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流程-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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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1、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之间不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根据2014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称“公登条例”)第九条规定,“登记事项”仅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名称

或姓名”,而不包括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因此,如果仅仅是公司股东内部

之间的股权转让,且该等转让并未引起股东名称发生变化,则该等股权转让无

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例如:a公司股东甲、乙各持股50%,股东甲将其中的30%转让给乙,甲持股20%,乙持股80%。a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前后均为甲、乙,此次转让未导致a公司股东名称发生变化,因此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从工商登记角度而言,新的公登条例实施后,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名称

或姓名”系登记事项,只要“股东名称”没有发生变化,就无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但如果“股东名称”变化了,包括股东更换和股东更名,则均需办理相应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2、所有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均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目前

的操作实践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仅限于“股东内部不引起股东名册发生变化的股权

转让”,无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则是“所有的”。公司登记条例说的是“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而不是“发起人”。根据公登条

例相关条文的规定,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依法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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