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作业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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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单项、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井下单项、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井下单项、零星工程管理制度一、前言井下单项、零星工程是指在矿井或其他地下工程中进行的小规模工程项目。

由于井下环境的特殊性,井下工程管理需要严格执行相应的制度,以确保工程的安全、高效进行。

本文将介绍井下单项、零星工程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施工准备与组织管理1.工程准备在进行井下单项、零星工程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工程准备工作。

包括制定施工计划、确定施工范围、编制施工方案等。

同时还需进行人员、设备、材料的准备工作,确保施工所需资源的充足性。

2.施工组织在井下单项、零星工程进行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施工组织方案。

该方案要明确工作责任、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等方面要求。

同时,还需制定工序计划、工程进度表等,确保施工过程的有序进行。

三、施工现场管理1.安全管理井下工程的安全是首要任务,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制度和规定。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安全通道,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同时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2.质量管理在井下单项、零星工程中,质量管理至关重要。

必须按照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同时要进行质量检测、质量记录等工作,保证施工质量的可控性。

3.协调管理井下工程可能涉及多个施工单位和部门,因此需要进行协调管理。

相关方之间要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和难点。

同时要做好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和协作,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四、施工过程管理1.施工监督井下单项、零星工程的施工过程需要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人员要进行现场巡查,对施工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估。

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进行相应的整改。

2.进度控制井下工程的施工进度是需要严格控制的。

要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按照计划进行施工,并随时进行进度的监测。

若发现施工进度存在拖延或超前等情况,要及时调整措施,确保施工按时完成。

五、后期管理1.工程验收井下单项、零星工程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工程验收。

验收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对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

井下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井下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井下零星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井下零星工程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零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井下施工、检修、改造等。

三、管理要求1.项目前期准备(1)确定项目负责人,明确责任分工。

(2)制定项目计划,明确工期和目标。

(3)准确估算人力、物力和资金,做好预算。

2.施工过程管理(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规范化。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操作技能。

(3)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4)定期检查设备和工具的状态,保障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3.质量控制(1)制定质量检查计划,确保施工质量。

(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建立质量档案,加强质量管理。

4.安全管理(1)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技能。

(3)建立安全档案,加强事故调查和处理。

5.文档管理(1)建立完善的文档管理制度,保障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定期更新施工记录和相关文件,及时反映工程进展情况。

6.问题处理(1)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搁置。

(2)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避免出现重大事故。

7.总结经验(1)定期组织经验总结会议,总结经验教训。

(2)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水平。

8.监督检查(1)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施工现场。

(2)对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施工进程顺利。

四、其他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管理制度执行期间,如有违反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以上为井下零星工程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石油开发 井下作业 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石油开发  井下作业  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分包队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油田公司井下技术作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包队伍的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证分包队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油田公司《市场管理办法》、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国内各市场。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分包队伍”,是指具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一定油田服务专业施工能力的,取得国家或地方及油田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应资格的法人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计划经营科是公司外部分包队伍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公司分包队伍管理办法;(二)审查分包队伍的资质、资信、市场准入及履约能力等;(三)审查合同立项,申报外委,审查合同法律条款、组织合同签订、办理合同盖章、参加验收、结算复核、合同归档;(四)对公司与分包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五)负责协调处理合同纠纷。

第五条申请立项并负责履行合同的单位为执行单位,是公司对分包队伍管理的主体单位,主要职责是:(一)在计划经营科的协助下对所辖区域内的分包队伍进行前期论证,包括队伍技术能力、施工能力、设备能力、安全环保及业绩方面等,对中石油内部单位在选择队伍时优先考虑;(二)办理合同立项审批、参加合同谈判和招投标会议、签订合同,负责合同的履行、验收、结算等工作;(三)负责分包队伍的施工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等管理工作;(四)协调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第六条质量安全环保科、监理站是分包队伍的监管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资质等进行评审;(二)负责审查与分包队伍签订的《安全环保协议》;(三)负责督促执行单位落实分包队伍的质量、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四)对分包队伍的质量、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进行督查;(五)督促分包队伍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健康、安全、环境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六)安全监理对分包队伍的安全、健康和环保工作进行日常抽查。

