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土地规模利用【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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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土地分区利用【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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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土地分区利用一、土地分区利用原理1.区位理论及其发展区位理论是关于自然物体和人类活动的空间分布及其在空间中的相互关系的学说,是指导土地分区利用的基本原理。

各阶段区位论的内涵。

(1)农业区位论——杜能的《孤立国》杜能的《孤立国》的中心内容是:农业土地利用类型和农业土地经营集约化程度,不仅取决于土地的天然特性,而且更重要的是依赖于当时的经济状况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尤其是农业生产用地到农产品消费地(市场)的距离。

假设条件:①在一个大面积的区域内,有一个圆形范围的“国家”,其中有人居住和耕种,而在这个“国家”的外围是大片荒凉不能耕种的土地;这个“国家”的土地是一定的,且完全被投入使用,并要获得尽可能高的纯收益;②在“孤立国”中只有一个城市,且位于中心,其他都是农业用地,城市是农产品的消费中心;③在城市和郊区之间只有陆上大道联系;④在这个“国家”中,各地的土壤质量和气候条件是相同的;⑤运输费用与农产品的重量和生产地到消费市场的距离成正比。

从这些假设条件出发,杜能推导出关于土地利用类型的下述结论:在距城市最近的郊区,可以生产易腐烂的、不适宜长途运输或者是重量大、单位重量价值低的产品。

这些农产品,如在距城市较远的地方生产,其成本(生产成本加运费)就会超过在城市的销售价格,因而在经济上不合算。

由于城市中每种产品销售价格是一定的,生产这种农产品的企业越靠近城市,纯收益就越大。

但当靠近消费中心的农业企业的产品不能全部满足市场需求时,市场价格就将提高,会扩展农产品的生产范围。

相反,如果市场上某种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可以从城市近郊得到满足,那么距市场远一些的企业就应种植单位重量价值较大的产品,并相应降低生产资料和劳动费用。

结果,随着到消费地距离的增加,土地经营逐渐粗放;相反,距城市最近的郊区,经营集约度就高。

由以上分析得出:城市周围土地的利用类型以及农业集约化程度都是呈圈层变化的。

围绕城市消费中心形成一系列的同心圆,被后人称作“杜能圈”,其相应的土地利用类型如下:(1)第一圈距市场最近,种植园艺作物,饲养奶牛,以及种植饲料、土豆、甜菜等;(2)第二圈发展林业,因为它的产品量大、运费高;(3)第三圈以非常集约的方式种植农作物,并实行六区轮作制;(4)第四圈种植牧草及粮食,不实行集约生产;(5)第五圈实行粗放的三圃制;(6)第六圈放牧等。

《土地经济学》第五章 土地规模利用

《土地经济学》第五章  土地规模利用

(二)扩大规模经营的条件 1. 非农产业发达 2. 农机化水平的提高 3. 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加强 4. 农业经营者素质的提高
三、农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 确定
确定农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并不容易,因 为它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一个相对的、 动态的概念,它具有以下特性:
(一)地区性 (二)动态性 (三)层次性 (四)适应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现实的城市规模,就 是由以上的集聚经济和集聚不经济的平衡 关系所决定的。
图5—2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规模
(三)城市规模与土地利用效率
从人均用地面积来看,城市规模的扩大同 样存在明显的规模效益。这是因为,城市 规模的扩大,人口的集中造成对土地需求 的增加,使城市土地的价格上升。在市场 机制的作用下,企业会做出尽可能节约土 地的经营决策。
外部经济问题“内部化” 。 外部不经济问题“内部化” 。
第二节 农业土地规模利用
一、农业经营中的土地规模问题 (一)国外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趋势 (二)我国农业土地经营规模问题的背景
二、扩大农地经营规模的经济 机制和条件
(一)经济动因
1. 缩小收入差距
2. 农产品的市场竞争
3. 农业剩余劳动力转 移 与要素相对价格 变化
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 形式
(一)家庭经营型 2.厂办农业车间 1.种植业专业户 3.社区型土地股份合作经营 2.家庭农场 (三)企业经营型 3.农户联合经营 (四)规模服务型
(二)集体经营型 1.村办集体农场
五、实现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的 途径
我国扩大农业土地经营规模,重点是在完 善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建立起合理 有效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通过农户之 间的土地转包,实现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和 集中。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简述题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简述题

