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024年水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024年水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上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水上作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进行水上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港口码头、船舶、水下潜水、水上施工等。
第三条水上作业应依法报备并按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水上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水上作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职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五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水上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且每年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体检。
第七条水上作业不得超载、超员,应按照规定携带必要的救生设备和防护用品。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八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等。
第九条水上作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管理措施,保障水上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制定灾害防御和应急预案,明确各个环节的应急措施和责任人。
第十一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加强对作业区域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水上作业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应及时上报并进行调查分析,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水上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和程序。
第十五条水上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十六条水上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十七条水上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酗酒、吸烟、违章操作等行为。
第十八条水上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通过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从事该项作业。
第四章作业设备管理第十九条水上作业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或相关规范进行选择、购买和使用,设备的安全状况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潜水员水下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潜水员水下用电安全操作规程潜水员水下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一、登水员在进行水下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循下列安全操作规程:1. 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是否完好,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正常。
2. 发现异常情况,如感觉电线、设备温度异常升高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告知水面指挥部。
3. 禁止在水下操作电池排,充电电池,及打开充电器等危险操作。
4. 禁止在有水的地方使用电动工具,切床等设备。
5. 禁止在有机械装置的设备、电动动力下的工作其它非恰当使用,特别是避免在泳池中使用冰箱、瑟光等设备,避免在罐装燃料存储区内吸烟等操作。
6. 在接线、插拔时必须断电,接头处应当封闭并保持干燥。
7. 禁止潜水员将电线连接到临时电源上。
必须使用专用充电器。
8. 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绝缘手套、防水鞋,禁止穿跑鞋、拖鞋等不适合水下作业的鞋子。
9. 操作前必须将手脚和身体完全伸展,避免在狭小空间和危险位置进行操作。
10. 禁止在水下操作电气设备时打哈欠或咬牙,以免咬碎口腔或嘴唇。
11. 操作前必须准备足够的救生器材。
必须严格遵守潜水规程,潜水员必须放松精神,哪怕是稍有注意力不集中也会影响到工作的进行。
12. 在进行电气测试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绝缘手套、防水鞋、绝缘眼镜等保护设备,并避免在湿度大的环境中进行操作。
13. 禁止在水下操作电气设备时聚集,以减少受到污染和干扰,并保持周围环境和水质清洁。
14. 在进行特殊测量时,必须用绝缘电钳和万用表等安全工具,并在操作前进行测试。
二、在水下操作中,必须保护好自己和同伴的生命安全。
1. 及时更换剩余电量不足的电池,并选用具有欠压保护功能的充电器。
2. 禁止在水下操作过热的电气设备。
3. 禁止在潜水装置上喷洒油料等易燃、易爆物质,如选择固定的组合,需在前提下提前做好相关准备操作措施。
三、水下作业前必须对所有电气设备、工具和电气线路进行仔细检查。
1. 确保整个作业区域为干燥状态,调用仪表和设备、线路是正确的,并且全部接地。
