不足。

4. 评价程序4.1 评价准备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准备工作包括以下步骤:•收集评价对象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成立评价小组,明确评价的组织和责任。

•制定评价计划和时间表。

•进行评价规则的培训和传达。

4.2 评价方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根据评价标准,对收集到的资料和信息进行分析和比对。

•进行实地调研和情况了解,了解企业的经营现状和信用状况。

•结合评价标准和实地调研的结果,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

4.3 评价结果的公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包括以下方面:•评价对象的名称和信用等级。

•评价结果的有效期限。

•公示的途径和形式。

4.4 评价结果的应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应用包括以下方面:•监管部门依据评价结果进行监管和管理。

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是评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的一项管理办法,其目的在于约束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的质量信用水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本文将从质量信用概念、评定标准、评价程序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详细论述。

一、质量信用概念企业质量信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依法言行的能力,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之一。

而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则是对企业质量信用进行科学系统评价的过程,通过评价结果的公布,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提高企业质量信用水平。

二、评定标准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的标准包括法定标准、行业标准和市场标准,其中法定标准是最基本的标准,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行业标准则是由各行业制定的相应标准,企业可以根据行业标准来完善自己的质量信用管理制度。

市场标准则是市场对于企业信誉的评价,包括消费者反馈、媒体报道和监管部门的评价等。

三、评价程序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的程序包括公示申请、资料审核、实地考察、评价报告、公示处理和信用记录更新等六个环节。

在公示申请阶段,企业需要向有关机构提交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在资料审核阶段,评定机构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如果资料齐全合格,则进入实地考察阶段。

在实地考察阶段,评定机构派出评估员前往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包括生产车间、管理制度、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评估。

评估员将根据考察结果撰写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经评审委员会审查通过后,评定机构会向申请企业颁发质量信用等级,并公示处理。

最后,评定结果将记录到企业的信用记录中,并定期更新。

四、实施效果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企业对质量信用的重视程度,从而促进了企业的自律和诚信经营,更好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和商业信誉度。

此外,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制度的实施还激励了企业的创新和发展,为企业提供了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工具,帮助企业逐渐融入市场经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什么部门评价企业信用等级

什么部门评价企业信用等级

什么部门评价企业信用等级在中国,评价企业信用等级的部门主要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信用管理部门及金融机构等。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中国在全国范围内对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审批等管理事务的机构,同时也担负着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常通过企业的注册情况、资质认证、行业资质等情况对企业信用进行评价。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评价企业信用等级的过程中,通常会考虑企业背景情况、经营状况、资信情况以及资质认证情况等因素。

基于这些因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比如将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等不同级别。

信用管理部门信用管理部门是中国政府机构实行全面信用评价管理的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信用评价等工作。

信用管理部门在评价企业信用等级时,通常会从企业的信用记录、社会责任、合规性等方面入手,综合考虑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

信用管理部门的信用评价结果不仅能够影响企业获得政府采购和融资支持的能力,还是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获取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来源之一。

因此,企业需要保证自身的信用记录、社会责任、合规性等方面表现良好,以便在信用评价中取得更好的评级结果。

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对企业信用评价具有比较重要影响的部门之一,其主要职责是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估,以便在授信时进行个性化、差异化的风险定价。

金融机构在评价企业信用等级时,不仅考虑企业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用途等经济情况,还会基于企业合规性、社会责任、品牌效应等社会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确保授信更为科学合理。

总结无论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信用管理部门还是金融机构,都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因此,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信用记录、规范的合规性制度、产业创新并负责任的经营理念,以便在各个评价机构中取得良好的评级结果。

同时,企业也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实力,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获得更多政府或者金融机构的支持,推动企业进一步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6.03.29•【文号】银发[2006]95号•【施行日期】2006.03.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银发〔2006〕95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为指导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管理信用评级工作,规范信用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信用评级执业行为,促进信用评级业的健康发展,现就信用评级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本指导意见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对信用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从事金融产品信用评级、借款企业信用评级、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业务的管理和指导。

二、信用评级机构应拥有相当的有一定经验的金融、会计、证券、投资、评估等专业知识的专业评估人员。

三、信用评级机构应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下列材料:(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管理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出示副本原件;(二)公司章程;(三)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四)信用评级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五)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六)经物价部门核定或备案的收费标准;(七)办公场所及组织机构的设置情况;(八)法定代表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指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及有关资料。

四、信用评级机构应具备以下信用评级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一)信用评级程序细则;(二)信用评级方法规则;(三)专业评估人员执业规范;(四)信用评级报告准则;(五)信用评级工作实地调查制度;(六)信用评级评审委员会管理制度;(七)跟踪评级及复评制度;(八)防火墙制度、回避制度等避免利益冲突的相关制度;(九)业务信息保密制度;(十)违约率检验制度;(十一)信用评级结果公示制度。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1甘肃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规范质量信用信息管理,增强企业质量诚信意识,提高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建设诚信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企业质量信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企业质量诚信管理实施规范》(国家标准GB/T29467-2012)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质量信用指标主要由质量、标准、计量、认证、工许、特设、监督、稽查、出口检验等方面的指标构成。

