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清水二井煤矿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陈台沟铁矿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陈台沟铁矿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2.06.24•【字号】辽环函〔2022〕68号•【施行日期】2022.06.24•【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陈台沟铁矿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鞍山五矿陈台沟矿业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五矿矿业控股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陈台沟铁矿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本项目(项目代码:2019-210000-08-02-049459)拟选厂址位于鞍山市齐大山街道,为新建项目,开采矿种为铁矿。
该铁矿拟划定矿区范围由18个拐点圈定,开采深度208米~-1760米,矿区面积3.1911平方千米。
本项目为一期开采,矿山开采范围为-540米~-1020米之间矿体,预可开采储量为32258.82万吨,采出量为33956.65万吨,采矿生产规模为110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41年(不含基建期,不含补充勘察工程施工期的基建期3年);选矿厂处理原矿1100万吨/年,产品为65%品位铁精矿,产量为467.17万吨/年;采用单一胶带斜井方式开拓,分段凿岩阶段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法,铁矿石平均品位为34.51%,矿石回采率为90%,废石混入率为5%。
二期、后期工程属于规划建设内容,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本项目铁矿由地下采矿场、废石全封闭周转棚、应急堆场,副井、选厂、北风井、南风井、措施井工业场地,矿石、废石、尾矿输送系统,表土临时堆场和运输道路等生产设施组成。
副井工业场地和选厂布置在陈台沟北沟和南沟,废石全封闭周转棚、应急堆场布置在沟口的原陈台沟村,南北风井以对角线方式布置在矿区南北两侧,通过矿区地表运输道路与矿区东侧的现状公路连接外运;选厂设置为浅地下方式,基建为平巷开拓方式,工业场地由头轮转运站、细碎间、筛分间、转运站、通廊、粉矿仓、主厂房、尾矿浓缩池、过滤车间、高架精矿仓、尾矿砂泵站、尾矿事故池、综合供水泵站、水系统事故池、消防水池、新水池、浊环水池、综合修理间、综合仓库、试验化验楼、危废间等建(构)筑物组成。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露天矿(14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露天矿(14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3.07.26•【字号】辽环函〔2023〕67号•【施行日期】2023.07.26•【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露天矿(14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露天矿:你单位报送的《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露天矿(140万吨/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本项目位于抚顺市东洲区和新抚区,为改扩建项目,开采矿种为煤矿。
项目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由90万吨/年提升至140万吨/年,油母页岩综合利用产能由1100万吨/年提升至1600万吨/年。
采煤和剥离开采工艺为“单斗—卡车”工艺,油母页岩开采工艺为“单斗—电铁为主、单斗—卡车为辅”的综合开采工艺。
开采出的原煤送至依托的老虎台选煤厂(东露天),开采出的副产品油页岩送至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页岩炼油实验厂和西露天矿矿口油页岩炼油厂。
矿山设计服务年限29.9年(不含基建期)。
矿区范围由32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9.2078平方千米不变,开采标高130米至-233米。
除在南侧工业场地新建1座危废暂存间外(占地60平方米),其余公用及辅助设施全部利用现有4处工业场地的辅助生产区。
项目改造现有西南泵站和东部泵站矿坑水处理系统,改造后采用“絮凝沉淀→过滤→反渗透→紫外消毒”处理工艺。
运输道路利用既有不新建。
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以辽自然资事矿(开)审字〔2023〕C011号为本项目出具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办运行〔2023〕151号核增本项目生产能力至140万/年,该项目符合《辽宁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辽宁省抚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辽宁源达矿业有限公司铁矿扩界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辽宁源达矿业有限公司铁矿扩界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8.05.10•【字号】辽环函〔2018〕118号•【施行日期】2018.05.10•【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辽宁源达矿业有限公司铁矿扩界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辽宁源达矿业有限公司:你公司《辽宁源达矿业有限公司铁矿扩界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我厅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2018年第3次会议审查,现批复如下:一、本项目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火连寨镇上堡村,为改扩建项目,开采矿种为铁矿。
本项目为地下开采,设计开采规模为80万吨/年,服务期限16.67年。
主要内容包括:新建一斜坡道、一回风井,新建多个开拓中段;继续利用现有竖井SJ1,回填现有露天采坑作为工业场地,并在场地内建设地面充填站、办公室、机修车间等辅助设施;拆除原有选矿厂生产厂房及办公室,废弃原有竖井SJ2和竖井SJ3。
项目总投资239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7万元。
该工程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辽宁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辽宁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
辽宁省环境工程评估审核中心以辽环评估函〔2018〕第20号出具项目建设可行意见。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本项目建设应满足生态红线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及资金保障。
