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海商法考试试题B及答案
海商法试题及分析案例分析整理集合

海商法模拟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有关海商法的国际条约,中国政府批准或加入并作出保留的是( )。
A 、1924年海牙规则B 、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C 、1974年雅典公约D 、1910年碰撞公约2、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的计算单位采用的是( )。
A 、特别提款权B 、人民币C 、金法郎D 、美元3、以同一船舶为标的的债权的受偿顺序应是( )。
A 、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B 、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C 、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D 、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船舶优先权4、CMC 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负责对被抵押船舶进行保险,并负担保险费的人是( )。
AB C D 、提供贷款的银行5、承运人签发的对于货物表面未作批注的提单是( )。
A 、指示提单OrderB 、收货待运提单C 、清洁提单D 、不清洁提单6、在约定的租期内,承租人应当为船舶进行保险并负责支付保险费用的合同是( )。
A 、班轮运输合同B 、航次租船合同C 、定期租船合同D 、光船租赁合同7、我国某甲贸易公司将一批出口德国的货物交由乙海运公司承运,乙又将全部货物转交丙公司承运。
丙公司是该批货物的( )。
A 、承运人B 、实际承运人C 、托运人D 、收货人8、原因不明的船舶碰撞,碰撞各方( )。
A 、平均负赔偿责任B 、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C 、互相不负赔偿责任 D 、按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9、我国《海商法》规定,客运承运人在每次海上旅客运输中的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额,每名旅客不超过(A 、46666计算单位B 、40000元人民币C 、1200D 、333310、我国《海商法》规定的承运人对于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 )。
A 、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BCD、从发货人的工厂仓库至收货人的仓库11、保险委付适用的场合是保险标的()。
A、部分损失B、实际全损C、共同海损D、推定全损12、某海事法院根据当事人甲进出口公司的请求,对承运其进口货物的乙海运公司所属的某船舶的航海日志予以复制。
海商法历年真题答案

2000 年真题答案1、是指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根据保险合同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 理费用,为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程度而支出的检验、估价的合理费用,以及为执行保险人 的特别通知而支出的费用。
2、是指在发生共同海损以后,由船货双方共同签署的关于共同海损分摊的义务不因为货物的转运而发生变化的书面协议。
3、指托运人因其提供的货物少于约定的数量,使船舶舱位发生剩余,而对承运人因此受到的运费损失的赔偿。
4、是指承运人负责将一定数量的货物,在约定时间内,分批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而由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
5、是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主险之一,主要承保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和部分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四、 1 、 jointIy and severaIIy 连带 2、 termination 解除3、 customary 习惯的 geographicaIIy 地理上的4、 the party claiming in general average 提出共同海损请求的一方 五、I 、电子提单是指通过电子方式传送的有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数据。
它可能带来的法 律问题主要有:1)运输合同的条款与条件。
在电子提单的实际业务中,考虑到时间和费用的问题,电讯即被视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但这种处理的效力有待法律予以确认。
(2)电子提单的法律适用。
电子提单是否强制适用于传统提单的国际公约或者受国内法的制约, 未得以确定。
(3)收货人的法律地位。
在电子提单情况下,收货人在卸货港提取货物只需证明其身份, 因其法律地位不明, 因此会涉及到收货人可否依据电子提单向承运人主张权利的 问题。
(4)电子提单的书面形式。
各国法律一般都要求运输合同具有书面的形式, 所带来的问题就是它自身是否满足了书面形式的要求。
2、在该公约下,能够享受责任限制的为船航所有人、承租人、管理人、经营人、救助人和责任保险人。
以及,当诉讼是针对船舶本身或船舶所有人及救助人应对之负责的人提起时.任主体也可以限制责任。
(经典总结)中国政法大学海商法习题及答案解读

