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设备的控制与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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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设备的控制与管理程序

检验检测设备的控制与管理程序

检验检测设备的控制与管理程序1.目的对全站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适用于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建档、使用、维护、标识、修理、报废等项管理。

3.职责3.1.技术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维修、停用、降级的审批,站长负责仪器设备购置、报废的批准;3.2.各分析室负责本室仪器设备购置申请、使用、日常维护以及仪器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的编写;3.3.设备资料管理室负责组织仪器设备的验收、标识管理及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4.程序4.1.购置4.1.1.各分析室如需购置仪器设备,应填《仪器设备申购表》,室主任签署意见后,交技术负责人审批、报站长批准。

4.1.2.对价值5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除填写《仪器设备申购表》外,分析室还应提交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各供方同类仪器设备性能及主要技术指标、质量保证能力、同类仪器设备的价格比、用户使用情况等。

4.1.3.批准后的采购内容由集团公司采购部门实施,购置合同(或其复印件)由设备资料管理室归档。

4.2.验收4.2.1.仪器设备购入后应经调试、验收合格,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由技术负责人、仪器设备管理员会同相关分析室验收,设备管理员填写验收纪录。

验收内容包括:4.2.2.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检查主机、附件与合同及装箱单是否一致,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2.3.根据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程、使用说明书等对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

4.2.4.验收后处理1)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按本程序4.3条款建档。

2)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由技术负责人与供方进一步协商处理。

4.3.建档4.3.1.仪器设备管理员根据固定资产编号规则对仪器设备统一编号并登记。

4.3.2.各分析室协助仪器设备管理员做好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包括:a)申购表,购置合同及购置调研报告;b)设备及其软件的名称;c)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d)对设备符合规范的核查记录(如果适用);e)当前的位置(如果适用);f)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g)所有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h)设备接收/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i)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适当时);j)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1 目的规范公司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管理,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测精度。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3 术语定义检定: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性能(准确度、稳定度、灵敏度等)并确定其是否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校验(校准):确定计量器具显示值误差(必要时也包括确定其他计量性能)的一组工作。

4 职责4.1 公司机电物资处4.1.1 负责建立公司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台帐、督促使用单位实施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4.1.2 负责编制公司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年度周期检定计划,并监督实施。

4.2 公司试验室及项目部测量队4.2.1 负责建立本单位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台帐、档案卡片,实施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负责将本单位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台帐上报公司机电物资处。

4.2.2 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采购、验收、储存、检定、发放、使用、维护保养及报废管理工作。

4.2.3 负责编制本单位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下年度周期检定(校验)计划,并报送公司机电物资处。

4.2.4 负责实施本单位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年度周期检定(校验)计划。

4.3 公司直管项目部机电部门4.3.1 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组织配置能充分满足现场质量检测要求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4.3.2 组织建立项目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台帐、实施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4.3.3 督促项目部内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单位,按年度周期检定计划实施设备检定。

5 工作流程5.1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工作流程。

5.2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配置5.2.1 各使用单位根据工程质量检测工作需要,配备技术性能准确度和精密度满足检测质量要求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5.2.2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购置需填写“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置申请表”(Fe760-1),并经批准后进行购置。

5.2.3 新购置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国家法定CMC标志、设备说明书及其他随机技术资料。

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控制程序文件

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控制程序文件

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控制程序1.目的该程序文件确保工厂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包括生产测量工具、仪器、仪表)得以很好的管理、维修保养及校准,从而保证这些设备在生产检验过程中符合要求。

2.范围厂内所有与生产有关的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包括生产测量工具、仪器、仪表。

3.职责3.1纯化中心3.1.1是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的管理部门。

3.1.2负责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的预防性维护。

3.1.3负责生产测量工具、仪器、仪表的维护。

3.1.4负责生产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的校准。

3.1.5负责生产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编号、建帐、保管、检定工作(内检/外检)、增添和调配工作。

