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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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座培训(PPT 92页)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 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
第四章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内容 二、合同形式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争议解决 方法
违约责任
名称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报酬
履行期限、 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二、合同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订立合同一般宜采用书面形式。
要约与要约 邀请的区别
当事人意愿
法律规定
当事人 提议内容
交易习惯
要约和要约邀请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 规定:
• (一)内容具体确定; •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风险自交付时转移,而到货交易根据交易 习惯,一般为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视为交付,由此,货物的风险很明显 的已经转移到乙方(买方),那么乙方就需要承担货物灭失的风险。
• 2、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转移条款——本合同项下的货物风险自货 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货物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风险由买方承 担。如此约定,因地震损害属于不可抗力,合同双方没有过错,损失自行承 担,货物风险未转移,由卖方承担。
成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 立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条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件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第四章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内容 二、合同形式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争议解决 方法
违约责任
名称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报酬
履行期限、 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二、合同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订立合同一般宜采用书面形式。
要约与要约 邀请的区别
当事人意愿
法律规定
当事人 提议内容
交易习惯
要约和要约邀请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 规定:
• (一)内容具体确定; •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风险自交付时转移,而到货交易根据交易 习惯,一般为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视为交付,由此,货物的风险很明显 的已经转移到乙方(买方),那么乙方就需要承担货物灭失的风险。
• 2、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转移条款——本合同项下的货物风险自货 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货物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风险由买方承 担。如此约定,因地震损害属于不可抗力,合同双方没有过错,损失自行承 担,货物风险未转移,由卖方承担。
成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 立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条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件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合同法讲座PPT(精编课件).ppt

精品课件
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合同未成立, 或被确认为 无效或被撤 销时,才会 涉及缔约上 的过失责任。
精品课件
案例(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M与L公司是竞争对手,H公司是M、L两家公 司竞争产品的潜在客户。 M公司本无意与H公司合作,但为了限制L公司 的订单,在其与H的谈判过程中,M向H允诺如 果H不与L公司订立产品采购合同,则M与H订 立合作合同。 H公司信赖M公司的允诺而未与L公司订立采购 合同,但M最终拒绝与H订约而使H公司遭受损 失。
精品课件
《合同法》之
合同的效力
精品课件
合同生效的时间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比较)
意义
关系
要件
合 反 应 当 事 人 违 法 合 同 虽 意思表示、当事人
同 的 意 志 , 体 成立,但不 主要条款一致即告成
成 现合同自由 产生合同效 立
立 原则
力。
合
一般生效要件;
同 国 家 对 于 合 成 立 是 生 效 特别生效要件: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 要约。
精品课件
要约的定义
要约的4项标准
(1)要约必须是特定的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2)发出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具体、确定 ; (3)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4)要约必须经送达到对方 。
要约与要约邀请在效力上的区别
精品课件
要约的生效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 假借(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订立合同, 恶意(损害对方或他人利益)进行磋商 ;
▪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包括:
(1)财产状况或履约能力的告知义务; (2)瑕疵告知义务,不得故意隐瞒产品瑕疵 (3)性能和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 ▪ 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43A先合
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合同未成立, 或被确认为 无效或被撤 销时,才会 涉及缔约上 的过失责任。
精品课件
案例(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M与L公司是竞争对手,H公司是M、L两家公 司竞争产品的潜在客户。 M公司本无意与H公司合作,但为了限制L公司 的订单,在其与H的谈判过程中,M向H允诺如 果H不与L公司订立产品采购合同,则M与H订 立合作合同。 H公司信赖M公司的允诺而未与L公司订立采购 合同,但M最终拒绝与H订约而使H公司遭受损 失。
精品课件
《合同法》之
合同的效力
精品课件
合同生效的时间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比较)
意义
关系
要件
合 反 应 当 事 人 违 法 合 同 虽 意思表示、当事人
同 的 意 志 , 体 成立,但不 主要条款一致即告成
成 现合同自由 产生合同效 立
立 原则
力。
合
一般生效要件;
同 国 家 对 于 合 成 立 是 生 效 特别生效要件: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 要约。
精品课件
要约的定义
要约的4项标准
(1)要约必须是特定的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2)发出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具体、确定 ; (3)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4)要约必须经送达到对方 。
要约与要约邀请在效力上的区别
精品课件
要约的生效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 假借(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订立合同, 恶意(损害对方或他人利益)进行磋商 ;
▪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包括:
(1)财产状况或履约能力的告知义务; (2)瑕疵告知义务,不得故意隐瞒产品瑕疵 (3)性能和使用方法的告知义务 ▪ 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43A先合
33_合同法讲座(PPT 33页)

24 24
25 25
分则总共十五种合同类型
• 赠与合同 •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
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 与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附义务 的赠与例外。
26 26
可撤销赠与的情形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8 8
承诺 • 概念: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内容应与要约一致 • 对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 没有实质性变更的
9 9
格式条款 • 为重复使用而预先设定的 • 免责条款 • 理解偏差
10 10
缔约过失责任 11 11
•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 蹉商;
• 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 情况;
• 其它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 行为。