绪论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是正确的,将其选出并将标号写在括号之内)1,关于我国海商法典的性质,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A 海商法是民法特别法B 海商法的规定与民法相冲突时,优先适用民法的规定C 海商法具有较强的涉及外性D 海商法的规定与民法相冲突时,优先适用海商法的规定2,下列哪一项不是中国海商法的特点()。
A 中国海商法是以条约及国际惯例为基础的立法B中国海商法在立法内容上具有一定的超前性C采用强制性条款和非强制性条款相结合的方法调整合同关系D 中国海商法的规定都是强制性的二、多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二至四项是正确的,将其选出并将标号写在括号之内)1,下列哪些属于我国海商法调整的关系()。
A 船舶关系B 海上运输关系C 航港行政管理关系D 救助人与被救助人之间的关系2,关于中国海商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中国海商法在救助一章表现了一定的超前性B 中国海商法的共同海损一章是参照国际惯例制定的C 中国海商法在合同关系上采用了强制性条款和非强制性条款相结合的方法来调整D 中国海商法在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上是参照《1974年雅典公约》制定的三、名词解释1,海商法2,海事国际立法3,海事国际惯例4,国内立法四、简答题1,简述海商法的性质。
2,广义的海商法的渊源有哪些?五、论述题1,试论中国海商法的特点?2,试论我国海商立法以国际立法和国际惯例为基础的具体表现。
练习一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B 2,D二、多项选择题1,ABD 2,ABCD三、名词解释1,海商法海商法是调整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解析:掌握这一概念应注意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的具体含义。
2,海事国际立法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协商一致缔结的有关海上运输、航运安全、船舶管理及赔偿责任等方面的条约。
解析:掌握这一概念应注意主体和内容的特殊性。
3,海事国际惯例指在航海贸易及航运中形成的,经过长期反复实践被当事人普遍采用和遵守的海事习惯。
海商法真题及答案参考

海商法真题及答案参考海商法真题及答案参考一、单项选择题1.依据海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A.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B.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自接收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C.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自货物进入装货港的仓库起至货物进入卸货港的仓库时止D.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D2.“天伦”号货轮从香港至日本的航行中因遇雷暴天气,使船上部分货物失火燃烧,大火蔓延到机舱。
船长为灭火,命令船员向舱中灌水,由于船舶主机受损,不能继续航行。
船长雇拖轮将“天伦”号拖到避难港。
下列选项哪个不应列入共同海损?A.为灭火而湿损的货物B.失火烧毁的货物C.为将“天伦”号拖至避难港面发生的拖航费用D.在避难港发生的港口费☆B3.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于1995年10月签订了购买4500吨化肥的合同,由某航运公司的“NEWSWAY”号将该批货物从美国的新奥尔良港运至大连。
“NEWSWAY”号在途中遇小雨,因货舱舱盖不严使部分货物湿损。
下列关于货物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承运人应赔偿货物湿损的损失B.承运人可依海商法的规定主张免责,但应承担举证责任C.乙公司应自行承担此项损失D.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的损失☆B4在海商法中,当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同时存在时,其受偿顺序应如何排列?A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B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C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船舶抵押权D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船舶优先权☆C5拖轮所有人拖带其驳船,将货物从大连运至连云港,属于哪一类合同?A拖航合同B货物买卖合同C海上货物运输合同D涉及运输的买卖合同☆C6在通常情况下,因不可抗力导致船舶不能在约定的目的港卸货时,船长将货物卸在邻近港口或地点的做法,应如何认定?A已履行合同B未履行合同C根本违反合同D部分履行合同☆A二、多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哪些不适用海商法的规定?A.上海至广州的海上货物运输B.中国至俄罗斯的公路和铁路多式联运C.上海至温哥华的海上货物运输D.广州至新加坡的活动物运输☆A B2以下哪些是我国《海商法》所指的船舶?A太子号万吨客轮B浮船坞C船锚D海鹰号缉私艇☆AC3根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下列运输方式中哪些属于多式联运?A空—海B陆—空C陆—海D陆—海—空☆ACD三、不定项选择题1.某轮船所有人拖欠船员的工资,在船只进入某港口时又拖欠港务费,该船舶所有人向银行贷款时办理了抵押该轮的手续并进行了登记,在发生了工资和港务费的债项后,该轮遇难。
海商法试题AB

海商法试题AB
一名词
提单共同海损责任限制船员
二简述
海商法的性质委付与代位求偿共同海损的构成要件
三论述
论碰撞归责原则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托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名词
船舶碰撞海难救助代位求偿权提单
二简述
何谓海商法(法条第一条,各国规定不同)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区别
海难救助构成要件(5个)
三论述
船舶碰撞的归责原则(过错归责原则(1船舶侵害方是否具有合理的技术与审慎或谨慎原则2法律推定过错责任原则3双方疏忽等效原则4最后机会原则)
论海上保险合同基本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
保险公估人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考试题及答案.doc

