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建设总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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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项目总包合同

土建项目总包合同

土建项目总包合同1. 合同双方甲方:(详细联系信息)乙方:(详细联系信息)2. 合同背景根据甲方的需求,乙方同意承担土建项目的总包工作。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3. 合同内容3.1 项目范围本合同所涉及的土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项目范围描述)。

双方应在合同签署后三日内确定最终的项目范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3.2 项目工期本项目的工期为(具体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工期要求,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3.3 付款方式与进度首期付款: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三日内支付工程款的(具体比例)作为首期付款;中期付款:甲方应在项目进展到(具体进度)时支付工程款的(具体比例)作为中期付款;尾款:甲方应在项目竣工后的(具体期限)内支付工程款的(具体比例)作为尾款。

3.3.2 乙方应在收到首期付款后,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有序推进项目的施工。

3.4 双方责任3.4.1 甲方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水电等设施;项目变更时,及时向乙方提供书面变更通知。

3.4.2 乙方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按时完成项目,并保证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在施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尽最大努力确保项目的进展和质量。

3.5 质量保证乙方在项目竣工后,承诺对项目工程提供(具体保修期限),期间对项目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修复。

3.6 变更和终止3.6.1 变更: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有变更合同的需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并经双方协商后签署变更合同。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在严重违约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3.7 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 合同生效和补充4.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终止。

4.2 补充约定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变更协议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甲方:(姓名/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乙方:(姓名/单位名称/地址/电话)鉴于甲方拥有自己的房屋建设项目,并且有意聘请乙方作为总承包商进行工程建设,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一、合同项目及工程概述: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下述工程项目的总承包:(在此列出具体工程项目名称、地点、规模等详细信息)二、工程期限: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及协商结果,甲乙双方约定工程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工程期限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项目延期,而乙方应在延期发生后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工程价格及支付方式:1. 工程价格:根据详细的工程预算书,甲乙双方约定总工程价格为(具体金额)。

2. 付款方式:乙方按以下方式收取工程款项:(a)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约定的预付款;(b)工程进行到一定阶段时,甲方应按约定支付相应的进度款项;(c)工程竣工后,甲方应支付最终结算款项。

四、质量和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乙方应按照行业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验收标准。

2. 工程验收:甲方有权对工程的进展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工程验收。

五、合同变更:除非得到甲乙双方书面协议,否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内容。

六、保证和担保: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程提供相应的保修期,并在保修期内负责维修和保养工程。

七、违约责任:1. 若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 若因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 若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八、终止合同:1. 双方经协商可变更合同或提前终止合同;2. 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按照约定退还甲方尚未支付的款项,并移交工程相关资料。

九、争议解决:任何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根据约定选择以仲裁或诉讼解决。

十、其他事项: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事项,可在合同附件中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补充。

建房全包合同

建房全包合同

建房全包合同合同范本专家建议书。

标题,建房全包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

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业主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具有承建建筑工程的资质和能力,乙方希望委托甲方承建其位于______________(建筑地址)的房屋建筑工程,并且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本工程的全包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范围。

1.1 本合同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主体结构、地基基础、屋面、外墙、室内装修等全面建设。

1.2 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人工、施工机具等一应俱全,甲方负责提供,并保证其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工程价款。

2.1 本工程的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大写金额)人民币,包括了所有工程所需的材料、人工、设备、管理费用等。

2.2 乙方应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工程质量及保修。

3.1 甲方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承诺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年。

3.2 在保修期内,如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甲方应承担修复责任。

四、工程进度。

4.1 双方应共同遵守工程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4.2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五、违约责任。

5.1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款项支付延迟,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约定。

6.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范本专家,______________(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甲方,(委托方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进行建设项目工程,现委托乙方进行总承包,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名称)的总承包工程,具体工程范围和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第二条工程价格。

1. 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金额小写)元整。

2. 工程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等各项费用。

第三条工程进度。

1. 工程开工日期为(具体日期),竣工日期为(具体日期)。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具体日期)内办理竣工手续。

