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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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税区与保税物流中心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与保税物流中心的区别
尚未出台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审批标准的相关文件。基本同出口加工区,在申请面积上有所区别,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面积为3-10平方公里,出口加工区面积不得超过3平方公里。设立审批程序同出口加工区。1、原则上设在国家级开发区内,同一开发区内只能设立1个综合保税区。2、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一般应达到1亿美元以上。3、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低于10亿美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只设立1个综合保税区。4、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位超过10亿美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增设综合保税区。5、东部各省(直辖市)的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达到或超过5000万美元的;中部各省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达到或超过2000万美元的;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达到或超过1000万美元的,方可申请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增设综合保税区或扩大原有面积。6、综合保税区如申请扩大面积,须区内已摆满项目、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发展用地己得到充分利用,且扩大的面积为不大于3平方公里。7、综合保税区须自批准之日起2年内建设完毕并申请验收。如1年内未启动建设,由海关总署商有关部门书面提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注意。之后1年内仍未有进展的,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予以撤销。8、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3年内仍无投资项目,或虽有投资项目,但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低于100万美元的,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书面提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注意。之后1年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予以撤销。
设立条件
1、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 2、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划建设要求; 3、选址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交通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4、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满足加工贸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5、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提供供海关查阅数据的终端设备,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和数据标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以便海关在统一平台上与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及信息共享; 6、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管、办公设施。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贸易物流园区)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贸易物流园区)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贸易物流园区)的区别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贸易物流园区)的区别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和保税物流中心(贸易物流园区)都是国家对特定区域实行特殊政策和管理的经济区域。

它们在功能和运作上有一些区别。

功能区别:-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的主要功能是进口、出口、货物加工和仓储。

它们通常位于沿海地区和国际贸易重要口岸附近,提供海关和税务便利,吸引企业在该区域内开展贸易活动。

综合保税区一般由国家统一批准设立。

- 保税物流中心(贸易物流园区)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综合物流、配送、仓储和供应链管理服务。

它们通常位于交通便利的地区,为企业提供高效的物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和提升物流效率。

保税物流中心一般由地方政府批准设立。

运作区别:-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通常直接与海关关联,享受特殊的关税政策和海关监管。

在这些区域,企业可以进行进口和出口业务,以及加工贸易、仓储和分销。

同时,综合保税区可以实施一些特殊的财税政策,如减免关税、免征增值税等,吸引企业投资。

- 保税物流中心(贸易物流园区)通常是为满足企业对物流和供应链管理需求而设立的。

它们提供物流服务和仓储设施,为企业提供高效的运输和仓储环境。

保税物流中心一般不直接与海关关联,企业在这些区域进行的业务主要是物流和仓储,不涉及进出口手续和关税政策。

总结: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和保税物流中心(贸易物流园区)在功能和运作上有一定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主要是为了促进国际贸易和吸引外资,提供海关和税务便利;而保税物流中心主要是为了提供物流和仓储服务,提高企业的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

企业在选择合适的区域时,应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和发展方向进行综合考虑。

自贸区、综保区、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分别是什么

自贸区、综保区、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分别是什么

自贸区、自贸试验区、保税区、保税港区如何区分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简称自贸区,传统的自贸区是Free Trade Area(英文简称FTA),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根据WTO相关规则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所形成的区域,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还涉及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等更多领域的相互承诺,是一个国家实施多双边合作战略的手段。

自贸区的生产、贸易和投资活动适用的关税、审批和管理政策灵活。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就是FTA类型。

另一种自贸区是Free Trade Zone,(英文简称FTZ),指某一国或地区在己方境内划出一个特定区域,单方自主给予特殊优惠税收和监管政策。

中国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指在我国境内关外设立的,以优惠税收和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为主要手段,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

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政府全力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举动,其核心是营造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对内外资的投资都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商业环境。

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首个自由贸易园区,同时也是我国第一批设在境内关外的自贸区。

2013年9月至2019年8月,中国已经分多批次批准了18个自贸试验区,已经初步形成了“1+3+7+1+6”的基本格局,形成了东西南北中协调、陆海统筹的开放态势,推动形成了我国新一轮全面开放格局。