保险公估人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考试题及答案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单项选择题对于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一般按照( )的原则进行给付。
A.先发生的后受偿 B.后发生的先受偿 C.数额较大的优先受偿 D.不分先后,同时受偿 本题答案: 2、单项选择题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时,( )。
A.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订立保险合同之日起,转移给保险人B.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可不负赔偿责任C.由于被保险人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追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不负赔偿责任D.保险人从第三人取得的赔偿,超过其支付的保险赔偿的,超过部分应当退还给被保险人 本题答案: 3、单项选择题行李的损坏不明显,旅客在离船时或者行李交还时难以发现的,以及行李发生灭失的,旅客应当在离船或者行李交还或者应当交还之日起( )内,向承运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密----------------------------------封 ----------------------------------------------线----------------------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交书面通知。
A.3日B.10日C.15日D.20日本题答案:4、单项选择题下列有关委付的说法,错误的是()。
A.委付仅适用于推定全损的场合B.委付是一种单方行为。
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可以不接受委付,也可以在接受后撤回委付C.在全损的情况下,保险人有权放弃对保险标的的权利和向第三方追偿损失的权利D.代位权与委付不同,只要保险人已经支付了保险赔偿,无论在全损还是部分损失的情况下,保险人都有权取得代位权本题答案:5、单项选择题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一般保险条款不包括()基本险别。
海商法(含答案)

海商法(含答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学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海商法》期末考试大纲本课程复习大纲适用于本学期的期末考试,所列题目为期末试卷试题的出题范围。
本次期末考试题型分为三种:判断对错(70%),不定项选择(20%),单项选择或是案例分析选择题(占10%)。
期末复习思考题(答案供参考)一、判断对错1.我国的《海商法》是一部国内法,但确是一部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涉外性很强的法律。
(对)2.中世纪的三大海法为奥列隆法、康索拉度海法和罗地海法。
(错)3.海商法具有国际性,国家签订和加入的有关海商法方面的国际公约是海商法的重要的渊源。
(对)4.船舶属具是属于我国海商法所规定的船舶的定义范围。
(对)5.我国《海商法》所指的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不包括用于非商业目的的军事用船、政府公务船及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
(对)6.我国在取得船舶国籍的立法上,基本上属于封闭型。
(对)7.公海是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水域,船舶在公海上实行自由航行制度。
但要遵循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对)8.船舶买卖是船舶所有权继受取得的一种常见的方法。
(对)9.设定抵押权的船舶因他人的过失而灭失时,船舶抵押权人有权向过失者提出请求,而船舶优先权则随船舶的灭失而消灭。
(对)10.我国《海商法》规定,船舶留置权,是特指船舶建造人、修船人在合同另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可以留置所占有的船舶,以保证造船费用或者修船费用得以偿还的权利。
(对)11.我国《海商法》第22条对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项目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享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人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
(错)12.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多以书面形式订立,海商法对其规定多为强制性规定。
(错)13.在海运实践中,凡载有承运人对于货物的内容、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不知的“不知条款”的提单,都属于不清洁提单。
(错)14.《海牙规则》规定了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坏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具体为每件或者每单位的货物为500英镑或其他等值的货物,超过的部分概不负责。
最新版精选2020年B级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题库588题(含参考答案)

