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补偿分割纠纷该怎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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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谈判技巧和话术

拆迁谈判技巧和话术

拆迁谈判技巧和话术拆迁谈判是一项复杂而敏感的任务,通常涉及政府、开发商和居民或业主之间的权益和利益。

以下是一些拆迁谈判的技巧和话术,可以帮助您更好地应对这种情况:1.了解权利和法律:在进入谈判前,了解您的权利和法律地位非常重要。

您可能需要咨询律师或法律专家,以确保您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2.准备充分:在谈判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收集与您的财产价值、市场情况和附近拆迁项目相关的信息,以便在谈判中提供合理的论据。

3.制定明确的目标:明确您的谈判目标,包括期望的赔偿金额、迁移条件和时间表。

将这些目标明确写下来,以便在谈判中参考。

4.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与拆迁相关的各方之间建立开放、诚实和尊重的沟通渠道非常重要。

确保您可以随时与政府、开发商和其他相关方交流。

5.寻找共同利益:尽量寻找与其他相关方的共同利益,以便建立共识。

考虑一些妥协方案,以促进协商。

6.保持冷静和耐心:拆迁谈判可能会非常漫长,可能会遇到挫折。

保持冷静、耐心和坚定是非常重要的。

7.使用积极的语言:在谈判中,使用积极的语言和态度,而不是敌对的语气。

强调您的目标和合作意愿。

8.寻求专业帮助:如果您觉得自己无法应对复杂的拆迁谈判,考虑寻求专业的帮助,如律师、房地产评估师或谈判专家。

9.接受谈判结果:最终,可能需要接受达成的协议,即使它可能不是您最初的期望。

在某些情况下,诉讼可能是唯一的选择,但它可能会更加昂贵和耗时。

拆迁谈判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成功的关键在于准备充分、理智冷静和与各方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不断寻求解决方案,并保持灵活性,以应对不同情况和利益之间的平衡。

遗嘱公证的房屋拆迁(3篇)

遗嘱公证的房屋拆迁(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我国,房屋拆迁是一项重要的城市化进程中的工作。

然而,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其中遗嘱公证的房屋拆迁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就遗嘱公证的房屋拆迁进行详细论述,包括遗嘱公证的意义、房屋拆迁的法律规定、遗嘱公证在房屋拆迁中的作用以及遗嘱公证的房屋拆迁纠纷解决途径等。

二、遗嘱公证的意义1. 明确财产继承权遗嘱公证是指遗嘱人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对其财产进行分配的书面文件。

遗嘱公证具有法律效力,能够明确遗嘱人的财产继承权,避免家庭纠纷。

2. 维护家庭和谐遗嘱公证有助于家庭成员之间明确财产分配关系,减少因财产分配不均而引发的纠纷,从而维护家庭和谐。

3. 避免遗产纠纷遗嘱公证可以确保遗嘱人意愿得到充分尊重,避免因遗产纠纷而导致的法律诉讼,节省时间和精力。

4. 保障债权人权益遗嘱公证能够明确债务人的遗产范围,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三、房屋拆迁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条例》明确了房屋拆迁的原则、程序、补偿标准等内容,为房屋拆迁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规定了房屋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物权制度,为房屋拆迁提供了物权保障。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法》规定了遗产继承的原则、继承人的范围、遗产分配等内容,为房屋拆迁中的遗产继承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遗嘱公证在房屋拆迁中的作用1. 明确遗产范围遗嘱公证可以明确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避免因遗产范围不明确而引发的纠纷。

2. 确保遗产继承顺序遗嘱公证可以确保遗产继承顺序的合法性,避免因继承顺序不合法而导致的纠纷。

3. 保障继承人权益遗嘱公证可以保障继承人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权益受损而引发的纠纷。

4. 提高拆迁补偿款发放效率遗嘱公证有助于简化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发放程序,提高发放效率。

五、遗嘱公证的房屋拆迁纠纷解决途径1. 协商解决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遗嘱公证的房屋拆迁纠纷。

遇到房屋拆迁怎么维权

遇到房屋拆迁怎么维权

一、遇到房屋拆迁怎么维权1、私力救济所谓“私力救济”,是指被除了上访、诉讼、复议等公力救济方法之外,被征收人自行与征收方相对抗的维权方式。

2、信访所谓“信访”,是指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3、诉讼与谈判遇到房屋拆迁怎么维权除了上述两种方法,其他的维权途径就是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了。

实践中,更多的情况则是实行“边打边谈”的策略,即将司法维权程序与协商谈判相结合,相互配合、互为辅助,从而争取合理补偿。

这种方式是征地拆迁中最安全、最有效、最合理的维权方式。

而在征地拆迁维权中,尤其是对于那些本身不懂法的被征收人来说,委托专业律师又显得尤为重要。

而专业律师之所以常常发挥出扭转乾坤的作用,是因为他们除了能熟练运用相关法律知识之外,还拥有丰富的诉讼、谈判经验,能够准确找到案件焦点问题,对症下药。

二、拆迁应具备哪些条件呢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里提出的要求条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征收决定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拆迁房产分隔协议书范本(3篇)