• 恶意串通,损害国 家、集体或者第三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的强制性规定。
人利益;
13 13
免责条款
• 充分协商、自愿、不违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前
前提下是有效的;
• 两种无效的免责条款: •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 2.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
方财产损失的。
14 14
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 重大误解 • 显失公平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
30 30
承揽合同
• 概念: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 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 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 等工作。
•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 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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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则总共十五种合同类型
• 赠与合同 •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
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 与或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附义务 的赠与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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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赠与的情形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8 8
承诺 • 概念: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内容应与要约一致 • 对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 没有实质性变更的
9 9
格式条款 • 为重复使用而预先设定的 • 免责条款 • 理解偏差
10 10
缔约过失责任 11 11
•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 蹉商;
• 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 情况;
• 其它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的 行为。
• 恶意串通,损害国 家、集体或者第三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的强制性规定。
人利益;
13 13
免责条款
• 充分协商、自愿、不违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前
前提下是有效的;
• 两种无效的免责条款: •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 2.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
方财产损失的。
14 14
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 重大误解 • 显失公平 •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
30 30
承揽合同
• 概念: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 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 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 等工作。
•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 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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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讲座pptx

合同的无效与撤销
如果合同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序良俗等情形,则该合同无效;如果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欺诈等情形,则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合同的形式
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是最为常见的形式之一。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子邮件等。
01
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当事人、标的物、法律关系等方面涉及外国因素的情况。
涉外合同的规定
法律适用原则
02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遵循意思自治、最密切联系、适用共同惯例等原则,具体规定可以参考《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跨国合同纠纷的解决
03
跨国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具体方式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选择。
06
合同法的发展趋势
合同法的完善建议
合同法在中国的未来发展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合同法也将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国际合同法的发展趋势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国际合同法的发展趋势也将成为各国合同法发展的重要参考,各国将在趋同性上达成更多的共识。
合同法的前景展望
《合同法》的起源
我国《合同法》的制定
《合同法》的体系
合同法的发展历程
Hale Waihona Puke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02
要约与承诺
合同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愿意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则是对方接受要约并同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的专题讲座(ppt 82页)

• (1)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及法律后 果:所谓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是指 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中,对要约有关合 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
• 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 决争议方法的内容作出了修改。如果承诺 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便不构 成承诺,而视为一项新要约或反要约。
• 例如:甲乙双方的租房协议5月到期,乙 方在5月底仍接收甲方支付的6月份的租 金,就可以推定乙同意6月份继续租房于 甲,乙接受甲的租金行为就可以推定甲 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成立并有效。
• 四、合同的内容 •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根据我国合同法,
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必备条款) • 2、标的(必备条款) • 3、数量(必备条款)4、质量 • 5、价款或酬金 •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7、违约责任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 撤回要约的条件:撤回要约的通知 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 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已经到达受要 约人,该要约便不可撤回。
• 4、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在 要约生效后,要约人欲使要约丧失法律 效力的意思表示。
• 撤销要约的条件:撤销要约的通知 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 约人。但是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明 示要约不可撤销的及受要约人有理由认 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为履行合同作 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可撤销。
。
• (2)承诺的有效要件: • A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 B 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 C 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D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 2、承诺的表示方式:承诺的表示方式应
与要约相一致,即要约以什么方式作出, 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作出。
• 承诺的表示方式应注意以下几点:
• 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 决争议方法的内容作出了修改。如果承诺 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便不构 成承诺,而视为一项新要约或反要约。
