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监测平台技术规范摘录
固定烟气自动在线监测设备验收技术规范BD13 1643.2-2012

5.3.10.1 验收监测报告应包括的以下主要信息:
4
DB13/T 1643.2—2012
a) 报告的标识-编号; b) 检测日期和编制报告的日期; c) 烟气自动监测系统标识-制造单位、型号和系列编号; d) 安装烟气自动监测系统的企业名称和安装位置所在的相关污染源名称; e) 参比方法引用的标准; f) 所用可溯源到国家标准的标准气体; g) 参比方法所用的主要设备、仪器等; h) 检测结果和结论; i) 测试单位; j) 备注。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2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3
二氧化硫
碘量法》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56 HJ/T 57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定电位电解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第四版增补版)
4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5.3.10.2 验收监测报告格式(见附录 B)
5.4 联网验收
依据HJ/T 75-2007中第7章规定。
5.5 相关制度和档案验收
5.5.1 相关制度
5.5.1.1 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a) 排污单位的责任; b) 运行单位的责任; c) 设备供应商或设备制造商的责任; d) 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 e) 运行维护人员的岗位责任; f) 事故报告及应急制度; g) 设备更新(更换)程序和制度; h) 设备档案建立和存档管理制度; i) 设备日常运行自查制度。
装置(如加热采样枪和快速冷却装置等); d) 监测前,参比方法使用的烟气分析仪必须现场使用标准气体检查准确度,并记录现场校验值; e) 每个监测项目的数据需记录时间; f) 对颗粒物浓度、烟气流速、烟温参比方法至少获取 5 个测试断面的平均值,气态污染物(二
工业废气烟道排放规范监测平台说明[终稿]
![工业废气烟道排放规范监测平台说明[终稿]](https://img.taocdn.com/s3/m/f8670109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e7.png)
工业废气烟道排放规范监测平台说明
1、采样孔的位置确定:采样孔的位置在测定烟气流量和采集尘样样品时,为了取得有代表性的样品,尽可能将采样位置放在烟囱或地面管道气流平稳的管段中。
距弯头、接头、阀门和其他变径管段下游方向大于6倍直径(口径)处,或在其上游方向大于3倍直径(口径)处,最小应不小于烟道直径的1.5倍。
(见图2—采样位置示意图)
2、矩形烟道:将烟道断面分为等面积的矩形小块,各块中心即为采样点,采样口口径为10 cm见图1,不同面积矩形烟道等面积小块数见表1。
3、采样孔径: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内径为10cm。
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
4、有害废气采样要求:对排放源有害气体样品采集时,由于气态物质在烟道内分布一般比较均匀,且无惯性影响,对采样位置要求不严。
采样位置应避开对测试人员操作有危险的场所。
5、监测工作平台建设:工作平台面积约为1.5×1.5m,工作平台至采样孔高1m。
平台周围应设有护栏,高约0.7m。
(见图3)
图1 矩形烟道采样点
表1 矩形烟道的分块和测点数。
烟气监测平台技术规范摘录精选文档

烟气监测平台技术规范摘录精选文档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及《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法(试行)》HJ/T76-2007相关条例及要求,特做以下方案:一、烟气检测平台技术标准:1、位于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设备的下游;2、不受环境光线和电磁辐射的影响;3、烟道振动幅度尽可能小;4、安装位置应避免烟气中水滴和水雾的干扰;5、安装位置不漏风;6、安装烟气 CEMS 的工作区域必须提供永久性的电源,以保障烟气 CEMS 的正常运行;7、采样或监测平台易于人员到达,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日常维护和比对监测。
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 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 Z 字梯/旋梯/升降梯;8、为室外的烟气 CEMS 装置提供掩蔽所,以便在任何天气条件下不影响烟气 CEMS 的运行和不损害维修人员的健康,能够安全地进行维护。
安装在高空位置的烟气 CEMS 要采取措施防止发生雷击事故,做好接地,以保证人身安全和仪器的运行安全。
9、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10、测定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对于颗粒物 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4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2 倍烟道直径处;对于气态污染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2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倍烟道直径处。
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 A、 B 为边长。
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
在烟气CEMS 监测断面下游应预留参比方法采样孔,采样孔数目及采样平台等按GB/T16157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要求确定,以供参比方法测试使用。
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技术规范(1)

