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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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全生产责任书(通用14篇)

镇安全生产责任书(通用14篇)

镇安全生产责任书(通用14篇)镇安全生产责任书篇1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的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实现全县20__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XX县人民政府决定与你乡(镇)签订以下目标责任书。

一、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和分管其他工作的副乡(镇)长,为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负责。

二、乡(镇)人民政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和、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决定、切实履行职责。

三、责任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一)事故目标确保本乡(镇)、农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重伤10人以上、一次经济(财产)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伤、亡事故数不突破控制指标。

(二)工作目标1.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

每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由乡(镇)长主持的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每个月必须对管理辖区内的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少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专项检查,并有文字记录。

2. 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3.按照《XX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和《XX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考核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按要求配足配齐不少于2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专职人员和一村1名兼职人员,同时乡镇必须保证其安全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2025安全生产责任书(标准版)

2025安全生产责任书(标准版)

2025安全生产责任书(标准版) 2025安全生产责任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企业及其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存在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特制定本《2025安全生产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

二、定义和范畴1. 安全生产: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范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劳动者和财产的安全与健康。

2. 企业:指本责任书所约定的生产经营单位。

3. 部门领导:指企业上级管理人员,对全面安全生产负有最终责任。

4. 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加工、销售、物流等与企业经营相关的各项活动。

三、企业责任1. 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将安全生产责任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2. 安全生产目标: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确保其与企业发展战略相一致,并向员工广泛宣传,确保各级员工充分理解和积极参与实施。

3. 安全生产组织: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架构,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与权限。

4. 安全生产培训: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5. 安全设备和设施: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安全设备和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6. 安全生产检查: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四、员工责任1. 安全操作:员工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杜绝违反操作规定的行为,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 安全检查和报告:员工应及时发现并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3. 安全培训:员工应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安全纪律:员工应严守企业的安全纪律,按照相关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或操作方式。

五、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构:企业应指定相关部门或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责任的履行与执行。

乡镇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

乡镇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

乡镇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特签订此责任书。

各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必须履行、完成本责任书中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目标任务。

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职责(一)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责1、认真履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同时总结。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乡(镇)长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下达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主持或者委托分管领导人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支持、督促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

组织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按规定给予奖励或者惩罚。

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3、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负责领导和支持本级人民政府安监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受乡(镇)长委托组织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排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领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乡安全生产责任书

乡安全生产责任书

乡安全生产责任书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为进一步加强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特向全乡广大干部职工发布以下乡安全生产责任书:一、安全生产是永恒的主题,生命安全是无价之宝。

全乡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时刻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牢记安全无小事,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

要加强学习,深入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全力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

要加强对危险源的排查评估,建立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要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三、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强化日常监督,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行业的督查力度。

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要及时处理安全事故隐患,要切实加大对事故多发点、危险多发点的整治,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四、各级领导干部要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

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安全事故防范知识和应急处置方法。

要通过举办讲座、培训、演练等形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防范于未发。

五、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切实落实。

要定期检查各类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生产现场、交通路口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严防事故发生。

六、各级领导干部要广泛听取和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从群众的角度出发,千方百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023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完整版)

2023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完整版)

2023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完整版)2023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完整版)1为了切实保障每个职工的人身安全,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牢记在每个职工的心中,落实在行动上,特订立如下岗位责任事项:1、认真学习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切实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和安全制度及规定,无条件服从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

2、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项目部提供每个职工的必需个人防护用品,每个职工必须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4、每个职工在上岗前先检查一下自已或他人有否违章,冒险作业。

遇到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职工有权拒绝作业。

5、各种机械、电气设备非经允许不得使用,不得擅自拉接照明电线,禁止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

6、工地内禁用灯泡、碘钨灯烘衣服或用明火取暖。

应严格遵守工程所在地有关防火、社会治安的规章制度。

工地严禁吸烟,违章按《禁烟制度》处罚。

7、明施工,不要乱倒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不准打架斗殴;努力搞好个人卫生及室内外场所的环境卫生。

8、禁酒后操作,操作中思想集中,不准开玩笑,做私活。

操作中应坚守岗位。

以上八条每个职工都要切实做到,同时对项目部发给每个职工的《进入施工现场须知》、《各工种的操作规程》也必须做到认真学习。

若有违反者,因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项目部领导随时可以作出罚款及至除名的处理。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项目、职工各执一份。

项目领导:职工:年月日2023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完整版)2一、职责(1)通用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公司“以人为本、遵章守纪、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结合工作实际,贯穿到生产、经营、服务各项活动中;2.完善部门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制;3.提倡员工团结合作、不断进取,进取创新、持续改善,促进公司安全发展;4.对本部门员工安全生产业绩进行考核、评价;5.对所管辖区域带队检查,配合整改部门做好整改工作;6.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做好会议记录,上报给安全主管部门;7.协助安全教育培训归口部门,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8.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本部门危险源辨识工作;9.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大检查,提出合理化提议。

