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律协收费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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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最新《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关于发布《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09)004号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现将《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印发给你们,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司法局二○○九年五月十三日《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等五项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经研究,本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如下:一、计件收费(一)代理刑事案件1、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3、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收费说明(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府指导价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政府指导价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上海市定价目录》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外地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律师事务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设立的分支机构适用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本办法,也可以执行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为。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收费按不同法律服务事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管理。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提供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以外的法律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见附件一)执行。

政府指导价标准需调整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制定并发布。

律师事务所应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案件的收费标准。

上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23

上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23

上海律师费用收取标准2023
上海2023年的律师费收费标准如下:
1. 按件计酬: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或代理申诉案件,每件费用为元;代理申诉案件,每件费用为元。

如案件进入再审程序且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将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如原代理过一审或二审,将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2.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具体收费比例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3. 计时收费:适用于所有法律事务,按照有效工作时间和律师个人收费标准来计算出具体费用。

有效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制定,而律师个人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自定。

此外,审查起诉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费用为1500\~12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但最低不少于2000元。

审判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咨询律师事务所,获取准确的报价。

上海律师咨询费用收取标准

上海律师咨询费用收取标准

上海律师咨询费用收取标准
在上海,律师咨询是一项常见的法律服务。

律师咨询费用的收取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律师行业的规范和市场竞争情况。

一般来说,律师事务所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和复杂程度来确定咨询费用。

以下是一些关于上海律师咨询费用收取标准的内容:
1. 咨询服务内容
首先,律师咨询费用的收取标准与咨询服务的内容有直接的关系。

一般来说,涉及复杂法律问题的咨询服务费用会相对较高,而一些常规性、简单性的咨询服务费用则相对较低。

律师事务所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和客户需求来确定收费标准。

2. 收费方式
在确定律师咨询费用的收取标准时,还需要考虑到收费方式。

一般来说,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方式包括按次收费、按小时收费、按项目收费等不同形式。

不同的收费方式会对客户的费用支出产生不同的影响,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收费方式。

3. 法律市场竞争情况
此外,在上海的法律市场上存在激烈的竞争,律师事务所之间也存在一定的价格竞争。

一些知名律师事务所可能会根据自己的知名度和服务水平来确定较高的收费标准,而一些小型律师事务所可能会根据自身的规模和优势来提供相对较低的收费标准。

4. 客户需求和满意度
最后,律师咨询费用的收取标准也会受到客户需求和满意度的影响。

客户对律师服务的满意度和诉求程度会直接影响到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

一些客户可能愿意支付更高的费用以获得更专业、高效的服务,而一些客户则更注重价格因素。

综上所述,上海律师咨询费用收取标准是一个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的复杂问题,律师事务所需要根据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和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合适的收费标准,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咨询服务。

上海律师收费标准

上海律师收费标准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上海律师收费标准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2017年7月1日实施)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等五项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经研究,本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规定如下:一、计件收费(一)代理刑事案件1、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2、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3、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收费说明(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反诉案件,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

上海律师协会收费标准

上海律师协会收费标准

上海律师协会收费标准上海律师协会是上海市律师行业的专业组织,负责管理和监督律师的执业活动。

为了规范律师的收费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海律师协会制定了一套收费标准,以便律师和当事人都能够明确收费标准,避免因收费问题引发的纠纷。

下面将详细介绍上海律师协会的收费标准。

首先,对于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上海律师协会规定,律师可以按照案件的复杂程度、争议金额等因素来确定收费金额。

一般情况下,律师可以按照争议金额的一定比例来收取费用,但是收费比例不得超过争议金额的合理比例。

此外,律师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收费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收费,也可以是阶段性收费,以及按照工作时间计费等方式。

其次,对于非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上海律师协会规定,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工作量等因素来确定收费金额。

一般情况下,律师可以按照工作时间计费,也可以按照案件的结果来确定收费金额。

但是无论采取何种收费方式,律师都必须在与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前明确告知收费标准,并取得当事人的同意。

此外,上海律师协会还规定,律师在收费时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律师在与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将收费标准明确写入合同,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防发生纠纷时能够提供证据支持。

总之,上海律师协会的收费标准旨在规范律师的收费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收费标准,诚实守信,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也应当了解相关的收费标准,避免因收费问题而引发纠纷,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希望律师和当事人能够共同遵守收费标准,共同维护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推动法治建设的进程。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上海市定价目录》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外地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律师事务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设立的分支机构适用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本办法,也可以执行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为。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收费按不同法律服务事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管理。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提供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以外的法律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见附件一)执行。

政府指导价标准需调整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按规定程序制定并发布。

律师事务所应在政府指导价标准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案件的收费标准。

刑事案件律师的收费标准

Take action, and then get to know yourself.(页眉可删)刑事案件律师的收费标准律师对于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一)侦查阶段:-6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三)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

很多刑事案件都是由委托的刑辩律师来为当事人进行辩护的,此时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而在实践中,刑辩律师进行辩护的肯定要收取相应的费用,那么刑事辩护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各地刑事辩护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因此,我们以上海地区为例。

上海地区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是:1、计件收费(一)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三)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2、计时收费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3、收费说明(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综上可知,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阶段,刑辩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17.01.26•【字号】沪发改规范〔2017〕3号•【施行日期】2017.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7〕3号各区发展改革委、司法局、市场监管局: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制定了《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2017年1月26日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上海市定价目录》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外地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律师事务所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设立的分支机构适用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本办法,也可以执行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人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为。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收费按不同法律服务事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管理。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颁布单位:上海市发展和改⾰委员会(物价局)⽂号:沪发改规范〔2017〕3号颁布⽇期:2017-02-06执⾏⽇期:2017-04-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地⽅规章各区发展改⾰委、司法局、市场监管局: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为,维护委托⼈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上海市发展和改⾰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制定了《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上海市发展和改⾰委员会上海市司法局2017年1⽉26⽇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为,维护委托⼈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上海律师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家发展改⾰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上海市定价⽬录》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依法在本市⾏政区域内登记设⽴的律师事务所、外地律师事务所分⽀机构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为适⽤本办法。

律师事务所在本市⾏政区域外设⽴的分⽀机构适⽤分⽀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本办法,也可以执⾏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协商确定。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是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办理法律事务,向委托⼈收取服务报酬的⾏为。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平、⾃愿有偿、诚实信⽤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努⼒提⾼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服务成本,为委托⼈提供⽅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收费按不同法律服务事项分别实⾏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管理。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政府指导价:(⼀)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被告⼈的辩护⼈以及刑事案件⾃诉⼈、被害⼈的代理⼈;(⼆)担任公民请求⽀付劳动报酬、⼯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救济⾦,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政诉讼的代理⼈,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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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法律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如下:
一、计件收费
(一)代理刑事案件
1、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1500-10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3、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三、计时收费
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四、收费说明
(一)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数个罪名或数起犯罪事实,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二)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反诉案件, 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四)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五)前述收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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