图片来源:广西日报保税区:保税区又称保税仓库区,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

中国最早是没有保税区的,货物过关入境是需要缴税的,直至1990年,上海外高桥有了中国的第一个保税区。

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可以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以及加工制造。

外国货物可以在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自由进出,但如果要进入关境就需交纳关税了。

在自贸试验区出现之前,保税区就是境内最开放的地方。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

可存储货 1、国内出口货物;
1. 保税港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的货物及其包装物料;

2、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2.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3. 转口贸易货物;
3、外商暂存货物;
4. 外商暂存货物;
4、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5. 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燃料、维修用零配件;
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6. 进口寄售货物;
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 2、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一般应达到 1 亿美元以上。
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3、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低于 10 亿美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只设立 1
4、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布局, 个综合保税区。
满足加工贸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4、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位超过 10 亿美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增设综合保税
5、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提供供 区。
海关查阅数据的终端设备,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 5、东部各省(直辖市)的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达到或超过
式和数据标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 5000 万美元的;中部各省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达到或超过
6、综合保税区如申请扩大面积,须区内已摆满项目、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发展用地
己得到充分利用,且扩大的面积为不大于 3 平方公里。
7、综合保税区须自批准之日起 2 年内建设完毕并申请验收。如 1 年内未启动建设,
由海关总署商有关部门书面提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注意。之后 1 年内仍未
有进展的,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予以撤销。

保税物流中心AB型及区别

保税物流中心AB型及区别

保税物流中心A、B型及区别为适应制造业发展,加快出口加工区等功能完善,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设立保税物流中心并出台了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保税物流中心分为A型、B型。

一、保税物流中心A型、B型的定义1、保税物流中心A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通常是对来料进行流通性的简易加工。

保税物流中心A型按照服务范围分为公用型物流中心A型和自用型物流中心A型。

(1)公用型的物流中心指专门从事仓储物流业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向社区提供保税仓储物流综合服务的海关里监管场所。

(2)自用型的物流中心指中国境内法人经营,仅向本企业或者本企业承包集团内部成员提供保税仓储物流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2、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集中场所。

B型可设有对货物进行深入的加工的保税仓库。

二、两者区别1、构成区别保税物流中心A型是批由一家法人企业设立的并经营的保税物流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由多家保税物流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布局保税物流的海关监管场所。

2、审批和验收程序税物流中心A型应由企业申请经直属海关审批并由直属海关会同省级国税、外汇管理部门验收。

物流中心B型由直属海关授理审核后报海关总署审批,并由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企业资格条件保税物流中心A型因主要针对大型生产型的跨国公司和大型物流企业,因而对申请设立业的资格要求较高,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量低为3000万人民币。

物流中心B型经批准设立后,对企业的入驻资格要求较低,以注册资本为例,只须达到5万人民币即可。

4、出口中心货物管理无论保税物流以中心A型还是B型,保税存储货物范围,辐射范围基本相同。

可以面向国内外两个市面上场进行采购分拔,配送。

但在货物存储期限一,保税物流中心A型货物存储期限为1年。

保税物流中心B型货物存储期限为2年,特殊情况可予延期。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与保税物流中心的区别项目保税物流中心 (B 型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 B 型)的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自 2007年 10 月起施行。

行管理办法》,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概念是由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物流企业进入并从事保设立在内陆地区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区域称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税仓储物流业务的封闭海关集中监管场所,是若干个 A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型的聚集。

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港区与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区别在于:保税港区一般临港而建,可以实施区港一体化;综合保税区一般通过“区港联动”来加强与水港、空港的对接,实现其港口作业功能。

审批机构海关总署国务院主体企业法人政府功能与业1、仓储;1、仓储;2、出口加工;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务2、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4、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5、国际中转;4、转口贸易;6、检测维修;5、国际中转;7、商品展示;6、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可存储货1、国内出口货物 ; 1.保税港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的货物及其包装物料;物2、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 2.加工贸易进口货物;3.转口贸易货物;3、外商暂存货物 ; 4.外商暂存货物;4、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 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燃料、维修用零配件;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 6.进口寄售货物;6、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7.进境检测、维修货物及其零配件;7、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8.供看样订货的展览品、样品;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9.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设立条件1、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 10万平方米,尚未出台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审批标准的相关文件。