土地经济学简答题第一章简述土地的自然特性及其对人类土地利用的影响。

P4一、位置固定性,决定了人类只能就地利用土地。

二、面积有限性,迫使人们必须节约、集约地利用土地。

三、质量差异性,要求人们因地制宜地合理利用各类土地资源,确定土地利用的合理结构与布局,以取得土地利用的最佳综合效益。

四、功能永久性,为人类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提出了客观要求与可能。

1.简述土地的经济特性及其对人类土地利用的影响。

P5一、供给的稀缺性。

土地供求矛盾日益尖锐,导致一系列土地问题的产生,譬如地租、地价猛涨和土地投机泛滥。

二、利用方向变更的相对困难性,要求人们在确定土地利用方向时一定要进行详细勘察,做出长期周密的土地规划,决不能朝令夕改,随意变更。

三、报酬递减的可能性,要求人们在利用土地增加投入时,必须寻找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投资的适合度,确定适当的投资强度,并不断改进技术以便提高利用效益,防止报酬递减现象的出现。

四、利用后果的社会性,要求任何国家都以社会代表的身份,对全国土地利用进行宏观的规划管理、监督和调控。

第二章简述实现土地利用目标的措施。

P31一、制定土地法、土地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使制定的规划有法律保障。

二、制定土地利用规划,确定全国各类土地的利用方向、结构和改良措施,使之既能满足农业需要,又能提供非农业场所。

三、改革完善土地使用制,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建立规范的土地使用权市场。

四、由政府直接控制农地向非农用地的转移,防止耕地流失。

简述土地利用的基本原则。

P34一、农业优先,统筹安排用地结构。

(即首先要要保证粮食等农业生产的用地。

)二、集约利用为主与保证适量的耕地面积相结合。

(坚持资本集约与劳动集约型相结合,又必须保有一定面积的耕地,努力扩大耕地。

)三、专业化利用与综合利用相结合。

(要求因地制宜、集中连片,便于管理和分工。

除种植最适宜的作物之外,同时要尽可能的各类农作物;这样既能充分利用土地,又能改良土壤,提高土地肥力,增加经济效益。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国外现行土地制度概览【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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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国外现行土地制度概览一、国外现行土地所有制1.俄罗斯联邦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于1993年开始土地制度改革,由原来的单一土地国有制向土地个体所有制、地方土地所有制、土地共同公有制等多元化土地所有制转变。

目前,俄罗斯国有土地仍然占全国土地的90%以上。

2.美国美国全国的土地中,有59%为私人所有;39%为公有,其中联邦政府所有的为32%,州及地方政府所有的为7%;另有2%为印第安人保留地,即专门辟给原来美洲的土著居民的。

3.加拿大加拿大现行土地所有制分联邦公有、省公有和私人所有三种形式。

联邦和省公有的土地共占国土面积的90%,私人所有的土地只占国土面积的10%。

但全国的城市土地、上好农田、牧场等经济效益较好的土地,基本上都为私人所有。

4.日本日本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土地私有制。

目前,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所有的土地占国土面积的35%,私人所有的土地大约占65%。

5.英国英国的土地虽然在法律上属于英王(国家)所有,但完全拥有土地权益的土地持有人纯粹是该土地的永久占有者,只要他不违反土地法、土地规划或侵犯他人利益,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占有和使用土地。

因此,在实际中这些土地持有人也往往不严格地被称作地主。

6.马来西亚马来西亚现行的土地制度,土地大约分成两大类:一为政府土地;二为私人土地。

二、国外现行土地使用制1.俄罗斯联邦苏联的土地属于国家专有,把土地完全排除在民事流转之外,严禁土地买卖、出租。

在苏联,任何组织或个人要使用土地,均须遵循严格的土地使用程序向国家申请,国家则将土地划拨给使用者无偿无限期使用。

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俄罗斯联邦于1991年成立后,逐步开始土地制度改革,废除了长期实行的无偿使用制度,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征收土地税和土地租赁费,开放土地市场,允许土地买卖、转移、出租、抵押、交换、入股等。