潜水(水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531潜水(水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潜水(水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潜水作业前潜水员应掌握下潜任务、下潜环境、工作部位、水深、流速、流向等,对潜水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执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定。
2、潜水及加压前应对潜水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3、供给潜水员呼吸用的气源纯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潜水作业点的水面上不得进行起吊作业或有船只通过;在2000m半径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在200m半径内不得有抛锚、振动打桩、锤击打桩、空气幕沉井下沉、电击鱼类等作业,在2000m半径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5、水面有超过4级浪时,不得进行潜水作业。
6、通风式重潜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潜水员下潜或上升时,供气软管、信号绳、下潜导绳应分开。
2)潜水员不得在杂乱杆件档内穿越;不得穿越隔梁进入其他井孔。
3)检查或排除机动船推进器上的绞缠物时,应派专人在机房内看守。
4)水下作业面高低悬殊较大时,供气软管和信号绳应适量收紧。
5)信号绳和供气软管放出、收回的速度,应与潜水员下潜或上升的速度保持一致。
工程潜水安全操作规程(2篇)

工程潜水安全操作规程工程潜水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对潜水员的安全要求非常高。
为了保障潜水员的安全,在工程潜水作业中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以下是一份工程潜水安全操作规程的示例,用于参考:一、潜水人员的选择和准备1. 选择具备相关潜水技能和经验的潜水员,应具备合法的潜水证书,以及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的身体健康。
2. 潜水员在进入水下工作前,必须进行充分的体能和心理准备,确保能够应对意外情况,并随时保持冷静和稳定的状态。
3. 潜水员应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选择适宜的潜水装备,确保其正常操作和安全使用。
二、潜水前的准备工作1. 在潜入水下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预先检查和试验,包括潜水装备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2. 潜水员应将潜水装备正确穿戴,确保装备吻合安全操作流程,并通过验证和测试确保装备的可靠性。
3. 潜水员应检查自身健康状况,确保没有任何影响其潜水操作的身体不适。
三、潜水操作的安全规范1. 在潜水行动中,潜水员应始终保持冷静和警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任何安全操作规定。
2. 在进入水下工作区域之前,应进行充分的水下环境检查和评估,包括水下能见度、水下障碍物、水流情况等因素,确保能够保证潜水员的安全。
3. 潜水员应严格遵守工作指导和操作计划,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并按要求报告工作进度和状况。
4. 在水下工作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工作计划和工作环境,必要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并等待指示。
5. 潜水员应配备足够的备用气体供应,确保气源充足,并随时保持与水面的通讯,以便及时报告情况和请求支援。
6. 潜水员在水下工作时,应保持固定的通讯频率和时间点,确保与水面指挥中心的有效联系,并进行必要的定期汇报。
7. 在水下工作中,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潜水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规程的要求进行紧急撤离。
8. 潜水员应严格遵守工程潜水的时间、深度等限制,不得超过规定的安全范围,以免发生潜水病等潜水相关疾病。
潜水(水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SM-ZD-38705潜水(水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潜水(水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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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潜水作业前潜水员应掌握下潜任务、下潜环境、工作部位、水深、流速、流向等,对潜水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执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定。
2、潜水及加压前应对潜水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3、供给潜水员呼吸用的气源纯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潜水作业点的水面上不得进行起吊作业或有船只通过;在2000m半径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在200m半径内不得有抛锚、振动打桩、锤击打桩、空气幕沉井下沉、电击鱼类等作业,在2000m半径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5、水面有超过4级浪时,不得进行潜水作业。
