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专业攻读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武汉大学城设计学院
武汉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doc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攻读博士生学位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81601 授工学博士学位)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具体要求是: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诚信公正,有社会责任感;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与学术修养。
2. 掌握所在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使用和阅读本专业文献,进行学术交流;有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某一方向上做深入的研究,取得创造性的成果。
3. 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1、物理大地测量用物理方法测定地球形状及其外部重力场的理论与方法,主要研究重力位理论、地球形状及其外部重力场的确定理论、重力场模型的构建、重力场结构分析以及重力场在测绘科学、地球科学及国防与军事科学中的应用等。
2、卫星大地测量研究利用人造卫星及空间探测器解决大地测量学问题的理论与方法,主要研究大地测量系统与大地测量框架、卫星导航定位理论、卫星轨道确定、卫星重力及重力场时间变化、地球动力学和海洋环境变化等。
3、行星测地学利用大地测量手段和方法研究太阳系行星及其卫星的几何与物理特性、内部结构及演化规律等理论与方法。
4、测量数据处理理论与方法主要研究现代测量平差方法及其模型误差分析,大地测量反演理论与方法及大规模、高精度和多类别测量数据处理理论与方法等。
三、学习年限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直接攻博、“1+4”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一般为5-6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得申请提前毕业,申请延期毕业须按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一)课程设置参见《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直接攻博、“1+4”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外国留学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与国内博士生一致,其公共必修课程为:中国文化概论2学分,汉语综合2学分。
建筑学博士研究计划

建筑学博士研究计划Title: Research Plan for a Doctoral Degree in ArchitectureTitle: 建筑学博士研究计划First Paragraph:The proposed research plan for the doctoral degree in Architecture aims to delve into the integration of sustainable practices in urban planning.The initial phase of the research will involve extensive literature review to understand the current state of sustainable urban development and identify the gaps that need to be addressed.Furthermore, the research will also explore the potential of innovative architectural designs in promoting energy efficiency and environmental conservation.第一段:建筑学博士研究计划旨在深入探讨在城市规划中融入可持续实践的问题。
研究的初始阶段将涉及广泛的文献综述,以了解当前可持续城市发展的状态并确定需要解决的问题。
此外,研究还将探索创新建筑设计在促进能源效率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潜力。
Second Paragraph:To conduct this research, various methodologies will be employed, including case studies, surveys, and data analysis.The case studies will involve the examination of successful sustainable urban projects from around the world, while the surveys will gather opinions and feedbackfrom professionals in the field of architecture.Additionally, data analysis will be conducted to identify patterns and trends in sustainable architectural practices.第二段:为了开展这项研究,将采用各种方法,包括案例研究、调查和数据分析。
城市规划与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城市规划与设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081303 授工学学位)本学院在该学科点下的博士研究生培养、系和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联合进行。
本培养方案由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为主、和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联合制定。
在具体培养内容设置及要求方面,依上述各培养单位的研究侧重方向不同而有所差异。
一、培养目标1.系统深入地掌握城市规划理论与知识,熟悉相关学科领域发展现状及本学科领域前沿研究和发展趋势;2.具备充分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能熟练运用城市规划、建筑学、景观规划以及跨学科的研究方法,独立地、创造性地研究城市及人居环境相关问题;3.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独立进行国际交流,具有良好的学术视野和知识更新能力;4.本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具有在高等学校、科研及设计机构、政府部门从事高层次城市规划教学、研究、编制、设计及管理的工作能力。
二、研究方向●数字城市●城市规划与设计三、学习年限与学分1. 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至5年。
可提前,但最少不得短于2年半。
总学分要求≥32学分。
2. 硕博连读生、直攻博士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5至6年。
总学分要求≥54学分。
具体学分分配如下表所示:四、课程设置见“城市规划与设计学科课程设置”五、培养过程的质量保证措施1.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全面负责制,组成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工作。
2.对跨一级学科课程的界定(1)跨一级学科课程指建筑学一级学科外的研究生课程,且必须跟班听课并参加考试。
(2)所选的跨一级学科课程不得与硕士期间所修课程相同或相近。
3. 中期考核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同时由导师对学生课程学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决定是否可以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4.文献阅读与综述文献阅读与综述提交相应的阶段成果,包括40篇以上文献阅读量和不少于10000字的文献综述,所阅读书籍包括不少于15篇外文原文资料,并翻译至少5篇资料的关键章节。
(建筑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博士培养方案

(建筑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博士培养方案窗体顶端每学年放假前,学院组织研究生对壹学年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业成绩、研究业绩等方面进行壹次全面的总结、评定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等级的依据。