2.美国和加拿大美国所有土地都实行有偿使用。

加拿大法律规定个人对私有土地拥有充分自由的支配权及继承权,私人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任何个人都可以通过买卖和租赁的方式从政府那里获得新的土地,并通过对所获土地的投资开发和转移来获得超额利润。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土地计划利用【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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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土地计划利用一、土地计划利用的必要性1.土地计划利用的含义土地计划利用是指按照事先确定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规定的用途和条件对土地加以利用。

广义的土地利用计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的中期和年度计划。

狭义的土地利用计划只包括土地利用的中期和年度计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辖区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作出的长期全面安排,重点在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

土地利用计划侧重于土地利用的中期和年度的数量安排。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依靠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来实现。

2.土地计划利用的必要性(1)土地的特性要求实行土地计划利用①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和土地经济供给的稀缺性。

②各类土地利用之间联系密切。

需要对各个区域和各种方式的土地利用进行统筹规划,以减少或避免各种土地利用间的负面影响,实现土地合理利用。

(2)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要求实行土地计划利用①社会经济的发展既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方优势,又要全国一盘棋,统筹安排,以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合理竞争。

②正确处理土地资源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关系。

国家要实现土地供求的基本平衡,就要把握经济发展的规律,对未来发展引起的土地需求结构和布局变化作出科学预测,实行土地计划利用。

③减少或避免因土地用途改变造成的损失。

通过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合理安排,就可以减少或避免土地用途的反复转变造成的巨大损失。

(3)国家法律规定必须实行土地计划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于实行计划利用有明确的规定。

3.土地计划利用与市场配置的关系(1)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调节的必要性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应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但市场配置仍然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这是因为市场配置有其局限性,在市场失灵的地方,需要通过政府干预和调控来弥补。

土地市场配置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①在土地利用的市场配置中,决策主体容易忽视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不能很好地处理宏观层次的土地资源配置问题。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地租理论及其应用【圣才出品】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地租理论及其应用【圣才出品】

第十六章地租理论及其应用一、地租概论1.地租的概念和分类地租是直接生产者在生产中创造的剩余生产物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

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实现的形式,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反映。

从不同的角度和标准,可以将地租划分为不同的类别。

马克思主义的地租理论把资本主义地租按其形成条件和原因的不同,分为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

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是资本主义地租的普遍形式,垄断地租仅是个别条件下产生的资本主义地租的特殊形式。

2.地租的产生与发展(1)地租是与土地所有权出现于广大耕地上同时产生的。

最初出现的是奴隶制地租。

奴隶制地租以劳役地租为基本形式。

(2)随着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出现,产生了封建制地租。

封建制地租在前期以实物地租为主,后期出现货币地租。

前资本主义地租(奴隶制地租、封建制地租)的共同特点是:土地占有者与生产者的直接对立;土地所有者占有直接生产者的全部剩余生产物,以至部分必要生产物。

(3)资本主义地租不再是占有直接生产者的全部剩余生产物,而仅是其中的超额利润部分,平均利润部分由产业资本家占有。

资本主义地租反映的是土地所有者通过产业资本家占有雇佣工人创造的一部分剩余价值的经济关系。

资本主义地租以货币地租为主要形式。

(4)社会主义地租反映的是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以及土地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对土地收益的分配关系;同时,社会主义地租还是国家用于调节社会生产与分配的经济杠杆。

3.西方经济学的地租理论(1)西方古典经济学家的早期地租理论人类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以后,由于地租日益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而普遍的现象,西方古典经济学家在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早期就开始对地租问题进行了研究。