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井下作业是指在矿井、隧道、地下管道等地下工程中进行的各种作业活动。

由于井下作业的特殊环境和较高的风险性,为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必须严格制定和执行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施工前准备1. 完善的施工准备在进行井下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作业计划、安全评估和技术措施等。

施工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勘察和检测,确保施工安全。

2. 确定责任人员每个井下作业任务都应指定责任人员,负责组织和管理该项工作。

责任人员要熟悉井下作业的特点和安全要求,并具备应急处置能力。

3. 建立安全技术控制措施针对不同的井下作业,要建立相应的安全技术控制措施。

例如,井下爆破作业要制定严格的爆破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作业现场管理1. 作业区划分作业区域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安全要求进行划分,设置明确的边界和标志牌。

不同作业区之间必须有明确的通道和安全疏散通道。

2. 通风与防尘措施井下作业容易产生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要做好通风和防尘措施。

安装通风设备、喷淋系统等,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通风畅通。

3. 安全警示标识井下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禁止入内的区域、安全通道、危险源等。

标识要清晰可见,不得模糊或损坏。

4. 作业设备管理井下作业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使用前要进行试运行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作业人员管理1. 培训和教育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井下作业的安全要求、防护措施、应急处理等。

2. 定期体检井下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以确保身体健康。

对于疾病患者和不适应井下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工作。

3. 个人防护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鞋、防尘面罩等。

严禁在作业过程中解除或不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四、作业安全控制1. 危险源管理对于井下作业中的危险源,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例如,对于电气设备,要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防止漏电和短路。

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井下作业分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依据集团公司和长城钻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长城钻探井下作业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单位,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所进行的可能发生坠落危险的高处作业。

3.参考文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GB6095-2001《安全带》GB5725-1997《安全网》GB3608-1993《高处作业分级》JGJ80-19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定》GB/T4200-2008《高温作业分级》4.术语和定义4.1 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4.2 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上(含2m)进行的作业。

4.3 全身式安全带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救生索上的两根系索。

5.职责5.1 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制定、管理、维护、实施本规定。

5.2 各单位执行本规定,并对其实施提出改进建议。

5.3 作业人员接受高处作业培训,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参加高处作业的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6.管理要求6.1 基本要求6.1.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严重关节炎、手脚残疾以及服用嗜睡、兴奋等药物的人员和其它高处作业禁忌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6.1.2高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制度,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见附件1)。

对于频繁的高处作业活动(如钻修井钻台操作、二层台操作、行吊操作等),进行了风险识别和控制,并有操作规程或方案,可不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6.2 消除坠落危害6.2.1在作业项目的设计和计划阶段,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高处坠落的可能性。

制定设计方案时,应减少或消除攀爬临时梯子的风险,尽可能避免高处作业。

6.2.2凡涉及高处作业,尤其是屋顶作业、大型设备的施工、架设钢结构等作业,应制定坠落防护措施。

石油工程技术 井下作业 水、电、气、暖、讯管理办法

石油工程技术   井下作业   水、电、气、暖、讯管理办法

水、电、气、暖、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水、电、气、暖、讯的管理,维护公司水、电、气、暖、讯的正常使用和运行,保障公司生产、生活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用水、用电、用气、供暖、通讯网络的管理。

第二章用水管理第三条管理职责1.生产运行科负责公司生产、生活用水管理及信息的收集,水票的管理,负责用水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保障公司生产、生活供用水运行正常。

2.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对生活用水的水质监督检查等工作。

3.计划经营科负责节水工作的管理。

4.物业站负责公司院内生活用冷、热水的正常供应,负责供水、排污设施的保养维护和运行监护,供水、排污管线的规划设计和实施落实,生活区域用水、排污故障的解决,公司消防水井的规划设计、检修检查、标识监护等工作。