3.2研发部3.2.1负责本部门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的日常维护。

3.2.2负责本部门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的校准。

3.2.3负责本部门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编号、建帐、保管、检定工作(内检/外检)、增添和调配工作。

3.3质量部3.3.1负责负责上述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的跟踪、抽查、内部检定记录更新等管理工作。

4.定义无应用5.程序5.1质量部建立《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清单》,详见附件8.1。

5.2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的校准5.2.1校准5.2.1.1仪器、仪表及检验测量工具的校准1、仪器、仪表及检验测量工具的校准由质量部负责。

2、质量部不能校准的由外部认可的独立检定机构或生产厂家校准,质量部负责联系。

5.2.1.2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的校准1、根据《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清单》,能内校的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校准。

2、不能校准的,由外部认可的独立检定机构或设备生产厂家校准,设备责任部门负责联系。

5.2.2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的校准标识:校准合格的仪器、仪表及检验测量工具应贴有检定或校准标签5.2.3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的校准记录。

5.2.3.1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的校准记录由质量部保存。

5.2.3.2仪器、仪表及检验测量工具的校准记质量部保存。

测量、检验与监视设备控制程序

测量、检验与监视设备控制程序
5.6.2需修理的检测设备,由检验人员联系工务部维修处理,如工务部门无法维修则填写『委外加工申请单』由采购部门联系委外维修处理。
5.6.3检测设备的状态标识:本公司用彩色不干胶标签,作为检测设备的状态标识,确认标识由品管部负责,出具的每一个标识要有足以证明标记填写内容的证据。
(1)【合格证】标记:该标记采用绿色,表明对具有国家地方和部门检定规程的检验、测量
5.10.4品管部应对检测设备的操作方法、校准周期、保管贮存,是否可调整进行评估。
5.10.5将以上检讨的结果记录于『检测设备失效评估报告』中,并反馈给有关部门。
5.11文件与记录管理:品管部/工务部按《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执行。
6.0参考文件及资料:
6.1《不合格管理控制程序》QEP-13
6.2《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QEP-01
5.7.2品管部/工务部对检测设备故障作好记录及时标识,进行维修或送有关厂商维修。
5.7.3品管部/工务部对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归档保存。对一些使用时间长,故
障多的检测设备,要提出更换计划,定期进行更换、淘汰。并按《设施、设备管理控制
程序程序》执行。
5.8对操作人员的要求:
5.8.1所有的设备操作人员都要经过相应的操作培训,方可上机操作。
5.5.2邀校:由工务部负责请国家法定计量机构到本公司对大型和不适宜搬动的精密检测设备及生产线上的监视设备进行现场校正。
5.5.3内校:
(1)由计量技术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量值传递系统)制定《检测设备内校规范》报
主管批准后,实施内校作业,并填写『卷尺周期点检(三个月)记录表』、『B类检测设备周
5.8.2检验人员要爱护检测设备,自觉地做好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检验检测设备控制程序

检验检测设备控制程序

检验检测设备控制程序1.目的确保本所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得到有效的控制,使各项检测检验活动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对仪器设备的管理3.职责3.1 仪器设备由业务管理科统一编号管理。

仪器管理员负责对仪器室保管存放仪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和定期充电等管理,确保检验科室领用仪器时符合使用要求。

各检验室负责对其领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3.2 因使用不当造成仪器设备失效或损坏,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3 仪器管理员负责存放期间的管理和维护。

每次检验员送还仪器设备时,对重要仪器设备需履行验收手续。

3.4仪器管理员随时向所长或技术负责人报告所发现的问题。

3.5 业务管理科会同办公室对仪器办理计量检定。

3.6办公室对仪器设备的购置、赔偿等费用进行管理。

4.工作程序4.1 管理4.1.1 外购仪器设备安装、调试、计量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科室及检验责任师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正式投入使用。

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原件要在仪器设备室存档。

各检验科室保存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复印件。

4.1.2 各种仪器设备由业务管理科统一编号,其随机部件和技术资料逐台登记上帐,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4.1.3 仪器设备未经所长批准,一律严禁私自外借或自行对换,更不允许任意拆卸零件。