早在17世纪后期,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在其名著《赋税论》中首次提出,地租是土地上生产的农作物所得的剩余收入,并指出,由于土壤肥沃程度和耕作技术水平的差异,以及产地距市场远近的不同,地租、地价因而也不同。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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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中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一、中国土地管理体制的演变1.土地管理机构设置的演变自新中国建立后至今,国家土地管理机构的设置大体经过统一、分散、再统一三个不同阶段,其中持续时间长、占主导地位的是多头分散的土地管理机构设置。

(1)多头分散管理阶段1949年7月政务院内务部下设地政局,作为全国土地管理机构,以后,随着政府管理部门分工的细化,土地管理工作逐步向各部门分散。

1966年至1976年的“十年动乱”期间,土地失管失控的情况更为严重,分散在各部门的土地管理工作同其他工作一样,基本陷于停顿状态。

1982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确定在农牧渔业部下设土地管理局,行使国务院授权归口管理全国土地的职能。

(2)城乡土地统一管理阶段1986年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决定:①针对中国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确定全国土地资源统一管理体制;②决定成立直属国务院的土地管理机构——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工作。

到1998年,全国已形成了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乡(镇)五级土地管理体系。

(3)国土资源相对集中统一管理阶段199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组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至此,我国从陆地到海洋,从土地到矿产,实行了集中统一的管理,建立起现行的土地管理体制。

2.土地管理事权的演进(1)自新中国成立至1986年,土地管理的事权主要是由当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引发的,工作内容少,事权较为单一(2)1986年以后,城乡土地管理事权不断拓展①确立土地基本国策,形成了耕地保护机制,耕地锐减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

②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建立土地市场,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历史性突破。

③改革单一的土地管理方式,加强了土地资产管理,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地价理论及其应用【圣才出品】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地价理论及其应用【圣才出品】

第十七章地价理论及其应用一、地价理论1.地价基本原理(1)马克思主义地价理论的主要观点①自然状态的土地虽然不是劳动产品,没有价值,但有使用价值,并存在价格。

②土地价格的实质是地租的资本化。

③土地租金是出租土地的资本化收入。

(2)西方现代地价理论西方现代地价理论形成于19世纪末,其核心观点是:持有土地可能得到的利益,不仅只有土地的利用收益,而且还应把卖掉土地产生的利益考虑进去,因此,不只是土地收益决定地价,而且资产市场也参与了土地价格的决定。

(3)西方现代地价理论的特点①以现代经济增长理论为理论基础。

②以现代土地产权为价格载体。

③以权利人的经济收益为价值内涵。

④以资本的价格为价格标准。

(4)西方现代地价理论的不足①理论基础已经改变。

②土地收益价格不能体现土地利用的外部性。

③以土地产权定价不能充分反映土地资源的经济价值。

④土地价值不只是一宗土地利用过程中劳动者剩余价值的转移。

2.土地价格的内涵和特点(1)土地价格的内涵土地价格的内涵是在正常市场条件下土地所有者转移土地纯收益(地租)的资本化价值。

这种土地纯收益,是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而这一部分剩余价值的资本化价值,在正常市场条件下能够弥补自然土地具有的价值补偿和凝固在土地中的土地资本的价值补偿。

我国城镇土地估价的价格内涵是: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未来纯收益的现值总和。

其权利特征是出让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承租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其特殊形式,租赁权价格、地役权价格是其派生形式。

(2)土地价格的特点①土地价格是土地的权益价格。

②土地价格不是土地成本的货币表现,不依生产成本定价。

③土地价格由土地的供给与需求决定,而土地需求影响更大。

④土地价格呈总体上升趋势。

⑤土地价格具有强烈的地域性。

3.影响土地价格的因素(1)一般因素一般因素是指影响土地价格的一般的、普遍的、共同的因素,它对土地价格的总体水平产生影响。

①经济发展状况。

主要指经济发展速度、财政收支状况、储蓄投资水平、居民消费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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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土地规模利用
一、土地规模利用原理
1.土地利用规模及其表现
土地利用(经营)规模,是指经济活动中相对独立的经营实体(如企业、城市等)所占用土地面积的大小,是反映土地生产要素集中程度的一个指标。