6、通风式重潜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潜水员下潜或上升时,供气软管、信号绳、下潜导绳应分开。
2)潜水员不得在杂乱杆件档内穿越;不得穿越隔梁进入其他井孔。
3)检查或排除机动船推进器上的绞缠物时,应派专人在机房内看守。
4)水下作业面高低悬殊较大时,供气软管和信号绳应适量收紧。
5)信号绳和供气软管放出、收回的速度,应与潜水员下潜或上升的速度保持一致。
潜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潜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 目的为确保潜水员水下作业安全。
2 下潜前的设备检查由下潜作业的潜水员亲自按《KMB脐带装具下水前着装检查表》进行认真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检查表)交给潜水队长确认后,才能下水作业。
3下潜程序潜水员在水面稍作停顿,再次检查有关供气等设备是否正常,确认正常后,接到“下潜”口令以后方可下潜,下潜速度不宜过快;一般不得超过每分钟15M。
到达水底后应及时发出信号,水面供气减压阀应根据下潜速度随时调节供气压力,保证供气余压为1MPa左右,下潜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要冷静处理。
3.1 下潜进程中面罩上如出现雾气,可打开旁通阀吹除面罩雾气,同时平衡面罩内外压力。
3.2当感到耳痛等症状时,必须停止下潜或稍稍上升,用塞鼻装置堵塞鼻孔,鼓气调压消除耳痛。
3.3按动二级减压器的手动按钮,可排除口鼻罩内的积水。
3.4如果水面主供气系统发生故障,潜水员应打开应急供气阀,由背负式应急系统供气。
此时潜水员应立即返回水面。
3.5一旦二级减压器发生故障,可打开旁通阀,由第二供气系统向头盔或面罩内作通风式供气。
3.6到达工作深度时,应将自己的水下状况向水面报告。
4 上升出水4.1 完成了该次潜水作业,或到了规定的上升时刻,以或者接到水面的上升通知,应着手准备上升出水。
4.2 潜水员正常上升之前(非紧急下的上升),首先应整理自己水下所用工具、器材,清理好脐带并拉至身旁,然后报告“离底”。
4.3水面电话员听到潜水员“离底”报告后,准确记录好离底时间,信号员缓慢回收脐带,回收不要太紧也不要太松,按潜水员上升速度,可适当用力缓慢地向上拉紧脐带帮助潜水员上升,以减轻潜水员打脚蹼所消耗的体力。
4.4上升过程中,潜水员应平稳、自然地呼吸;不屏气,以免肺气压伤。
4.5上升速度不宜过快,一般在18M/min之内为宜(如采用吸氧水面减压表,速度为7.5M/min)。
4.6 按深度和时间来考虑是否须减压。
如需水下减压,应通知潜水员,并严格按照减压表(空气潜水减压技术要求【国标】)的规定进行。
潜水水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样本

潜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潜水作业前潜水员应掌握下潜任务、下潜环境、工作部位、水深、流速、流向等, 对潜水员进行技术交底, 并执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定。
2、潜水及加压前应对潜水设备进行检查, 确认良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3、供给潜水员呼吸用的气源纯度, 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潜水作业点的水面上不得进行起吊作业或有船只经过; 在m半径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在200m半径内不得有抛锚、振动打桩、锤击打桩、空气幕沉井下沉、电击鱼类等作业, 在 m半径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5、水面有超过4级浪时, 不得进行潜水作业。
6、通风式重潜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潜水员下潜或上升时, 供气软管、信号绳、下潜导绳应分开。
2) 潜水员不得在杂乱杆件档内穿越; 不得穿越隔梁进入其它井孔。
3) 检查或排除机动船推进器上的绞缠物时, 应派专人在机房内看守。
4) 水下作业面高低悬殊较大时, 供气软管和信号绳应适量收紧。
5) 信号绳和供气软管放出、收回的速度, 应与潜水员下潜或上升的速度保持一致。
7、轻潜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潜水时间应根据潜水深度计算确定。
2) 深潜水时应配备潜水医生及必要的潜水减压设备。
8、流速大于1m/s时进行潜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潜水员的头盔面罩应加防护罩, 压铅、潜水鞋、下潜导绳的坠砣应加重, 供气软管、信号绳应作拉力试验。
2) 潜水工作船应抛锚在潜水作业点上游。
3) 下潜员应使用安全带, 套在下潜导绳上下潜或上升; 在水底, 不得抛开导向绳, 应减少用气量, 行走时应面向上游。
9、夜间潜水作业时, 除潜水工作船、潜水平台应有照明外, 还应安装照明度较大的灯具, 照在潜水点的水面上。
10、炎热环境潜水作业时, 潜水前应将储气筒充满压缩空气, 储气筒上面应安装冷水管降温, 待压缩空气冷却后再使用或用冷气泵供气; 在沉井或管柱内潜水, 应有通风设备。
11、寒冷环境潜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潜水前供气管路应用压缩空气吹通几分钟, 接头部位用棉垫包裹。
潜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潜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一、操作前的准备1、认真检查潜水装具的安全性能,确认潜水装备的水密检查和通讯设备性能完好后,方可着装入水。
2、按规定系好安全绳。
3、潜水作业时,潜水工作船应悬挂信号旗;夜间作业应悬挂潜水信号灯,并应有足够的工作照明。
4、根据水下作业内容和工作量,结合作业现场水文、气象、地质情况,认真分析潜水作业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制定潜水作业方案和应急安全保障措施。
二、具体操作要求5、潜水员下潜,不得直接跳入水中,应扶潜水工作梯入水,在水面处进行潜水装备的水密检查和通讯设备性能检查,合格后应沿导索下潜。