第四条质量标准。

1. 工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2. 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保证工程质量。

第五条合同变更。

1. 若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手续。

2. 合同变更应书面确认,具体变更事项和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1.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具体支付比例和时间详见附件《付款计划表》。

2. 工程款支付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的(具体天数)内完成。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若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因一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质量不达标,应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因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手续之日终止。

2.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附件,工程量清单、付款计划表等。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件通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

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件专用合同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件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

施工总承包合同6篇

施工总承包合同6篇

施工总承包合同6篇施工总承包合同 (1) 甲方:会宁御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发包商:会宁御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承包商 (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建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金泰国际花园13#楼2、工程地点:会宁县新城区现代路南侧3、工程规模、特征:建筑面积: 14000 m²(最终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第二条承包范围1、本工程由乙方总承包管理,既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按照工程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图施工。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主体部分或关键工序进行转包,需要分包的需报甲方同意,由乙方监督配合专业分包单位完成分包施工任务。

2、基础土方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防盗门、铝合金窗制作安装工程,防火门等不在乙方承包范围之内,甲方另有安排,涉及到上述工程土建预留洞及管线管道预埋工程的,需由乙方各工种完成。

(如:甲方另有安排,按工程量给乙方3%配合费)3、因室内外设备安装及其它配套设施施工,对室内外装饰有损坏的地方(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乙方应进行无偿修补,达到验收标准。

4、因甲方实际需要乙方做计时工的,按大工每天元,普工每天 / 元结算。

此项不计其它费用5、工地临时设施,根据需要由乙方现场解决,工人住宿,生活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不予负责。

第三条开工、竣工及总工期1、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备案制报告中所注明的日期作为工期计算的竣工日期。

3、本工期在20xx年月日前竣工第四条工程质量等级及安全生产目标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

2、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为:在施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为平安工程。

第五条承包价格、结算办法及工程保修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需要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元。

住建部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6篇

住建部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6篇

住建部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6篇篇1住建部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工程总承包活动,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障质量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住宅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甲方与乙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一经签署,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均应恪守合同条款,执行合同精神,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缔结,共同遵守。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甲方委托乙方承包一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部工程,乙方按照乙方组织总承包的方式负责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工作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全部工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按要求提供工程接收手续和技术资料。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工质量风险保证函,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四条乙方应当设置专门的施工组织机构,合理组织项目建设,为甲方提供按质按量的建设服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工程合同期限,按照约定的工程标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第六条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标准》、《质量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变更设计,确保工程质量。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行为,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时终止。

第二章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签订第九条本工程总承包合同由甲乙双方签订,包括以下附件:1. 工程勘察报告;2. 工程设计图纸;3. 合同总价清单;4. 工程款支付进度计划;5. 工程分包合同;6. 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条甲方应当提供工程建设的详细要求和资料,包括工程性质、工程规模以及工程的工作内容和工期等。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供完整的施工方案,在合同签订前经过甲方同意并予以排订。

房地产开发全总包合同6篇

房地产开发全总包合同6篇

房地产开发全总包合同6篇房地产开发全总包合同 (1)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借用甲方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阿巴嘎旗苏伊拉平改楼项目开发。

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权利:(1)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收取元,作为管理费。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收回资质管理费不予归还。

2、义务:(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所需的手续和资质证复印件。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权利:(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两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证书。

(3)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开发建设项目。

并可刻制项目部公章一枚用于日常工作。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2、义务:(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开发过程中的事件,相关施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解决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对动迁、回迁施工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发生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6)乙方开发建设项目不得超过甲方资质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资质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1)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2)乙方在项目中所发生的税费应及时缴纳,在工程中如有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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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黑色字体部分代表编者及承包人意见,蓝色字体为编者对承包人提供的版本所作的修改,红色字体为承包人意见而编者未加以审定部分,但不代表需其他人员审核的内容仅存于红色字体部分,空白处为承包人及编者均未审定部分)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适用招投标工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及特征:工程承包范围:按照发包人于年月日提供的经承包人确认的( )工程施工图纸所规定的范围。