(1)在农业中,土地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生产资料,土地利用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经营规模的大小。

原因在于:
①农业生产规模总是首先表现为一种土地规模,即只有在具有一定肥力的土地空间上,农业(种植业)生产才能进行。

②土地利用规模是其他生产要素规模的基础,即只有在一定的土地利用规模上才能进行劳动力和资金的投入;劳动力和资金投入规模的大小最终取决于土地利用规模的受容力。

因此,土地利用规模在农业中通常成为农业经营规模的标志。

(2)在工商业中,土地只是作为基地、操作场所而发挥作用。

在城市中,只有当土地成为劳动对象时,土地利用规模才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这样的活动,主要是城市规划和城市房地产的开发经营。

城市土地规模利用问题,主要表现在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和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规模上。

2.土地规模报酬的变动类型
在经济学中,所有的生产要素以相同的比例,同时增加或减少,才是严格意义上的规模变化,称为纯粹规模的变动。

由纯粹规模变动而引起的企业经济效益的变化,称为规模报酬。

规模报酬的变化,分为三种情况:
(1)当土地规模扩大的幅度小于规模报酬的增长幅度时,称为递增土地规模报酬。

(2)当土地规模扩大幅度等于规模报酬的增长幅度时,称为固定土地规模报酬。

(3)当土地规模扩大的幅度大于规模报酬的增长幅度时,称为递减土地规模报酬。

土地规模利用,就是应尽可能地使土地利用处于报酬递增的阶段,至少也应该是处于报酬不变的阶段,而不是处于报酬递减的阶段。

在这种情况下,土地规模的扩大所能获得的经济利益,就是土地规模经济。

与土地规模经济相对的是土地规模不经济。

如图5-1所示,LAC曲线是一条随着土地经营规模变动而变动的长期平均成本曲线,在AM阶段曲线向右下方倾斜,说明平均成本随着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下降,属于规模经济阶段;在MB阶段曲线向右上方倾斜,说明平均成本随着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而上升,属于规模不经济阶段。

图5-1土地规模经济和土地规模不经济
3.土地规模经济的一般来源
规模经济来源于企业内部与外部两个方面,分别称为内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规模经济。

(1)内部规模经济和内部规模不经济
①内部规模经济,是指因企业经营实体规模扩大而在企业内部产生的效益。

在生产阶段,规模经济的产生主要是因为生产要素的不可分性。

首先是单个生产要素的不可分性,使得大规模生产能够提高生产设备的利用率和利用效率。

其次是各生产要素间相互联系的不可分性。

在购销阶段,规模经济是因为企业规模的扩
大可以降低平均交易成本。

首先,大规模企业在与对手进行谈判时,可以凭借规模优势获得相对有利的购销价格;其次,大规模企业可以在收集市场信息、监督合同执行等方面,节约平均交易费用;再次,大规模企业由于大量运输,也可节约平均运费。

②内部规模不经济是指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在规模扩大时由自身内部原因而导致的收益下降,它是与内部规模经济相对应的。

(2)外部规模经济和外部规模不经济
①外部规模经济是指整个行业的规模扩大和产量增加而使得行业内单个生产经营单位得到的经济利益。

②与外部规模经济相对的是外部规模不经济。

外部规模不经济是指因整个行业或者整个区域的规模扩大和产量增加而使得个别生产经营单位成本增加。

4.集聚经济:空间意义上的规模经济
将生产经营活动集中在某一地点所得到的空间意义上的规模经济,这就是集聚经济。

集聚经济理论是分析城市土地规模利用的重要依据。

一般认为,产生集聚经济的主要原因在于:
(1)规模扩大中大数规则的作用
(2)劳动力供给的互补性和生产的互补性
(3)企业间交通、通讯费用的节约
(4)消费的多样性
(5)公共产品的存在
5.外部性问题“内部化”产生的规模经济
外部经济问题“内部化”后,原本虽然客观存在但是不对土地开发利用者的经济效益产生正面影响的因素,现在被纳入经济效益的计算范围,自然可以提高土地开发利用者的经济
效益,产生规模经济。