4.1.4使用检验设备、计量仪表时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清擦干净,并把设备完好情况记录在设备的使用卡上,对高精度、大型、稀有仪器设备,必须定人定机,定保养细则,定期进行精度检验和校正并循章操作。

4.1.5 自制的检验设备,需经技术鉴定,主管部门认可后,图纸技术资料齐全方可投入检验,纳入固定资产(800元以上)进行管理。

4.1.6对闲置一个月以上的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清洗涂油原地封存保管。

对长期(一年以上)闲置的仪器设备,由仪器管理人员封存。

4.1.7仪器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一律按《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4.1.8仪器设备室除管理人员、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末经许可不得入内,外来人员参观须经所长批准。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1.目的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配置、校准、周检、维修和使用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量值的准确可靠,并与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2.适用范围本程序用于对影响产品质量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包括用作检验手段的各类器具、样板/样架、测量仪器、测量传感器、特殊的检测设备及其所属软件以及影响产品/过程质量工装、检测定位装置、比较基准和过程监控仪器.本程序也适用于顾客提供的测量和售后服务用以及员工自带的测量设备管理.3. 定义3.1计量确认――为保证检测设备满足预定使用要求所需的一组操作程序.3.2计量标准――实现、保持或再现单位一个或多个已知值,并通过比较将它们传递到其它计量器具的实物量具,计量仪器等.3.3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或讲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由参考(计量)标准获得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3.4溯源性――通过连续的比较链,使用测量结果能够与有关的计量标准(通常是国际或国家计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3.5测量不确定度――表征被测量的真值所处的量值范围的评定结果.3.6检具能力――由检测设备的测量不确定度与检验特性的公差的比例关系确定.4.职责4.1质保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以下简称测量设备)的管理,包括设备的校准、维修及送检.4.2采购课负责测量设备的采购.4.3各部门、车间负责各自使用的测量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5.工作程序5.1测量设备的配置5.1.1新产品或顾客特殊要求的产品测量设备配置,应在投产前由技术课对产品质量要求提出的测量能力进行审核,并做好审核记录《检测设备选型记录》,以确保选配的测量设备所需准确度.5.1.2因生产需要确需更新或零星配置的测量器具,由质保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采购课根据批准的申请单实施采购.5.1.3测量设备到货后,采购课须将合格证和随箱附件、设备资料与设备一起报质保部,由计量管理员先核对合格证或制造商提供的验收/认可文件,再送外检定或自行校准,并列入《测量设备分类管理目录》.5.2测量设备的管理5.2.1质保部对全公司已入库的和在用的影响产品质量的测量设备进行登记编号,建立测量设备的分类台帐即《测量设备一览表》.5.2.2对本公司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及需进行周期检定的测量设备,必须建立设备档案,其内容应包括:出厂合格单、使用说明书、首次检定证书/记录、历次的检定(校准)证书/记录维修记录、校准操作规程、失准时处理记录.工程理更改后按准则规程更改记录等,顾客要求时须提供查阅.5.2.3本公司所用测量设备必须采用彩色标记管理,标记的种类和用途如下:《计量标准》标记(紫红色):表示公司最高计量标准器,并处于合格状态.准予使用.《合格证》标记(绿色):表示按国家、部门和地方检定系统检定合格,准予使用.《禁用》标志(大红色):表示该设备国家已淘汰,经检定不合格,禁止使用.《限用证》标志(浅黄色):表示该设备在量程或功能的局部下限,禁止使用,也适用于降级设备.《报废》标志(红色):表示不能从现场立即撤走的报废设备.《封存》标志(蓝色):表示不投入使用的试验设备,视情况可以就地封存,也可以收回集中封存,在封存内不纳入周期检定,启封使用前检定即可.