2020年B级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题库588题(含答案)一、选择题1.应重新申请船检登记号。
A、船舶过户B、船舶转藉C、跨省船舶转藉D、以上均不正确2.根据《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以下设施属于船舶的为:A、非排水船;B、移动平台;C、固定平台;D、潜水系统。
参考答案:ABD3.根据《国内航行船舶图纸审核管理规定》(海船检[2006]307号),对下列船舶实施审图的人员不得执行该船的实船初次检验。
A、乘客定额100人以上的客船;B、1000总吨以上的油船;C、滚装船、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和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D、总长65m及以上的海船。
参考答案:ACD4.一艘货船,机舱内有一油管布置在主配电箱上方。
航行途中,油管泄漏,油滴到主配电板上,造成全船供电故障。
问按法规,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A、油管改路,不从主配电箱上方及后面通过。
B、油管改路,不从主配电箱上方及前面通过。
C、油管加厚。
D、主配电箱上安装足够大的油密的防护板参考答案:AD5.《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在1993年2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9号发布实施,本条例适用于: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船舶;B、根据本条例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检验的外国籍船舶;C、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设置或者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设置的海上设施;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的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船运货物集装箱。
参考答案:ABCD6.一艘货船,其艏部防撞舱壁前的首尖舱为压载水舱,但因压载水管穿过防撞舱壁而未装设截止阀而被滞留,问按法规,该船压载水管在防撞舱壁处的阀件应如何安装。
分值:A、阀体装在防撞舱壁上首尖舱一侧易于接近的位置。
B、阀体装在防撞舱壁上首尖舱一侧,并在干舷甲板以上装设甲板操纵装置。
C、阀安装在防撞舱壁后侧总是易于接近的位置,且阀体所在处所应不是装货处所。
D、阀安装在防撞舱壁后侧任意位置,并在干舷甲板以上装设甲板操纵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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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海商法考试试题B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5.Collision
船舶碰撞是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致使有关船舶或船上人身、财物遭受损失的事故。
6.Salvage
海难救助指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对遇难的人员、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援助、救助的行为。
7.Subrogation
代位求偿权,是指保险人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赔付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的全部或者部分损失后,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享有的向保险事故的责任方即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8.Bill of Lading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契约和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载货物,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二、简答题(每小题 10分,共30分)
3.何谓海商法?
何谓海商法,各国法律规定和各国学者的观点不尽相同,目前国际海商法学界尚无定论。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1条的规定,可将海商法定义为“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有何区别?
其一,损失发生的原因不同。
单独海损完全由于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一方可免责的过失等原因直接造成的损失;而共同海损则是由于船舶和货物遭遇共同危险之后,为了船舶和货物的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某种措施而造成的损失。
其二,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单独海损由各受害方自行承担,如果是因某一方不可免责的过失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是为了船货共同安全人为地、有意地造成的,所受损失应由受益方按照受益财产的比例进行分摊。
3.简述海难救助的构成要件。
海难救助行为与方式多种多样,判定一项救助行为是否构成法律上的海难救助,关键是看其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须有合格的救助主体
2.救助标的须是法律承认的
3.救助标的应当处于真实的危险之中
4.救助必须发生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
5.救助一般必须有效果
三、论述题(每小提25分,共50分)
2.论船舶碰撞的归责原则。
船舶碰撞民事责任的基础与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的基础一样,均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即行为人只有在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损害结果存在过错,才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而言,各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采用以下标准和方法来判定船舶侵害方是否有过错:
(一)船舶侵害方是否具有合理的技术与谨慎
这一标准是在船舶侵权责任中判定船舶所有人及其受雇人是否存在过错的基础性标准,它包括两个方面,即船舶所有人是否具有合理的技术与谨慎以及船舶所有人的受雇人是否有合理的技术与谨慎。
船舶所有人是否具有合理的技术与谨慎是指船舶所有人是否依法使船舶适航并在每一个航次中保持有效的安全状态。
(二)法律推定过错原则
这一标准是指当一船违反法定航行规则(包括国际性或地方性规则)时,除非该船舶能证明在当时情况下背离航行规则是必要的,或者违反该规则在当时情况下不可能导致碰撞的发生,否则,法律便推定违反航行规则的船舶犯有过失。
法律推定过失原则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
该原则最早源于英国。
由于该原则在理论上和事实上背离了碰撞事故中过错与损害事实之间应存在因果关系的原则,大多数国家均相继抛弃该原则。
目前,只有美国在该领域仍坚持法律推定过错原则,其目的是为了强调应绝对严格遵守航行规则。
(三)双方疏忽等效原则
指碰撞当事各方的疏忽一直持续到碰撞时刻,且每一方的疏忽都能导致碰撞的发生,此时应各自承担50%的责任,因为此种情况下难以区分谁的过失为主。
(四)最后机会原则
指船舶碰撞中,有最后机会避免船舶碰撞发生的船舶,由于其过失未能避免时,则应认定该船舶对损失负全部责任。
该原则在英国司法实践中影响深远,常常成为判案的依据。
但是,最后机会原则往往成为过失方逃避责任的借口,因为即使其存在过失,只要能证明对方有避碰的最后机会,则可免责。
正因如此,英国法院也逐渐放弃了该原则,认为较公平的原则不是看是谁有最后机会避碰,而是分清谁的过失导致碰撞的发生。
我国法律对判定过失的标准未予规定,即使有一些规定,如“合理”、“谨慎”等含糊标准,也不具操作性,通常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个案确定。
我们认为,判定船舶碰撞中的过失,应以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是否应当注意,能否注意为依据,并根据他们行为的时间、地点和其他客观环境因素综合判断。
2.论海上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有:
(一)保险利益原则
(二)最大诚信原则
(三)损失补偿原则
(四)近因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