并建立健全公司冷、热水管网网络图,及时更新,报生产运行科、档案室存档。

5.公司外部技术服务公司的供用水运行由各外部技术服务公司具体负责。

第四条计划用水流程公司各前线、后勤队站的生产、生活用水项目,必须在生产运行系统中提出计划,由生产运行科安排进行保障供应。

需要联系供水供电处或地方水源解决的供用水事宜,由生产运行科协调处理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五条用水保障流程1.公司各前线队站生产、生活用水得不到正常供应或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应立即上报生产运行科,由生产运行科协调解决。

2.物业站进行公司院内供水设施、管网进行检修,在故障排除需要暂时停水时,向生产运行科提出申请,经请示主管领导后进行停水检修工作。

第三章供用电管理第六条管理职责1.生产运行科全面负责公司供用电的管理,公司供用电的总体运行监护及信息收集、负责临时用电的审批、负责用电方面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

2.质量安全环保科、监理站负责临时用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3.计划经营科负责公司节电工作的管理。

4.设备修保中心是公司供用电正常运行的维护单位,负责公司各用电设施的维修、安全监护,负责各基层单位用电计划的实施和落实;负责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供用电的正常保障;负责供电线路的规划设计、建设实施、标识等工作。

井下支护工程管理制度内容

井下支护工程管理制度内容

井下支护工程管理制度内容一、井下支护工程管理的基本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井下支护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落实责任到人,做到有责必问、有问必答、有错必追究。

2. 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对于每一项井下支护工程,都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 强化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矿山企业应加强对井下支护工程施工过程和质量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4.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矿山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井下支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5. 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

对于每一项井下支护工程,都应建立完整的施工档案资料,做好记录和归档工作,为今后的管理和维护提供依据。

二、井下支护工程管理的组织结构1. 领导机构:矿山企业应设立井下支护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井下支护工程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工作。

2. 监督机构:矿山企业应设立井下支护工程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井下支护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3. 执行机构:矿山企业应设立井下支护工程施工部门,负责具体的施工工作,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工程施工。

三、井下支护工程管理的工作程序1. 设计阶段:在井下支护工程的设计阶段,矿山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设计,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

2. 施工阶段:在井下支护工程的施工阶段,矿山企业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3. 检查与验收:在井下支护工程的施工完成后,矿山企业应进行检查与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四、井下支护工程管理的检查与验收1. 施工前检查:在井下支护工程的施工前,矿山企业应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施工条件符合要求。

2. 施工中检查:在井下支护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矿山企业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井下作业施工要求及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井下作业施工要求及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井下作业施工要求及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井下作业质量,加快作业进度,有效控制作业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雄鹰(联营)公司所属修井队的油水井井下施工作业。

第二章作业交接管理第三条由公司调度室向各作业队出具修井派工单, 内容包括施工井号、施工目的、施工日期、作业队号,未办理交接手序不允许施工。

第四条作业完井后要求设备、配件齐全完好;井场平整,卫生恢复到施工前的水平;井口安装规范、无渗漏,光余符合要求,生产正常。

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给予罚款。

第五条在施工作业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油井设备损坏、配件丢失或造成重大污染等问题时,由修井队承担,同时视情况扣罚井口补助费。

第三章作业技术管理第六条修井队接到施工任务后,由技术人员认真查阅井史资料,了解掌握井下状况、施工目的、油水井生产情况等。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修井队承担。

第七条开工前由作业队技术员组织技术交底。

重点工序由负责人在现场指挥、指导。

第八条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有:施工目的、施工步骤、施工管柱结构、工序质量验收标准、技术操作规程、风险工序事故预案、注意事项、目前井筒状况等。

第九条作业队必须严格按作业设计内容进行施工,禁止无设计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

发现问题及时反映,需增减施工工序的,由各井队上报作业大队,协调同意后方可实施。

因井队私自更改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所发生的费用无法结算的,由井队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条作业施工要求躺井必须找出原因,措施井达到施工目的。

第四章施工组织要求第十一条作业队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具备本岗位的实际操作技能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上岗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乱岗,不酒后上岗。