要分年、逐项按照生态恢复治理工程的内容分别对现有露天采坑、废弃竖井、工业场地、运输道路等地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对于没有完成上一年度生态恢复计划的,要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经本溪市环保局认定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清水二井煤矿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清水二井煤矿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规模:75-90万t/a简本2013年4月目录前言 (1)1 总论 (2)1.1 评价标准 (2)1.2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3)2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5)2.1 项目概况 (5)2.2 工程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11)3 地表沉陷预测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5)3.1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5)3.2 回顾评价 (16)3.3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及治理措施 (16)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评价 (18)4.1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8)4.2 煤炭开采对地下各含水层的影响分析 (18)4.3 煤炭开采对居民地下饮用水源的影响 (18)4.4 保护措施及资源综合利用 (18)5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影响分析 (19)5.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9)5.2 建设期环境空气影响与防治措施 (19)5.3 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分析 (20)6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分析 (22)6.1地表水现状 (22)6.2 煤炭开采对地表水系影响分析 (22)7 声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评价 (24)7.1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4)7.2 场地噪声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24)7.3 运输噪声源及治理措施 (25)8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26)9 结论和建议 (27)9.1 评价结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2 建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清水二井煤矿隶属于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清水二井煤矿矿原名为清水煤矿,项目位于沈北煤田东南部,隶属沈阳市沈北新号断层,西至15勘区清水台镇管辖,矿区位于沈阳市北33km,井田边界东起蒲F1-5探线,北至煤层露头,南至煤层最低可采边界线。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5.30•【字号】辽环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的通知各市生态环境局,鞍山、锦州、营口、辽阳市行政审批局,沈抚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我省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省生态环境厅对《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1年本)》(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除生态环境部审批权限以外,列入《目录》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
沈阳、大连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涉密项目、填海工程除外)。
已经赋予省级审批权限的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园区等按省政府文件执行。
二、各市可以按照审批层级与承接能力相匹配的原则,经综合评估承接部门的承接能力、条件(产业园区应具备独立承担环评审批的内设机构和在编人员),审慎调整环评审批权限,及时向省生态环境厅备案并公开。
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区域生态环境、环评审批等质量情况,对未完成环境质量考核目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及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环评工作问题突出的地区,阶段性调整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
三、各市应及时确定除生态环境部和本通知《目录》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并发布实施。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辽环发〔2017〕47号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通知辽环发〔2017〕47号各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和《辽宁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按照同级审批、同步放权、各负其责、就近服务的原则,省环境保护厅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现印发全省执行。
各市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本通知,及时确定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告及本通知目录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限,并发布实施。
其中,煤炭类、电力类、石油天然气类、石化化工类、医药类、公路类、水运类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项目,造纸(含废纸造纸)项目,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以及燃煤锅炉项目、风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各市环境保护部门审批。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以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为目标,严格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联动机制,落实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置要求,进一步完善技术支撑和集体决策机制,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监管,全面提高环评审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加强项目环评和规划环评联动, 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区域风电规划等影响较广泛的规划环评应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审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依照本通知目录执行,目录以外已由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蒲河矿六大系统验收预报告

清水二井煤矿安全避险系统预验收报告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健康环保部:清水二井煤矿经过近一年时间对井上下安全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总体建设完善工作已完结,现已自检验收结束,经矿六大系统建设完善领导小组总负责人同意,将我矿自检验收结果上报沈焦公司安全健康环保部,并提请“沈焦公司安全健康环保部”来我矿进行检查验收,获准为盼!一、自检验收情况2011年9月5日我矿成立“六大系统”预验收小组,对我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讯联络系统进行预验收,具体人员如下:组长:杨显荣副组长:杨列来周德顺王宪付宋立成员:王德志王重史国华高成红赵军赫景民高成党王亚军郝永奇宋国刚彭威吴北宁陈兆虎现将我矿安全避险系统(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现状和预验结论汇报如下:2011年X月X日,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健康环保部、通风处、动力处、生产处、信息中心,按照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印发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验收工作规定的通知》(229号文件)和沈煤集团加快推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意见》(159号文件)要求,严格对照《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标准,对我矿安全避险系统(人员定位、监测监控、通讯联络、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逐项进行了检查。
