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超标电动车上牌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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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7.03.07•【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施行日期】2017.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3月1日经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17年3月7日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活动,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以下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的服务提供、运营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障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指在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运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公共汽电车车辆和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按照核准的线路、站点、时间和票价运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是指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的停车场、保养场、站务用房、候车亭、站台、站牌以及加油(气)站、电车触线网、整流站和电动公交车充电设施等相关设施。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具体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属性。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落实在城市规划、财政政策、用地供给、设施建设、路权分配等方面优先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新国标电动车上牌标准

新国标电动车上牌标准

新国标电动车上牌标准
电动车上牌标准是根据国家《机动车号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的。

根据新国标规定,电动车上牌标准如下:
1.号牌样式:使用黄底黑字的普通机动车号牌。

2.号牌号码:电动车号牌以城市或者县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号牌管理系统为准,由机动车所有人到机动车号牌制作现场领取。

3.号牌尺寸:使用小型号牌,长宽尺寸为340mm×110mm。

4.号牌安装位置:号牌垂直安装在车辆后部,安装高度应该在车辆后部中心线的高度以上,距离保险杠下缘不得低于
200mm。

5.号牌材质:号牌采用防紫外线、反射成分高达55%的专用反光材质。

6.号牌特征码:在号牌左侧和右侧各加盖1个金属特征码章(特征码使用机动车号牌管理系统下发的特征码),用以防伪和追踪。

7.备注:电动自行车、电动轮椅车、电动手推车等不属于机动车车种,不需要上机动车号牌。

这种电动车不给上牌,上海人千万别买,2017全新沪电动车上牌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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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电动车不给上牌,上海人千万别买,2017全新沪电动车上牌攻略!大家注意啦!去年底新修订通过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将于3月25日施行《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非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车辆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执勤公安民警将对该车辆依法扣留。

大家家里有非标电动自行车吗?超过50020143月1日起,上海市“非标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非标电动车”)所悬挂的临时牌照将失效,所有“非标电动车”将禁止上路。

强行上路会有什么后果?3月起,非标电动车如上路行驶将被视为违法,依法处以50元罚款。

3月25日《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处罚上限将提高至200元;如果骑车人不接受处罚,或者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源证明的,交警还将对其采取暂扣车辆等处罚措施。

上海购买这些自行车上牌后可放心上路~根据要求,现在市民新购电动自行车,应当确保车辆型号在该目录内,才能被获准申领正式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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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3000多款可被允许申领上海电动自行车正式号牌的品牌、型号一目了然。

如何办理正式牌照呢?那么,问题来了。

如何办理正式牌照呢?需要携带哪些证件?去哪里办理?哪些车辆是不能上牌的?3.址64mm≤切莫轻易相信商家兜售的牌照2.超出限定的大型电动车不能上牌附非机动车常见交通违法行为1.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罚款50元2.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罚款20元3.驾驶非机动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罚款20元4.非机动车不按非机动信号灯表示通行罚款50元特别申明:拒绝接受处罚的,警察蜀黍可以依法暂扣车辆!被店家忽悠消费者改装并代上牌咋办?目前所有非标电动自行车均不能上牌照,市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忽悠后而购买,可要求商家退货。

最新消息微信版办事上线了!查公积金、社保、违章、预约结婚登记、预约办理港澳通行证、护照、台湾通行证等!关注“上海本地宝”(shbendibao)!点击进入首页菜单栏【微信办事】即可实现你的愿望!微信版梅花展等热门活动上线,关注“上海本地宝”(shbendibao)!点击进入首页菜单栏【申城攻略】即在线提前预定上海着名景点门票!微信。

2017电动车法律法规

2017电动车法律法规

2017电动车法律法规电动车作为一种新颖的清洁代步工具,由于其兼具低噪声、元污染、轻便、价格适中等特点,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

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2017电动车法律法规,希望大家喜欢。

2017电动车法律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动车管理,规范道路交通行为,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车、残疾人轮椅车、小型低速电动汽车。

(一)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二)三轮电动车:是指以蓄电池为能源的三轮电动货车。

(三)残疾人轮椅车:包括机动轮椅车和电动道路型轮椅车。

(四)小型低速电动汽车:是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最大时速不超过70km/h的低速四轮车。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及通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电动车的监督管理,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电动车的交通管理工作。

市、县(区)经信委、质监、工商、税务、价格、财政、交通、环保、市政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残联、保险等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动车监督管理和配合工作。

第五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动车驾驶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并有义务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二章生产、销售、维修第六条市、县(区)经信委、质监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电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对生产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查,加强对企业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市、县(区)工商管理部门应当依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等规定标准,加强电动车销售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核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电动车不用上牌的标准

电动车不用上牌的标准

电动车不用上牌的标准作为一种环保、省油、方便的交通工具,电动车在我国具有广泛的使用和发展空间。

相比于传统的燃油车,电动车无需上牌,也省去了办理各种车辆手续的麻烦。

那么,电动车不用上牌的标准是什么呢?首先,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规定,不需要上牌的机动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载货汽车属于小型、微型非营运载货汽车,车辆的总质量不超过2.5吨,车辆在道路上的最高时速不超过50公里/小时,且车辆无拖挂。