(编者注:应包括指定分包工程)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5年月日(具体以工程师发出经发包人确认的开工令中列明的日期为准)竣工日期:200 年月日。

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三、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四、合同价款币种:人民币合同总价(小写):暂定:元。

(大写):暂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协议书;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工程施工图纸预算书;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图纸;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署的工程量清单;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双方确认的工程会议纪要;工程进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六、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缺陷责任期内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其它本合同为双方2005年月日签定的编号的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合同,本合同与原合同相抵触部分、删减及删改部分均以本合同为准。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2005 年月日订立地点:深圳市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并送深圳市建设管理部门备案后本合同生效。

(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承包人(公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解释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

招投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发包人:指本合同指明的执行本工程投资计划的当事人,或其他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承包人同意词语定义外)。

1.4承包人:指本合同中指定或由承包人提出已获发包人接受,并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建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人同意外)。

1.5工程师:指发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工程管理人员,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本合同相应条款中明确。

实施监理的工程,工程师由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指定的专业人士共同担任;不实施监理的工程,工程师由发包人委托的专业人士担任。

1.6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并取得相应资格的工程管理人员,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力和义务。

1.7设计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永久工程: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1.12款所指的设备。

1.9临时工程:指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但不包括1.13款所指的承包人装备。

1.10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具体情况指两者中的任何一个。

1.11单项工程:指本工程范围内、合同约定或能单独发挥效益的某一独立的单项工程。

1.12设备: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的一部分的机械、仪器、装置。

1.13承包人装备:指属承包人所有(或租赁)的,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

1.14发包人提供装备:指根据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需的机械、器具或物品。

1.15施工场地:项目地块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及租用的用于施工的红线外的土地。

1.16现场: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工程施工的场地以及发包人在合同中具体指定构成现场一部分的其他场所。

1.17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

1.18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1.19合同价款: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或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议定的,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应得到的价款。

1.20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1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22交接证书:指本合同中约定有单独工期的单项工程或本工程竣工后,根据本合同约定签发的证书。

1.23开工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开始工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4竣工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5初验合格日期: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并合格地通过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单位验收、承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日期。

若初验不合格,承包人应重新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合格后,初验合格日期为重新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日期。

1.26实际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并合格地通过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联合竣工验收、承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的日期。

1.27工期: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竣工日期的天数。

1.28实际工期:指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从开工日期至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

1.29图纸:指由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计算书和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其他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

1.30标准/规范:指合同中约定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修改或补充。

1.31工程量清单:指根据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列出的工程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1.32书面形式:指合同、协议、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3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35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约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7法定节假日:指每个星期六、星期天及国家法定的其他节日和假日。

2 标题和旁注2.1本合同条款的标题和旁注不视为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一部分,在解释及推定合同条款时,不列入考虑。

3 书面形式3.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发出或发布的任何通知、指令,均应是书面的,都不应被无理扣压或拖延。

收件方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

二、合同文件4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4.1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⑴.协议书;合同文件组成及解标题和 书面形式⑵.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⑶.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⑷. 通用条款;⑸.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⑹. 图纸; ⑺. 工程量清单;⑻.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⑼. 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⑽. 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4.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时,由工程师作出解释。

如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时,按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5.1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5.2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需要明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非正式法律性的有关规定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以本合同规定为准。

),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 适用标准、规范6.1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要求。

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存在不一致时,发、承包人根据标准、规范的适用范围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名称。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选用的标准、规范。

承包人不因其行为符合标准规范而减免其其他任何合同责任。

工程师作语言文字适用法律适用标准6.2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示国外标准、规范名称,并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7 图纸7.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套数和日期,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的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图纸提供给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第三方。

7.2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和保密期限,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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