第十三条对于重点工序如冲砂、钻塞、射孔、酸化、压裂、打捞、解卡等,必须有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施工。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出现险情时,如井喷等,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做到反应迅速、操作熟练。

第五章现场开工准备第十五条修井机停放地面要平整、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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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作业公司井下作业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井下作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井下作业技术管理,明确技术管理职责,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长城钻探工程公司工程技术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井下作业包括修井作业、带压作业、连续油管作业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境内外井下作业技术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工程技术部是公司井下作业技术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定技术发展规划;
(二)负责组织制修订技术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三)负责组织编制和论证新进入国家、地区、油气田市场项目总体工程技术方案;
(四)负责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
(五)负责组织重点项目技术支持;
(六)负责组织新工艺、新技术引进、推广和应用;
(七)负责组织重、特大工程事故处置、调查和分析;
(八)负责工程技术文档管理和集团公司相关工程月报、年报的编制和上报。

第五条分区项目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所辖区域井下作业技术管理;
(二)负责监督检查技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三)负责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
(四)负责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
(五)负责组织较大工程事故的处置、调查和分析;
(六)负责指导井下复杂情况的处理;
(七)负责工程技术文档管理和上报。

第六条从事井下作业技术服务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是井下作业技术的责任主体和实施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技术发展规划,跟踪技术发展趋势;
(二)负责健全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三)负责开展作业风险识别、评价、控制和应急;
(四)负责签发非常规作业和高危作业许可证;
(五)负责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
(六)负责工程事故和复杂情况的预防和处置;
(七)负责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八)负责新工艺、新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
(九)负责工程技术文档的管理和上报。

第三章井下作业风险管理
第七条井下作业风险是指导致发生井喷、着火、有毒有害气体泄露、地面压力容器爆裂、环境污染事件和井下工程故障等风险。

第八条井下作业风险等级划分:从地面环境、施工井型、地层压力、井口施工压力、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等五种因素划分井下作业风险等级为高危井、危险井、普通井。

(一)按地面环境划分
1.高危井:井口周围500m 范围内有村庄、学校、医院、工厂、集市等人员集聚场所,油库、炸药库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地面水资源及工业、农业、国防设施(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作业坑道),井口100m 边缘临近海洋、河流、水库等区域的施工作业井。

2 .危险井:井口周围200m 范围内有铁路、高速公路,井口周围100m 范围内有部分民宅,井口周围75m 范围内有高压线及其它永久性设施等区域的施工作业井。

3.普通井:除高危井和危险井之外的施工作业井。

(二)按施工井型划分
1 .高危井:预探井、海上(含滩海、人工端岛)施工井。

2.危险井:详探井、评价井、气井、含浅气层开发井、注水区块调整井、稠油蒸汽驱区块调整井、蒸汽吞吐井、火驱井、有井喷或井喷失控史的井。

3.普通井:除高危井、危险井之外的施工作业井。

(三)按地层压力系数划分
1 .高危井:压力系数》1.5。

2.危险井: 1.1 w压力系数v 1.5。

3.普通井:压力系数v 1.1。

(四)按井口施工压力划分
1 .高危井:设计最高破裂压力》80MPa ;连续油管井口压力》
35MPa ;水井带压作业井口压力》35MPa ;油气井带压作业井口压
力 >21MPa。

2 .危险井:60MPa w设计最高破裂压力v 80MPa ; 21MPa < 连续油管井口压力v 35MPa ; 21MPa w水井带压作业井口压力v 35MPa ;
14MPa w油气井带压作业井口压力v 21MPa。

3 .普通井:除高危井、危险井之外的施工作业井。

(五)按油气井预计硫化氢含量划分
1 .高危井:硫化氢含量》150mg/m 3(100ppm )。

2 .危险井:15mg/m 3(10ppm )w 硫化氢含量v 100ppm 。

3 .普通井:硫化氢含量v 10ppm。

第九条工程技术部是公司井下作业风险的管理部门,分区项目部是属地井下作业风险的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是井下作业风险的责任部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是井下作业风险的责任人。