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不超过50CC以及电动车、自行车等无需上牌。

三、农用运输车和其他农村非机动车,包括农用运输车、三轮拖拉机、农用载人车等等。

四、机动三轮车属于小微型、非营运机动三轮车或农村机动三轮车,可在道路上行驶,无需上牌。

五、新车购买后3年内,无需上牌的车辆,称为临时车辆,临时车辆是指在购置税已经缴清的情况下,先乘坐机动车或从事交通运输业的单位购置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当这些车只在道路上行驶不超过3年的时候,就不需要上牌了。

以上是电动车不需要上牌的标准。

尤其是电动车,因为它的优点很多,所以在很多城市里,还有一些更为优惠的政策。

首先,电动车无需上牌,也就省去了很多车辆手续的麻烦。

在很多城市,电动车也不需要购买保险、年检。

但这些政策因地区而异,建议用户在购车前向当地车管所了解相关政策。

其次,电动车较传统的燃油车更为环保省油,市区使用效果更佳。

因为市区路况复杂,行驶速度相对较慢,电动车不仅显得更为灵活方便,而且由于燃油车在低速行驶时,需要大量的油耗,而电动车的低速行驶相对无损耗,所以可以更为省油。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电动车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

例如,电动车骑行时需佩戴安全头盔、自行车灯的夜间行驶等。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电动车集结、违法停车等行为已经引起相应部门的高度重视,如有类似行为,不仅会影响公共秩序和驾驶环境,也会受到相应的惩处。

总之,电动车不用上牌的标准主要是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来规定的,具体包括小型非营运载货汽车、电动车、农用运输车、临时车辆等。

电动车不用上牌的标准

电动车不用上牌的标准

电动车不用上牌的标准电动车不用上牌的标准是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属于机动车管理范围的电动车辆,不需要进行车辆上牌手续。

以下是电动车不用上牌的相关参考内容:1. 动力标准:电动车是依靠电能驱动的车辆,不使用燃油进行动力驱动,因此不需要上牌。

电动车凭借电池或电动机提供动力,通过电能转化为机械能来驱动车辆行驶。

2. 关于车辆类型:电动车辆通常指的是轻便车,即整车质量不超过400千克,外形尺寸符合标准的非机动车。

这种类型的电动车不需要上牌。

3. 速度限制:国内某些地区对于不需要上牌的电动车速度有一定的限制。

比如北京市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小时,符合这一要求的电动车不需要上牌。

但这可能因不同地区而异,因此应根据当地法规进行具体查阅。

4. 使用范围:电动自行车通常只能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或者特定的区域内行驶,不能上高速公路等机动车道。

因此,电动车的使用范围也是决定是否需要上牌的因素之一。

5. 特殊规定:不同地区对电动车的管理有一些特殊规定。

比如在上海,电动自行车需要进行备案登记,并悬挂特定的临时号牌;在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需要悬挂特定的注册标志。

这类特殊规定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那些不符合上述标准的电动车,仍然需要进行牌照登记手续,按照机动车的管理方式进行注册。

总之,电动车不用上牌的标准主要包括动力标准、车辆类型、速度限制、使用范围和特殊规定等因素。

对于符合这些标准的电动车,可以在不需要上牌的前提下进行合法使用。

当然,为了确保交通安全,骑行者在行驶时也需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并尽量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电动车不用上牌的标准

电动车不用上牌的标准

电动车不用上牌的标准
电动车无需上牌的标准主要由两个方面来确定:车型和使用环境。

1. 车型标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可以被视为非机动车。

因此,无需上牌的电动车需满足以下标准:- 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km/h。

这个标准是指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时速,即除非超过20km/h的最高限速,否则车辆将不需要上牌照;
- 额定动力不超过400W。

这个标准是指电动自行车的电机额定功率,不得超过400W。

2. 使用环境标准:
此外,根据各地区的行政规定,电动车可能需要在特定环境中进行使用,才能免于上牌。

以下是常见的使用环境标准:
- 自行车道。

电动车通常只能在专门的自行车道上行驶,而不得进入机动车道;
- 限速区域。

在某些城市,设有固定的电动车限速区域,电动车只能在该区域内使用,并且限制最高时速;
- 规定时间段。

某些地区对电动车的使用时间进行了限制,例如禁止夜间行驶或限制在特定时间段内使用。

尽管以上标准是比较常见的电动车不用上牌的情况,但实际上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和标准。

因此,车主在购买电动车之前,应该了解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上牌。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电动车无需上牌,但仍然需要满足其他交通规则。

车主应该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另外,骑行电动车时需要佩戴安全头盔,并尽量在专用的自行车道上行驶,以保障行车安全。

