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2014年) 交底培训PPT演示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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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最新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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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

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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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

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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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最新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

(2014年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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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

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

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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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

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2014新定额计算规则交底

2014新定额计算规则交底
简单的说:综合脚手架是按建筑面积计算,单项脚手架是按脚 手架的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第二十一 章
1、墙柱模板: 03定额规定 设计⊥、L、+形柱,其单面每边宽在1000mm内按⊥、
L、+形柱相应子目执行,每根柱两边之和超过2000mm, 则该柱按直形墙相应定额执行。⊥、L、+形柱边的确定:
模板工程
14定额规定 设计T、L、十形柱,其单面每边宽在1000mm内按T、 L、十形柱相应子目执行,其余按直形墙相应定额执行。 T、L、十形柱边的确定
14定额与清单规则同步,柱不扣除板: 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 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不扣除板厚
第五章
混凝土工 程
(3)、03定额对于剪力墙柱体积没有明确的判断说明, 14定额做了补充:(新增计算规则)
L、T、十形柱,按L、T、十形柱相应定额执行。当两 边之和超过2000mm,按直形墙相应定额执行
砌筑工程
14定额中的框架间墙不分内外墙的砂浆强度,全部统一 按照体积计算
1、混凝土基础垫层:(规则中已处理) 03定额中未对混凝土基础垫层做说明,14定额中做了补

第五章
混凝土工 程
2、基础-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规则中已处理) 03定额中未对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做出说明,
14定额做了补充
第二十章
脚手架工 程
1、14定额将脚手架区分为单项脚手架与综合脚手架: 脚手架分为综合脚手架和单项脚手架两部分。单项脚手架适
用于单独地下室、装配式和多(单)层工业厂房、仓库、独立 的展览馆、体育馆、影剧院、礼堂、饭堂(包括附属厨房)、 锅炉房、檐高未超过3.60m的单层建筑、超过3.60m高的屋顶 构架、构筑物和单独装饰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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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总说明一、为了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2013),适应江苏省建设工程市场计价的需要,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计价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人员对《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

本定额共分上下两册.二、本定额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单独装饰工程。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与装饰工程可参照使用本定额;当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按本定额规定计价时,应遵守本定额的相关规定。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

1~11—2008];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装饰工程》[LD/T 73.1~4—2008];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9.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四、本定额的作用:1.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2.编制工程标底、结算审核的指导;3.工程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制定企业定额的参考;4.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的依据;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工程价款争议、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五、本定额由24章及9个附录组成,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工程实体项目和部分措施项目;不能列出定额项目的措施费用,应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的规定进行计算.六、本定额中的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五项费用组成。

2014江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解析

2014江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解析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2014年) 交底培训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7月
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建筑工程》[LD/T72.1~11—2008]; 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装饰工程》[LD/T73.1~4—2008]; 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年); 9、 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第七章 金属结构工程
1、定额人工含量比04调低20%。计算规则不扣除切角切边,空心焊接球、螺 栓球锥头按设计质量计入(矩形下料余量已经在定额中考虑) 2、增加钢柱7t以上、箱型钢柱梁、钢管柱、螺栓球网架、焊接球网架、不 锈钢网架、成品轻钢次梁、圆钢剪刀撑、钢管支撑、单根角钢隅撑、钢 板天沟。 钢梁、钢吊车梁合并。 3、柱、梁、屋架等主要构件制作,按自动埋弧焊为主;箱型柱、梁按CO2 气 体保护焊为主编制。 4、弧形构件制作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5、钢结构喷砂与抛丸除锈按Sa2级, Sa2.5级乘以系数1.2;设计要求Sa3级, 定额乘以系数1.4。无损探伤不包含在内。
0.37% 1.21% -0.35% -5.71%
0.37% 1.21% -0.35% -5.71%