每学期对研究生进行筛选,达到退学规定的研究生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学籍处理。
八、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资格考试课程学习达到要求后,博士研究生必须参加资格考试,资格考试通过后才能取得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资格。
资格考试采用笔试(可开卷)、口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部分的内容应有壹定的广度、深度和难度。
包括下述内容:(1)政治思想品德、行为道德和科研态度方面;(2)个人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课程学习成绩;(3)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现代科学技术方面的知识和技能;(4)对本学科和所从事研究领域的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和进展、前沿课题、主要研究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了解情况;(5)所具备的科研素质、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
资格考试由土木工程壹级学科统壹组织,成立较稳定的考试小组。
可安排在第二学期(硕博连读生第四学期)末或第三学期(硕博连读生第五学期)初,应提前俩个月通知博士生。
第壹次资格考试未通过者,可隔壹段时间再举行壹次,第二次考试仍未通过者,应予退学。
九、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应在第壹学年内确定学位论文的研究方向,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作公开的选题报告,确定研究课题。
查阅的文献资料应不少于120篇,其中外文资料应占三分之壹之上。
学位论文选题应符合本学科学位的培养目标要求,且应立足于学科前沿,在理论或技术上能做出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或潜在价值。
选题报告应在壹级或二级学科范围内公开举行,可结合学术报告会进行。
在选题报告准备过程中和报告会上,导师和指导小组有责任帮助研究生审视论题的创新空间和在预定期限内完成论文的现实可能性。
选题报告评审通过后,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网络版《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且交土建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存档,且记载成绩。
2014级博士、直博、硕博连读培养方案.pdf_武汉大学土木建

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14级直接攻博、1+4硕博连读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二〇一四年九月目录力学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1)岩土工程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6)结构工程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11)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16)市政工程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1)力学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代码:0801 授工学博士学位)一、培养目标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崇尚学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发展。
2.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国际学术视野,了解本学科的前沿动态;富有创新精神,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3.掌握至少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1. 宏微细观固体力学2. 多场耦合力学3. 计算固体力学4. 智能材料与结构5. 颗粒材料力学6. 结构动力学三、学习年限本学科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直接攻博、“1+4”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5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一)课程设置参见《力学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力学学科直接攻博、“1+4”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博士生学位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年内完成。
外国留学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与国内博士生一致,其公共必修课程为:中国文化概论2学分,汉语综合2学分。
港澳台博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可免修,所缺学分通过选修其他学位课程填补。
(二)学分要求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1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其他学位课不少于4学分,其余学分为选修课学分。
选修课根据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选修,可在本学科课程设置范围内选修专业选修课、第二外国语,也可以选修其他专业开出的课程。
建筑博士培养方案

建筑博士培养方案建筑博士培养方案一、引言建筑博士教育是高度专门的研究型教育,旨在培养具有深厚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建筑学者和研究人员。
本文将阐述建筑博士培养方案,旨在为广大建筑学领域的博士生提供全面的学习指导和培养体系。
二、培养目标1. 建立扎实的学科基础:重视培养学生系统的、全面的建筑学科基础知识,包括建筑设计理论、建筑材料与工程技术、建筑历史与文化等方面的知识。
2. 培养创新研究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学生深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培养学术交流能力: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术讨论与交流,提高学生学术论文写作、学术报告和学术演讲的能力。
三、培养内容1. 课程学习: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教育,包括专业课程、交叉学科课程和选修课程。
培养学生对建筑学科的全面理解和掌握。
2. 科研训练:为学生提供科研机会和资源,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方法和创新思维。
帮助学生选择合适的研究方向,进行独立的科研项目。
3. 学术交流:组织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和研讨会,为学生提供学术交流的平台。
鼓励学生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拓宽学术视野。
4. 实践培养: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提供实践机会和实践培训,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工程设计能力。
四、培养方式1. 导师指导:每位学生配备1-2位指导教师,进行针对性的学术指导和研究项目管理,确保学生的研究进展顺利。
2. 学术委员会:建立学术委员会,由学校内外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专家组成,负责博士生的学术评审和指导。
3. 学科群体:鼓励学生参与学科群体的学术交流和合作,提高学生的学术影响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五、培养评价1. 学术成果:博士生需在培养期间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并参与国内外学术会议的报告和展示。
2. 学位申请:学生须通过学位申请过程,经过学术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最终获得建筑博士学位。