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技术规范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安健环部目录l范围l.l 总则l。
2 工作范围2引用的规范和标准3技术要求3.1 一般要求3.2 设计要求3。
3 设备技术性能要求4 安装调试要求5 工程实施双方界限表(可调整)6 设备验收7 安全8 质保1 范围1.1总则1。
1。
1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鄂尔多斯市双欣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烟囱管道安装(以下简称乙方)生产的CEMS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1.2 工作范围1。
2。
1 甲方的工作范围:(1)甲方负责搭建设备平台及站房等,并在设备房内安装空调,负责提供可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工作条件:提供并铺设电源(要求长期供电不中断)和至安装现场设备房及平台内.甲方提供到现场(站房及平台)压缩气源,气源要求(依照乙方产品技术需求)(2)甲方负责在要安装的烟囱或烟道上开孔并安装法兰(可参照乙方设备要求作相应调整)。
(3)甲方提供净化除尘、烟气的可行的相关参数,作为乙方的设备制造和安装的设计输入,甲方为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负责.1.2.2 乙方工作范围:(1)乙方负责按甲方提出的合理时间表在甲方的烟囱或烟道上安装由乙方设计制造的型烟气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按出厂标准配置或按设备清单)。
监测内容:SO2、O2、烟尘浓度及烟气温度、流速、静压,并把监测数据送至工控机,计算出烟气污染排放率、排放量,能显示和输出各种参数、报表(须满足《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F/T76—2007)中报表格式要求)并保证数据准确上传至当地环保局。
(2)乙方负责对甲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使用现场培训,培训内容为:设备的原理、组成、日常操作和维护等。
(3)乙方在执行合同时,应以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好本项工作,并切实维护甲方的权益。
3 技术要求3.1 一般要求3.1。
1 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简称CEMS)应能自动连续监测:SO2浓度、NO X 浓度、烟尘浓度和氧含量及其附带测量的有关烟气子参数:温/湿度、压力、流量。
烟气监测平台技术规范摘录

烟气监测平台技术规范摘录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及《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法(试行)》HJ/T76-2007相关条例及要求,特做以下方案:一、烟气检测平台技术标准:1、位于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设备的下游;2、不受环境光线与电磁辐射的影响;3、烟道振动幅度尽可能小;4、安装位置应避免烟气中水滴与水雾的干扰;5、安装位置不漏风;6、安装烟气 CEMS 的工作区域必须提供永久性的电源,以保障烟气 CEMS 的正常运行;7、采样或监测平台易于人员到达,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日常维护与比对监测。
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 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 字梯/旋梯/升降梯;8、为室外的烟气CEMS 装置提供掩蔽所,以便在任何天气条件下不影响烟气 CEMS 的运行与不损害维修人员的健康,能够安全地进行维护。
安装在高空位置的烟气 CEMS 要采取措施防止发生雷击事故,做好接地,以保证人身安全与仪器的运行安全。
9、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与烟道负压区域。
10、测定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与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对于颗粒物 CEMS, 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4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2 倍烟道直径处; 对于气态污染物 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2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0、5 倍烟道直径处。
对矩形烟道, 其当量直径D=2AB/(A+B), 式中 A、B 为边长。
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 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
在烟气CEMS 监测断面下游应预留参比方法采样孔,采样孔数目及采样平台等按GB/T16157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要求确定, 以供参比方法测试使用。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书