• 例如:甲乙双方的租房协议5月到期,乙 方在5月底仍接收甲方支付的6月份的租 金,就可以推定乙同意6月份继续租房于 甲,乙接受甲的租金行为就可以推定甲 乙之间的租赁合同成立并有效。
• 四、合同的内容 •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根据我国合同法,
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
•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必备条款) • 2、标的(必备条款) • 3、数量(必备条款)4、质量 • 5、价款或酬金 •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 7、违约责任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 撤回要约的条件:撤回要约的通知 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同时 到达受要约人,如果要约已经到达受要 约人,该要约便不可撤回。
• 4、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是指在 要约生效后,要约人欲使要约丧失法律 效力的意思表示。
• 撤销要约的条件:撤销要约的通知 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 约人。但是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明 示要约不可撤销的及受要约人有理由认 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且为履行合同作 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可撤销。
。
• (2)承诺的有效要件: • A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 B 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 • C 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D 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 2、承诺的表示方式:承诺的表示方式应
与要约相一致,即要约以什么方式作出, 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作出。
• 承诺的表示方式应注意以下几点:
合同法讲座 PPT

22
欠缺一定形式的合同成立判断
▪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 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 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 该合同成立。
▪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 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 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3
格式条款
订合同时 没有和我们 商量啊!!
24
格式条款的定义及其内容的确定
Kodak柯达快速彩色
请注意 如遇意外损坏或损失, 只赔同类同量胶卷。
25
无效的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 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 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 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6
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5
诚实信用原则
1. 合同订立阶段 2. 合同订立以后到履行前 3. 合同的履行阶段 4. 合同解除 5. 合同终止以后的保密和忠实义务 6. 合同的解释
6
鼓励交易原则
1. 无效合同的范围界定 2. 严格区分无效与可撤销 3. 严格区分无效与效力待定 4. 严格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5. 合同形式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6. 严格限制了违约解除 7. 规定了合同解释制度
合同法内训提纲
2
《合同法》之
一般规定
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主体平等原则; 合同自由(自愿)原则; 合同权利义务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合同严守原则 鼓励交易原则
4
合同自由原则
1. 合同订立方面 2. 合同成立的效力认定方面 3. 合同内容的确立方面 4. 合同解除方面 5. 违约责任方面
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欠缺一定形式的合同成立判断
▪ 第三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 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 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 该合同成立。
▪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 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 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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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
订合同时 没有和我们 商量啊!!
24
格式条款的定义及其内容的确定
Kodak柯达快速彩色
请注意 如遇意外损坏或损失, 只赔同类同量胶卷。
25
无效的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 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 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 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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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上的过失责任
5
诚实信用原则
1. 合同订立阶段 2. 合同订立以后到履行前 3. 合同的履行阶段 4. 合同解除 5. 合同终止以后的保密和忠实义务 6. 合同的解释
6
鼓励交易原则
1. 无效合同的范围界定 2. 严格区分无效与可撤销 3. 严格区分无效与效力待定 4. 严格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5. 合同形式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6. 严格限制了违约解除 7. 规定了合同解释制度
合同法内训提纲
2
《合同法》之
一般规定
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主体平等原则; 合同自由(自愿)原则; 合同权利义务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合同严守原则 鼓励交易原则
4
合同自由原则
1. 合同订立方面 2. 合同成立的效力认定方面 3. 合同内容的确立方面 4. 合同解除方面 5. 违约责任方面
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合同法讲座》PPT课件

的运动。”
——[英] 梅因 《古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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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法》第1章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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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主体平等原则; 合同自由(自愿)原则; 合同权利义务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合同严守原则 鼓励交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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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同自由原则
1. 合同订立方面 2. 合同成立的效力认定方面 3. 合同内容的确立方面 4. 合同解除方面 5. 违约责任方面
▪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 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 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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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
订合同时 没有和我们 商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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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39A 格式条款的定义及其内容的确定
Kodak柯达快速彩色
请注意 如遇意外损坏或损失, 只赔同类同量胶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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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座
主讲人:格桑次仁
精选ppt
1
“我们似乎是在不断地向着 一种新的社会秩序状态移动,在 这种新的社会秩序中,所有这些 (权利义务)关系是因“个人” 的自由合意而产生的,……我们 可以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 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