彩色标记由设备管理员负责粘贴,彩色标记须标明器具编号、有效期(检定期/失效期)和校准人员,与零件有关样板/样架须标明产品的编号及经实际更改状态.5.2.4测量设备的封存、降级与报废需填写《封存、降级、报废、测量设备一览表》经质保部审核,副总经理批准执行,并在《测试设备一览表》上做好相应记录.5.2.5测量设备在校准、使用时,应具备相应的规程或使用说明书,及所要求的环境条件.5.2.6测量使用人员要按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按仪器设备搬运要求搬运,以防意外损坏.5.3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5.3.1凡需进行周期检定(校准)的测量设备,由质保部根据器具磨损和使用频次编制《测量设备周期检验计划表》.5.3.2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按以下原则进行:a.本公司需开展检定,应按规定检定,经最高计量标准器考核后才能开展.b.本公司不能检定的测量设备应送法定计量机构或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以及符合ISO/IEC导则25注册的机构检定,该机构校准范围须包括此种设备校准;c.无国家、部门或地方检定规程的测量设备,由本公司进行校准,但其校准标准应经法定计量单位检定合格.校准方法应进行不确定分析,并制订校准规程,或由原设备制造商负责校准.d.校准操作规程由技术课负责组织制订,管理者代表批准发布.内容须包括设备型号、校准地点、校准周期、校准方法、验收标准、标识要求以及发现问题时应采取措施等.5.3.3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按以下原则确定:a.公司的最高标准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及送外单位检定的测量设备,按国家检定的周期检定;b.公司自行校准的测量设备,应根据设备性能、器具磨损情况使用频次及使用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一般为1-2年.5.3.4送外单位检定的测量设备应做好检定证书的存档工作.本公司自检自校的测量设备应按规定作好检定校准原始记录,出具检定合格证书或校准报告,并妥善保存.对经检定或校准为不合格的测量设备应及时贴上《禁用》标志停止使用,等候处理.5.3.5检定/校准进的环境必须符合校准规程规定,并在校准/检定报告中记录,校准控制须《实验室质量控制手册》执行.5.4自制检测设备的管理自制检测设备由技术课根据工艺卡要求设计专用检测设备图纸,交制造部制作,经质保部检定合格后进行标识,填写检测设备台帐《测量设备一览表》和《检测设备历史记录卡片》,编制检定周期,并发放至生产部门,由专人保管.检定由质保部根据《自制检测设备校验方法》检定.5.5不合格测量设备的处理5.5.1不合格测量设备是指:经检定、校准不合格的,超过规定的检定、校准周期而未被检定、工作不正常或已损坏的.5.5.2当判定为不合格测量设备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贴上“禁用”标记.5.5.3对不合格测量设备应及时地送维修部门检查修理,在排除不合格原因后,在经重新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不能修复的设备按规定手续作降级或报废处理,由计量室填写《封存、降级、报废计量器具清单》上登记.5.5.4对由偏离校准状态测量设备出具的检测数据的可靠性,应进行重新评定,必须进行复测.应做好评定和复测的记录,填写《偏离校准状态产品复测记录》并通知相关部门.如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如可疑产品已发运则须迅速通知顾客.5.6人员资格5.6.1对从事计量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项目的技术培训,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计量检定员》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检定工作,否则检定无效.5.6.2校准人员须经本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本公司颁发上岗证.5.6.3检定校准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由公司办组织进行.5.7测量系统分析对于在控制计划中提及的所有可重复性测量器具和系统均须按测量系统分析参考手册每年进行一次测量系统分析,对于样本小于300件时,计量型测量设备应采用极差法;计数型测量设备采用小样法.对于样本大于300件时,计量型测量设备采用均值和极差法;计数型测量设备采用大样法.通过测量系统分析进行系统的偏倚性、稳定性、重复性和再现性研究,如顾客批准,可采用其他分析方法及接收准则.5.8测量设备在搬运、防护和贮存时须确保测量设备准确度和适用性完好,测量设备使用者须严格按操作规范执行,防止因使用不当例其失效.6.使用记录略。

检验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与维护程序

检验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与维护程序

检验检测设备的使用、管理与维护程序1目的为了保证检验检测设备正确、有效的使用和维护,以确保检验检测工作的质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检验检测工作所用设备的使用、管理与维护。