0.37% 1.21% -0.35% -5.74%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1、土壤及岩石的划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14计价定额 04计价表 极软岩 松石 软岩 次坚石 较软岩、较硬岩 普坚石 硬质岩 特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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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制原则 1、以我省2004版的建筑与装饰计价表为基础,定额表现形式不变; 2、简明适用原则,合理划分定额步距; 3、对2004定额使用中不明确或定额水平有问题的子目进行调整; 4、对2004定额缺项,实际使用较多的定额项目进行补充; 5、根据现行施工规范和工艺,调整定额子目; 6、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尽量考虑调整为与清单规范的口径一致; 7、各专业水平协调。统一材料库,材料8位编码。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1、土壤及岩石的划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
14计价定额 极软岩 软岩 较软岩、较硬岩 硬质岩
04计价表 松石 次坚石
普坚石
特坚石
2、根据2013新清单规范,重新界定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等概念的定义: 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 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一般土方不分挖土深度。
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标பைடு நூலகம்砖、页岩模数砖 5、加气砼砌块按施工工艺的不同分为:普通砂浆砌筑加气砼砌块墙
和薄层砂浆砌筑加气砼砌块墙。普通砂浆砌筑加气砼砌块墙分需 起底三皮砖和无起底。 6、门窗洞口侧预埋混凝土块,定额中已综合考虑。梁板底按1皮斜 砌砖考虑,实际采用细石砼、砂浆塞缝不调整。 7、零星砌砖的范围,与规范不完全一致。(台阶、砖胎膜)
凝土女儿墙按混凝土墙执行。
第七章 金属结构工程
1、定额人工含量比04调低20%。计算规则不扣除切角切边,空心焊接球、螺 栓球锥头按设计质量计入(矩形下料余量已经在定额中考虑)
2、增加钢柱7t以上、箱型钢柱梁、钢管柱、螺栓球网架、焊接球网架、不 锈钢网架、成品轻钢次梁、圆钢剪刀撑、钢管支撑、单根角钢隅撑、钢 板天沟。 钢梁、钢吊车梁合并。
1、04 计价表第一章中的强夯、第二章中的地基加固和第二十一章 中的基坑支护合并为本章。
2、深层搅拌桩:单轴、双轴、三轴。工程量计算规则:轴间重叠部 分不重复计算。组与组间搭接不扣除。 四搅两喷、两搅一喷、六搅三喷。
3、高压旋喷桩:成孔与喷浆分设列。钻孔按自然地面至桩底标高, 喷浆按设计桩长乘以截面面积。定额水泥用量按18%计算。组与组 间搭接不扣除。
3、柱、梁、屋架等主要构件制作,按自动埋弧焊为主;箱型柱、梁按CO2 气 体保护焊为主编制。
4、弧形构件制作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5、钢结构喷砂与抛丸除锈按Sa2级, Sa2.5级乘以系数1.2;设计要求Sa3级,
定额乘以系数1.4。无损探伤不包含在内。
第八章 构件运输及安装
1、合并钢屋架与轻钢屋架支撑、单式与复式柱间钢支撑,增加压型钢楼板、 剪力栓钉、网架、铸铁篦盖安装子目。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2014年)
交底培训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4年7月
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年);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3、《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4、《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建筑工程》[LD/T72.1~11—2008]; 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 装饰工程》[LD/T73.1~4—2008]; 7、《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2000年); 8、《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年); 9、 南京市2013年下半年建筑工程材料指导价格。
3、放坡的起放点:原坑、槽做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起算。垫层 不利用原坑、槽,搭设模板时,放坡自垫层下表面起算。
4、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5、支撑下挖土:设置钢支撑或混凝土支撑的深基坑开挖。
6、桩间挖土的定义:指桩顶设计标高以下、以及桩顶设计标高以上0.5m 范围内的挖土。桩间挖土不扣除桩的体积。
第二章 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
第五章 钢筋工程
1、降低直径12以内钢筋人工消耗量。焊机中人工按照全统机械台班 定额取消。钢筋笼考虑点焊为主。
2、钢筋连接接头考虑电渣焊、机械连接接头。清单单独列项。 3、钢筋定尺长度按9m考虑。 4、钢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平法制图。搭接
和锚固长度计入清单工程量。 5、管桩与承台连接所用钢筋和铁板分别按钢筋笼和铁件执行。 6、铁件是指质量在50Kg以内的预埋铁件。
个桩乘系数,而不是仅超过部分。 5、灌注桩后注浆:注浆管、声测管按照自然地面标高至桩底标高
+0.2m计算工程量。 6、旋挖桩布距设置简化。今后须补充旋挖桩(岩石孔)子目。 7、打空心方桩:打桩机台班乘以系数1.1,履带式起重机不乘。 8、泥浆外运的体积按钻孔的体积计算。
第四章 砌筑工程
1、非混凝土垫层移入。 2、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规范调整。 3、砖、砌体砌筑人工调增5%。 4、常用砌体类型:加气砼砌块、硅酸盐砌块、混凝土空心砌块、轻
4、钢板桩、钢支撑以摊销量计入。 5、喷射砼护壁:30%损耗,按常用配合比计入。 6、锚杆支护、斜拉锚桩 如入岩,另外增加费用。
第三章 桩基工程
1、预制桩机械消耗量调低5%。 2、钻入岩石以软岩为准。饱和单轴抗压强度≥5MPa。 3、试桩:打桩、灌注混凝土乘系数,泥浆外运不乘。 4、钻孔灌注桩钻孔深度超过50m、人工挖孔桩挖孔深度超过15m,整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调整钢结构安装起吊机械,将履带式起重机15t调整 为汽车式起重机20t,履带式起重机25t调整为汽车式起重机40t;机械台 班 含量参照部新版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
3、钢柱4t以内、钢梁、轻型屋架人工含量、钢吊车梁人工、电焊条、垫铁 用量根据全统定额进行调整。
第六章 混凝土工程
1、基础混凝土垫层移入。增加泵送商品砼子目。增加空心现浇楼板。 混凝土线条执行小型构件。
2、现浇空心楼板:空心部分体积应扣除。计算含模量时,空心部分 体积不扣除。
3、不扣除伸入垫层的桩头所占体积。楼梯不扣除宽度500mm以内的 楼梯井。劲性砼构件内的钢构件体积应扣除。
4、柱按全高计算。板不扣除单个截面积0.3平米以内的柱。 5、混凝土防水坎套有梁板,空调板、飘窗上下挑板按板式雨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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