根据企业质量信用指标反映的不同情况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守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级信用程度。

在A级的基础上可细分为A 级、AA级和AAA级,字母数量越多,表示质量信用程度越高(质量信用风险越低)。

A级评价采用百分制:A级为75分以上,AA级为85分以上,AAA级为95分以上。

第三条凡在甘肃省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三年以上,在组织机构代码平台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的企业均可申请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

第四条甘肃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评价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和程序进行。

甘肃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坚持监督与服务并举,不搞终身制。

凡评价认定的企业有效期三年,到期复评;对已认定的企业申请高一等级的,原认定等级原则保持两年或两年以上方可申请认定高一等级,否则不予受理评价。

第五条甘肃省企业质量信用的管理工作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由市(州)、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第二章评价的主要内容和标准第六条企业质量信用等级是在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的基础上,依据质量信用分类标准,通过提取企业质量信用档案的数据,运用企业质量信用管理软件自动生成A、B、C、D四个等级.A级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诚实守信原则,企业质量保证、计量检测和标准化体系健全且运行有效,产品质量稳定,市场信誉良好,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违法违规记录;B级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产品质量信誉较好,企业产品质量无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违反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的记录,基本上能够兑现质量承诺;C级为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质量承诺未兑现纪录,但未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D级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由于企业质量责任给社会及消费者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

(完整word版)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3)

(完整word版)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3)

(完整word版)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规范评价工作,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行性,促进企业信用建设和信用风险防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我国境内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活动。

第三条信用等级评价是指根据一定的评价标准和方法,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量化的行为。

第四条信用等级评价应当体现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可行。

第五条信用等级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性和公信力,依法进行评价工作。

第六条信用等级评价应当遵循信息公开、风险提示的原则,及时公布评价结果,并向评价对象提供服务和监督。

第七条信用等级评价应当依据评价对象的信用记录、行为、经营等情况进行评估,不得歧视或者以不公平的方式进行评价。

第二章信用等级评价机构第八条信用等级评价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独立的评价能力和技术手段。

(三)依法合规经营,无不良记录。

(四)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评价程序。

(五)有一定的专业评价人员。

第九条信用等级评价机构应当依法申请并获得相关行政许可。

第十条信用等级评价机构应当按照信用等级评价的要求,制定评价标准和方法,保证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十一条信用等级评价机构应当及时公布评价结果,提供相关服务和监督,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评价情况。

第十二条信用等级评价机构应当对评价过程进行记录和保密,并确保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信用等级评价流程第十三条信用等级评价应当遵循以下流程:(一)评价机构收集评价对象的信用信息。

(二)评价机构对信用信息进行核实和分析。

(三)评价机构根据评价标准和方法,对评价对象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

(四)评价机构制定评价报告,并向评价对象提供评估结果。

(五)评价机构公布评价结果,提供监督和服务,并进行后续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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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中国文办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强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以下简称“中国文办行业”)的诚信建设,提升中国文办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中国文办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文办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指在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的领导和授权下,在中国文办协会的统一组织下,由中国文办协会组织专家和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对会员中自愿参加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以下简称“参评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

第三条中国文办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遵循“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评价体系、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将报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并进行社会公示和推广应用等活动。

第四条通过信用评价活动,逐步实现以下目标:建立中国文办行业信用体系和信用管理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中国文办行业监管水平,树立中国文办行业企业信用形象,塑造企业信用品牌,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降低社会信息成本,创建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信用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中国文办协会成立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下设信用评价委员会和信用评价办公室,由中国文办协会相关领导、业务部、行业专家及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组成。

第六条中国文办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实施。

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主要职责是做好参评企业信息征集、核查、初评、后续跟踪等工作,严格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说明的要求,进行中国文办行业信用评价的实施。

第七条为切实做好中国文办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实施,中国文办协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包括信用评价工作机构及职能、信用评价工作人员守则、信用评价评级报告要求、信用评价工作流程、信用评价专家工作制度、信用评价信息管理制度、信用评价财务管理制度、信用评价结果推广应用制度等。

第三章评价等级及指标体系
中国文办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根据客观性、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的原则设定指标体系,采用宏观与微观、动态与静态、定量与定性、历史与未来相结合的科学分析方法评定企业信用等级。

第八条中国文办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共分“三等九级”,即等级标准分为A、B、C三等,下设AAA、AA、A、BBB、BB、B、CCC、CC、C九级,同时对于无法评级的企业统归为NR级。