3职责3.1检验检测设备的安装、使用,由相关检验检测部负责。

3.2检验检测设备日常的维护,主要由公司负责,市场部负责设备的检修、报废和各种资料的归档。

4工作程序4.1 检验检测设备的使用4.1.1相应部门具体负责检验检测设备的安装、调试等软硬件的建立工作,并指定检验检测设备的责任使用人。

在建立工作结束后,责任使用人应提交该检验检测设备的完整文件资料给综合部存档。

4.1.2检验检测设备由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才能操作使用。

关键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公司负责人授权。

4.1.3使用人员必须自觉爱护检验检测设备,经常保持检验检测设备的整齐、滑润、清洁和安全。

4.1.4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检验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到用好、管好: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性故障,不允许精机粗用,严禁超负荷、超量程使用。

4.1.5对外来人员不论其水平高低,一律不得操作检验检测设备(计量、检修时除外),否则,发生事故由使用人员和部门领导负责。

4.1.6对使用的检验检测设备,应认真填写《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经历簿》以记录其工作等各种情况。

4.2检验检测设备的管理4.2.1综合部编制《检验检测用仪器设备配置表》、《检验检测用设备表》,内容4.2.2工程检测部门制订检验检测设备的校准/检定计划并实施(参见《检验检测设备的校准/检定与计量溯源程序》)。

4.2.3经校准/检定后的检验检测设备,由设备管理员用明显的标识表明其校准/检定状态。

如采用标签的方式时,合格的用绿色,准用的(功能不完全合格,可限制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此范围由校准/检定部门标定)用黄色,禁用的(不合格或待检)用红色。

标签上应包括必要的信息,如最近校准/检定日期、下次校准/检定日期或校准/检定周期等。

4.2.4检验检测设备的校准/检定4.2.4.1检验检测设备(包括对检验检测和抽样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和校准/检定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校准/检定,并需满足要求。

检测设备控制程序

检测设备控制程序

检测设备控制程序1.0目的: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包括软件)的购置、校准、使用和维护进行控制,保证这些设备的测量准确度并且符合要求的测量能力。

2.0合用范围:合用于公司对生产和品检检测的控制。

3.0职责:3.1质检部负责检测工具的管理及校准工作。

3.2使用部门负责对检测工具的日常维护工作。

4.0工作程序4.1控制方法4.1.1检测仪器的控制分为校准和保养两种,以下两种情况须校准,其余的检测仪器可安排保养。

➢直接用于判断产品质量的检测仪器➢生产中的重要的检测仪器。

4.1.2校准可采用外校及内校两种,具体要求如下:➢外校须追溯到国家计量局。

➢内校须由质量检验部编制《校准指导书》,其应包括校准周期、方法、工具、校准的标准,校准的标准须追溯到国家计量局。

4.1.3需保养的检测设备依照《保养指导书》保养。

4.2质检部根据实际使用的所有检测仪器列入《检测仪器一览表》,《检测仪器一览表》需说明控制方法即:校准(内校、外校)、保养。

4.3校准的实施4.3.1校准的时机:a.《校准指导书》规定的校准周期。

b.新购买时。

c.修理及调整后。

d.过程中怀疑有失准时。

e.大型检测仪器搬运后。

4.3.2质检部根据前次校准日期及核准周期确定校准日期,在校准日期到前以联络文形式通知使用部门作出安排。

4.3.3外校由质检部负责联系合格的校准服务商,校准完成后应取回检定证书或者合格证和校准标签。

4.3.4内校由质量检验部按照《校准指导书》校准,并记录在《校准记录》上,校准后应贴上标签。

4.3.5发现设备失准时,应对失准的影响进行评审,需要时,对已测产品追回重测。

不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质检部安排送外修理,修理后应重新校准。

4.4使用与维护4.4.1对以下检测工具之使用人须依照《检测设备使用规范》培训合格方可使用。

4.4.2长期贮存的检测工具应按规定加油及包装。

***4.5文件和记录4.5.1质检部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档案,档案中包括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历次检定报告和使用情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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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设备的控制与管理程序
1.目的
对全站检测仪器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建档、使用、维护、标识、修理、报废等项管理。