3. 个人能力:评价学生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学术交流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发展情况。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同济大学建筑与城规划学院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81302)学科专业简介本专业于1981年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我国第一批博士学位授权点,是我校建筑学博士后流动站和国家“211工程”建设重点学科之一,是国家和上海市重点学科。
学科点的创始人是著名建筑学家冯纪忠教授, 以及吴景祥、戴复东等著名教授。
目前学科带头人为戴复东院士、郑时龄院士、莫天伟教授、项秉仁教授以及王伯伟教授、钱锋教授和吴长福教授。
本学科在众多的学术研究和社会实践中获多项部级优秀工程设计奖,出版专著、译著数十种,在国内外学术会议、刊物上发表论文上百篇,获国家和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奖及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
学科思想活跃,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德国柏林工业大学、瑞士苏黎世高等工业专科学校和香港大学等多所高校长期合作,联合进行研究生设计教学。
合作研究与交流遍及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西班牙等地。
学科点现有在职教授15名,在职副教授24名,其中硕士生导师共46(含6名兼职硕导)。
目前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教委博士点科研基金、国际合作项目等多项。
与本学科点相关的实验与实践机构有: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与设计理论技术国家(专业)实验室等,另外还有造型艺术实验室、建筑技术实验室、以及现代技术国家实验室。
学科点于1956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78年恢复招生以来,已培养大量的硕士生和博士研究生,其中也包括来自香港、台湾地区以及其它国家的学生。
本学科可授予建筑学硕士和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工学博士学位;可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一、培养目标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本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熟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知识,熟悉本学科学术研究前沿动态,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实际工作的能力,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
2023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3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3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可能包括以下内容:
一、培养目标
本方案旨在培养具有深厚学术背景、卓越研究能力、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能力的研究人才。
博士研究生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科研伦理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及科研项目策划和组织能力。
通过培养,博士研究生应能够在科学研究中发挥领导作用,推动学科发展,服务社会进步。
二、课程设置
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应注重专业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平衡。
专业核心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选修课程则允许学生根据兴趣和研究方向选择。
此外,培养方案还应包括跨学科课程和实践活动,以拓宽学生的视野,增强其实践能力。
三、科研实践
科研实践是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科研项目,提高独立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
培养方案还应鼓励学生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与同行交流研究成果,提升学术影响力。
四、个性化培养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注重个性化培养,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和研究方向,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
这有助于激发学生的研究热情,发挥其潜力,培养出具有独特研究视角和成果的博士研究生。
五、考核与评估
培养方案应设立严格的考核与评估机制,对博士研究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和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
同时,培养方案还应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励机制,激励博士研究生取得优异成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学专业攻读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1300 授工学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1. 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2.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的建筑学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熟练的专业技能和独立的科研能力,从事建筑设计研究的专门高级人才。
3. 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方向关注基于中华文化的建筑创作、面向城市的建筑设计理论、工业类历史建筑再利用设计、建筑与城市设计的生态策略等方面的研究。
2. 城市设计理论与方法
从人文、生态和技术角度,对国内外城市设计发展方向、设计原理、设计方法进行专题研究;关注当代城市场所营造、生态城市设计、城市空间与环境的数字分析;探索城市设计中各影响因素的关联及作用机制;结合国内外案例分析,使学生深入了解当代城市形态的发展进程,并运用先进的城市设计理论进行设计实践。
3. 建筑历史与理论
侧重于历史建筑的价值挖掘及评定、建筑遗产数字保护方法、传统聚落形态与文化、乡村与民族建筑更新理论与方法等方面的研究。
4. 数字建筑与建筑技术
在原理层面及方法层面,对建筑领域所应用的数字技术进行研究。
使学生树立在设计实践中充分运用数字技术的设计思想,并在实际设计实践中开展多层次应用研究,系统地掌握数字化建筑技术的理论框架和设计方法。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博士生基本培养年限为 3 年,最长学习年限 6 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见附表)
1. 课程设置
参见《建筑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
博士生学位课程学习一般应在入学后一年内完成。
外国留学博士生课程总学分与国内博
士生一致,其公共必修课程为:中国文化概论2学分,汉语综合2学分。
港澳台博士生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可免修,所缺学分通过选修其他课程填补。
2.学分要求
本专业博士研究生应修满的总学分不少于12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4学分,其他学位
课不少于4学分,其余学分为选修课学分。
五、其它必修环节及要求
六、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参照《武汉大学关于修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和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表:
建筑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课程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