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章程指引
保险公司章程

保险公司章程保险公司章程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规定了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经营范围、运营方式、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详细介绍保险公司章程的标准格式,包括章节划分、内容要求等方面。
一、前言保险公司章程的前言部分主要包括章程的标题、颁布日期、修订记录等信息。
同时,前言还应包括保险公司的基本情况介绍,如公司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等。
二、总则总则部分是保险公司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公司宗旨:明确保险公司的宗旨,如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保障客户的利益等。
2. 公司定位:明确保险公司的市场定位和经营范围,如保险产品类型、销售渠道等。
3. 公司价值观:阐述保险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如诚信、专业、创新等。
三、组织结构组织结构部分详细描述了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公司章程:明确章程的修订程序和决策机构。
2. 董事会:说明董事会的成员构成、职权和运作方式。
3. 监事会:介绍监事会的成员构成、职权和运作方式。
4. 高级管理层:列举高级管理层的职位及职责,如总经理、副总经理等。
5. 部门设置:详细划分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部分明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保险产品:列举保险公司提供的各类保险产品,如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
2. 业务区域:说明保险公司的经营区域范围,可以是国内、国际或特定地区。
3. 销售渠道:介绍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如代理人、经纪人、直销等。
五、运营方式运营方式部分详细描述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模式和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业务流程:说明保险公司的业务流程,包括保险产品的设计、承保、理赔等环节。
2. 风险管理:介绍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等。
3. 财务管理:说明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表的编制、审计等。
4. 内部控制:详细描述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审计、风险防范等。
六、人员管理人员管理部分明确了保险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人员招聘:说明保险公司的人员招聘程序和标准。
保险公司章程

保险公司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为XX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组织架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1.2 公司是一家合法注册的保险公司,依法经营保险业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
1.3 公司的章程具有法律约束力,所有公司成员均应遵守并执行。
二、公司组织架构2.1 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实行三权分立的治理结构。
2.2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和监督管理层的运营情况。
2.3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4 经营管理层由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和管理工作。
三、经营范围和业务规模3.1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等多个领域,具体业务范围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3.2 公司的业务规模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和风险控制。
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4.1 公司建立健全的治理结构,明确各级管理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4.2 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公司的运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4.3 公司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运营效率和风险防控能力,保护客户信息和公司的商业秘密。
五、公司财务管理5.1 公司财务管理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保险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5.2 公司建立财务预算和成本控制制度,合理安排和利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5.3 公司建立风险管理和资本充足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资本充足率符合监管要求。
六、公司员工管理6.1 公司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员工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权益和福利。
6.2 公司注重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保险公司章程

保险公司章程一、公司名称本保险公司的名称为“安泰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二、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为泛博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险服务,保障客户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三、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
四、公司业务范围1. 承保财产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火灾保险、盗窃保险、水灾保险等;2. 承保人寿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寿险、意外险、健康险等;3. 承保责任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雇主责任险、产品责任险、交通责任险等;4. 承保车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5. 承保农业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农作物保险、养殖业保险、渔业保险等。
五、公司管理结构1. 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不少于5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独立董事。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2. 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主席和副主席。
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
3. 总经理办公会本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办公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和执行董事会的决策。
六、公司财务管理1. 资金管理本公司实行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2. 财务报告本公司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以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七、公司员工福利本公司注重员工的发展和福利,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为员工提供培训和晋升机会,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团队氛围。
八、公司社会责任本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社会民生,参预公益事业,推动可持续发展。
本公司将定期向社会发布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向社会各界展示公司的社会贡献和环境保护成果。
九、公司章程修订本公司章程的修订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和决议,并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办理备案手续。
保险代理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代理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等;保险咨询、保险理赔服务;保险产品推广与销售。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依法经营,稳健发展。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八条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允许的其他财产。
第九条股东出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第十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二)依法转让其出资;(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公司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二)公司设立登记后的出资不得抽回;(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三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的通知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07〕91号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保监局:为了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实现有效的内部控制,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九月七日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的合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和营销员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
本指引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和营销员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发法律责任、监管处罚、财务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通过设置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开展合规监测和合规培训等措施,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
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管理责任,构建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第四条合规人人有责。
保险公司应当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努力培育全体员工和营销员的合规意识,并将合规文化建设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合规应当从高层做起。
保险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推行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促进保险公司内部合规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五条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章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合规职责第六条保险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合规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履行以下合规职责:(一)审议批准合规政策,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二)审议批准并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公司年度合规报告,对年度合规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采取措施解决;(三)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合规负责人的聘任、解聘及报酬事项;(四)决定公司合规管理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五)保证合规负责人独立与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者其他专业委员会沟通;(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章程指引》