拆迁房产分隔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就拆迁房产分隔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标的1.1 甲方位于【具体地址】的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

1.2 标的房产面积【具体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具体证号】。

二、分割方式2.1 经双方协商,标的房产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割:2.1.1 甲方获得标的房产中【具体面积】平方米的房产,位于【具体位置】。

2.1.2 乙方获得标的房产中【具体面积】平方米的房产,位于【具体位置】。

2.2 分割后的房产面积按照实际测量结果为准。

三、房产权利与义务3.1 甲方对分割后获得的部分房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承担相应的税费、维修、管理等费用。

3.2 乙方对分割后获得的部分房产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并承担相应的税费、维修、管理等费用。

3.3 双方在分割后的房产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确保房屋安全、合法使用。

四、补偿及安置4.1 甲方、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一致,甲方、乙方应按照以下补偿方式获得补偿:4.1.1 甲方获得【具体金额】元的拆迁补偿款。

4.1.2 乙方获得【具体金额】元的拆迁补偿款。

4.2 甲方、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应按照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办理房产分割登记手续,并确保房产分割后的合法合规。

4.3 若因分割房产导致房产价值发生变化,甲方、乙方应按照实际情况调整补偿金额。

五、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3 若一方违约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6.1 甲方、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标的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7.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房屋拆迁谈判技巧

房屋拆迁谈判技巧

房屋拆迁谈判技巧房屋拆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许多利益相关方之间的谈判和协商。

在这个过程中,谈判技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拆迁户获得更好的权益。

下面将介绍一些房屋拆迁谈判技巧,帮助拆迁户在谈判中取得更好的结果。

首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的保护。

在开始谈判之前,拆迁户应该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这将有助于他们在谈判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并防止被剥夺。

其次,充分准备。

在谈判之前,拆迁户应该尽可能收集到相关的信息和证据,包括房屋评估报告、市场价格、拆迁协议模板等。

这些信息将有助于他们更好地评估自己的权益,并为谈判做好准备。

第三,保持冷静。

在谈判中,双方可能会出现争执和紧张的情况。

拆迁户应该保持冷静,并始终保持理性和客观。

避免情绪化的回应,以免影响谈判的进程和结果。

第四,寻求专业支持。

如果拆迁户感到无法应对复杂的谈判环境,他们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支持或找到有经验的代理人来代表他们的利益。

专业人士可以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指导,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谈判结果。

第五,灵活性和妥协。

在谈判中,双方可能会出现意见分歧。

拆迁户应该保持灵活性,并准备做出一定的妥协,以达成双赢的解决方案。

灵活性和妥协将有助于缩小双方之间的差距,并促成谈判的成功。

最后,保持积极的态度。

谈判是一个需要时间和耐心的过程。

拆迁户应该保持积极的态度,并相信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合理的要求,他们可以获得公正的拆迁补偿和安置安排。

总之,房屋拆迁谈判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拆迁户具备一定的谈判技巧。

通过了解自己的权益、充分准备、保持冷静、寻求专业支持、灵活妥协和保持积极态度,拆迁户可以在谈判中取得更好的结果。

正规拆迁调解协议书范本范本

正规拆迁调解协议书范本范本

正规拆迁调解协议书范本范本甲方(拆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拆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为依法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拟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区域进行拆迁改造。

2. 乙方为该区域内的合法所有者或使用者,拥有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设施。

3.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拆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拆迁范围及补偿1. 拆迁范围:乙方同意甲方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拆迁。

2. 补偿方式:甲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对乙方进行补偿:- 货币补偿: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产权调换: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作为产权调换。

3. 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拆迁时间及程序1. 拆迁时间:甲方应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完成拆迁工作。

2. 拆迁程序:甲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拆迁。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搬离拆迁区域。

2. 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拆迁相关手续。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补偿款项。

2. 甲方应确保拆迁工作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文本资料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文本资料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沪高法民一[2004]3号第一部分国有土地上的公房折迁补偿款分割问题一、本《解答》所指的国有土地上的公房范围如何界定答:本《解答》仅适用于国家福利分配、调配或国家认可的其他原因而取得的公有房屋,包括直管公房、系统公房等。

但单位分配住房时与职工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二、因公有房屋动拆迁货币补偿款的分割而发生的纠纷,哪些人员应当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答: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款的纠纷中,一个或数个共同居住人(以下简称“同住人”)、有权分得拆迁补偿款的其他人起诉的,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同住人作为共同原告或者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被通知以原告地位参加诉讼的同住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法院仍应将其列为共同原告。

