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语言文字工作是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幼儿的语言发展和全面成长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加强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全体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特制定以下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一、语言文字工作管理要求1、成立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教学副园长担任副组长,各年级组长和语言文字骨干教师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计划,指导和监督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
2、明确各部门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职责。
教学部门负责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教学计划,组织教师开展语言文字教学研究和培训;后勤部门负责校园语言文字环境的创设和维护;办公室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和档案管理。
3、定期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教师语言文字规范要求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使用标准的普通话,做到发音准确、清晰,语速适中,语调自然。
2、教师的板书、教案、评语等文字材料应书写规范、工整,不写错别字,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3、注重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鼓励幼儿大胆发言,耐心倾听幼儿的表达,及时给予正确的引导和纠正。
4、积极参加语言文字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语言文字素养和教学水平。
三、幼儿语言文字培养要求1、创设良好的语言环境,在日常生活和教学活动中,鼓励幼儿多说普通话,培养幼儿用普通话交流的习惯。
2、开展丰富多样的语言活动,如故事讲述、儿歌朗诵、角色扮演等,激发幼儿的语言兴趣,提高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
3、培养幼儿的阅读习惯,提供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图书,引导幼儿正确阅读,提高幼儿的阅读理解能力。
4、注重幼儿的语言规范教育,及时纠正幼儿的发音和用词错误,培养幼儿正确的语言习惯。
四、校园语言文字环境建设1、园内各类标识、宣传橱窗、公告栏等使用规范的汉字,做到字体工整、清晰。
2、利用校园广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知识,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氛围。
学校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等法律法规,提高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加强学校语言文字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工作人员以及与学校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语言文字使用规范1.校园内使用普通话作为通用语言,教师、学生、工作人员等在教育教学、会议、宣传、交流等活动中必须使用普通话。
2.各类课程教学、讲座、学术报告、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3.校园内标牌、指示牌、告示牌等用字必须规范,禁止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4.教师、学生在书面表达中应使用规范汉字,遵循正确的书写规范。
5.学校对外宣传、出版、发行等用字必须规范,不得使用不规范汉字。
四、语言文字工作职责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教务处负责教育教学活动中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组织教师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培训。
3.政教处负责学生语言文字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开展学生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活动。
4.各年级、班级负责组织学生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提高学生语言文字水平。
5.教师、学生、工作人员等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五、监督检查与奖惩1.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定期对全校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对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本制度,我校将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为创建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奠定坚实基础。
学校语言文字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语言文字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语言文字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品德高尚、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语言文字教师队伍。
2. 提高教师语言文字素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语言文字规范使用。
3. 加强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研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 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三、教师选拔与任用1. 语言文字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2. 选拔语言文字教师时,应充分考虑其学历、专业背景、教学经验等因素。
3. 任用语言文字教师时,应经过公开选拔、竞聘上岗。
四、教师培训与发展1. 定期组织语言文字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升教师语言文字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 鼓励教师参加语言文字教育教学研究,开展课题研究、论文撰写等活动。
3. 建立教师成长档案,记录教师培训、考核、奖励等情况。
4. 对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教育教学管理1. 语言文字教师应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2. 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注重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素养。
3. 定期开展语言文字教学活动,如朗诵比赛、演讲比赛等,提高学生语言表达能力。
4. 加强对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语言文字习惯。
六、考核与评价1. 对语言文字教师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
2. 建立健全教师评价体系,采用同行评议、学生评价、领导评价等多种方式,全面评价教师工作。
3. 将考核结果与教师评优、评先、评聘、晋级、提薪等挂钩。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适时修订。
3. 本制度由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语言文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提高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其他在学校内部使用语言文字的行为。
第三条学校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1. 依法管理,规范使用;2. 教育为主,管理为辅;3. 普及与提高相结合;4. 传承与创新相结合。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2. 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活动;3. 指导、监督各部门和班级开展语言文字工作;4. 审查、评估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成效;5. 处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学校语言文字教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学生工作处负责学校语言文字环境建设、宣传教育和考核评价。
第八条各部门、各班级负责本部门、本班级语言文字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第九条学校内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遵循以下规范:1. 课堂教学、学术交流、行政管理、宣传报道等,必须使用普通话;2. 学生作业、论文、报告等书面材料,必须使用规范汉字;3. 信息技术应用,应当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第十条学校禁止使用不规范的语言文字:1. 乱写、乱用繁体字、异体字;2. 使用错别字、生造字;3. 乱用方言、俚语、网络用语;4. 使用不文明、不健康的语言。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1. 使用规范、准确、简洁、生动的语言表达;2. 使用富有感染力、富有教育意义的语言;3. 使用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精神的语言。
第四章语言文字教育与培训第十二条学校将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能力。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

19.4通过多种渠道,如新闻媒体、教育期刊等,宣传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成果和经验。
19.5组织专题研讨会、教育论坛等活动,推广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成功案例。
二十、总结
20.1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旨在构建一个科学、规范、高效的教育管理体系,为幼儿提供优质的语言学习环境。
20.2通过实施本制度,幼儿园将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1.1确保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政策。
1.2提高幼儿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保教质量。
1.3培养幼儿良好的语言习惯,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二、管理机构
2.1成立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教学副园长、语言文字专干为成员。
2.2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组织相关活动,定期检查、总结和改进工作。
八、评估与监督
8.1建立健全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体系,定期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8.2通过家长满意度调查、幼儿语言发展测评等方式,收集反馈信息,指导工作改进。
8.3加强对语言文字工作过程的监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九、特色与创新