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尊敬的领导: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我乡制定了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将其落实到各个部门和单位。

现将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向您汇报,请您予以审阅和批准。

一、乡安全生产目标1. 乡安全生产总体目标:2022年,全乡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各类重大安全事故数量、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率均大幅降低,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得到明显提升,为乡村全面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2. 乡安全生产具体目标:(1)综合指标: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向好;(2)事故概率控制: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概率降低20%以上;(3)事故伤亡率降低: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人数降低30%以上;(4)事故财产损失率降低:安全生产事故财产损失率降低25%以上;(5)安全意识提升:全员安全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安全意识持续增强。

二、乡安全生产责任主体1. 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2. 乡政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监督,加强安全规划和政策研究工作;3. 各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或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

三、乡安全生产责任要求1.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责任到人,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2. 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3.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事故应急管理: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并做好事故后的善后工作和事故调查报告总结。

5. 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各部门和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安全生产责任书(完整版)

安全生产责任书(完整版)

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有效防范和减少辖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营造辖区安全生产良好的社会环境,继续实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责任的落实,xx人民政府与xx签订本责任书。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全力做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证不突破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行政一把手是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要按照监管(管理)职责,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听取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会议情况要有书面记录。

三、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与之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其履行职能所必需的场地及设施设备。

四、督促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及时、准确报告和参与处理本行业(领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五、组织宣传实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坚持不懈地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广泛深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自救互救知识教育,树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广大群众逃生自救能力和面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六、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做好节假日、重要时期以及日常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隐患治理台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必须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

七、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督促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协调配合能力,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到达现场并上报。

乡镇一岗双责责任书【汇编三篇】

乡镇一岗双责责任书【汇编三篇】

乡镇一岗双责责任书【汇编三篇】在生活中,责任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责任书有助于明确每个人的目标和责任范围。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责任书吗。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乡镇一岗双责责任书【汇编三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1篇: 乡镇一岗双责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类把关、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区政府《关于二〇_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二〇_年度忻府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及区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等有关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镇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镇长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具体领导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负责国土资源安全包保的领导至少每周深入所包保的非煤矿山检查1次。

二、镇人民政府镇长是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一)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月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

年内要深入基层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2次以上,有调研报告或检查通报。

(四)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五)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及时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七)落实全镇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八)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进行全镇经济发展重大决策及制定发展规划时,配套出台安全生产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保安全基础投入和安全监管投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入本镇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高于本镇财政收入的1%,监督企业按照国家要求提取使用安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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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书(最新版)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特签订此责任书。

各村民委、乡直有关单位必须履行、完成本责任书中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目标任务。

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责
1、认真履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职责,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时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同时总结。

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辖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乡(镇)长对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下达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重要文件和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主持或者委托分管领导人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年度和季度安
全生产工作会议,并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支持、督促本级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

组织考核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并按规定给予奖励或者惩罚。

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

3、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负责领导和支持本级人民政府安监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受乡(镇)长委托组织召开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排本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领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4、乡(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负责严格按照一岗双责
的要求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机关、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所分管部门及行业(领域)。

及时督促检查、指导所分管部门、行业(领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安全大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5、积极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企业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全年履职报告和自检自评考核情况等材料。

9、认真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及时确定度乡(镇)政府挂牌督办治理的隐患项目,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抓紧整改。

隐患整改工程竣工后,要做好整改效果评价,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重大隐患整改进度等信息。

10、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是非煤矿山、水上交通、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和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

(二)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督促企业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企业有条件的,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注重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2、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行为。

3、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和安全
风险抵押、责任保险等制度,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

4、督促企业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建档立卡,并组织实施整改工作。

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5、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6、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7、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

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
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发现没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要督促整改,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8、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二、控制目标
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

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年度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全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另行行文下达)。

三、履职考核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内容。

(二)县政府组织督查和考核以本责任书规定的工作职责和控制目标为依据。

考核细则另行下发。

(三)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实行量化计分考核,考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评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为良好,80分以下至70分为合格,低于70分不合格。

(四)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确定为不合格:
1.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2.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发生两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以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发生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

(五)检查考核以季度检查、阶段督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

县每个季度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次年1月上、中旬对各乡(镇)进行全面考评。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安全生产考评办法,严格检查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兑现。

经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要给予奖励,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

(七)乡(镇)人民政府要分别于7月5日前和1月5日前填写好《乡(镇)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详见附件),并由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分别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附件:XX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XX人民政府
签字人:
签章时间:2月日
乡(镇)人民政府
签字人:
签章时间:2月日
责任编辑: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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