针对存在的问题,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题会议,下达了整改方案。
一、安全避险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及运行情况1、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矿井监测监控系统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构成监测监控系统的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井采分公司铁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井采分公司铁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2.12.14•【字号】辽环函〔2022〕126号•【施行日期】2022.12.14•【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井采分公司铁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鞍钢集团矿业弓长岭有限公司井采分公司铁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项目代码:2211-210000-04-05-640454)位于辽阳市弓长岭区苏家街境内,为改扩建项目。
开采矿种为铁矿,布置中央、西北、东南3套地下开采系统,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由265万吨/年提高至660万吨/年,其中西北、中央、东南各系统生产能力分别为30万吨/年、200万吨/年、430万吨/年,矿山总服务年限为44.3年(不含基建期)。
矿区范围由16个拐点圈成,矿区面积3.7548平方千米,开采标高450米至-460米保持不变。
本项目西北、中央、东南三个采区分别采用平硐-盲竖井、竖井胶带斜井、竖井斜坡道开拓方式,采矿方法由无底柱分段崩落法改为分段空场嗣后充填法(胶结充填),矿内湿式凿岩;西北采区利用中央采区工业场地设置的地面充填站进行井下充填,其他主要工程均利用现有设施。
中央采区新建1个副井、1个斜坡道、1个风井、1个斜井及1座地面充填站等;东南采区新建1处工业场地,建设2个主井、1个副井、3个竖井、2个斜坡道、1个危废暂存间及1座地面充填站等,新设置1座全封闭北桥矿石暂存仓;西北、中央采区分别利用现有工业场地和新桥、3#桥矿仓(均需改造封闭)。
西北、东南采区分别采取电锅炉供热,中央采区依托动力公司集中供热。
矿山不设炸药库,矿山场地不储存汽柴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清水二井煤矿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规模:75-90万t/a简本2013年4月目录前言 (1)1 总论 (2)1.1 评价标准 (2)1.2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3)2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5)2.1 项目概况 (5)2.2 工程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11)3 地表沉陷预测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5)3.1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15)3.2 回顾评价 (16)3.3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及治理措施 (16)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评价 (18)4.1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8)4.2 煤炭开采对地下各含水层的影响分析 (18)4.3 煤炭开采对居民地下饮用水源的影响 (18)4.4 保护措施及资源综合利用 (18)5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影响分析 (19)5.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19)5.2 建设期环境空气影响与防治措施 (19)5.3 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分析 (20)6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分析 (22)6.1地表水现状 (22)6.2 煤炭开采对地表水系影响分析 (22)7 声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评价 (24)7.1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4)7.2 场地噪声环境影响分析与防治措施 (24)7.3 运输噪声源及治理措施 (25)8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26)9 结论和建议 (27)9.1 评价结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2 建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清水二井煤矿隶属于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清水二井煤矿矿原名为清水煤矿,项目位于沈北煤田东南部,隶属沈阳市沈北新号断层,西至15勘区清水台镇管辖,矿区位于沈阳市北33km,井田边界东起蒲F1-5探线,北至煤层露头,南至煤层最低可采边界线。
走向长3.2km,倾向4.3km,井田面积13.5km2。
清水煤矿始建于1958年,1959年简易投产,设计能力21万t/a。
为开采深部煤炭资源,2001年经沈煤(集团)公司对清水煤矿实施改扩建,矿井规模达到75万t/a。
煤矿原有风选厂一座,规模为75万t/a,后改扩建为水洗洗煤厂,设计规模为120万t/a,目前生产规模为90万t/a。
由于该工程建设年代较早,一直以来缺少环评手续,2005年3月沈煤(集团)公司委托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清水煤矿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生产现状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其依据为当时的生产规模75万吨/年(采矿许可证当时为75万吨/年)。
2006年,该矿陆续改造了提升装置等设备,调整生产工时等,使其生产规模由75万吨/年升至90万吨/年。
2007年5月,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下发2006年煤矿生产能力复核结果的通知》(辽煤生产[2007]116号)文件,对清水二井煤矿的生产能力核定为90万吨/年,目前,该矿采矿许可证为90万吨/年,75-90万吨/年扩能改造项目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
为此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8月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写清水二井煤矿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委托见附件1)。
沈阳矿区分为南、北两区,首先开采的为沈北煤田,先后兴建12对矿井,目前生产的矿井有清水煤矿和蒲河煤矿。
沈南煤田于1969年12月16日开始开发建设红阳二井(现名红阳二矿),先后开发建设红阳一井(现名林盛煤矿)、红阳三矿和红阳四井(现名西马煤矿)。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辽宁省沈阳矿区总体规划》于2008年3月完成规划修改,国家发改委批复了该规划(附件2)。