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技术规范书1.总则1.1、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设备及服务采购招标。
1.2、本技术规范书提出对汾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CEMS)设备的功能设计、设备安装、试验、调试、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3、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具体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保证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书和现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所有提供的设备应有三年CEMS装置安装中使用的成熟经验,不能使用试验性的组件及装置。
所提供的CEMS装置应已经获得中国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产品认可和国家环保总局的环保产品认定。
1.4、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5、如投标方对本技术规范书条文没有异议,则视同为投标方的系统与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果有异议,投标方应在技术偏差表中加以详细说明。
1.6、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合理选择其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工艺方案和材料,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在此基础上应尽可能降低投资、运行经济。
1.7、在签订合同之后,按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应提出汾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排放在线监测系统(CEMS)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所有文件、图纸及通讯,均应使用中文。
1.8、若本技术规范书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应以有利于设备安全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认。
1.9、设备采用的专利、商标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商标的一切责任。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6.2.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5—2007代替HJ/T 75-2001 2007-07-12 发布 2007-08-01 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目次前言...................................................................... .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4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的组成..................................................3 5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技术性能要求......................................... 6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安装位置要求 7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技术验收................................................6 8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10 9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日常运行质量保证.. (10)10 固定污染源烟气CEMS 数据审核和处理........................................13 11 数据记录与报表...........................................................1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15 附录B(资料性附录) ..........................................................2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 28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 .........33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国家、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提高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技术规范与监督检查要点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技术规范与监督检查要点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是一种通过在线监测烟气排放浓度和流量,实时监测和控制工业排气污染物排放的系统。
CEMS技术规范和监督检查要点是确保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性能和可靠性,下面将详细介绍CEMS技术规范和监督检查要点。
CEMS技术规范要点:1.仪器设备选择: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在线监测仪器设备,确保其准确度、精度和可靠性。
2.标定方法:采用正规的标定方法对监测仪器进行定期标定,包括零点、满量程和中间点标定。
3.数据采集和处理:确保监测仪器能够实时采集烟气浓度和流量数据,并进行实时处理和记录。
4.数据传输和接收:确保监测仪器能够将采集到的数据通过稳定可靠的方式传输给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
5.报警和故障处理:监测仪器应具备报警和故障处理功能,能够及时发出警报并记录故障情况。
6.维护和保养:定期对监测仪器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清洁、定期更换传感器和维修等。
7.环境适应性:监测仪器应能够适应不同温度、湿度和气压等环境条件,并保证其正常工作。
CEMS监督检查要点:1.仪器设备检查:检查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设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包括仪器型号、参数设置和标定记录等。
2.数据准确性检查:对烟气浓度和流量数据进行抽样分析和比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报警和故障记录检查:检查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报警和故障记录,包括报警时间、报警原因和处理情况等。
4.数据传输和接收检查:检查监测仪器的数据传输和接收情况,包括数据传输方式、传输频率和数据接收情况等。
5.校准和标定记录检查:检查监测仪器的校准和标定记录,包括校准时间、校准方法和结果等。
6.维护和保养记录检查:检查监测仪器的维护和保养记录,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和结果等。
7.环境适应性检查:检查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的工作情况,包括温度、湿度和气压等。
以上是CEMS技术规范和监督检查的要点,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范和检查要点,可以确保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正常工作和有效使用,提高工业排气污染物的监测和管理水平,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
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 及《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法(试行)》HJ/T76-2007 相关条例及要求,特做以下方案:一、烟气检测平台技术标准:1、位于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设备的下游;2、不受环境光线和电磁辐射的影响;3、烟道振动幅度尽可能小;4、安装位置应避免烟气中水滴和水雾的干扰;5、安装位置不漏风;6、安装烟气CEMS的工作区域必须提供永久性的电源,以保障烟气CEMS的正常运行;7、采样或监测平台易于人员到达,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日常维护和比对监测。
当采样平台设置在离地面高度》5米的位置时,应有通往平台的Z字梯/旋梯/升降梯;&为室外的烟气CEMS装置提供掩蔽所,以便在任何天气条件下不影响烟气CEMS的运行和不损害维修人员的健康,能够安全地进行维护。
安装在高空位置的烟气CEMS 要采取措施防止发生雷击事故,做好接地,以保证人身安全和仪器的运行安全。
9、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
10、测定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对于颗粒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4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 2 倍烟道直径处;对于气态污染物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
管下游方向不小于 2 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0.5 倍烟道直径处。
对矩形烟道,其当量直径D=2AB/(A+B),式中A、 B 为边长。
当安装位置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尽可能选择在气流稳定的
断面,但安装位置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
在烟气CEMS监测断面下游应预留参比方法采样孔,采样孔数目及采样平台等按GB/T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要求确定,以供参比方法测试使用。
在互不影响测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靠近。
11、为了便于颗粒物和流速参比方法的校验和比对监测,烟气CEMS不宜安装在烟道内烟气流速小于5m/s的位置。
13、火电厂湿法脱硫装置后未安装烟气GGH(气- 气换热器)的烟道内,由于水份的干扰,颗粒物CEMS无法准确测定其浓度,颗粒物CEMS可安装在脱硫装置前的管段中。
二、烟气检测平台位置符合国家《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标准相关规定。
平台爬梯选用旋转爬梯或Z
字型爬梯,爬梯的宽度范围为不小于900mm爬梯与水平面夹角角度不得大于45°。
二、取样孔1、采样孔内径不小于80mm采样孔伸出烟道壁外不锈钢管长不大于50mm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道帽封闭。
2、点测量CEMS的测量点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1颗粒物CEMS的测量点位离烟道壁的距离不小于烟道直径的30%,气
态污染物CEMS氧气CMS以及流速CMS的测量点位离烟道壁距离不小于1米;2.2位于或接近烟道断面的矩心区。
3、线测量CEMS 的测量点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3.1颗粒物CEMS的测量点位所在区域离烟道壁的距离不小于烟道直径的30%,气态污染物CEMS氧气CMS以及流速CMS的测量点位离烟道壁距离不小于1米;3.2 中心位于或接近烟道断面的矩心区;3.3测量线长度大于或等于烟道
断面直径或矩形烟道的边长。
三、采样平台1为便于CEMS勺维护、运行和标准分析方法取样比对,需设置永久、安全、便于采样、测试的操作平台。
操作平台宽度(平台外侧至烟囱/烟道的距离)与长度应能保证标准分析方法采样枪正常方便操作。
操作平台与地面之间应
易安全通行,当设置之字形楼梯、分段爬梯时,爬梯宽度应不小于0.9米。
采样平台为检测人员工作而设置,应有足够的工作面积使工作人员安全、方便的操作。
平台面积不应小于 4.5 m2,并应设置不低
于1.2米的护栏,和100mm勺挡脚板,平台设计宽大于1.5米,长3 米弧形设计安装,便于现场操作,符合标准相关要求。
2、取样设备
上部应装设防雨罩,避免恶劣天气对检测设备造成损坏。
3、监测平
台上安装220v三相电源插座4个,便于现场检测设备电源需求。
4. 人工取样平台底部脚踏部分要防滑、防坠物、不能存在积水结冰。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