3.职责
3.1.技术负责人负责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维修、停用、降级的审批,站长负责仪器
设备购置、报废的批准;
3.2.各分析室负责本室仪器设备购置申请、使用、日常维护以及仪器设备操作使用、
维护规程的编写;
3.3.设备资料管理室负责组织仪器设备的验收、标识管理及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4.程序
4.1.购置
4.1.1.各分析室如需购置仪器设备,应填《仪器设备申购表》,室主任签署意见后,交
技术负责人审批、报站长批准。

4.1.2.对价值5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除填写《仪器设备申购表》外,分析室还应提
交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各供方同类仪器设备性能及主要技术指标、质量保证能力、同类仪器设备的价格比、用户使用情况等。

4.1.3.批准后的采购内容由集团公司采购部门实施,购置合同(或其复印件)由设备资
料管理室归档。

4.2.验收
4.2.1.仪器设备购入后应经调试、验收合格,计量器具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由技术负责人、仪器设备管理员会同相关分析室验收,设备管理员填写验收纪录。

验收内容包括:
4.2.2.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检查主机、附件与合同及装箱
单是否一致,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2.3.根据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相应的标准、规程、使用说明书等对仪器设备的性能
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

4.2.4.验收后处理
1)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按本程序4.3条款建档。

2)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由技术负责人与供方进一步协商处理。

4.3.建档
4.3.1.仪器设备管理员根据固定资产编号规则对仪器设备统一编号并登记。

4.3.2.各分析室协助仪器设备管理员做好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包括:a)
申购表,购置合同及购置调研报告;b)设备及其软件的名称;c)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d)对设备符合规范的核查记录(如果适用);e)当前的位置(如果适用);f)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g)所有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h)设备接收/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i)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适当时);j)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录。

4.3.3.设备资料管理室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确保仪器设备档案的完整性。

4.4.使用
4.4.1.仪器设备放置地点应满足标准、技术规范和使用说明书要求的环境条件,注意电
源电压、温湿度、电磁干扰、有害气体、噪声与振动等因素,不应存在危及仪器设备及其辅助设施安全使用的外界因素。

4.4.2.仪器设备应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或放置地点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设备
资料管理室,在《仪器设备档案》中记录。

4.4.3.凡对检测结果准确度和有效性有影响的测量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检
定或校准。

4.4.4.当使用说明书不够详细、不足以指导操作,或会对检测工作带来危害时,由仪器
设备使用室负责编写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室主任审核后,交技术负责人批准。

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为:
1)设备开机前要求:包括环境条件要求和配件安装、接线等要求。

2)接通电源开机后要求:包括开机步骤,预热时间、有关数据显示要求、状态记录等。

3)仪器设备状态检查及自校操作要求:包括仪器设备零位、满量程调整及检查,与标准样品的比对及数据记录等。

4)正常测试时的具体操作步骤。

5)测试结束后仪器设备的操作要求:包括仪器设备及配件的复位,相关数字指示、显示复零要求等。

6)设备使用完毕后操作要求:包括关闭水、气、电源的顺序,电源插头的连接
及必要的后处理等。

7)仪器设备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8)操作过程中出现故障的处理。

4.4.
5.操作大型仪器设备人员应由本站最高管理层授权,仪器使用者应经过技术培训与
考核,熟悉使用说明书或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的内容,防止操作不当造成人员和设备事故。

4.4.6.使用仪器前,必须检查其是否在合格或准用有效期内,并检查环境条件是否符合
使用要求,使用后应在《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中做好登记。

《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每年底交设备资料管理室存档。

4.4.7.凡发生仪器设备损坏或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贴上“停用”标志,
必要时进行有效隔离。