综合保税区与保税物流中心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与保税物流中心的区别

要区别在于:保税港区一般临港而建,可以实施区港一体
化;综合保税区一般通过“区港联动”来加强与水港、空
港的对接,实现其港口作业功能。
海关总署
国务院
企业
法人政府
1、仓储;2、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 1、仓储;2、出口加工;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4、
务;3、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4、转 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5、国际中转;6、检测维修;
设立条件
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6、供维 修用零配件;6. 进口寄售货物;7. 进境检测、维修货物 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7、未 及其零配件;8. 供看样订货的展览品、样品;9. 未办结 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8、 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 物。 1、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 尚未出台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审批标准的相关文 10 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 5 万平 件。基本同出口加工区,在申请面积上有所区别,保税港 方米; 2、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 区(综合保税区)面积为 3-10 平方公里,出口加工区面 划建设要求; 3、选址在靠近海港、空港、 积不得超过 3 平方公里。设立审批程序同出口加工区。1、 陆路交通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 原则上设在国家级开发区内,同一开发区内只能设立 1 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 个综合保税区。2、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一般应达到 1 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4、经省级人民政府 亿美元以上。3、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低于 10 亿美元的 确认,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满 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只设立 1 个综合保税区。4、 足加工贸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5、 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位超过 10 亿美元的省(自治区、直辖 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 市),可增设综合保税区。5、东部各省(直辖市)的综合保 统,提供供海关查阅数据的终端设备, 税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达到或超过 5000 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和数据标 万美元的;中部各省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 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 出口总值达到或超过 2000 万美元的;西部各省(自治区、 以便海关在统一平台上与国税、外汇管 直辖市)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达 理等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及信息共享; 6、 到或超过 1000 万美元的,方可申请在该省(自治区、直辖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物流园区)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物流园区)的区别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物流园区)的区别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和保税物流中心(物流园区)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特殊经济区域,在功能和定位上存在一些区别。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是一种经济特区,为进出口贸易提供便利和优惠政策。

其主要功能包括保税贸易、金融业务、高新技术产业、跨境电商等。

综合保税区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形式存在,通常位于海港附近或沿海地区。

综合保税区的优势在于免税政策、进出口便利化以及法律管辖上的特殊待遇。

企业可以在综合保税区内进行海关监管下的保税加工、贸易、仓储等业务活动。

同时,综合保税区也吸引着国内外企业的投资和建设,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保税物流中心(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物流园区)是一种集中管理和提供物流服务的专门区域。

其主要功能是为物流企业提供便利的运营环境和服务设施,促进货物流通和供应链的高效运作。

保税物流中心通常设立在交通便利的地区,包括海港、航空港、铁路枢纽等。

物流企业可以利用该区域的海关特殊监管政策和物流设施,进行货物集拼、分拨配送、仓储管理等物流活动。

保税物流中心的优势在于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和便利条件,例如海关审批、仓储管理、货物运输等。

物流企业可以通过集中管理和合作,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并提供更好的物流解决方案。

区别总结-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是一种经济特区,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形式存在,主要功能包括保税贸易、金融业务、高新技术产业等。