总结起来,电动车无需上牌的标准包括车型标准和使用环境标准。

车主在购买电动车前,应该了解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并遵守交通法规以确保行车安全。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摩托车(“三车”)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摩托车(“三车”)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摩托车(“三车”)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0.23•【字号】筑府办发〔2017〕27号•【施行日期】2017.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摩托车(“三车”)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7〕2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市管企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贵阳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摩托车(“三车”)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10月23日贵阳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摩托车(“三车”)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和《贵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为切实规范全市摩托车、超标电动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三车”)管理工作,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贵阳市“三车”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小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钟汰甬(副市长)魏定梅(副市长)副组长:杨波(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本荣(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刘毅(市公安局副局长)俞洋(市交委主任)陈德勇(市城管局局长)杜林林(市工商局局长)谭筑(市质监局局长)付涛(市法制局局长)李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成员:陈诚(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处长)郝天宝(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廖学剑(市维稳办副主任)程雁枚(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肖文(市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肖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杨卫兵(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治安支队负责人)裴斌(市督办督查局副局长)吴德刚(市生态文明委常务副主任)杨克智(市交委总工程师)张太炳(市商务局副局长)赵俊(市城管局副局长)王芹(市工商局副局长)程宁(市质监局副局长)王文焱(市信访局副局长)简毅(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徐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冯晶(团市委副书记)何辉(云岩区政府副区长)姜华(南明区政府副区长)秦XXX(花溪区政府副区长)李朝阳(乌当区政府副区长)胡军(白云区政府副区长)刘俊生(观山湖区政府副区长)张明权(清镇市政府副市长)廖勇(修文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胡勇(息烽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杨家武(开阳县政府副县长)张建军(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刘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车”办)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杨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昂、陈德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市“三车”办日常具体工作由赵俊同志和徐斌同志牵头负责(办公室联络员:王鹏〔城管〕、聂谷〔交警〕;联系电话:86795997;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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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超标电动车上牌新规定
超标电动车就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生产的电动车。

下面是收集整理的2017年超标电
动车上牌新规定,欢迎阅读参考!~
明显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却挂着交警部门核发的正规非机动车牌照。

近日,长宁交警在执法中查获一批悬挂他人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均被处以200元罚款。

交警提醒,3
月25日新修订道交条例实施后,罚款上限将提升到1000元。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本市未登记上牌的电动
车将禁止上路。

连日来,很多市民都前往全市交警部门的各个电动车上牌点办理上牌业务。

然而,另外一部分人却动起了歪脑筋。

近日,长宁交警在执法中发现,一辆电动车明显超标,却挂着交警部门核发的非机动车牌照,于是拦下来盘查。

经查,民警发现这辆车的车架号跟牌照信息不符,明显是张冠李戴。

车主王小姐告诉民警,这辆车是她本人购买的,但牌照却是朋友的,因为自己的车子不符合上牌规定,便借用了他人的牌照上路出行。

经过民警教育,王小姐才意识到套用他人牌照是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

长宁交警随后加大了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先后查获了20余辆套用他人牌照的非机动车。

这些车辆大多数是不符合上牌规定的非标车辆,车主大多声称牌照是借用亲戚、朋友的。

交警对这些车主均处以了200元罚款,并没收牌照。

长宁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车牌照和车辆信息是一一对应的,请到正规的商家购买符合规定的车辆,并到交警部门登记上牌,切勿贪图方便或心存侥幸,借用他人牌照违法上路。

交警将持续对此类违法行为严查严处。

3月25日上海市新的道交条例实施后,套用他人非机动车牌照上路行驶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3月1日起本市未登记上牌的电动
车将禁止上路。

连日来,很多市民都前往全市交警部门的各个电动车上牌点办理上牌业务,然而,有另外一部分人却动起了歪脑筋。

近日,长宁交警在执法中发现,一辆电动车明显超标,却挂着交警部门核发的非机动车牌照,于是就拦下来盘查。

经查,民警发现这辆车的车架号跟牌照信息不符,竟然是张冠李戴。

车主王小姐告诉民警,这辆车是她本人购买的,因为自己的车子不符合上牌规定,便借用了朋友的牌照上路出行。

经过民警教育,王小姐才意识到套用他人牌照是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200元的处罚。

连日来,长宁交警加大了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先后查获了二十余辆套用他人牌照的非机动车。

这些车辆大多数是不符合上牌规定的非标车辆,车主大多声称牌照是借用亲戚、朋友的。

交警对这些车主均处以了200元罚款,并没收了牌照。

“但如果3月25日上海市新的道交条例实施后,套用他人非机动车牌照上路行驶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最高可罚1000元,处罚力度将加大。


据警方介绍,每辆能上牌的合标电动自行车,在上牌的同时,警方会在电动自行车的钢架上印制车牌号。

“如果车牌号和钢印不符,或者只有车牌没有钢印,那肯定有问题。


对此,长宁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车牌照和车辆信息是一一对应的,请到正规的商家购买符合规定的车辆,并到交警部门登记上牌,切勿贪图方便或心存侥幸,借用他人牌照违法上路。

交警将持续对此类违法行为严查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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