则 ,完 善 押 品 管 理 的 组 织 架 构 , 加 强 算 的 科 学 性 ;调 整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风 险 债 结 合 等创 新 方 式 ,满 足 P P P 项 目公 司 押 品 分 类 、 押 品 估 值 、 抵 质 押 率 设 定 资 本 准 备 计 提 范 围 与 计 提 标 准 ,提 升 的 融 资 需 求 。 完 善 监 管 标 准 , 取 消 对 等 重 点 环 节 的 风 险 管 理 ,规 范 押 品 调 风 险 覆 盖 全 面 性 ;进 一 步 强 化 对 期 货 作 为特 殊 目 的 载 体 的 PPP 项 目公 司 的 查评 估 、抵 质押 设立 、存 续期 管理 、 公 司 的 监 管 要 求 ,加 大 监 管 力 度 。 期 主 体 资 质 、信 用 增 级 等 方 面 的 硬 性 要
主要 作 了以下 制度 安排 :明确 了 《 办 保 险支持 体 系 ,大 力 发展 出 口信 用保 共 1 4 章8 2 条 ,在 ( ( 公司 法) ) 、 关 于 规
法 的 立 法 目的 和 适 用 范 围 。 明 确 了 险 和 海 外 投 资 保 险 , 对 风 险 可 控 的 项 范 保 险 公 司 章 程 的 意 见 》 的 基 础 上 , 区 域 性 股 权 市 场 证 券 发 行 、 证 券 转 让 目应 保 尽 保 , 推 动 国 家 重 大 项 目加 快 以 公 众 公 司 为 标 准 , 以 风 险 监 管 为 视 一 带一 路 ”贸易 畅通 。 的条 件和 程序 ,建 立 了合格 投 资者标 落 地 ,服 务 “ 角 ,重 点 针 对 公 司 治 理 运 作 中 的 主 要
保险公司章程

保险公司章程保险公司章程是保险公司的基本法规和组织架构,它规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业务内容、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是一份标准格式的保险公司章程,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第二条本公司名称为XX保险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第三章经营范围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具体经营项目详见保险监管部门核定的经营许可证。
第四章组织结构第四条本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监事会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五章董事会第五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组成。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计划和年度预算,并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六章监事会第六条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监事组成。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经营管理层第七条经营管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的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和决议。
第八章财务管理第八条本公司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九章盈余分配第九条本公司的盈余分配原则是以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充足程度为基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十章业务合作第十条本公司可以与国内外的保险公司、银行、证券公司等进行业务合作,共同开展保险业务,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第十一章公司章程的修改第十一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董事会的决议,并报保险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二条公司解散和清算必须经过董事会的决议,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程序。
保险公司章程