契约(From Status to Contract)’
2、通过行为
的承诺
精选ppt
19
23A 承诺期限
1、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 2、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
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
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
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英] 梅因 《古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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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同法》第1章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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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主体平等原则; 合同自由(自愿)原则; 合同权利义务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公序良俗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合同严守原则 鼓励交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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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同自由原则
1. 合同订立方面 2. 合同成立的效力认定方面 3. 合同内容的确立方面 4. 合同解除方面 5. 违约责任方面
▪ 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 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 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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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
订合同时 没有和我们 商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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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39A 格式条款的定义及其内容的确定
Kodak柯达快速彩色
请注意 如遇意外损坏或损失, 只赔同类同量胶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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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座
主讲人:格桑次仁
精选ppt
1
“我们似乎是在不断地向着 一种新的社会秩序状态移动,在 这种新的社会秩序中,所有这些 (权利义务)关系是因“个人” 的自由合意而产生的,……我们 可以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 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
契约(From Status to Contract)’
2、通过行为
的承诺
精选ppt
19
23A 承诺期限
1、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 2、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
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
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
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合同法课件》课件

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撤销权
当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 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
债权人撤销权
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 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 买他人财产时,债权人有权请求
法院撤销该行为。
0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01
02
03
协商一致
《合同法课件完整版》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成立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合同的违约责任 • 合同的诉讼时效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性质
合同法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性质
合同法是私法领域中的基本法, 具有规范性和任意性,其目的是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 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01
古代合同法
古代合同法以奴隶制和封建制为基础,强调契约自由和形式主义,但实
际上受到政治和社会因素的限制。
02
近代合同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近代合同法开始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并逐
渐形成了现代合同法的雏形。
03
现代合同法
现代合同法在形式上更加灵活,注重保护弱势方利益,并强调公平和诚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 者同意履行义务,都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延长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 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效力
实体权利消灭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 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撤销权
当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 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
债权人撤销权
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 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 买他人财产时,债权人有权请求
法院撤销该行为。
0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01
02
03
协商一致
《合同法课件完整版》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成立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合同的违约责任 • 合同的诉讼时效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性质
合同法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性质
合同法是私法领域中的基本法, 具有规范性和任意性,其目的是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 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01
古代合同法
古代合同法以奴隶制和封建制为基础,强调契约自由和形式主义,但实
际上受到政治和社会因素的限制。
02
近代合同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近代合同法开始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并逐
渐形成了现代合同法的雏形。
03
现代合同法
现代合同法在形式上更加灵活,注重保护弱势方利益,并强调公平和诚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 者同意履行义务,都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延长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 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效力
实体权利消灭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 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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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 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 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h
24
24A 承诺期限的计算
1、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 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2、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 期开始计算。
2、要约的效力 (1)对要约人讲,其负担不得擅自撤销、变更、
废止 的义务; (2)受要约人的权利原则h 与强制缔约例外。 19
17A、18A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要约终于被 我撤了!