下潜过程中遇有身体不适应压力平衡动作,待症状消失后再继续下潜。
到达作业点后应及时通知水面。
6、行走或工作中应注意障碍物,防止划破潜水装具或撞坏门窗。
7、潜水员在水下工作时,必须注意保持潜水装具内的空气,始终保持上身(髋骨以上)高于下身(髋骨以下)防止发生串气放漂事故。
8、潜水员在水下作业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和清理供气胶管和信号绳,防止绞缠或被物体挤压。
9、潜水员在水下安装作业中,必须待构件停稳靠实后,方能进入作业点。
坡面安装应从上坡接近构件。
摘钩后需潜水员离开作业面后,方可通知水面指挥起钩。
三、注意事项10、潜水员在水下安全作业时,潜水作业船应避开起重船的船缆活动范围。
严禁吊物在空中超越潜水工作船。
11、潜水员在水下高处作业时应防止跌落。
12、潜水员在行走或工作中应注意障碍物,防止划破潜水装具。
13、禁止潜水员身体任何部位和供气管、信号绳进入构件底部或夹缝中作业。
遇到作业条件确有困难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
14、通风式重装潜水作业组一般每组由潜水员、信绳员、电话员、收放潜水胶管员四人组成,应由专门作业人员操作,离基地外出潜水作业时,必须具备两组同时潜水的作业能力。
15、多组潜水作业人员在同一个工作面工作时,要随时注意检查信号绳和供气管,防止相互绞缠。
16、严格控制潜水作业时间和周期,潜水员在未得到充分休息时,不得安排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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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潜水作业前潜水员应掌握下潜任务、下潜环境、工作部位、水深、流速、流向等,对潜水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执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定。
2、潜水及加压前应对潜水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3、供给潜水员呼吸用的气源纯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潜水作业点的水面上不得进行起吊作业或有船只通过;在2000m半径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在200m半径内不得有抛锚、振动打桩、锤击打桩、空气幕沉井下沉、电击鱼类等作业,在2000m半径内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5、水面有超过4级浪时,不得进行潜水作业。
6、通风式重潜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潜水员下潜或上升时,供气软管、信号绳、下潜导绳应分开。
2)潜水员不得在杂乱杆件档内穿越;不得穿越隔梁进入其他井孔。
3)检查或排除机动船推进器上的绞缠物时,应派专人在机房内看守。
4)水下作业面高低悬殊较大时,供气软管和信号绳应适量收紧。
5)信号绳和供气软管放出、收回的速度,应与潜水员下潜或上升的速度保持一致。
7、轻潜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潜水时间应根据潜水深度计算确定。
2)深潜水时应配备潜水医生及必要的潜水减压设备。
8、流速大于1m/s时进行潜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潜水员的头盔面罩应加防护罩,压铅、潜水鞋、下潜导绳的坠砣应加重,供气软管、信号绳应作拉力试验。
2)潜水工作船应抛锚在潜水作业点上游。
3)下潜员应使用安全带,套在下潜导绳上下潜或上升;在水底,不得抛开导向绳,应减少用气量,行走时应面向上游。
9、夜间潜水作业时,除潜水工作船、潜水平台应有照明外,还应安装照明度较大的灯具,照在潜水点的水面上。
10、炎热环境潜水作业时,潜水前应将储气筒充满压缩空气,储气筒上面应安装冷水管降温,待压缩空气冷却后再使用或用冷气泵供气;在沉井或管柱内潜水,应有通风设备。
11、寒冷环境潜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潜水前供气管路应用压缩空气吹通几分钟,接头部位用棉垫包裹。
2)水面有浮冰时,供气软管、信号绳与断冰接触处应有防止磨损或割断的措施。
3)潜水梯的横撑、潜水员行走的路面或厚冰上,应有防滑的措施。
12、在水库中潜水作业时应派专人看守闸门点,在潜水员未出水之前,不得开启闸门。
13、在沉井、围堰内潜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内水位应高于沉井外的水位,多孔沉井各孔内的水位应一致。
2)井内壁不得有钢筋、扒钉头、铁钉头等外露;严禁潜水员穿越邻孔。
3)井内吸泥清基,吸泥机和高压射水枪的闸阀应派人看守,由潜水电话员指挥。
4)潜水员用手扶持吸泥机作业时,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手和脚去探摸吸泥机头部或骑在吸泥机弯头上。
14、水下起吊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熟悉被起吊物件的结构、沉没原因,并制定打捞方案。
2)在起吊时,潜水员应将沉没物件拴牢,待潜水员上升出水后,方可起吊出水。
3)打捞沉船、钢结构、圆筒等物件时,严禁潜水员在沉船、钢架、圆筒内穿行。
4)潜水员不得在悬浮水中的物体上工作,不得从悬空物件和锚链下穿越。
15、水下焊接或切割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潜水员应熟练掌握焊接及切割技术和作业要领。
2)电焊钳、割刀把、电缆等必须绝缘,头盔外面和领盘应涂一层绝缘漆或包裹一层薄橡皮。
3)电路在水面部分应安装自动接触器或闸刀开关,由电话员看管。
16、水下爆破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潜水员应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操作技术和安全规定。
2)同一起爆中,不得使用不同型号的雷管。
3)引爆导线与电源之间,应安装闸刀开关,由专人看管。
4)炸药包密封后,潜水员应将炸药包随身带入水下,不得用绳传递。
5)发生“瞎炮”时应切断电源,15min后再下潜取出。