第十条施工单位负责按照井下作业风险划分内容逐项进行评估,判定井下作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削减措施,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第四章施工设计管理
第十一条甲方设计管理:
(一)施工单位在接到甲方设计后,要经本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复审,并组织制定具体施工方案。

(二)复审发现的设计缺陷要及时反馈给甲方,并按照甲方书面指示执行。

第十二条施工设计管理:
(一)施工设计的编写与内容
1 .高危井和危险井的施工设计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写,普
通井的施工设计可由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编写。

2 .施工设计内容和格式参照SY/T 5289-2008 《油、气、水井压裂
设计与施工及效果评估方法》、SY/T 6264-2006 《油气水井大修作业施工设计编写规范》、SY/T 6334-1997(2005)《油、水井酸化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和Q/SY 1142-2008 《井下作业设计规范》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编写。

(二)施工设计的审核与审批1.工程技术部负责审核公司重点工程、新技术试验井的施工设计,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或授权审批。

2.工程技术部(辽河、长庆)分部、大区技术部负责审核、审批辖区内高危井的施工设计。

3.施工单位主管领导负责审核、审批危险井施工设计。

4.施工单位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批普通井施工设计。

第十三条施工设计变更必须按照原设计流程编制并履行审核、审批手续。

设计变更需有甲方的书面通知,压裂施工和试油测试过程的参数变更可在施工结束后由设计人提供书面资料。

第十四条施工方案管理:
(一)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在井下作业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依据施工设计制定施工方案。

(二)施工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责任人、运行计划和风险评估,对
重点工序和关键工艺要制定出具体施工步骤、操作要点和
注意事项,对各类风险要制定削减措施和应急方案。

(三)施工方案按照施工设计审核审批流程履行审批程序。

第五章技术交底
第十五条技术交底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一)施工设计概况;(二)邻井情况调查、本井施工难点介绍;
(三)关键工序的技术要求;
(四)井控要求及防控方案;
(五)新工艺技术岗位培训;
(六)特殊作业要求;
(七)风险控制要求和措施;
(八)其他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技术交底工作按照井下作业风险等级和工程重要性实行分级管理:
(一)工程技术负责辖区内重点工程、新技术试验井的技术交底;
(二)施工单位主管领导、施工单位技术主管部门、施工单位项目部分别负责高危井、危险井、普通井的技术交底。

第十七条技术交底要形成记录,作为工程技术文档予以存档。

第六章关键工序控制和作业许可
第十八条关键工序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作业准备会、现场技术指导、作业过程监督。

第十九条关键工序控制实行分级管理:(一)工程技术部负责控制辖区内重点工程、新技术试验井的井下作业关键工序;
(二)施工单位主管领导、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主管部门、施工单位项目部分别负责控制高危井、危险井、普通井的井下作业关键工序。

第二十条关键工序作业前要召开作业准备会,作业准备会由关键工序控制的主管部门主持召开,相关方参加。

第二十一条作业准备会要明确关键工序的作业内容、技术要点和主要技术保障措施,落实现场技术指导和作业过程监督的人员和责任,确保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标准操作流程。

第二十二条从事高处、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对作业人员产生高度危害的作业,包括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管线打开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等和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非常规作业,均应按照《长城钻探工程公司作业许可管理办法》实行作业许可制度。

第七章技术文档管理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负责井下作业技术文档的记录、整理、归档和上报。

第二十四条应录取的资料和质量要求按SY/T 6127-2006 《油气水井井下作业资料录取项目规范》执行。

第二十五条施工完工7 个工作日内,基层队技术负责人应收集和分析有关资料,并参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编写施工总结,经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审核后存档。

第二十六条建立工程技术文档库:各单位工程技术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技术文档库的建立、完善和维护,掌握本单位生产技术指标及完成情况,收集、整理、保存各种施工作业记录。

第二十七条技术文档上报:各单位工程科按《关于进一步完善井下作业月报管理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按月上报工程技术文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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