相关检测室应核查由于上述缺陷对以前所进行检测工作的影响,并应执行《不符合的检测工作控制程序》。

4.4.8.外单位借用仪器应经站长批准,仪器设备保管人员应做好借用前和归还时的功能
检查工作,必要时按《期间核查程序》进行核查,并做好记录。

4.4.9.必要时应进行仪器设备期间核查,以保持其校准状态的可信度,详见《设备的期
间核查程序》。

4.4.10.因工作需要需运输仪器设备时(如外出采样、现场检测、送检、外借等情况),
在运输前后均应检查其功能,运输途中进行保护性包装,运输工具要合适,做到防震、防尘、防雨、防潮。

搬动时应轻拿轻放,有放置位置提示要求的,按位置要求摆放,无放置位置要求的,按正常使用状态摆放。

4.5.维护
4.5.1.根据仪器设备性能和说明书要求,在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中明确维护要求和维
护方法。

4.5.2.对检测结果有重要影响的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管理员会同各分析室共同制定维
护计划,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实施维护。

4.5.3.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应对所使用的各类仪器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注意防震、防
虫、防潮,使用后及时清理、保持整洁,保管好所有的附件和工具。

4.5.4.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用时,也应定期维护,并按说明书要求定期通电,检查其功
能是否正常。

4.5.5.仪器设备维护记录由设备资料管理室归档。

4.6.设备检定校准
参见《设备的量值溯源程序》
4.7.运行检查
对于不需要检定的实验室设备由设备管理员编制运行检查计划,定期进行设备的运行检查。

4.8.标识管理
4.8.1.本站控制下的所有仪器设备应有校准状态标识,根据下述状态,分别贴上相应标

1)合格证(绿色)
经计量检定、校准或比对证明性能指标符合要求者;
不必检定/校准,经检查功能正常者(如计算机、打印机、冰柜、冰箱、空压机超声波提取器、振荡器、稳压器等)。

2)准用证(黄色)
经检定、校准或检验,证明其性能指标在一定量限、部分功能符合使用要求的仪器设备,且写明限用范围;
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

3)停用证(红色)
有异常或过载使用的设备
损坏的仪器设备;
计量检定/校准/比对不合格的仪器设备;
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
暂不使用的仪器设备。

4.8.2.每台仪器设备应有明显的标识表明其状态,由仪器设备管理员根据有效证书负责
填写相应标识及其内容后交仪器设备使用室粘贴。

4.9.停用
4.9.1.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已显示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的设备,均
应停止使用。

分析人员应核查这些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对先前检验检测的影响,并执行《不符合工作的控制及处理程序》。

4.9.2.填写仪器设备停用申请表,经使用室主任同意、报技术负责人批准、设备资料管
理室备案,在仪器设备贴上“停用”标识以防止误用。

4.9.3.停用后重新启用的仪器设备应填写仪器设备启用申请表,向技术负责人申报,经
检定合格并贴上合格标识后方可使用。

4.10.修理
4.10.1.经检定/校准/比对不合格或检测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仪器设备,由使用室填写
《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报设备资料管理室确认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使用室负责组织修理。

4.10.2.修复的仪器必须经过检定/校准或检验,证明满足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4.10.3.修理情况需登入《仪器设备使用档案》。

4.11.报废
4.11.1.对因故无法满足检测要求并无法修复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

由使用室填写
《仪器设备降级使用/报废审批表》,经室主任同意、报技术负责人审批、站长批准。

4.12.利用外部设备的管理
4.12.1.当仪器设备突然损坏、而工作又急需时,或对使用频率低且价值昂贵、本站尚
未配置的仪器设备,可租借外部设备。

4.12.2.租借外部设备必须由使用人书面申请,经室主任同意后,报技术负责人批准。

必要时,相关室负责与对方签订协议并留档。

4.12.3.利用外部设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4.12.4.量程、准确度等技术指标符合检测工作的需要;
4.12.
5.具备有效的合格证明,计量器具必须具备有效检定证书;
4.12.6.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应检测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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