其中,每10分区分为一个级别,并采取四舍五入制对得分处于级别中间的企业进行归
类,每个等级均对应相应的信用状况,其具体等级符号、其释义和计分标准见下表。

信用评价等级计分标准与释义表
第九条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
1 一级指标
企业基础信用能力指标
二级指标
注册信息
2 股东信用状况
3 附属机构
4 企业经营状况指标研发设备状况
5 经营业绩
6 产品或服务质量
7 获得认证情况
8 市场前景
9 发展战略
10 整体经营能力
11 业务增长潜力和竞争优势
12 企业管理能力指标管理层管理能力
13 员工整体素质
14 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15 企业信用管理及账款管理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16 企业经济偿付能力指标资本结构状况和变化趋势
17 盈利能力状况和变化趋势
18 偿债能力状况和变化趋势
19 运营效率状况和变化趋势
20 资产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
21 成长能力状况和变化趋势
22 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济偿付能力
23 资本结构状况和变化趋势
23 行业评价指标会员企业信誉度
25 遵守执行行规行约
26 应对贸易壁垒
27 会费交纳情况
28 企业在行业内的活动和影响力
29 社会信用记录指标法律诉讼
30 获得海关、工商、税务、外管局等部门的信用评价
31 企业违规和员工投诉情况
32 企业并购事项
33 企业获得社会荣誉记录
34 企业负责人嘉奖与违规
第四章评定程序与申报条件
第十条首次参加中国文办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按照“申请→
提交材料→信用评价→核定等级→公示”的程序进行。

企业向中国文办协会申请参评并得到中国文办协会的资格认定后,根
据信用等级评价标准进行资料申报。

第十一条申请参加中国文办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应满足以下基
本条件:
(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二)企业连续经营时间三年以上。

(三)企业经营效益良好。

(四)企业无严重失信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工商、环保、质量监督、海关等监管部门的严重处罚。

第五章评价报告
第十二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是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在确定信用等级后向申报企业出具的文字报告,是评估人员基于对企业大量信息资料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得出的结论,旨在形象地反映申报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竞争能力、信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三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包括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析和附件三个部分。

具体包括申报企业名称、企业获得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基本观点、评定日期和主要分析内容,并附有评价委员会规定的信用等级符号及含义和使用的申报企业的主要财务数据。

第十四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的撰写整体要求完整、充实、可靠;撰写用语要求精炼、准确、平实;评价内容要求逻辑连贯、科学;评价分析要求客观、公正、准确;版面要求美观、大方、便于阅读。

具体样式见附件。

第六章评价结果公示及推广应用
第十五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在初评、复审后,中国文办协会将在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网站()和中国反商业欺诈网()进行公示和发布评价结果。


申报企业自行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需按评价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按公示格式刊登。

第十六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结果报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备案,中国文办协会向参评企业颁发《信用等级评价报告》以及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
公室认可的证书和标牌。

第十七条评价结果有效期限为三年。

企业申请上一级信用等级的,不受有效期限制。

评价委员会在有效期内对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查。

复查合格者继续享有原信用等级,不合格者要相应下调,并在原发布渠道公布。

有效期满后企业需重新申请参加信用等级评价。

第十八条信用评价结果的推广应用
为了树立中国文办行业信用评价品牌,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中国文办协会将在全国整规办统一领导下,在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的支持下,在以下方面对对信用评价结果给予推广应用。

(一)推荐给政府主管部门,引导使用信用产品。

建议和推荐政府部门坚持和扩大使用中国文办行业信用评价的结果;争取在工商、税务、海关等方面相应予以优先、便利或一定形式的政策。

(二)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行业舆论导向。

加强中国文办行业诚实守信的宣传力度,帮助守信的会员企业提高公信力。

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商务部纺织服装频道、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网站、纺织品贸易
快讯、广交会纺织馆馆刊、中国纺织服装行业年度报告等有关媒体重点推介。

(三)在行业中积极使用信用评价结果。

依托中国文办协会在行业商业诚信道德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向与中国文办协会保持密切联系的国外行业组织和国外知名企业、各国驻华使领馆、中国驻外使领馆及国内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经济组织等重点推介。

第七章信息管理
第十九条中国文办协会成立信用评价信息小组,负责申报企业的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并依据《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制定《中国文办协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中国文办行业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公开与使用等工作。

第八章收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信用评价工作的公正性,中国文办协会不以赢利为目的,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其财务管理制度,仅适当收取成本费用,用于专家评审费、公示费、管理费和证牌工本费,不得向参评企业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及赞助费;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公布信用等级评价财务收支情况。

第九章监督机制
第二十二条中国文办协会在开展信用评价工作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商务部和国资委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三条严格依据评价模型和标准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保证评价结果的公开、公正、科学和完整性。

保证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第二十四条认真对待和核实评价过程中的投诉和反馈信息,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参加我会信用评价工作的会员企业,经过信用评价获得信用等级后,须自觉接受信用评价委员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国文办协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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