被通知以被告地位参加诉讼的同住人,其在诉讼中的相关事宜,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三、同住人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答:与《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相关条款规定所指的同住人概念不同,本解答所指的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在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

这里所指的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的公有住房、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单位的补贴所购买的商品房,公房被拆迁后所得的安置房(包括自己少部分出资的产权安置房),以及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等。

四、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问题如何解决答:对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可以就该房屋的拆迁补偿款适当多分。

承租人或同住人允许他人未成年子女在自己承租的公房内居住的,一般可认定为属于帮助性质,并不当然等于同意该未成年人取得房屋的权利份额。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未成年人无权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除非其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居住权并非基于他人的帮助而取得。

拆迁调解协议书

拆迁调解协议书

拆迁调解协议书拆迁调解协议书(通用6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书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

那么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店铺收集整理的拆迁调解协议书(通用6篇),欢迎大家分享。

拆迁调解协议书1编号:_________________甲方(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为实施________建设工程,根据国务院_______号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南建房拆字[________]第________号房屋拆迁公告的规定,甲方依法拆迁乙方建设工程在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乙方同意按城市建设需要进行拆迁。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被拆迁房屋补偿款及安置费等问题达成协议如下:1、甲乙双方同意对被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安置,即甲方以货币形式对乙方进行补偿并由乙方自行安置。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书或有关建设批文。

(房屋所有权证号/产权证明文书号: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房屋座落于________路(街)_________巷_________号_________栋单元房,属住宅级地段_________,__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_,其中住宅____________。

4、乙方应得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款如下:(1)、根据评字第号房屋拆迁补偿分户估价报告的结果,乙方被拆迁房屋部分的拆迁补偿款为_________________元。

(详见评估报告)(2)、装修部分:_________________(3)、附属物:_________________(4)、其他:_________________上述乙方应得补偿款合计: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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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这两年是比较常见的事情,而且,房屋拆迁上的补偿纠纷一直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矛盾升级的结合点。

做为被拆迁人来说,一分一毛都关系着生活。

出现拆迁补偿纠纷状况,被拆迁人一定要利用自身的权力来维护。

那么具体怎么解决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呢?
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调解处理的原则和方法:
(1)、确定可取得拆迁利益主体的同住人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在涉及公有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对于同住人的界定,为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1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这里的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

此外还要考虑三种情况:
一是在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的问题。

一般而言,允许未成年人在自己承租的公房内居住的,可认定为帮助性质,除另有约定外,并不当然等于同意该未成年人取得房屋的权利份额。

因此,该未成年人无权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除非其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居住权并非基于他人的帮助而取得。

二是返城知青能否成为同住人的问题。

要考虑家庭实际状况,除双方有协议外,一般情况下知青可成为同住人分割补偿款。

三是外来人员、参军人员和服刑人员能否作为同住人的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居住未满1年的;或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
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5年的;或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没有福利性房屋的,均可视为同住人。

2、审查拆迁资料并听取拆迁单位意见
由于现实情况纷繁复杂,确定应安置人员存在一定的难度,动拆迁单位在实践中对动拆迁补偿款分割人员的核定有三种形式:
一是动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以户为单位)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中附有安置人员的名单,除非上述条款被法院宣告无效,一般都按该协议分割拆迁补偿款;
二是在《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中无相关条款,但在拆迁单位拆迁之初以户为单位制定的“两定表”(即核定人员表、核定面积表)中有相关记载的,一般以该表中的相关内容为参考,依据当事人提出的合理合法的主张,确定安置补偿人员;
三是当《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及“两定表”对相关安置人员均不明晰时,调解人员可至拆迁单位了解具体情况,参考其意见合理确定安置人员。

3、合理分配房屋拆迁补偿款
首先,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二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

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
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4、区分房屋性质作出不同处理
除公房拆迁补偿款分割的情形外,实践中还会遇到拆迁其他性质各类房屋时所发生的纠纷,此时应区分房屋性质,分别确立调解原则:被拆迁房屋属于居住和非居住兼用的,如果拆迁人明确区分居住补偿和非居住补偿份额的,对于居住补偿部分,承租人和同住人可共同分割;对于非居住补偿部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人是该公房的承租人或同住人的,则该承租人或同住人可以适当多分;如果拆迁人未明确区分,利用该房屋进行经营的承租人或同住人就整个补偿款可以适当多分。

被拆迁房屋属于因落实政策而恢复所有权的代理经租房屋,补偿款的分割一般归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人的安置,按照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处理。

被拆迁房屋属于通过市场买卖取得的使用权公有居住房屋,所得到的货币补偿款一般归出资人所有。

被拆迁房屋属于售后公房,应按私房拆迁补偿款份额划分的原则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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