19A 不得撤销
的要约
h
20
20A 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
履行合同纠纷 适用当时 实施前
法律无效 已经终
但适用 《合同法》
审,又 再审的 5a
有效的
适用《合同法》;
4a:确认合同无效 ,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h
5
《合同法》第1章
一般规定
h
6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主体平等原则(3A); 合同自由(自愿)原则(4A); 合同权利义务公平原则(5A); 诚实信用原则(6A); 公序良俗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7A); 合同严守原则(8A) 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法讲座
主讲人:丁南
Copyright (C) 2002 DingNa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丁南
h
1
“我们似乎是在不断地向着 一种新的社会秩序状态移动,在
这种新的社会秩序中,所有这些
(权利义务)关系是因“个人” 的自由合意而产生的,……我们 可以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
5. 立法技术先进。如,合同的无效与得撤销、
效力未定界定清晰,借鉴英美法的预期违约
h
3
我国合同法的不足之处
1. 合同法第40条(以下简记为A)与39A相抵触; 2. 51A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衔接不当; 3. 73A代位权、74A撤销权的规定可操作性差; 4. 97A合同解除效力规定含糊; 5. 105A关于免除、106A关于混同规定过于原则; 6. 分则的15类有名合同中,没有规定“雇佣”、
h
12
10A 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 其他形式(推定形式)
h
13
11A 合同的书面形式
1、关于电子邮件作为证据的司法实践 2、合同书形式(32A) 3、合同的确认书(33A) 4、关于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34A-2P) 5、书面形式的例外(36A)
h
14
12A 合同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与诉讼)
h
15
订立合同的三个典型行为
➢要约邀请 ➢要约 ➢承诺
h
16
15A 要约邀请的概括和列举
15A-1P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 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 要约邀请。
15A-2P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 要约。
h
17
14A 要约的定义
3、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 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
契约(From Status to Contract)’
的运动。”
——[英] 梅因 《古代法》
h
2
我国现行合同法的特点
1. 合同法从三足鼎立到统一; 2. 兼顾公平与效率、交易安全与便捷;
3. 体系完备。如,增加了合同的订立程序、 合同债权保全、合同消灭等制度;
4. 合同法总则内容也是其他债的内容;
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变更。
h
21
22A 承诺的方式
1、常见的通知方式
2、通过行为
的承诺
h
22
案例: 宋某诉深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定金案
认购书上标注的 内容构成了合同
的补充约定
标注并不属于我公司 的承诺,因为不符合
合同法21A、22A
h
23
23A 承诺期限
1、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 2、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
要约的4项标准
(1)要约必须是特定的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2)发出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具体、确定 ; (3)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4)要约必须经送达到对方 。
要约与要约邀请在效力上的区别
h
18
16A 要约的生效
1、到达主义(16A-1P)与到达的情况 (1)真正到达了受约人 (2)到达代理人; (3)通过公告的形式 (4)通过计算机形式(16A-2P)
约)
3. 合同的履行阶段(60A-2P) 4. 合同解除(94A根本违约) 5. 合同终止以后的保密和忠实义务(92A) 6. 合同的解释(125A-1P)
h
9
鼓励交易原则
1. 无效合同的范围界定(52A-5P,如,”违反 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严格区分无效与可撤销(54A)
3. 严格区分无效与效力待定(47A~51A)
4. 严格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44A)
5. 合同形式对合同效力的影响(36A、37A)
6. 严格限制了违约解除(94A)
7. 规定了合同解释制度(125A与鼓励交易原则 结合的法院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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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合同法》 第2章
合同的订立
h
11
9A:合同的主体资格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储蓄”、“旅游”、“医疗”、“旅店服 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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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同法》适用范围
合同 成立时间
《合同法》 实施以前
《合同法》 实施以后
一般 规定
例外规定(适用《合同法》情况)
当时法律 履行期限在合 效力 没有规定 同法实施后或 法)
适用当 适用《合 时的法 同法》 律规定。
h
7
合同自由原则
1. 合同订立方面(第10条第1款,以下简 记为:10A-1P)
2. 合同成立的效力认定方面(127A) 3. 合同内容的确立方面(12A“一般包括”) 4. 合同解除方面(93A约定解除) 5. 违约责任方面(107A选择补救方式)
h
8
诚实信用原则
1. 合同订立阶段(42A、43A附随义务) 2. 合同订立以后到履行前(108A预期违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 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 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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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A 承诺期限的计算
1、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 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2、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 期开始计算。
2、要约的效力 (1)对要约人讲,其负担不得擅自撤销、变更、
废止 的义务; (2)受要约人的权利原则h 与强制缔约例外。 19
17A、18A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要约终于被 我撤了!