9.1鼓励幼儿园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具有特色的语言文字教学方法。
9.2支持教师开展语言文字教学研究,推动教学创新。
六、资源保障
6.3保障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专项经费,合理配置教学资源。
6.4定期更新和完善语言文字教学设施,如图书、教具、多媒体设备等。
七、教师专业发展
7.1制定教师语言文字专业发展计划,明确专业提升目标和途径。
7.2鼓励教师参与国内外语言文字教学研讨和交流活动,提升教学理念和方法。
语言文字教学规章制度

语言文字教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语言文字教学行为,提高语言文字教学质量,促进学生语言文字能力的全面提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语言文字教学工作必须遵循“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原则,促进学生成长,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语言文字教学相关工作,包括语文教学、英语教学等。
第四条学校将定期评估语言文字教学工作,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评价,以便优化教学质量。
第五条学校将定期开展语言文字教学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二章教师第六条语言文字教学工作必须遵循科学规范的教学原则,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七条语言文字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教育水平,熟练掌握教学内容和方法。
第八条语言文字教师必须秉持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关爱学生,传授知识,引导学生成长。
第九条语言文字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提前准备好教学内容,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条语言文字教师必须尊重学生个性差异,耐心倾听学生提问,帮助学生解决困惑。
第十一条语言文字教师必须关注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心理健康,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干预。
第十二条语言文字教师要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第十三条语言文字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三章学生第十四条学生应该尊重老师,遵守教室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第十五条学生应该热爱学习,勤奋上进,认真完成作业,主动参加课外学习。
第十六条学生应该团结互助,尊重同学,友善相处,共同进步。
第十七条学生应该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努力提高自己的语言文字能力,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学生应该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纪律,损害学校和他人的利益。
第十九条学生应该重视语言文字教学,主动与老师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语言文字活动。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二十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的语言文字教学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制定详细的语言文字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和内容,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精彩10篇】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精彩10篇】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篇一为全面推进我院使用语言文字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结合我院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一、我院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二、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是我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对我院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和管理监督。
三、我院所有专任教师必须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在职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从事语言类学科教学的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我院刊物,橱窗、墙报、校训、班训、标语牌匾、以及校园网、校内通知、公布栏等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五、我院公文、教师教案、课件、板书、试卷、批语、评语等必须用规范汉字,学生作业必须用规范汉字。
六、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教学语言。
教师在课堂教学、学生在课上回答问题都必须用普通话进行;播音室的广播必须用普通话播报。
七、为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我院开设普通话、书法课,对学生进行普通话和规范字训练。
八、我院所有会议发言一律用普通话,领导应带头坚持说普通话,凡与学生交谈无论何时何地一律用普通话;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竞赛,如普通话朗读比赛、演讲、辩论赛、征文、主题班会等,提高师生对语言文字的重视程度。
九、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和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
建立教师使用规范语言文字评比制度,将普通话合格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十、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做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活动,搞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
十二、不定期举办若干语言文字规范化师生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篇二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教研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和其他公众网与Internet网互联的载体。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15篇)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15篇)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精选15篇)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篇1一、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
1.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贴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师上课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3.教师与家长进行交谈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4.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贴合要求。
5.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要使用普通话,在幼儿用书、家园联系册等中写规范字。
6.教师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本事。
二、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先等的.基本资料和条件之一。
三、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四、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五、幼儿园将普通话的应用本事作为对幼儿的管理要求。
六、全体师幼在任何场合要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七、每学年在幼儿园内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渗透到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
八、充分发挥语言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幼儿普通话应用本事的培养。
九、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和普通话教育。
十、师幼积极参加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
十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20__年教育部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等文件精神。
十二、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新教师上岗条件。
把语言文字应用本事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资料。
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纳入教师业务学习、教师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十三、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全体教师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
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小组每学期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篇2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一、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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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工作教师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一步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外语教学外,教师工作、教学语言为普通话。
全体教师在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对外电话联系、接待家长必须使用普通话。
二、教师在板书、作业批改和其它教育教学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和错别字。
三、教师要主动对学生进行规范用语、用字的教育,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帮助改正。
四、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语言文字为主题的行规训导或班队会活动,积极配合、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年级或班级的语言文字宣传活动。
五、积极参加社区、共建单位和语言文字工作,发挥教师的辐射作用。
六、积极参加语言类、书法类竞赛,争取优异成绩。
七、积极开展语言文字的课题研究,提高研究水平和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