保险公司章程保险公司章程是保险公司的基本法规和组织架构,它规定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原则、组织结构、权责分配、决策程序、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保险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经过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并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保险公司的名称和注册资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险公司的名称应当明确反映其性质,并且不能与已有的保险公司重名。
注册资本是保险公司开展业务的基础,其数额应当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承保各类保险业务、投资经营、再保险业务等。
具体的经营范围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明确,并且需要经过监管机构的批准。
三、保险公司的经营原则保险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互利的原则,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防范风险。
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四、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应当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董事会是保险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进行监督的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
经营管理层是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和管理。
五、保险公司的权责分配保险公司的权责分配应当明确各级管理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六、保险公司的决策程序保险公司的决策程序应当符合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重大决策应当经过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并且需要经过监管机构的批准。
七、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保险公司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和审计。
总之,保险公司章程是保险公司运营的基本准则和法规,它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原则、组织结构、权责分配、决策程序、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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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章程指引
据保监会1月12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监管体系建设,切实提升保险公司治理有效性,近日,中国保监会就起草的《保险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保险公司章程指引(第二轮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章程制定,我会起草了《保险公司章程指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期,根据各方反馈意见情况,我会对首轮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保险公司章程指引(第二轮征求意见稿)》。
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保监会发展改革部公司治理处(邮编:),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险公司章程指引》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
中国保监会
2017年1月12日
【说明:《保险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规定保险公司章程应包括以下各章: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注册资本与股份;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和审计;公司基本管理制度;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公司治理特殊事项;修改章程;附则。
《章程指引》适用于股份制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其他保险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照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保险公司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章程指引》仅就保险公司章程的必备条款作出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不改变《章程指引》原则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在其章程中增加《章程指引》包含内容以外的、适合本公司实际需要的其他内容,也可以对《章程指引》规定的内容做文字和顺序的调整或变动。
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报送中国保监会审核的章程材料中,对增加或修改的《章程指引》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
如无正当理由,擅自修改或删除《章程指引》必备内容的,中国保监会将不受理其章程审核申请。
】
第一章总则
(一)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正文前注明章程制定与修改的记录。
(二)公司章程须载明如下公司基本事项:
1、组织形式。
2、公司开业批准文件文号、成立日期、设立方式。
该项不适用开业前提交的公司章程。
3、公司名称。
4、公司住所。
5、公司营业期限。
6、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公司章程须载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中国保
监会任职资格核准”及“公司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保险方针、政策,接受中国保监会的监督管理”条款。
(四)公司章程须载明规定公司章程效力的下列条款: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公司发起人协议、股东出资协议或其他股东协议中的内容与章程规定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五)公司章程应载明规定公司经营宗旨、经营范围的条款,经营范围表述应与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三章注册资本与股份
第一节注册资本与股份发行
(六)公司章程应载明公司最新的注册资本数额、股份总数。
(七)公司章程应编制发起人表、股份结构表。
发起人表应详细记载发起人情况,包括发起人全称、认购的股份数及持股比例。
发起人已全部转让所持股份的,发起人表应当保留其记录并予以注明。
股东转让股份的,应当在备注中注明历次股份转让情况,包括转让股份数量、交易对方、转让时间及中国保监会的批准文件文号或公司的报请备案文件文号。
股东已全部转让所持股份的,不再列入股份结构表,但应当在股份结构表备注中保留该股东的持股记录。
公司已上市的,股份结构表应当记载限售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包括股东全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限售流通股的锁定期。
股份结构表记载内容较多的,可以将股份结构表列入章程附件。
发起人表和股份结构表记载内容完全一致的,两表可以合并。
第二节股份增减
(八)公司章程须载明“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中国保监会及其他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的条款。
(九)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可在章程中就“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是否可优先按照实缴的股份比例认缴出资”作出规定。
(十)公司章程应载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上报中国保监会批准并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条款。
(十一)公司应根据《公司法》、中国保监会及其他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以及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方式等内容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
第三节股份转让
(十二)公司章程须载明“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必须符合中国保监会及有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的条款。
(十三)公司章程须载明“股东转让公司股份或将公司股票质押、解质押时,应当依法办理股份转让或股票质押、解质押手续,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做出书面报告”的条款。
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十四)公司章程须载明“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