外部不经济问题“内部化”后,原本客观存在但是不被土地开发利用者考虑在内的负面影响,将直接增加土地开发利用的成本,产生规模不经济。

二、农业土地规模利用
1.农业经营中的土地规模问题
(1)国外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趋势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西方国家迅速实现工业化,从农村吸收了大量的劳动力,使得农业劳动力在总劳动力中所占的比重迅速下降。

而农场的土地经营规模则呈现迅速扩大的趋势,农场数量大大减少。

在加拿大、美国以及西欧各国都呈现土地经营规模扩大的趋势。

(2)我国农业土地经营规模问题的背景
我国通过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原来土地经营范围十分狭小的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建立起了集体经济组织和国营农场,实行了大规模的农业经营。

1978年农村经济体制开始改革之后,我国普遍实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确立了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形式。

就农业土地经营规模而言,由于人多地少的实际国情和土地承包中的平均化倾向,形成了一种以农户为经营实体的普遍的超小规模状况。

但是,随着农村工业化的加速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小规模经营的一些固有的弊端也日渐显露出来。

农业商品经济发展后,小规模农户经营,很难与农产品市场相连接,出现了许多农产品卖出困难的问题。

2.扩大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经济机制和条件
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展,一方面为农民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提供了经济动力,另一方面又为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创造了条件。

这样就在市场经济国家,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随着工
业化和城市化的进展而出现。

(1)扩大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经济动因
从扩大农业土地经营规模的经济机制看,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农民扩大土地经营规模,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动因:
①随着工业化的进展,小规模农业经营与非农产业之间的劳动生产率差距越来越大,造成农民的收入显著低于非农产业的从业者,农民为了缩小收入差距,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而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②随着工业化的进展,农产品的商品率大大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而大规模经营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农民为了摆脱小规模经营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利地位,享受购销阶段的规模经济而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③随着工业化的进展,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劳动力工资开始上涨,劳动相对于资本变得越来越昂贵,促使农业实现以资本替代劳动的机械化,农业生产中不可分割的生产要素投入量迅速增大,农民为了充分利用农业机械,获得生产阶段的规模经济而扩大土地经营规模。

(2)扩大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的条件
①非农产业发达,农业劳动力已大量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且这些劳动力转移后获得相对长期稳定的职业和收人。

②农机化水平的提高。

③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加强。

④农业经营者素质的提高。

3.农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确定
农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就是能取得最佳土地规模效益的农业土地经营规模。

是一个相对
的、动态的概念,具有以下特性:
(1)地区性;(2)动态性;(3)层次性;(4)适应性。

在评价农业土地规模经营效益,确定我国农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时,必须十分注意上述特性。

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规模经济效益主要来源于固定成本分摊的节约,其直接的效果表现为单位产品成本的降低。

因此常采用生产函数分析来判断规模经济是否存在。

但在我国,由于农业土地规模效益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以及各经济主体由于其本身的政治经济地位所决定的对规模效益的不同偏好,决定了农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标志的多元性和评价方法的多样性。

(1)当把土地规模效益限定为纯收入(或盈利)时,适度经营规模就是指在一定时期内能够取得最大纯收入(或盈利)的规模。

此时,既可以通过建立土地经营规模与纯收入(或者盈利)之间的函数关系,以函数求极值的办法得到纯收入(或者盈利)最大时的土地经营规模;也可以将不同土地规模的经营单位进行分组,比较各组之间的纯收入(或者盈利),选择纯收人(或者盈利)最大组的土地经营规模为适度土地经营规模。

(2)当把土地规模效益确定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的综合时,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评价,往往就需要一个由多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的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

评价方法则多用分组比较法,即根据土地经营规模分组,比较各组的各项指标的数值,选择综合最优组的规模为适度经营规模。

各个指标所反映的农业土地经营规模各方面的效益并不总是一致的,因此应该努力做到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在实践中,可以借助综合评分法等来完成综合评价。

(3)从解决现实矛盾的角度考虑,我国还以提高收入和生产水平作为确定农业土地适度经营规模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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