19A 不得撤销
的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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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A 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
履行合同纠纷 适用当时 实施前
法律无效 已经终
但适用 《合同法》
审,又 再审的 5a
有效的
适用《合同法》;
4a:确认合同无效 ,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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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1章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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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主体平等原则(3A); 合同自由(自愿)原则(4A); 合同权利义务公平原则(5A); 诚实信用原则(6A); 公序良俗与禁止权利滥用原则(7A); 合同严守原则(8A) 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法讲座
主讲人:丁南
Copyright (C) 2002 DingNa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丁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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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们似乎是在不断地向着 一种新的社会秩序状态移动,在
这种新的社会秩序中,所有这些
(权利义务)关系是因“个人” 的自由合意而产生的,……我们 可以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
5. 立法技术先进。如,合同的无效与得撤销、
效力未定界定清晰,借鉴英美法的预期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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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的不足之处
1. 合同法第40条(以下简记为A)与39A相抵触; 2. 51A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衔接不当; 3. 73A代位权、74A撤销权的规定可操作性差; 4. 97A合同解除效力规定含糊; 5. 105A关于免除、106A关于混同规定过于原则; 6. 分则的15类有名合同中,没有规定“雇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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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A 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 其他形式(推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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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1A 合同的书面形式
1、关于电子邮件作为证据的司法实践 2、合同书形式(32A) 3、合同的确认书(33A) 4、关于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34A-2P) 5、书面形式的例外(3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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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A 合同的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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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的三个典型行为
➢要约邀请 ➢要约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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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A 要约邀请的概括和列举
15A-1P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 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 要约邀请。
15A-2P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 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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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A 要约的定义
3、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 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
契约(From Status to Contract)’
的运动。”
——[英] 梅因 《古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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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合同法的特点
1. 合同法从三足鼎立到统一; 2. 兼顾公平与效率、交易安全与便捷;
3. 体系完备。如,增加了合同的订立程序、 合同债权保全、合同消灭等制度;
4. 合同法总则内容也是其他债的内容;
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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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A 承诺的方式
1、常见的通知方式
2、通过行为
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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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宋某诉深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返还定金案
认购书上标注的 内容构成了合同
的补充约定
标注并不属于我公司 的承诺,因为不符合
合同法21A、2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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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A 承诺期限
1、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 2、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
要约的4项标准
(1)要约必须是特定的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2)发出的意思表示,其内容具体、确定 ; (3)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4)要约必须经送达到对方 。
要约与要约邀请在效力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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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A 要约的生效
1、到达主义(16A-1P)与到达的情况 (1)真正到达了受约人 (2)到达代理人; (3)通过公告的形式 (4)通过计算机形式(16A-2P)
约)
3. 合同的履行阶段(60A-2P) 4. 合同解除(94A根本违约) 5. 合同终止以后的保密和忠实义务(92A) 6. 合同的解释(125A-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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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鼓励交易原则
1. 无效合同的范围界定(52A-5P,如,”违反 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严格区分无效与可撤销(54A)
3. 严格区分无效与效力待定(47A~51A)
4. 严格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44A)
5. 合同形式对合同效力的影响(36A、37A)
6. 严格限制了违约解除(94A)
7. 规定了合同解释制度(125A与鼓励交易原则 结合的法院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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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第2章
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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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A:合同的主体资格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储蓄”、“旅游”、“医疗”、“旅店服 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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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合同法》适用范围
合同 成立时间
《合同法》 实施以前
《合同法》 实施以后
一般 规定
例外规定(适用《合同法》情况)
当时法律 履行期限在合 效力 没有规定 同法实施后或 法)
适用当 适用《合 时的法 同法》 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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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合同自由原则
1. 合同订立方面(第10条第1款,以下简 记为:10A-1P)
2. 合同成立的效力认定方面(127A) 3. 合同内容的确立方面(12A“一般包括”) 4. 合同解除方面(93A约定解除) 5. 违约责任方面(107A选择补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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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诚实信用原则
1. 合同订立阶段(42A、43A附随义务) 2. 合同订立以后到履行前(108A预期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