- 保税物流中心(物流园区)是为物流企业提供便利的运营环境和服务设施的专门区域,主要功能是促进货物流通和供应链的高效运作。

- 综合保税区注重进出口贸易和产业发展,而保税物流中心注重物流服务和运营环境的优化。

- 综合保税区具有免税政策、进出口便利化等优势,而保税物流中心提供全方位的物流服务和便利条件。

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在经济发展和外贸物流方面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根据实际需求,企业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经营模式和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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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总署或委托直属海关向物流中心经营企业核发证 请示》文件完成 9 部委会签后,正式上报国务院。
书并颁发标牌。
5、国务院批复请示。国务院研究同意后作出《关于同意设立××综合保税区的批复》。
6、综合保税区获批设立后,进入规划与建设方案实施阶段。
7、综合保税区建成后,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家有关部委组成国务院联合验收组对综合保
8、 供瞧样订货的展览品、样品;
8、经海关批准的其她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9、 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设立条件 1、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 10 万平方米, 尚未出台设立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审批标准的相关文件。基本同出口加工区,在申
中西部地区不低于 5 万平方米;
请面积上有所区别,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面积为 3-10 平方公里,出口加工区面积不
3、外商暂存货物;
4、 外商暂存货物;
4、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5、 供应国际航行船舶与航空器的物料、燃料、维修用零配件;
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与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6、 进口寄售货物;
6、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7、 进境检测、维修货物及其零配件;
7、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 B 型的区别
税区的隔离设施、卡口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验收。 8、联合验收组与省政府签署验收纪要,海关总署将向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颁发验收合格 证书。
综合综合保保税税区区保税与港区保与税保税物物流流中心中B 心型的的区别区别
项目
保税物流中心(B 型)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
依据 《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 型)的暂行 《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自 2007 年 10 月起施行。
管理办法》,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2、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划建设要求;
得超过 3 平方公里。设立审批程序同出口加工区。
3、选址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交通枢纽及内陆国际 1、原则上设在国家级开发区内,同一开发区内只能设立 1 个综合保税区。
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关 2、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一般应达到 1 亿美元以上。
关查阅数据的终端设备,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与 5000 万美元的;中部各省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达到或超过
数据标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以便海关 2000 万美元的;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出口
在统一平台上与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实现数据交换 总值达到或超过 1000 万美元的,方可申请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增设综合保税区或
集中监管的地方;
3、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低于 10 亿美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只设立 1 个
4、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布局, 综合保税区。
满足加工贸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4、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位超过 10 亿美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增设综合保税区。
5、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提供供海 5、东部各省(直辖市)的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加工贸易年进出口总值达到或超过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 B 型的区别
及信息共享;
扩大原有面积。
6、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视频监 6、综合保税区如申请扩大面积,须区内已摆满项目、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发展用地己
控系统等监管、办公设施。
得到充分利用,且扩大的面积为不大于 3 平方公里。
7、综合保税区须自批准之日起 2 年内建设完毕并申请验收。如 1 年内未启动建设,
临港而建,可以实施区港一体化;综合保税区一般通过“区港联动”来加强与水港、空
港的对接,实现其港口作业功能。
审批机构 海关总署
国务院
主体 企业
法人政府
功能与业 1、仓储;
1、仓储; 2、出口加工; 3、国际采购、分销与配送;

2、流通性简单加工与增值服务;
4、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
3、国际采购、分销与配送;
概念 就是由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物流企业进入并从事保 设立在内陆地区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区域称为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就是指经国务院
税仓储物流业务的封闭海关集中监管场所,就是若干个 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口岸港区与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
A 型的聚集。
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港区与综合保税区的主要区别在于:保税港区一般
由海关总署商有关部门书面提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注意。之后 1 年内仍未
有进展的,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予以撤销。
8、综合保税区封关运作后 3 年内仍无投资项目,或虽有投资项目,但加工贸易年进出
口总值低于 100 万美元,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书面提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予以注意。之后 1 年仍达不到要求,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予以撤销。
5、国际际中转;
7、商品展示;
6、经海关批准的其她业务。
8、经海关批准的其她业务。
可存储货 1、国内出口货物;
1、 保税港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的货物及其包装物料;

2、转口货物与国际中转货物;
2、 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3、 转口贸易货物;
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与保税物流中心 B 型的区别
货物存储 2 年。确有正当理由的,经主管海关同意可以予以延期, 无限制
期限 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 1 年。
申报流程 1、由直属海关先期提出审核意见;
1、理论研究,可行性论证。 2、市政府向省政府上报申报材料。
2、由总署会同税务总局、外汇管理局等部门或者委托 3、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请示。
被授权的机构按照《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验收通过; 4、国务院批转各部委阅办。海关总署综合各部委意见形成《关于设立××保税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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