同时沈煤集团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辽宁省沈阳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9年11月编制完成,环境保护部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附件3)。
清水二井煤矿于2005年委托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水煤矿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对清水煤矿当时75万t/a矿井和同规模的风选车间开展了环评工作(见附录4)。
此后,清水二井煤矿洗煤厂工程于2009年由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清水洗煤分公司洗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设计规模为120万t/a,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沈北新区分局于2009年6月以沈北新区环保审字[2009]65号文进行了批复(附件4)。
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调查,并收集了有关资料,开展了相关工作,同时针对清水二井煤矿作为一个老矿山的现状,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进行了沟通协调,确定本次评价以产能调整及补充评价的方式编写报告书,侧重于现状评价及存在环保问题的整改,评价单位于2012年4月编制完成了《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清水二井煤矿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单位得到了辽宁省环保厅、沈阳市环保局和沈阳煤业(集团)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1 总论1.1 评价标准1.1.1 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工程所在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GB3095-1996)级标准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单的通知》的决定。
(2)地表水:评价区内河流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3)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4)环境噪声:村庄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工业场地周边执行2类标准,公路和铁路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照GB/T15190第8.3条规定)内执行4a类标准。
1.1.2 污染物排放标准(1)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Ⅰ、Ⅱ时段标准;其它废气和粉尘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改扩标准;(2)生活污水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1相关标准;矿井水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新改扩标准。
(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其中:临近交通干线一侧厂界执行 4类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其余厂界执行2类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有关规定。
1.2 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1.2.1 环境空气本工程环境空气的评价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为以锅炉房烟囱为中心,5*5km的区域。
1.2.2 水环境(1)地表水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厂区东侧的池塘内,经矿井水和选煤厂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本次评价后,对现有水平衡进行优化,实现废水处理全部回用不外排。
评价河段水体功能区划为IV类,根据导则本次地表水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范围为煤矿排水口上游500m至下游4000m的河段。
评价因子为:PH、CODMn 、BOD5、DO、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高锰酸盐指数、铅,共10项,同时监测各断面流量、流速、河深、河宽及水温。
(2)地下水评价范围:全井田范围地下水资源(重点是浅层地下水)以及矸石山周围的地下水水质。
评价因子为:pH值、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硫酸盐、氰化物、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砷、汞、镉、铅、铁、锰、锌、总大肠菌群、石油类、溶解氧共19项,同时分析井深、水位。
1.2.3 声环境(1)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所处区域为2类功能区,井田内村庄较分散。
因此,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定为二级评价。
(2)评价范围声环境评价范围为工业场地及周围200m范围内,以及本项目进场道路和排矸道路两侧200m范围以内。
1.2.4 生态环境(1)评价工作等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HJ 19-2011),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23.6hm2,小于2km2,项目影响区域内主要分布有农田、村庄和河流,属于一般区域,因此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三级评价,但根据煤炭项目影响的特点,可能会导致部分区域土地利用类型改变,因此本次生态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
(2)评价范围根据评价级别及主要影响因子的扩展方向,确定本次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井田境界向外扩展2000m,生态评价范围约为56.54km2。
1.2.5 固体废物固体废物评价范围主要为临时排矸场周围500m范围。
2 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2.1 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性质(1)项目名称:沈阳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清水二井煤矿扩能改造项目(2)建设地点:沈阳市新城子区清水台镇(3)建设性质:改造,已建成(4)改造投资6000万元,本次评价新增环保投资1210万元,本评价涉及投资额为7210万元。
2.1.2 地理位置与交通沈阳煤业(集团)清水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沈北煤田东南部,隶属沈阳市沈北新区清水台镇管辖,矿区位于沈阳市北33km,井田西8km有长大铁路,近点站有新台子、新城子和虎石台站,矿区专用铁路在新台子与长大铁路接轨,原煤由新台子发往各地。
102国道在井田东部境内通过,沈大高速公路从井田东部经过,交通极为方便。
井田地理座标:东经123°33′29″~123°36′38″,北纬41°57′23″~41°59′50″。
2.1.3 项目组成项目组成情况详见表2.1-1。
本次评价新增环保措施见表2.1-2。
表2.1-1 项目现状组成一览表表2.1-1b 75万t/a-90万t/a扩能改造内容表2.1-2 本次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2.1.4 项目地面总布置清水二井煤矿设有工业场地、风井场地,其中矿井和选煤厂在同一场地内。
项目道路和铁路运输线均已经形成。
此外,项目原有矸石山二座,其中一座已经消除。
2.1.4.1 工业场地布置工业场地位于井田的北部,矿井和选煤厂布置在一个场地内。
场地分为南北两部分,其中北部为矿井、洗煤厂、办公区和生活区。
南部为矸石山、瓦斯利用区。
此外在工业场地的南厂界外为矸石砖厂。
工业场地内无职工宿舍,职工居住在附近的生活区或村庄内。
工业场地总占地面积23.23(含铁路和矸石场)h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